中西文化都讲人性,尤其中国讲得多。中国传统文化把人性看作纯真、纯善,与道相通的形而上的东西。《周易.系传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性存善,道义之门。”《中庸》开宗明义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大学.右经一章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程颐诠解:明德就是人的天性,它通晓一切道理,能够应对万物,但却受气禀的蒙蔽,有时昏昧,但它本体的灵明一直存在,学者应该去掉外物对本性的污染,以恢复人们本来的明德。(原文经过作者翻译)不仅儒家,佛教也讲“佛性”、“觉性”、“明心见性”、“见性成佛”;道教讲“性命双修”;都是把人的本性看作纯真、纯善的生命之源,人的本质。

不过,儒家对人性的看法并不一致。孔子未说性善或性恶,而是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同孟子辩论的告子,看法同孔子差不多。告子认为人的天性无善无不善,好比流水,你从东方开口子,它就向东流;你从西方开口子,它就向西流。告子还说:“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就是说:人性就是人的欲望和知觉运动。孟子用诡辩论批判告子,实际上批判了他的太太老师孔夫子。后于孟子的荀子提出“人性本恶”。西汉的杨雄提出“善恶混”,就是人性有善有恶。唐代的韩愈提出“性三品”,就是人性分上、中、下三等。宋儒程颐、程颢和朱熹又把人性分为天理之性和气质之性,认为气质、才、情均有不善,只有天命之性有善无恶。宋明两代的儒者把心性之学搞得繁锁不堪,矛盾百出,越说越玄虚,越说越糊涂。还是那些并非正统儒学大师的学者能够讲出一些常识性的道理。中唐诗人杜牧在《三事立性辩》中说:喜、怒、哀、惧、欲、爱、恶等七情就是人性;而在七情之中,喜、怒二者生而有之,是性之根。婴儿见了奶就爱,就要拿起来吃,求之不得就要哭,要发脾气,可见,爱和怒是与生俱来的本性。孩子长大后,喜、哀、惧、恶、欲这五种欲望才逐渐产生。至于善恶的观念,那是孩子受了教育、有了社会阅历以后才会有的。北宋文学家和政治家王安石在《原性》中,也从常识方面提出异议。他说:孟子道性善,荀子言性恶,我都不赞成。事实上,人既有恻隐之心,又有怨毒愤恨之心。如果性善说正确,怨毒忿恨之心从哪里来?如果性恶说正确,恻隐之心又从哪里来?晚清最后一个大文人王国维运用从西方引进的经验论批判了从《尚书》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到孟子、荀子再到宋明理学家的先验的人性论。他说:“善恶之对立,吾人经验上之事实也。自生民以来至于今,世界之事变,孰非此善恶二性之争乎?故世界之宗教,无不著二神教之色彩。野蛮之种,虽多至不可稽,然不外一种,即有爱而祀之者,有畏而祀之者,即善神与恶神是己。”

西方的人性论,也是发展变化,各有不同的。基督教的“人性论”认为:人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同上帝有相似之处,包括心灵、良知、自由意志、道德观念,等等。但是,从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以后,人们所具有的上帝形象是否完全丧失,在神学上存在不同观点。奥古斯丁 ? 马丁路德、加尔文等认为:人类完全丧失了“原始的公义”,因此,人性仅有作恶的自由。新教自由主义学派则认为:亚当堕落之后,人性中的上帝形象受到缺损,但未完全丧失。文艺复兴时期的人道主义世界观和伦理原则,把人性从神授转移到自然形成的基础上,认为人是自然的中心,人的欲望就是人性,人们追求个人利益、个人幸福、快乐是合理的。这一时期的人道主义者也强调理性;不过,他们强调的理性是从现实生活中引出理性,而不是从抽象的自然人中引出抽象的不变的人性,再从这种抽象的人性中引出道德规范来。

