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3/20/2011 来源:民主中国

我从来没想到过,“茉莉花革命”会与我有什么关系。然而,因为茉莉花革命,我被强制性地旅游了。不但“被旅游”,领头的那位方姓国保还在酒后说了一句:“我把你埋了,没人知道。”

2月20日中午12点半左右,刘士辉律师被不明身份者打伤住院,我们这些在广州的朋友们便轮番照顾他。因为疏忽,我们把刘律师的病历丢在医院了,我们通知了医院保卫科并向110报了警。25日上午,我和广州的另外一个朋友谭姐到医院寻找病历,同时希望能把资料尽量补全,以防找不到病历时使用。刘士辉律师说:“我要凭这些病历资料跟他们打官司。”可是,这些事情并没有能进行下去,因为我也“被旅游”了。那几天,广州不断有人在失踪。

上午11点刚过,我正在医院忙碌着,接到电话,说刘士辉的病历找到了。于是我便去了医院的保卫科,然后又被推到监控室。我感觉不正常,正准备带着谭姐离开时,四名便衣男子突然把我们围了起来。这下我明白了,原来是为了核实身份。看来他们的工作还是比较注重实效的,能不抓错人就尽量不抓错人。只是,他们太粗暴了一些。

我们被围起来后,一名男子手里扬着一个什么东西晃了一下,说了一句“跟我们走一趟”,就要把我们往车上推。当时我有点懵,咋回事?绑架?谭姐和他们吵了起来,我则被两个人架上了车。而谭姐,因为不愿意上车,被头朝天脚朝地地抬上了车。我问他们是什么人,也没人回答。在车上,谭姐拿出手机要打时,紧挨着她坐的那名男子将她手机抢了过去,于是我们在车内大吵起来。我骂:“你们连土匪都不如。”坐在副驾驶座的男子在把谭姐手机装起来后,装作听不见我的责骂,不说话。后来,我说:“如果你们是警察,就因为你们这样执法,才导致了警民关系这么紧张。”

车子开到一个名叫大东街派出所的地方,我被带进了一个调解纠纷的屋子里。在那里,除了说我对茉莉花革命觉的很荒唐不感兴趣外,我再什么也没说。就这样,耗到晚上11点多。

百无聊赖时,一名精明干练的男子进来(后来,我得知他姓方,可是他的手下都叫他老板),“田永德,咱们商量一下,我们现在带你去一个地方玩两天,你看行不行?说好了,是商量啊。”我总算知道了,我从下午5点多做完笔录后,等了5个多小时等到的就是这个结果:我被旅游了。怎么会不刑拘我呢?我很纳闷。我反问他:“我说不去行吗?”他说:“不行。”“那不就得了,还商量什么!”我的冷笑并没有让他有任何反应。

我们一行7人到了广州从化良口镇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吃了些宵夜,我们来到了一个温泉度假农家大院。每天除了吃饭睡觉、让我按照一张纸上的几个在我看来没什么实质内容的问题写了几句后,几乎没干什么。我有点纳闷,这6个人到底是来干嘛的?还有,为什么用了6个人?他们是趁机想休息一下,还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想对我进行预审?我问了几次也没问出来。他们的保密工作还是做的很好。可是,我知道我不是犯罪嫌疑人。不是!

三天后,我被带到了广州白云区的一家宾馆。在不断的问讯中,我使用最多的词汇是“不知道”,“忘记了”,“想不起来了”,“没有”。那名被我责骂的国保悻悻地说:“老田,我发现你和我们说话时,很注意措辞。”后来,在一次晚饭喝了酒后,我告诉他,我坐牢无所谓,虽然我知道我并未做任何触犯法律的事情,但我已经做好了被判刑的准备,只是,让我出卖他人,我做不到。并且,我还告诉他,我确实是记忆力很差,很多事情根本想不起来。如果不是这样,我就不会整天丢三落四,能把刘士辉的病历给丢了。如果不丢病历,说不准他们只能抓到我,而不会连谭姐也受牵连。有时候,想起刘士辉在医院得知病历丢了后说的“这里面存在着一个阴谋”的话,我就有些不寒而栗。是的,士辉的病历不是因为我们的疏忽才丢的,以前陪母亲看病时,病历忘记拿,回去找时还在原地的。这种东西,除了别有用心的人,谁会拿?

