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威尔论俄国革命(六)

鲍威尔在《布尔什维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第三章《欧洲革命问题》中在论述财产和生产的社会化问题时写了这么一些文字:

“民主社会主义和专制社会主义的区别首先在于,实现剥夺生产资料的法律行动和没收剩余价值名目的方式不同。如果想一下子完成剥夺和没收,那就需要采取专政和恐怖手段。民主制只能逐渐地、有步骤地采取按部就班地改造现有的法律制度的办法来完成剥夺和没收。因此毫无疑问,专政是大大加速社会化法律行动的手段。但是,专政是否也能加速社会化的经济过程,是否也能加速生产的改组和合理化,这是完全不同的一个问题。……”

……

“如果说,社会化的经济过程只能逐步完成,只有经过几代才能完成,那么一下子实现剥夺和没收的法律行动就是毫无意义的。……较适当的做法是,社会化的法律行动也只能逐步进行,而且也只能同能够实现社会化的经济过程的速度相适应。……经济改造只能逐步完成这一事实要求,实行法律行动也将不采取突然地、粗暴地同过去一刀两断的做法,而将采取有计划地改造现存东西的做法,即不是用专政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

“……当然,这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强迫人民接受一个新制度的专制制度行动起来总是要比民主制快些,因为民主制只有当新制度在群众自己心目中已经成熟的时候才能建立新制度。然而恰恰是缓慢的民主改造过程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较之专政的强制办法要有效得多。

“俄国的专政并没有使城市工人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而是使它惊人地恶化了。这种恶化是内战、外国资本主义的封锁和暂时的生产无政府状态造成的。如果革命的这种直接后果被消除,群众的生活水平自然就会大大改善。但是我们不应该对俄国工业生产和分配的社会化在提高生治水平方面所能做到的事情作过高的估计。因为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社会主义要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只能在很小的程度上依靠没收剩余价值,在更大的程度上只能依靠生产的扩大和合理化。……”

……

“只有对社会主义持一种难以形容的肤浅观念的人才认为,实现财产的社会化即实现剥夺和没收的法律行动是社会主义最重要的任务。其实,财产社会化不过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形式;它的最重要的内容是生产社会化,即改组生产的经济任务、在生产部门中重新分配人员和劳动力、生产和分配的合理化。财产的社会化用暴力一下子就可以强行实现。生产社会化只能是数十年之久有计划进行工作的结果。当然,实现财产社会化只要专政发布命令就行了,然而通过这种办法却不能引导人们走向更高的生活方式。生产社会化才能给予人类对自然更完善的统治,但它并不是暴力的产物,而只能是所有劳动者的民主首创精神结出的果实。”

(鲍威尔在这里指出:“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不仅要以剥夺剥夺者的法律行动为前提,而且也要以社会生产机构和分配机构合理化的经济过程为前提。”

“经济改造只能逐步完成这一事实要求,实行法律行动也将不采取突然地、粗暴地同过去一刀两断的做法,而将采取有计划地改造现存东西的做法,即不是用专政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

如此看来,鲍威尔并没有放弃社会主义的理想目标,他在这里之所以提出这些改良主义方法,不过是为了在改变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时避免“发生痉挛性爆发”,为了“实现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防止出现暴力极端行为。在为理想中的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的时候,萦绕在鲍威尔头脑中的第一要务不是如何夺取政权和维持政权,而是如何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如何发挥民主制的活力。在他看来,用暴力强迫民众接受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其后果只能造成历史的倒退一一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显得落后专制。)

下面让我们看鲍威尔以“专政和民主”为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民主制是一种国家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国家内的权力分配仅仅是由社会力量因素决定的,不会由于运用物质暴力手段而朝着有利于某一阶级的方向转移。

……

当然,民主制国家和一切国家一样,也是以暴力为基础的。但是,民主制国家利用武力仅仅是为了保证贯彻它的法律、命令和规定以反对少数违抗者。但是这种法律、命令和规定的内容不是由某个阶级的暴力决定的,而是仅仅由各阶级的社会力量因素决定的。

……一切非民主制的国家形式的基础是,一个阶级依靠暴力制定和维持一部宪法,这部宪法赋予它的权力比与社会力量因素相适应的要大,赋予其他阶级的权力比与社会力量因素相适应的要小。因此,一切非民主制的宪法基础是对社会力量因素横施暴力。在任何非民主制的宪法中都存在着一个矛盾,由暴力维持的法律的权力分配同由社会力量因素决定的社会权力分配之间的矛盾——民主制的国家形式是没有这种矛盾的。

