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朋友们:

我很高兴在今天这个有意义的日子里和大家见面。

今天是美国的停战日和退伍军人节。“停战”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神往的美好的字眼!我们纵观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不客气地说其实也就是一部血淋淋的战争史,中国的春秋战国、古罗马的大战、普法战争、美国的南北战争、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韩战、越战、中东战争、海湾战争、波黑冲突……为了谋取少数统治者的利益,人类不惜自相残杀,尸横遍野。中国有句古话:“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便是战争的一幅绝妙的写真。因此长期以来和平成了全人类最美好的愿望之一,而停战也就是迈向和平的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它拯救了千千万万的生命,驱除饥饿和瘟疫,使母亲不再哭泣,妻子不再等待,孩子不再看不到父母,人类文明不再毁于一旦……今天“停战日”深得爱好和平的美国人民的纪念而成为一个重要的节日自然是十分顺理成章的事。

我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我当然反对战争,反对屠杀,反对形形色色的威胁人类的恐怖活动,反对使用暴力解决各种政治和非政治性的争端。我追求自由、民主、平等与博爱,我提倡和平、理性、非暴力与宽容。我日日夜夜梦想着世界各国人民不管男、女、老、少,不分种族、肤色和信仰,全都象兄弟姐妹一样,共同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地球村这个大家庭中……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象我这样一个热爱和平,渴望停战的文化人,现在却竟然为了维护人权,维护人的尊严和独立人格,为了最起码的民主权利,人身自由和实现人的自我价值被迫投入一场新的战争——民主与专制的厮杀。这种如同天使与魔鬼的较量似乎令人难以觉察,但却酷烈异常;由于这场特殊战争中双方的力量对比悬殊,往往由手无寸铁的少数先驱者仅凭道义的力量面对武装到牙齿的的国家机器,因此和平女神的信徒们所承受的巨大压力以及精神和肉体上的长期折磨往往比前一种战争所带来的创伤更甚。打一个比方来说:如果前一种枪炮相对的战争可以痛痛快快地用弹片一下子夺去战败者的生命,那么这一种魔鬼肆虐的战争就是在用钝刀子一块一块地割和平信徒身上的肉,直至他血流将尽仍痛不欲生!四十七年来,我们每一中国民运人士,一旦踏上这条充满荆棘的道路便永远失去了自由和青春岁月,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家庭的温暖,你将随时地面临着被逮捕、被流放、被侮辱、被虐待以及遭受种种非人折磨的危险。你的电话会被窃听,被切断,你的信件会莫名其妙地失踪,你的外出遭跟踪,约会遭骚扰,你的一举一动都在严密的监视之下,甚至于毫无个人隐私可言。你刚认识的新朋友很可能是警方的卧底,你的老朋友则经常受到威胁,要求他们出卖你,收集对你不利的证据,协助政府工作……。这种种在美国令人难以想象的事,在中国大陆却是活生生的事实。诸位,这十年来我就是在这种专制暴政的残酷压制下,坚持和平抗争以致多次入狱,在狱中度过了漫长的八年,我的健康受到极大损害,我的亲人受到不公正的株连,但我却至今无怨无悔。为了我深深挚爱着的中华古国,为了将自由、民主的火种传给中国人民,中国民运人士愿献出自己的热血和生命,象唐·吉柯德一样向庞大的无法战胜的魔力挑战;象丹柯一样将自己的心掏出来,照亮这片灾难深重的黄土地;象普鲁米修斯一般在悬崖上忍受反复的摧残和痛苦……是的,为了追求理想境界,殉道者别无选择,在正义战胜邪恶之前,普鲁米修斯永远不会乞求停战!

诸位都是研究法律的,并且在不久的将来都要走向社会,用你们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追究邪恶、惩治犯罪、主持正义、造福于民。为此,我向你们所投身的高尚事业深表敬意和钦佩。

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法律这条准绳便与人类寸步不离,息息相关,无论是原始社会最初的不成文法还是后来逐渐演变发展而成的各种成文法,无不是一种行为规则,这种行为规则长时期以来得到集团成员的公认,认为非此不足以维持正常的群体生活,从而会对人类的生存、繁衍造成危害。比如诸位可能都是在自然博物馆中看到过原始人群大规模围捕野兽的场景,那种壮观的场面,如果没有若干规则来使人们服从指挥,配合密切,依靠群体的力量来战胜猛兽,获取果腹的大批猎物则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在获取猎物后如何分配,如何照顾群体中的老弱病残和妇孺,各个群体都有各种约定成俗的规定,这种种规定就是一种远古的法律。

其实说到底,法律就是为人而制订的,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它应当保护善良,惩治邪恶,倡导公平和公正;应当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发展和繁衍,使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精神得以发扬光大。世界各国的法律虽然因为种族、文化、民情、宗教、风俗习惯的不同而有种种差异,但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应当造福于人民的,而决不应当反其道而行之公然变成镇压人民的工具。

