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宪法日。一个曾经害死手举宪法的国家主席的党现在却高举“依宪治国”的大旗。环球时报今天发题为“谁和什么违宪了,请追究并公之于众” 的社评。社评讲“宪法必将从以往人们所认为的‘软法’变成中国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东西。” 讲得多好呀,俨然一付宪法守护神的形象。真的假的?很多人在问。我的回答是:这都是真的!

中国立法、执法﹑司法三类国家政权都在共产党垄断领导下运行,因而现行82宪法是我党立,我党执行,我党解释,这执宪三权均在我党,宪法自然成为护党利器,高举宪法大旗何乐不为?

中国1949年后一切天灾人祸其根其源都在中共,中国体制最大弊是一党制,当前改革主要阻力是在共党大伞下的既得利益集团,当前大陆社会大分裂的焦点是对一党制保还是除。这一切矛盾都反映到82宪法里了。

82宪法有根本性、结构性的重大矛盾。它一方面高举四项基本原则,党领导的大旗。一方面又抄袭普世宪法中保护国民权利条文。党大还是民大?有人讲党与民一体,党代表民,党既民。党是少数人的团体,其是否代表民不是自封的,不是自立法再说是法定的,不是天然的,不是枪杆子里打出的,而要由全民选票隔几年认定一次的。

82宪法在序言中四次讲中共领导在建国前后的功勋,在总纲第一条中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工人阶级领导由其先锋队共产党实行(这里先不讲工人阶级非先进,共产党非工人党的问题)。这些是82宪法宗旨、精髓﹑灵魂,是解释其它一切条例的依据﹑母本。如82宪法在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反党分子除外。在第三十五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65年了,公民有这些自由吗?因为权力机关可依宪给你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罪名而依法制裁你。82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可人大受党中央领导,谁是老大?都是法,左手制右手。双重结构各取所需强者压弱者。

君不信?再引几段今天环报社评“少数激进知识分子的违宪行为亦时有发生。最典型的是2008年刘晓波等人搞‘零八宪章’签名,该‘宪章’与中国宪法严重抵触,是公然的违宪行为。刘因此被判刑,但一直有人认为他是‘因言获罪’,西方力量也对刘给予支持,授予他诺贝尔和平奖。” “少数激进人士认为公开反对党的领导‘是个人自由’, 宪法在中国社会里权威不高,震慑力比不上某些著名的刑法规定。” 看看,他们是怎样用宪法镇压公民权利的。

今天环报社评还讲“中国社会高度支持依宪治国,但对宪法本身的解读存在分歧。比如宪法序言中就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宪法对中国奉行社会主义制度的阐述十分清晰。但是引用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来公开散布颠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主张,该如何定性呢?一些人不断把这种争论推成焦点,从而给国家法治建设制造曲折。” 这种定性很容易。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反对执政党的领导人和其政策,都有权利要求执政党下野,都有权利要求修改宪法,要求宪法去掉执政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无产阶级专政、马列毛思想指导) , 公民没有这些权利吗?这种争议、斗争、博奕还要进行很久,很久。

北京查建国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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