……

和一切非民主制的制度一样,苏维埃专政也只有通过暴力镇压被统治阶级,即通过内战才能建立起来。在俄国,苏维埃专政也只有通过反对卡列金、高尔察克、邓尼金、尤登尼奇的两年半内战才能得到巩固。在那里,内战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破坏,造成了整个生产和运输系统的毁坏和城市工人群众的贫困。尽管如此,俄国的苏维埃专政还是能够坚持下来。由于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由于农民阶级没有文化,无产阶级的革命先锋队才能够维持他们的独占统治。法律的权力和社会的权力分配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大到使苏维埃专政必然被推翻的程度。在农民阶级文化的提高根本改变社会的权力分配从而也使目前法律的权力分配不能维持以前,俄国无产阶级的独占统治将继续坚持下去,

……

但是问题不在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而在于它的社会内容。如果无产阶级把专政宣布为自己实行阶级统治的长期形式,宣布为战胜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政治工具,那么专政就会破坏经济过程和社会管理的整个连续性,而且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巨大的社会动荡和经济动荡……相反,如果无产阶级把专政仅仅看作和仅仅宣布为从反民主的反革命的直接危险中拯救民主制或解决破坏民主制的冲突的一种手段,而在完成了这次任务之后使国家恢复民主制的形式,那么这种危险在一定情况下就可以避免。……在这里,专政只能是在反对反革命的危险中保障民主制,或者说,在反对少数人的反抗中维护民主制,但专政本身不可能设想解决只有民主制才能解决的任务。

托洛茨基还在签订布列斯特一里托夫斯克和约之后就写道:“考茨基证明,保存民主建筑的基础对劳动阶级归根结底总是有用的。整个说来,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如果无产阶级在民主制设施的框框内进行它的阶级斗争,甚至实行它的专政,归根结底对无产阶级是有利的,那么这还决不意味着历史经常能够给无产阶级提供这种局势。马克思主义理论还根本没有证明,历史总会创造这种对无产阶级‘最有利的’条件。”托洛茨基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然而从这一观点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无产阶级似乎并不是始终和到处都把专政作为自己努力追求的目标,而只不过是应该和必须在历史本身迫使它这样做的地方决心实行专政;第二,无产阶级只有在历史条件迫使它实行专政的情况下才必须坚持专政,而一旦“历史能够给它提供这种局势”,它就必须努力“在民主设施的框框内进行它的阶级斗争,甚至实行它的专政”。不过,流行的共产主义学说并没有得出这些结论。它把迫使俄国无产阶级实行专政的特殊历史条件看作是一般无产阶级斗争的普遍条件,它认为民主制只能是,或者只能成为“隐蔽的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实现自己的统治只能通过苏维埃专政,而且这种苏维埃专政必须延续到“国家消亡和与之伴随的阶级本身消亡”为止。托洛茨基的见解在这里一点不剩了。

(伯恩斯坦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倒退现象,这个理论已经过时了。他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低级文化”,是政治上的“隔世遗传”<封建专制的复活>,是“恐怖的独裁统治”。他说,“在社会民主党的代表在一切有可能的地方实践上都已站在议会工作、比例人民代表制和人民立法<这一切都是同专政相矛盾的>的立场上的这一时代,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词句究竟有什么意思呢?这一词句今天已经如此过时。”)

鲍威尔接着写道:

国家固然总是一个阶级的统治机关。但是,阶级统治的形式是随着发展而变化的。早在大战前的最后一个世代,西欧和中欧的资产阶级统治就不再是以公开地、粗暴地剥夺无产阶级的权利为基础了。资产阶级行使自己的阶级统治已经只能釆取民主制的形式了。在一个所有各阶级都活跃地参与社会生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里,除了这样一种阶级统治之外,不可能长久地有其他的阶级统治。这种阶级统治也准许被统治阶级在“舆论”方面有进行竞争的自由,准许它们参与形成国家的共同意志和对这一意志的实现进行监督,因此,这种阶级统治的存在是以统治阶级的社会力量因素为基础的,而不是以它的机械的暴力手段为基础的。在这里,无产阶级的阶级统治从长久来说也只有釆取同样的形式和在同样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所以,专政在这里将不过是一种夺取、保障或者巩固民主制的暂时的手段。但是,改革全部国民经济组织的伟大任务(这是社会主义的任务),在这里是不能通过短期的专政来完成的;专政在这里只能保障和巩固这样一个基础,在这一基础上社会主义的经济任务将通过数十年之久的民主劳动得到完成。