更何况在这一切形形色色的人所制定的法律上还有一条最根本、最伟大和无须证明的公理却是没有国界、不分种族、始终相通的——当我们争先恐后地从亿万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有幸坠地并向世界发出第一声嘹亮的呼唤时,我们便拥有了造物主所赋予的,与生俱有的平等权利——人权。任何一类粗暴践踏这种神圣权利的行为都是对人的尊严的野蛮蔑视和向全人类的公然挑战,理应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以免这种可怕的瘟疫蔓延流行。

长期以来,中共当局以“反对干涉内政”来为自己践踏人权,扭曲人性,剥夺民主权利,箝制思想自由的专制暴政作挡箭牌。那么就让我们拉开万里长城的铁幕来看看这些“内政”究竟是些什么货色: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从未经过全民公决甚至从未进行过最起码的民意测验的“根本大法”,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中共根据邓小平孤家寡言所悍然制订的所谓“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一党专制——令人民对执政党无可选择,至使恶“公仆”欺“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把人民的血汗全部搜刮到庞大的国家机器中为统治集团所垄断并任意侵吞、享受。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简直就是镇压和迫害异议人士的代名词,应当读作坚持专人民、民主的政。至于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则更是骇人听闻,希特勒如地下有知当自愧不如!我们大家都知道:人生而有百姓、有百样,个体以及个性间的差异,种族、出身、环境、职业、经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注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千差万别和各种各样思想信仰的自由、活跃。这就如同在大自然中绝对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而每一株小草,每一朵野菊哪怕它再低微也都有获得阳光、空气和水并在阵风中自由歌吟的权利一样,只要这歌声不遮住阳光,不改变季节,任何一棵参天大树,哪怕是花中霸王也无权要求它弯腰低头,保持声调一致,否则大自然也就不成其为大自然了!这种强迫十二亿人接受一种主义,一种思想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现在又进一步演变为“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论述”的可怕的“根本大法”完全是强加给中国各族人民的精神枷锁。举世瞩目的香港回归问题在九七年七月一日开始,所谓的“一国两制”,任何的“特区”,哪怕“特特区”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内,都要受到“根本大法”的限制,因此香港的有识之士早就发出“大陆的今天——香港的明天!”的呼声,提醒香港人民警惕专制暴政。那么自由、繁荣的香港二百三十二天后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庇荫下会发生什么变化?将走向何处去?某些善良的人们希望大陆、台湾、香港“三家都赢”的美好愿望能否实现?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诸位,正如我们上面所谈到的:中国大陆这种扭曲人性、践踏人权的所谓“根本大法”完全是少数统治者和寡头统治集团违背全体人民的意志强行制订出来的。中共当局为了补救自己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失败,摆脱孤立状况,粉饰“国际形象”,虽然在前几年也拼拼凑凑地补充了许多法规,但如有人真的以为这些靠广大人民血汗喂肥的特权阶层能遵守自己所一手泡制的法律那简直是一个天真的幻想。在中国大陆从来只有人治而无法治,更惶论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前一时期中共报章自己披露出来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希同,其贪污腐化的程度令人吃惊,陈的腐败使国家财产损失了几十亿人民币,如果换了一个普通百姓犯了这样的罪,有几十个脑袋也要掉了。据有关消息披露:对陈希同的处理内定为最重判刑三年,缓刑三年,还有的竟然提出开除党籍,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了事的处理意见,而对王丹这样一个用和平方式表达自己政治观点的异议人士却以所谓的“颠覆罪”判了十一年的徒刑。对刘念春、刘晓波、我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同样仅以和平方式提出自己意见的异议人士往往任意逮捕,秘密关押不经过审判便以劳动教养的名义剥夺自由三年。在劳教集中营里我的处境比犯人还不如,我没有纸、没有笔、看不到书、报、电视、听不到广播、得不到放风也不准与在美国留学的女儿通信,甚至连要求送入一本圣经都得不到允许。私人财产遭狱卒任意掠夺、侵占,毫无保障。

在长期关押我的单人牢房中没有挡风门窗,没有电灯,晒不到太阳,当我患了多种疾病时,竟无医无药,以至我被迫用古印度的自尿疗法来减轻自己的痛苦。我多次为了抗议狱警的虐待甚至为了要求增加一杯解渴的饮水而不得不绝食抗争。在中共以法律形式颁布的《劳动教养实施细则》中却有劳教人员不受虐待,“通信不受检查”,“接见时不旁听”等等规定,但这些墨写的谎言决掩盖不了铁的事实!我和其他被劳教的异议人士的非人遭遇充分说明了中共当局立法犯法,执法犯法的丑恶嘴脸。