近代经验主义思想家洛克、亚当.斯密、休谟提出另一种人生论。洛克把人的心灵看作一张白纸,没有与生俱来的观念和理性,好比一块洁净的石板,人通过对外界的感觉和内在的反省得到的观念写在石板上面。洛克认为人的一切意志、感情和理性活动,都是由人的欲望决定的,而人的欲望又取决于外物同人的心身的相互作用。人总是追求使自己身心快乐的事物,逃避使身心痛苦的事物,人的这种趋向决定了道德上的善恶区分。

亚当? 斯密和休谟与洛克的观点还有一点不同。他认为人性是利己的,但是,人们之间还存在着心灵的交感与共鸣,人与人之间依靠联想的作用能够使自己感受到他人所感受到的苦或乐。别人快乐,自己也快乐;别人痛苦,自己也痛苦。因此,亚当.斯密把道德的起源归之于人类本身的同情心。

我把中国和西方关于人性论的种种看法加以选择、归纳和梳理,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一、人的精神活动要素是欲望、情感、意念和思维。欲、情、意都来自人的肉体感官对外界事物的直接感觉,它们是与生俱来的,并随着人的生理机能的成长而逐渐成熟起来的。佛家把人的情感概括为:喜、怒、哀、惧、爱、恶、欲,是符合实际的。但是,佛家把人的欲望概括为:从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器官产生的色、声、香、味、触、法等“六欲”,却是很不完全的。 20 世纪60 年代,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欲望和需要分为七个层次:第一层是生理需要,即:维持个体生存和种系发展的基本需要,例如:对食物、水、阳光、空气、性生活、穿着、栖息以至睡眠、排泄的需要;第二层是安全需要,即,对威胁、伤害的恐惧,寻求保护的需要;第三层是归属与爱的需要,即:人对家庭、民族、国家和对爱情、亲情、友情的需要;第四层是尊重的需要,即:人对尊严和价值的追求;第五层是认知的需要,即:追求知识、理解的需要;第六层是爱美的需要,即追求赏心、悦目、好听、好闻、好玩的需要;第七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即表现欲、创造欲、成就感等等。

人的意念和思维,都是人脑的活动和功能。不过,意念是直观的、零碎的、稍纵即逝的。那些直观、零碎的意念必须通过概念进行反思、联想、判断、推理的功夫。才能变成理性的思维。从理性思维中还可以分析出知性思维,前者以是非、善恶、美丑为价值判断;后者以真伪和科学非科学为价值判断。

二、人的欲望、需求和情感是与生俱来,人人都有的本性,没有善恶、美丑之分。但是,人的欲望和情感却不能无倾向、无节制地发展和发泄。比如:爱和恨,是人的自然感情,但是,爱自己也爱他人,这是善;爱自己恨他人,这是恶,爱恶人恶行恨好人善行这是大恶。再如:喜欢美食、美衣、美屋、美色和追求幸福、快乐,这是正常人的合理欲望。不过,这种欲望要有限度,一是不能防害自己的身心健康;二是不能妨害他人的利益与合理需求;三是,要采用优美的形式和方法。既有利于自己,又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这是善;利己损人,损害社会,这是恶;用丑恶的形式和方法追求欲望、发泄感情,这是丑。认识欲望和情感发展和发泄的倾向和限度,判断是善是恶、是美是丑,都要靠人的理性思维和知性思维。而理性思维和知性思维都不是先验的,不是人的天赋本性,而是人们经过教育和阅历、实践,使自己的主观功能认知、适应和同化客观事物的结果。

三、人的欲望、情感、意念和思维,都不是一次形成和永远不变的,而是有一个逐渐成长和发展变化的过程。

就人的欲望和情感来说,婴儿只有饱、暖、呼吸、睡眠、排泄等生理需要,只能用哭和笑来宣泄喜和怒的情感;婴儿长大一点,有了恐惧的感情和追求安全、追求庇护的需要;再长大一点,才产生爱、恶、悲哀、羞耻的情感,才有了喜欢所爱的人和物,反感厌恶的人和物的好恶感,自尊也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尊严感;继续成长,又有了求知欲、爱美欲和追求自我表现、自我创造、自我成功的自我实现的需要。至于性欲,虽然是与生俱来的生理需要,但却要到青春期才会觉醒和外现。