(美国历史学家M.麦斯纳指出:“对列宁和他的同志们来说,布尔什维克革命意味着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革命和国际社会主义预言的序幕。不久,内战、外国入侵以及在落后的俄国进行革命的孤立性这些严峻的现实就打破了他的乌托邦式的革命希望。俄国并没有像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描绘的那样成为一个工人的公有制的“半国家”,相反,纯粹的政治生存要求一个日益集权化的、行使镇压职能的国家机器。俄国原来允诺生产者可以在“工人们自觉自愿的纪律”的基础上对经济生活进行控制,而现在,经济上的生存需要却迫使人们自上而下地实行强制的纪律并使用资本主义的方法和物质刺激。对苏维埃政权在一个单一国家中的生存考虑取代了世界革命的梦想。随着斯大林专制主义种子的栽种,开始消亡的不是国家而是乌托邦的梦想。在临终前的病榻上,列宁不无忧虑地对自己领导的革命的道义正当性和历史正当性产生了怀疑,对他不得不坚持的革命理想的破灭也深深地表现出不安。临终前,列宁动情地承认他‘在俄国工人面前感到内疚’。”

“从巨大的革命动乱中产生的社会完全不同于它们所取代的旧社会,但是它们也完全不同于革命者最初设想的那种理想社会。因为,一般来说,革命胜利后的主要历史进程是以新的社会政治秩序的制度化为特征的,它与革命所允诺要实现的新社会的理想只有些微相似之处。……例如,在俄国革命胜利后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列宁就不得不宣称,各种强大的势力使得苏维埃国家离开了“正确的道路”。列宁在临终前得出结论说,旧的势力压倒了布尔什维克,而后者不过是给旧沙皇的官僚机构加上了一层苏维埃的装饰。”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路易斯.费希尔在《列宁的一生》第六章《CP人和国家》中对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进行了评判。这里摘录部分文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请大家看看列宁的大脑是否进水了:

1917年8月,这部著作(《国家与革命》)在俄国问世。它直到今天仍然是CP员们的圣经。这部著作还是列宁酷爱绝对的一个证据(他把这种酷爱留给了政治上的几代后裔)。这部著作的直接论题是:“还有国家的时候就没有自由,到有自由的时候就不会有国家了。”

在一切国家里,自由和恐惧的程度是上下移动的,它就像一个病人的体温曲线一样,反映着社会的健康状况。苏联公民的自由在斯大林时期比在列宁时期少,在赫鲁晓夫时期比在斯大林时期多。在这方面忽视量的因素就是教条主义,而不是辩证法。自由的量决定国家的质,决定着民主或专政的程度。

任何一个国家都限制个人的自由,但是它又能够捍卫从而扩大这种自由。列宁的无条件的“没有自由”会成为对极权政治的根本没有自由进行辩护的理由。

列宁在这本书自始至终都断言:只有阶级消灭,国家才会死亡,自由才会到来。列宁在引证恩格斯的话时说,有朝一日,国家将“放到古物陈列馆,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

《国家与革命》这本列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成了CP员们的革命课本。在这部著作中,列宁研究了两个问题:(1)怎样实现革命;(2)革命胜利后建立什么样的国家。

对第一项任务CP员们是理解的。但是如果把列宁有关建立革命后的国家的指示同苏维埃国家的历史加以比较,那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列宁主义在什么地方也没有像它在关于政府的性质和职能的概念中表现得这么软弱无力。

……

列宁着重指出:“过去一切革命都是使国家机器更加完备,而这个机器是必须打碎、必须摧毁的。这个结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主要的基本的东西。”

列宁的两条圣训是:第一,加强议会的权力以便将来消灭议会;第二,加强政府以便到后来消灭政府。列宁断言:“无产阶级国家在它取得胜利以后就会立刻开始消亡,因为在没有阶级矛盾的社会里,国家是不需要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1917一1918年布尔什维克在俄国遵循了第一条圣训,即关于议会的圣训。这条圣训始终是共产主义的一项原则。为了反对议会而利用议会是CP通常使用的一种策略。

