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是一个战争和革命的世纪,同时也是一个充满着暴力与恐怖的 世纪。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理论在中国经过实践而颠覆和夺取 了一个国家的政权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充满着血腥恐怖的社会。

这个社会在经过暴力的清洗后,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主义的政权,一 个单一的政治舆论,在暴力与恐怖的协助下,将多元的政治、经济及 人文的开放社会强行演变为专制独裁的封闭社会。

国家主义的实质:灌输抽象而毫无意义的国家至上的概念;以狭隘的 爱国主义精神和狭隘的民族主义狂热来维护权贵阶级所拥有的国家利 益;认为国家是民众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绝对存在;主张强化权贵 阶级的用于镇压和迫害国民的机器──军队和秘密警察──并将其保 卫国土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实质彻底抽象化,赋予其保卫和维护权贵阶 级的剥削利益,及其统治的国家政权之存在,使这种国家主义的机器 ──军队很秘密警察──在现实社会实施其权力中,充满着暴力性的 镇压以及恐怖性的迫害。国家主义暴政强调自由的个体必须依附于国家而存在,并要求其国民放弃对自由的追求、对民主的选择和诉求, 做国家主义政权的臣仆,无国家主义即无个体国民的幸福;并要求国民为了国家主义的利益必须牺牲个人的自由、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发展,效忠于以权贵剥削阶级为主体的国家主义政权和狭隘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及热爱“党和国家”,并强化必须团结在“党中央和国家”的周围,以满腔的热情听从“党和国家”的指挥,同时为捍卫“党和国家”的利益,不惜牺牲一切的狭隘的民族主义的狂热和仇恨。

社会的恐怖,是国家主义暴政所带来的现实。凶残的权力是能给权贵阶级带来由剥削、侵吞、压榨、迫害所获取的丰厚利益。但是,在管理国家和维护社会秩序时,国家主义暴政却凸现出无能的管理水平,以及苍白而低下的政治准则。从现实中所呈现的就是无能的政府,其治理的功能就是一种凶残阴暗的政治体系,所谓“经济改革”所出现的麻木呆滞的状态,政治上的无能必然产生出暴力与恐怖。一个“党和国家”的神话仅靠军队的镇压和秘密警察的恐怖来维系其苟延残喘。那么这种国家主义的政权,所面对的将不是由于国民的忍无可忍
所出现的所谓“社会动乱”,而是整个国家将陷入政治的无能、经济的麻木呆滞、以及军事上的穷兵黩武的瘫痪景象。一个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而是枪杆子里面出凶残的暴力、以及出恐怖罪恶的时代,将困惑和缠绕着中国及其国民的生存。“必须把一切其他考虑都放在一边。唯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才能保全国家和国民的生存和自由。”(马基亚维里:《君主论》)。当一个无能治理国家及其国民社会的国家主义政权;为了权贵阶级自身的剥削利益而牢牢地死拽着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所获得的国家政权时,它是不会考虑到国家的存在以及国民的自由的。而“党和国家”最仇恨的就是国民的自由。为了摧毁国民的自由,80余前以孙中山为首的“党治国家”镇压了全国联省自治运动向联邦宪政迈进的历史事件。为了摧毁国民的自由,以毛泽东为首的“党和国家”同样制造了无数的政治运动镇压和迫害争取自由的国民。还是为了摧毁国民的自由,以邓小平为首的“党和国家”在1989年6月4日,动用军队和警察制造出震惊中外的血洗天安门的屠杀惨案。所有的这类历史事实都昭示了国家主义暴政给国民社会带来的凶残与恐怖。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难道不是国家主义暴政为了摧毁国民的自由而设置的吗?!这条所谓的法律条款,从实质上就是违反《宪法》的恐怖条款。因为有了这一所谓的法律条款,权贵阶级就能肆无忌惮地镇压和迫害为倡导民主与争取自由的持不同政见者。国家主义暴政不
喜欢《宪法》,哪怕是用最适于他们自己利益的语言和最维护自己权贵阶级的存在所制定的《宪法》,他们都不喜欢,并随时地践踏和蔑视其精神的存在。事实上,真正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是国家主义的暴君和专制独裁者。“文化大革命”的起因,就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党
和国家”对一个既成事实的国家政权所进行的煽动和颠覆。为了自由,国民是不会煽动颠覆国家的政权的,他们只是在自由精神的鼓舞下,在民主选择及其诉求中,使国家主义的专制独裁者及其暴君自渐 形秽,以无能的羞耻自行滚下政治的舞台。

但是,执掌国家政权的既得利益的权贵阶级,是不会放弃用枪杆子颠覆和夺取的国家政权的。他们用手中的权力和国家的机器──军队和秘密警察──来调控着社会秩序和稳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秩序和稳定呢?为了“党和国家”的利益,以盯梢、告密、揭发等阴谋的手段维系着对国民社会所形成的高压态势,以各种对权贵阶级最为有利的法律手段,所形成的社会压力,强制每一个社会成员遵守的奉献型的所谓秩序与稳定,在表象上看似平静,但实际上,一切围绕着急功近利的经济伦理,一直使社会处于严重混乱脱序的局面。人伦道德在各种大大小小的政治运动中,已逐渐陷入土崩瓦解。在这种所谓平静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内核里,每一个社会成员在纯粹功利的买与卖中失去了理想,而堕入到极端自私的、以邻为壑的地方保护主义,侵犯公共领域利益的腐败行为比比皆是。人心浮躁。人的行为混乱无序。在恐怖的政治氛围中,不少的社会成员连起码的人伦道德都丧失殆尽。在官僚无政府状态独裁的胡作非为下,为了追逐自私的利益以及稳固手中既得的权力,不惜损害他人,损害公共领域的资源,损害民族── 煽动其狭隘的狂热情绪,损害社会──颠覆其正常的公共道德,使社会堕落成恐怖无序的焦作状态。

这就是国家主义暴政的社会恐怖,其逻辑将呈现:国家主义的发展──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以及狭隘的爱国主义──专制主义──独裁暴政──恐怖主义──民族大分裂──民族的反抗──国民的再次革命(暴力与非暴力)──国家主义暴政的灭亡──新的国家体制以
及适应于国民生存与发展制度的建立。

如果要在社会现实及国民精神的道德上建构自由民主宪政的制度,彻底变革旧制度的政治体系是一种必然。在这基础上形成新的政治伦理和道德的风范,消灭官僚无政府状态的独裁作风,加快社会结构向自由民主的开放社会转型,扩展国民的自由空间以及民主的选择,开放
舆论和新闻自由,落实宪法所赋予国民正当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最基本的政治权力,这才能走出旧制度的历史阴影,并避免历史的悲剧重演,从而消灭国家主义暴政所带来的社会恐怖。

(2006-06-21)

转自《民主论坛》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