理性思维和知性思维的形成和发展,有如下的特点:

第一:它随着人的生理、心理机能的逐步成熟而循序渐进。瑞士儿童心理学家L.皮亚杰通过“临床法”发现:3 -8 岁的儿童思维的主要范畴可以表示为解释功能、混合功能和推理功能;7 、8 岁以上的儿童才会有同成人真正理解的谈话。不过,也有早熟的儿童,皮亚杰发现,有一个6 岁儿童提出了1000 多个问题。

第二:人的理性思维和知性思维,既不是先验的“生而知之”,又不仅仅是外界环境造成的,而是人的心理机能同外界环境互相作用的结果;人既要适应外界环境,又能同化外界环境,而且在适应和同化外界环境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自我完善或是自我扭曲、自我异化的作用。

第三:由于人们天赋的生理、心理机能和思维能力,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而人们所接触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影响有所不同,所以,人的素质有善恶之分、智愚之分、美丑之分。不仅不同的人有上述的差别,在同一个人身上也兼具善性和恶性、明智和愚蠢、优美和丑恶的因素。所谓贤者、智者、美者,不过是善大于恶、智大于愚、美大于丑而已。

就一般人和一般情况来说,智和愚、善和恶、美和丑,是可以易位的。就特殊的人和特殊的情况来说,有些人是不可改变的。不可改变的愚昧和丑陋,大多是先天素质决定的;不可改变的大奸大恶,大多是后天形成的。作出这种判断的根据,是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经验的事实。天生的白痴、弱智和形体上的丑陋,是不能改变的。中国历史上的殷纣王、秦始皇、隋炀帝、金海陵王、慈禧太后、袁世凯、汪精卫以至秦桧等等,外国的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斯大林等等大奸大恶,都是至死不变,而且至死没有忏悔的。他们之所以至死不变,既有坚持反人道、反人类的意识形态的因素,也有至死不放弃生前的专制特权和淫威,也不放弃身后的威权和面子的因素。“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对于大奸大恶是不适用的。孔子说的“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还是有道理的。

第四:人性,人的本质,是一个不断塑造、不断发展和不断认知的过程。

德国的人类文化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他的最后一部著作《人论》中说:“人是一种文化的动物,人,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不存在永恒不变的人性,也不存在永恒不变的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永远是一个动态创造和发展的过程,它只存在于人类不断创造的辛勤劳动之中,人性并不是一种实体性的东西,而是人类自我塑造的过程。”

我赞同恩斯特.卡西尔的上述观点。人必须不断地认识自我,塑造自我、改善自我、超越自我;同时又要不断地认识他人、认识人类,并且推进人类的自我认识、自我改善、自我超越。就个别人来说,死亡是自我认识和自我塑造的结束,盖棺就可以论定。就整个人类来说,人类自我塑造的过程是没有终结的,所以,对人性和人的本质的认识也难以有最后完成的时候。

三、人的善恶是怎样形成的?

首先要确定一个善和恶的标准。

按照人类通行的道德准则:利己是人的本性;既利己又利人是人的善性;损人利己是人的恶性。那么,既利己又利他的善性是怎么来的呢?

第一:来自人类的同情心

在西方,亚当.斯密和休谟都提出同情心之说。他们认为:人和人是同类,所有人的形象和生理、心理结构都是相同的。人们之间心灵交感,情感相通,同类的喜、怒、哀、乐会引起自己的共鸣,他人的苦乐好像自己亲身感受到一样。亚当? 斯密把人类道德的起源归之于本能的同情心,他反对道德本源来自神或是理性,也不赞成休谟以效果的功利来判断道德。

亚当.斯密和休谟关于道德来源于人类的同情心的学说,同孔子“推己及人”的仁恕之道,是一致的。推己及人就是移位思维,把自己放在他人的地位上,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的处境,将心比心地忧他人之所忧,急他人之所急,受他人之所爱,恶他人之所恶。孔子用推己及人的移位思维法,得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结论。基督教的《圣经》,也用这种方法得出:“己所欲,施于人”的信条。可见,中外的人性和文化是相通的。