俄国的和外国的CP还遵循着第二条圣训的第一部分:他们在加强着政府机构。但是在任何一个地方无产阶级国家都没有在它取得胜利以后就立刻开始消亡。相反,它根深蒂固,新枝茁壮,树叶浓密,苦果累累。

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消亡的学说并没有在CP执政的国家的实践中得到证实,因为列宁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起“没有阶级矛盾的社会”的观念是错误的。俄国持续时间很久的国内战争,1920年和1921年反对苏维埃的暴动,1921年实行的、向资本家阶级作了一系列让步的、列宁的“新经济政策”,1929年以后农业集体化遭到的大规模反抗,以及苏维埃生活中成千上万的其他现象都表明,阶级矛盾不仅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几十年还存在,而且甚至在它的影响下又发展了。

……许多无可辩驳的材料证实,在列宁时期、斯大林时期、马林科夫时期和赫鲁晓夫时期,苏联社会中各个派系、各个集团或各个阶层之间的残酷斗争并没有停止。他们是军官、科技专家、少数民族、企图克服经济限制的集体农庄领导人、力求实现自己的政策或一心要加强个人权力的党的领袖。他们全都是CP员,然而他们毕竟又全都在互相竞争,全都在竭力利用国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当列宁撰写关于管理国家问题的著作时,他没有考虑到问题的这一个方面,而是简单地认定:资本主义的灭亡必定意味着阶级矛盾的灭亡,从而也意味着国家灭亡的开始。

费希尔在该书第30章《一个宏大的行动计划》中对列宁的激进革命思想进行了剖析:

列宁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欧洲没有效法俄国的榜样。他在1920年7月写道:“机会主义=主要的敌人”。……“机会主义的根源:收买工人上层分子。”他还提到了用于收买所花费的金额。但是列宁应当了解,“收买”意味着高工资,意味着更强大和更富有的、需要国内市场和社会安定的资本主义阶级。它意味着工人阶级希望依靠民主手段(选举权、提高了的购买力和罢工)所获得的成果要超过暴力革命所能提供的成果。但是列宁对革命思想极为忠诚,竟使他拒绝去看在民主手段和暴力革命这二者之间孰优孰劣。1920年2月,他嘲笑了奥托.鲍威尔,这位奥地利的社会主义者肯定地说,“剥夺剥夺者”使生产遭到破坏,使人民群众遭到破产,所以他主张“应当以整顿和调节的方式……通过税收”来进行这种剥夺。在列宁看来,这是一种最令人厌恶的反革命。但是如果今天把奥地利的工人和苏联的工人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状况加以比较的话,那就可以思考一下,究竟谁对:是主张使用暴力的列宁呢,还是主张“依靠税收来进行革命的”鲍威尔?列宁是一位迷惑于俄国历史的人,他根本不知道渐进过程,而只知道自主而下的改良或者是自下而上的革命。看来只是这样才能够真正说明为什么列宁始终不渝地追求革命,追求建立一个团结一致的由职业革命工程师组成的CP。奇怪的是,列宁这位有学问的人竟忽视了一个国家的历史对革命进程的影响这一点。他用机智灵巧的双手彻底扫除了自马克思和恩格斯的《CP宣言》发表以来西方72年经济发展的经验,于是他宣布,唯一的挽救办法是世界各国的革命。马克思使列宁产生了迷误。列宁作为一个主张采取极端措施的人,他不了解,一个国家在经济上愈发达,它依靠革命所能得到的好处就愈少,而所要丧失的东西则愈多。

列宁知道,用民主的方式他不可能上台执政,所以他非常热衷于革命而且是暴力革命。

(未完待续)

苏联政治笑话(32)

一位正在阅读《真理报》的苏联集体农庄庄员高兴地说:“哈哈!报纸上说这个五年计划一结束,我们这些农村也能拥有飞机了!”

旁边的妻子不以为然:“尽是胡说。这玩笑开得太过分了!”

站在一边的孩子听了父母亲的对话,很认真地说:“那可不见得!如果真的我们有了飞机,就可以飞着去美国买土豆了。”

荀路2018年10月初稿
2020年5月24日修订稿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