也许是设想了一些在监狱里的事情,那位姓方的“老板”说:“老田,我也接触过一些人,我觉的你是我接触的人里面心事最重的。”我是个不苟言笑的人,连朋友都觉得我平时想的太多。到了这个时候,我能不多想点吗?尽管我和他们说“既来之则安之”,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没人给我送好吃的,谁能或者谁会给我送点好吃的?

3月3号晚上,方老板拿了一瓶洋酒,因为无聊,我也喝了起来。该放的时候,不想也放了;该关进监狱的时候,想也改变不了。还是那句话:既来之则安之。许是喝多了,那位姓方的男子突然说:“谁威胁到了我的饭碗,我就让谁不好过!”他骂我:“老田,你他妈逼的,你看看你写的那些东西,让领导把我骂惨了。你说说你,让你写点东西,你看看你的态度。你知道不,昨晚我一晚没睡觉,就是因为你不配合。”停了一下,他又威胁我:“我把你埋了,埋了也没人知道。”够狠的,连“打死“这个程序也没有,要活埋了。我也喝多了,但是很平静:“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无所谓,我烂命一条,你随便。”也许是看没有镇住我,他又拿起一个啤酒瓶,要砸我。我把头伸过去:“来,你随便。”当时我想,要是就这么被揍一顿,太不合算了。虽然我有关节炎,腿脚不灵便,但是要是让我和他单挑,我根本不怕。不要说他也不是个彪形大汉,就算是,单挑我也不怕。谁还没打过架啊,大不了我被打的站不起来,可我和他是平等交手,还有尊严。但是,他们有6个人。大概是他手下的人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把瓶子拿走了。我站起来,摇摇晃晃离开了餐厅,回到了房间。那一晚,给我胃疼惨了,吐的惨不忍睹,一晚没睡好。现在,我总算知道了,我这个破胃,喝完洋酒再喝啤酒,会很痛苦的。

上午睡到很晚才起来后,我愤愤不平,凭什么他想骂我我就得被骂?凭什么他想埋了我,我就不能说,我把你埋了才对?凭什么他想用啤酒瓶揍我时,我不能也拿个瓶子和他对着来?我是老百姓,人家是警察,我没资格。我揍他叫袭警,他揍我叫执行公务。

滕彪兄曾被一名警察威胁“打死挖个坑埋了”,看来广州这位方姓国保也听到了,觉的把人埋了是件很酷的事情,于是便用在了我身上。唉,活埋一个人,真的那么简单吗?这不但是个体力活,还是个对心理素质有一定要求的活啊。不到那一步,我觉的还是不要干的好。会很累的。只是,对于生命的消失,有时候我觉的真的无所谓。我一直信奉一句话:当你一无所有时,牵挂什么都是多余的,也是没用的。不过,想想还是挺后怕的:要是我就这么完蛋了,那我不是太亏了吗?我还没娶老婆呢!可是,我要是娶了老婆,我被埋了,人家不守寡了吗?纠结!

中午吃完饭,我被告知要离开了。我以为又要换地方了,便没说什么,准备和他们离开。随便去哪里都行,直接关看守所之类的也没什么大不了,我想。但是,我被迫离开了广州。

此前,我曾租住在广州黄埔区的一个城中村,可是还没等住够一个月,房东宁愿赔我3倍的违约金也要赶我走。没办法,我只好寄住在一个有工作的朋友家。国保们陪着我回到朋友家收拾衣物时,我心情很不好,因为我胃还很难受,想晚上和朋友们一起吃点喜欢吃的东西,可是他们不允许。我也算是想开了,他们老是对我说,我们也是在执行上面的任务,没办法,请不要为难我们。不让吃就不吃了,我不为难你们,为难我自己总好了吧。尽管我这么想是迫不得已的。(后来,朋友告诉我,国保给他说,我以后不能再住他那里了,再住,就会把他工作弄没了)。

火车票是站票,我的关节炎不时提醒着我,还要站很长时间。站吧,总比让人家活埋了好。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