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0
image (14)资深传媒人、零八宪章签署者高瑜在香港参加中文笔会举办的研讨会。(粤语部记者海蓝拍摄,2012年6月)
Photo: RFA

备受关注的中国资深媒体人高瑜涉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周五(21日)在北京法庭不公开审理﹐70岁的高瑜坚持不认罪﹐其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但要等开庭裁决。美国人权观察呼吁当局撤销对她所有控罪﹐认为指控是打击言论自由。(罗伯特/维灵报道)

央视《新闻联播》今年4月4日中曾播放高瑜认罪的相关视频﹐但其律师莫少平周四对本台表示﹐﹐她之前向公安机关做的有罪供述,是侦查人员用威胁她儿子赵萌的方式,迫使她作出了违背自己意愿的表述,这属于非法证据,需要排除。她重申自己无罪。

莫少平指﹐他在庭前会议提交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要在开庭后经法庭裁决后才知道结果。

莫少平说﹕定的是明天(周五)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庭开庭审理,也是不公开审理的。庭前会议没有什么进展,我们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要开庭以后,然后由法庭来裁决。

据悉,高瑜案的核心,则是其被指称的泄露的“国家机密”,莫少平律师已经提起申请,要求鉴定这是否属于机密。而据媒体报道,被中国当局指称为国家机密的内容,系传达2013年习近平的“七不讲”的内部讲话,俗称9号文件。但莫少平律师介绍,由于是涉秘案件,他无法披露具体的内容。

他说:因为这个案件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所以呢,本身呢,这个涉及到案件本身的具体内容的时候啊、具体情节的时候啊,不能通过我来披露,所以审理都是不公开审理嘛。

莫少平律师表示,高瑜现在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涉及到多种疾病。看守所给了药,但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治疗。

另有媒体报道称,欧盟以及一些使馆的外交官也将申请旁听,但莫少平认为获允许的可能性不大。

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周三(19日) 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撤销高瑜的所有罪﹐认为事件是侵犯言论及资讯获取自由。

高瑜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被停刊,高瑜被捕,1990年获释。高瑜1993年再次被捕,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处她有期徒刑6年。

在狱中,高瑜仍获许多国际新闻奖项,1997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新闻奖、1997年获记者无国界新闻奖、2000年获全球20世纪新闻自由英雄奖等。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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