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中文笔会关于会员刘艳丽被判刑的抗议声明

(2020年5月3日)

独立中文笔会惊悉:本会会员、知名博主刘艳丽女士因网络文字、言论,于上月24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缺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日前才通知其辩护律师。

独立中文笔会強烈抗议这一长期拖延的违法判决,严厉谴责中国有关当局再次肆意侵犯公民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践踏确认保障公民权利的中国宪法和中国政府早已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同时,本会呼吁国内外各界:严重关注中国当局一再滥用刑法侵犯人权的倒行逆施,积极敦促有关当局尽快纠正此错案,立即无条件释放刘艳丽及所有其他因言获罪的良心犯。

刘艳丽,现年45岁,湖北荆门市银行职员,知名网络和博客写手,网名“拽拽重出江湖”。2009年以来,她因在互联网上的QQ空间、微信朋友圈和博客中所发的文字,多次被湖北省荆门市公安机关国保人员传唤、骚扰,并抄走电脑。2016年9月,刘艳丽因抨击当地有关部门的错失和推诿而遭报复,于9月26日被荆门警方从工作单位带走,次日被加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11月3日正式逮捕,被指控在微信朋友圈中发送“诽谤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的信息。2017年5月25日,她以“取保候审”获释,一年后期满又被规定监视居住半年,其间经常遭警方骚扰、传唤。刘艳丽丈夫是教师,也因她的案件受到警方骚扰,两人被迫于2018年11月16日协议离婚。同年11月21日,刘艳丽被湖北省荆门市警方传唤,因受虐待怒而割腕自杀未遂,双腕受伤,尤其左腕几根神经断裂而致残;家人次日获知她被送至医院急救,其老父等家人随后赶到荆门第二人民医院门口,竟被多名公安人员围住,不准进医院探望,她则随即被检察院批准正式逮捕;12月24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以 “寻衅滋事罪”起诉刘艳丽;2019年1月31日,东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刘艳丽及其辩护人出庭作了无罪辩护,她在《最后陈述》中说:

“被社会普众公认无罪,我终于真切体味到什么叫‘公道自在人心’,既安心又安慰,即使今天法庭不给我客观公正,我也不会有太多的不甘。

“……如果国保做的是维稳工作,我看他们是生怕我稳了,生生把一个完全被收服的弱女子逼到自杀的地步!

“……最后用苏格拉底的故事作为我的陈述的结尾:苏格拉底就要被钉死了,一个女人哭着对他说:‘您什么罪都没犯,就要被钉死了。’苏格拉底说:‘蠢人,难道你希望我犯什么罪,然后被他们像犯人一样钉死吗?’”

笔会一直密切关注刘艳丽因言获罪案,包括:本会于2016年9月其被捕第三天即发出《关于会员刘艳丽被刑拘的声明》,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她;国际笔会在当年世界人权日前夕的12月7日发出《重吁中国的紧急行动通报》,将刘艳丽案作为典型个案之一发出呼吁;本会在2018年11月她再次被捕的第四天发表《关于笔会会员刘艳丽等女作家遭迫害的抗议声明》,并于次年授予她2018年度林昭纪念奖,“以宏扬其精神和勇气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

独立中文笔会在此强烈呼吁:

一、中国当局应当立即纠正错案,无条件释放刘艳丽,并确保其在押期间不受虐待和会见律师等一切法定权利;

二、中国当局应当实践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之承诺,终结文字狱,释放其他所有因言获罪的良心犯,包括本笔会会员吕耿松、陈树庆、秦永敏、胡石根、刘飞跃、徐琳、周远志、桂敏海、王怡、张宝成、崔浩新、鲁扬,荣誉会员姚文田、伊力哈木、买买提江·阿布都拉、古丽米拉·艾明(女)、王炳章、陆建华、张海涛、海莱特·尼亚孜、赵海通、吴淦、卢昱宇、余文生、扎西文色和许志永等。

独立中文笔会是国际笔会——世界上最悠久的人权组织和国际性文学组织的157个成员分会之一,致力于维护全球中文作家的言论和写作自由,维护世界各地因从事其专业工作而遭监禁、威胁、迫害或打压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关于笔会致力于保护作家和维护言论自由的更多信息,请参见https://www.chinesepe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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