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分裂国家案一审判决,以分裂国家罪判处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伊力哈木·土赫提提出上诉。该案2014年11月21日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两名律师称,宣判地点选在了乌鲁木齐一处看守所内,违反了正常的司法程序。两名律师李方平和刘晓原还说,法院选在了开庭前不久才发出通知,以至于他们都无法到场。刘晓原律师说:判决必须公开宣布,应该让人们能够出庭,我不同意他们这样做事的方式。

伊力哈木此前以批评中国民族政策,指虽然汉人给新疆带来了经济发展,但维族人却被系统性地排除在这些成果之外,他也致力于避免维吾尔族的语言文化被边缘化。伊力哈木被中共官方指煽动暴力与民族独立。而伊力哈木的支持者则称其为渴望化解维汉矛盾的温和派。

此案引起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人权观察组织曾发文称,”审判维吾尔学者是对正义的嘲讽”,该组织在一审时表示,该指控”是典型的政治审判及对和平异见毫不容忍的表现,令人担忧”,审判只会加深维族遭受歧视的印象。

伊力哈木被判无期徒刑是中国近十年来对非法政治言论做出的最重判决,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不愿对自由言论和批评加以容忍。伊力哈木的判决遭到了美国和欧盟的批评。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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