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作为世界四大供应5G设备的跨国公司之一,正在试图争得欧洲国家许可在这些国家架设第五代网络。为了消除各国对引入华为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疑虑,华为标榜自己为全体职员持有的私有企业。那么华为公司的实质是什么?

华为在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时曾透露,华为在1987年由六位创始人集资创立的,每人出资3500元人民币,现在除任正非外其他五位创始人都已离开了华为,但华为没有说明他们的回报情况,或是否已经转为华为股权,更没有说明华为自成立伊始是否还有其他资金注入,这些资金是否转为华为股权。这些问题都关系到华为是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全体职员持有的公司。

根据华为公布的资料,1990年华为在内部员工中以股权方式集资。1997年内部员工的股权变更成由华为工会代表托管股权。华为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圳分会的下属,听命于华为党委的指令。由于华为工会是工商登记法人,每个职员从实有股权沦为名义股份。从广东法院判决可以观察到普通华为员工的名义股份实际是虚拟股份。

2003年,在华为工作十几年的几位华为工会会员,也是持股员工,他们以每股股权分配不等、兑现不公状告华为公司。深圳中院和广东高院判华为员工败诉,其依据是华为工会是工商登记的法定持股主体,而华为工会会员并没有直接进行工商登记,每个员工手中的股票与法律定义的股权不相同,因此员工不是股东,员工与公司仅仅是雇佣关系。这项法律判决充分显示华为普通工会会员无权获得工会持有的个人资产,因此华为不是由全体职员或华为工会会员持有的企业。

华为工会持股会员个人无权直接获取工会中其个人份额的资产,那么谁可以代表工会持股呢?根据华为1998年完成的所谓《华为基本法》,只有华为持股员工代表会可以代表工会持股,但是持股员工代表会的代表同全国人大代表的功能一样,只能举手同意和签字。持股员工代表会代表华为持股会员占有98.9%股份,而对外公布实名持有华为股权者只有任正非一人,他占有1.01%的股份,但他却在关键问题上有一票否决权。不过这种一票否决权也仅仅是表面现象,只有华为党委依照上级党组织的指令才能为其作出重大决策。

华为体现了中共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从成立之初,华为就主动配合党的领导,任正非以时任中共十二大代表的身份,借助自己转业技术军官背景以及在不同国营大型企业的关系网,迅速将华为打造成全球信息技术行业中成长最快的企业。华为成功的秘密在于榨取员工剩余劳动价值,牟取高额利润,定期强迫工人集体下岗,保持对企业的有效控制。例如2007年华为数千名超过十年工龄的职工被集体下岗。这种作法使华为有效地规避了《劳动法》中有关十年工龄的职工可以成为永久职工的规定。对接近十年的普通职工一次性买断工龄已经成为华为运作的惯例,不同意公司安排的职工会受到惩罚。

华为普通员工的状况,正如他们自己概括的另版《华为基本法》:招聘985,工作996/007 ,下班120,维权404,离职251。招聘985是指华为要求应聘者必须是985工程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工作996指普通员工工作时间每天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对程序员的要求是007,每天工作时间从中午12点到晚上零点,共十二小时,每周工作7天;下班120指超过一年以上连续工作无休假,打120送医院抢救,已经发生了数起普通员工过劳猝死;维权404是指员工维权无门路,各部门推诿;离职251,华为员工李洪元被下岗因补偿金不足将华为公司告上法庭,结果反被非法关押了251天,与李洪元经历类似,也有其他华为员工被投入过监狱。

虽然华为的普通员工收入比许多中国人高,但他们也不过是党委、管理层和官方工会压榨下的当代包身工,与其他普通的中国人处境没有多大差别。华为宣称100%由员工持有,如同中国宪法中工人阶级领导的修辞,华为普通员工像数千万工作数十年的国营工人被下岗和数亿农民工一样,被中国发展模式榨干、遗弃。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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