人类同情心的范围,随着人类社会化的进程而逐步扩大。最初,人们只能体悟到同自己命运相关、祸福与共的近亲。随着人类社会交往的增加,使同情心的范围,从近亲扩大到他人,正像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社会再向前发展,人类又把同情心扩展到一个民族、全体人类以至整个有生命的生物界。人类同情心扩展的过程,正是人类自身发展进化的过程,也是整个社会、整个世界从蒙昧到开化、从野蛮到文明的过程。对每一个人来说,有无同情心和同情心的大小,是衡量其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二:人们为了利己必须利他。

人类是社会的动物。个体的人,只有同他人一起,同整个社会一起去争取生存、自由和幸福,人能够得到个人的生存、自由和幸福。所以,人们为了利己也必须利他。 20 世纪70 年代,美国学者威尔逊在《论人的天性》中,把人类的利他行为分为两大类:无条件利他主义和有条件利他主义。对于无条件利他主义,威尔逊解释说:“在少数人可以升华成有自我牺牲行为并为我们大多数人可以感受到的那种激情,是否源于千百年来由亲属关系植根于我们身上的遗传单位?”他还引证弥尔屯.戈登的一个结论:“人保卫他自己亲族的荣誉和利益,也就是保卫他自身。”对于有条件的利他行为,威尔逊解读说:利他行为是为了取得他人的回报。威尔逊的第一个观点,我们在蜜蜂、蚂蚁和其他动物身上就能够得到证明。威尔逊的第二个观点,我们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个世界流行的格言中可以得到证实。中国最古老的经典《易经》就说过“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佛教也常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国人还把“积福行善”联系起来,就是说:对他人做善事,可以为自己积累福祉。还有什么“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等等。

我们找到了人的善性的来源、良心、良知,也就容易解释了。

人的道德约束力,一种来自外界,主要是法律和舆论;另一种来自内心,就是良心、良知。良心、良知,就是人们内心的道德监督者。法律的功能是有限的,它只能提供最起码的行为规范,有许多管不到的地方;舆论的功能更为有限,舆论只对那些对舆论有所顾忌的人有效;而且,舆论还有许多无法探知的事情。

良心的基本特征是自律,就是用内化了的社会行为规范来约束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同外在力量相比较,良心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即使在一个道德沦丧和缺乏法治的社会,一个有良心的人也不会胡作非为。一个人要去做坏事甚至犯罪,不应归咎于他的欲望和大小,而应归咎于他的良心不以约束自己的欲望。进化论的创造者达尔文认为:良心是人类和动物之间一切差异中“最重要的差异”,“是人类所有属性中最为高尚的属性。”

人的良心是从那里来的?有了亚当.斯密和休谟的同情之说,良心、良知就容易解释了。

良心、良知,并不是天赋和神授的,而是来源于人与人之间心灵的交感、情感互通的同情心。一般人都是有良心的,不过,由于人们的心理素质不同,良心对欲望的控制力、调节力也不一样。善良人妨碍他人的欲望也有萌动和滋长的时候,不过,他的自控力、自制力较强或者很强,他能够用良心去控制和战胜不道德、不合法的欲望。有些人在做坏事的时候,良心也曾经发现过,但是,良心没有战胜私欲的诱惑。还有一些人,做过坏事以后,良心才会发现,甚至临死的时候,才会“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有些人,良心和约束力极弱,产生了人格障碍。最严重的人格障碍,是仇视人类、仇视社会、仇视文明的病态人格。这些人的良心和良知已经泯灭,处处同人类作对,同文明社会作对,不惜进行毁灭人类、毁灭文明的罪恶活动。这种人就叫做灭绝人性,丧心病狂。当代的国家和非国家的恐怖主义分子,他们毁灭人类、毁灭文明的思想和行为,已经渗入骨髓,是不可救药的,只有坚决加以打击。

从以上情况看来,良心,是人类道德的底线。

2003年10月7日

自由圣火2006年02月15日(半月刊/第十三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