中共当局以“颠覆罪”第二次判了魏京生十四年徒刑,以“颠覆罪”判了王丹十一年徒刑,人们不禁要问:在中国难道真有这么多“颠覆者”吗?一九九四年年初美国国务卿克利斯托弗访问北京时曾向江泽民提出释放大陆异议人士的要求,江泽民当即托辞道:这些人都是企图推翻中国政府,制造中国社会不稳定的人!——从此之后这把刻有“颠覆罪”的达摩克利斯剑便高悬在中国民运人士的头上。我们这些和平主义和思想自由主义者都成了企图推翻拥有几十万军队和现代化杀人武器的庞大国家机器的恐怖人物,而实际上我们却是手无寸铁,两袖清风。中共当局害怕我们完全是因为他们的虚弱,因为他们的反人民的本质,因为他们的末日感而已。中国民运人士在无法无天的高压暴政下呼吁地球村有识之士,海外新闻传媒和各人权组织关注中国人权状况是一种本能的自我防卫,是理所当然的事,中共当局因此而把异议人士视作“颠覆”则完全是出于一种不择手段的卑劣的政治需求。中国有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在中国大陆黑暗的人治下,哪儿还有什么事实,哪儿还有什么法律可言!中国五千年的封建传统,始终把统治者视作君主,父母官把老百姓视为子民。我们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身为君主和父母的也绝不可以这样残酷迫害自己的臣民和子女。打个比方来说:父母无故责打子女,子女纵然幼弱反抗不了,这顿打也得有个限度,须合家法。如果父母残酷虐待迫害子女,往死里打,吊起来不给饭吃,子女受不了必然要挣扎要呼救,其叫救命的目的无非是希望做父母的下手轻一些,不要往死里打。这种呼救声给有同情心的邻居听到了,不免要叩门过问,说象你们这样整治孩子要把他打死的!孩子再小、再不懂事也应该有生存下去的权利,你们这样虐待孩子是侵犯人权的行为。而这所谓做父母的竟然这样回答邻居的责问:你知道什么?这小子这么小就胆敢叫救命,目的就是要杀掉老子,自己做老子!你来过问这件事,就是干涉中国的内政!听了这个含着眼泪的荒唐故事请诸位不要发笑——这便是从未经过全国人民选举的继承了邓小平“理论”衣钵的江泽民主席的著名“论述”。

中国人民,中国民运人士长期所孜孜以求的其实无非是些最基本,最普遍的人权。比如“言论自由”——我们要求有用和平方式表达自己意见而不受压制、逮捕、迫害的权利和自由。这在中国是完全不可能的。我就是因为对中国政府提出批评而多次入狱成了“反革命犯”和劳教人员。比如“新闻自由”——我们要求能了解和感知各种不同观点的客观而真实的消息,要求撤消对资讯自由流通的人为封锁,这在中国也是完全不可能的。目前的大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大小报刊全都在中共“舆论导向”的严密控制下,所有报纸的重要社论,头号新闻,电台、电视台的宣传口径全都“舆论一律”式大同小异,不准越雷池一步。前一时期由于日本公然在我国领土钓鱼台岛设置灯塔,台湾、香港以及海外华人无不群起抗议,甚至捐躯保钓,声势浩大,可歌可泣。唯独十二亿人口的中国大陆却在政治高压和消息封锁下一片沉寂。中共当局唯恐弹压的警力不足,甚至不惜向各大城市增调军队来随时镇压可能出现的各种抗议浪潮。在这种“国家兴亡,匹夫缄口”的极权统治下人人自危,还有什么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可言!再比如:民选政府——我们要求最起码的对政府的选择权,要求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选产生能真正代表人民和体现民意的议会并进一步直选出人民所信得过的国家领导人。而不是象目前的中国政府自中央到地方无不是由最高领导内定点名产生,而这个最高领导人往往也是由党内各派政治力量斗争、平衡、妥协的结果,所谓的“人民代表大会”只不过是一台表决机器。此外我们还要求司法独立,保障人权废除反革命罪,废除劳动教养,以免法律成为迫害有良心的、异议人士的工具。记得贵国前总统,伟大的民权与人权主义者亚伯拉罕·林肯先生曾经说过:“民主是人类最终的,也是最美好的希望。”中国人民四十多年来前仆后继的抗争从未止息过,于是便有了公元一九五七年的五十五万“右派”,公元一九七八、一九七九年的“民主墙”运动,公元一九八九年的“六·四”大屠杀。

中国春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老子有一句至理名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在七年前的血迹渐渐淡化的今天我却坚信:中国人民自由抉择自己命运和前途的这一神圣时刻一定会在焰火和狂欢中到来,无数关押持不同政见者的牢门都会打开,空洞的牢房将无可奈何地默认着被侮辱者的胜利。我更坚信我们的灾难深重的祖国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以博大的胸怀迎接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停战的到来,中国人民也将会有一个自己的停战日,那就是每年的六月四日,我们将欢呼它成为中国民主节——一个充满和平与宽容的中国人民的停战日。

同学们、朋友们、感谢你们怀着追求和平与正义的崇高理想,迎着中共暴政镇压民主人士的凛冽寒风来听我的演讲,我更感谢你们对中国人权状况的热忱关注。我想以诗人雪莱的一句诗来作为我演讲的结束语:“冬天既然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我的话完了,谢谢大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北京之春1997年1月号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