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之恶可以毁掉整个世界,根本原因就在于整个社会缺乏批判性思考。

——汉娜·阿伦特

1945年,纽伦堡军事法庭对纳粹政要的审判,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国际刑事审判。之后,虽然国际法庭曾多次审判过一些犯有“反人类”罪的国家首脑人物,但影响远比不上纽伦堡大审判。唯一能够与其相提并论的,是一场并非国际法庭的国际审判:1961年在耶路撒冷以色列法庭对纳粹中校阿道夫·艾希曼的审判。尽管被告在纳粹党国中算不上什么重量级人物,但这次审判的国际关注度和长远影响力,以及它带给整个人类的思考,绝不逊于纽伦堡审判。时至今日,耶路撒冷审判在西方世界引发的哲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国家学等方面的思考和争论,热度未减,并逐渐扩大到东方思想界。

不能否认,耶路撒冷审判最初的轰动效应产生于摩萨德违反国际法跨境绑架艾希曼——电影《最终行动》再现了惊心动魄的绑架过程。然而真正让这次审判有了深远思想意义的原因,在于一个人,一本书,一句短语——

这个人就是汉娜·阿伦特,犹太裔美国人,政治哲学家,以关于极权主义的研究著称西方思想界。她写了一本书叫《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全球热销几十年,仅中国译林出版社2017年中文全译本就已经第16次印刷了——尤其当今的年轻人和新一代学者,“对这本书的兴趣与日俱增”。书中有一句短语:“平庸的恶”。正是这四个字,把纽伦堡审判所缺少的哲学思考,补了回来。

“平庸的恶”很快便进入了世界流行语词典及熟语大全。奇妙的是,只在全书的最后一句,这个短语才闪现出来——阅读这部“融合社会分析、新闻学、哲学反思、心理学、文学典故、轶事的杂合体”著作,总感觉有一个呼之欲出的小怪物,在整部作品中时隐时现,它一出场,顿时让人眼前为之一亮:原来是它呀——整部著作因为结尾的这四个字,变得更加厚重。这个在西方思想界兴风作浪半个多世纪、搅得许多政治家、思想家和政党及宗教领袖们心神不安的小怪物,是怎样被阿伦特呼唤出来的?

阿伦特作为《纽约客》杂志的特派记者来到耶路撒冷。她仔细观察防弹玻璃后的艾希曼,中等身材,体型较瘦,半秃,牙齿不太好,面部神经性抽搐,嘴有些变形。他是纳粹对犹太人实施“最终解决方案”的执行者,负责将犹太人运到包括奥斯维辛在内的各个集中营。500多万犹太人死于他的“忠于职守”,而他的双手,却没有沾染一滴血。控方指控艾希曼犯有反人类罪等15宗罪名。他辩解说自己没有杀害、也没有下令杀害过任何一个人,他“在上帝面前有罪,而非在法律面前。”艾希曼的辩护律师罗伯特·赛尔瓦蒂乌斯曾担任过纽伦堡审判的首席辩方律师。他认为,艾希曼被指控的并非罪行,而是“国家行为”——德国法学界称之为不受法律约束的“崇高行为”,一种基于“统治权力的实践”。艾希曼是在奉命行事。“若国家胜利了,他的所作所为会令他加官进爵;若国家失败了,则会令他命丧黄泉”。法庭和控辩双方“面对的罪行,在任何法律典籍中都找不到先例。”审判长达229天,开庭114次,法律和道德似乎都陷入了僵局:在国家的犯罪中,个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一个社会的群体恶行中,顶层的恶与底层的恶各应占多大的比重?

阿伦特的“恶研究”,极具原创性,是学术界公认的。尤其邪恶与体制、人性、思想之间的联系,是她一生的课题。凭借着“对政治性罪恶的本质的天然敏感”,她另辟蹊径,用现象学方法分析艾希曼的行为轨迹。她发现艾希曼不是那种献身于邪恶的罪犯,既不心理变态,也不暴虐成性;他是第三帝国的守法公民,纳粹的好党员、好干部,总之,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都是一个“正常的人”。然而从现代文明的法律制度和道德准则来看,“这种正常比把所有残酷行为放在一起还要使我们毛骨悚然。”

经过人的现象学分析,艾希曼逐渐现出了真相:一个缺乏思考,不具有判别正邪能力的人。他完全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样的事情。他并不愚蠢,却完全没有思想,是一个“无思性”人,如同国家机器上的一个齿轮,一颗螺丝钉。“假如命令他去杀害自己的父亲,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去做。”——绝非夸张,“大义灭亲”在许多社会都属于主流道德。在最后的陈词中,艾希曼说他的罪过在于服从,而服从是曾经备受称颂的美德——他好像成了一个“沙威”式的人物。“思考能力的缺失为芸芸众生犯下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恶行创造了可能性。”阿伦特用大量事实证明,“无思性”最能够“发挥潜伏在人类中所有的恶的本能”。艾希曼因此而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罪恶的实施者中并不一定只有恶魔,还会有白痴和笨蛋。”至此,恶与平庸发生了联系。

没有人生来“无思性”。艾希曼读过《实践理性批判》,一生都在实践康德的“道德律”,按照康德的义务概念行事。他在法庭上援引康德语录为自己所做的辩护,令所有人吃惊——阿特伦对恶的研究,就是从康德的“根本恶”入手的。一个信仰康德的人,本该具有人本主义精神,有人格的崇高与尊严,可是艾希曼怎么就变异成了“无思性”人?是谁为他洗了脑?

谈到加入纳粹党的经过,艾希曼说:“党好像吞噬了我”。纳粹党不仅吞噬了一个人,也吞噬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吞噬了伟大的哲学。阿伦特的导师、存在主义的创始人海德格尔,一位杰出的思想家,他曾对阿伦特说过,思考是孤独的事业。可是面对党和元首,海德格尔竟然也失去了“个体本己”的思辨力和自身的“主权者”。他带领960名教授,在纳粹的党旗下宣誓效忠。当《我的奋斗》和“牺牲崇拜”、民族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遮蔽了星空,所有人头脑中的“合法秩序”都被反转了——“我没有良知,我的良知叫阿道夫·希特勒。”(戈林)。文化人的良知和独立人格,似乎比普通人更容易丢失。当上校长后海德格尔特意给希特勒发电报,表示要在政治上与纳粹保持一致,并按照国家社会主义的原则来改造大学。他大义灭亲与自己的犹太血统的恩师断绝了关系。他成了告密者,让有异端思想的老师失去了教学资格。最令阿伦特痛心的是,她和海德格尔13年激情四射的“爱和思的故事”破碎了。因为犹太血统,她开始了逃亡生涯。而他却扶摇直上,成为血统纯正的主流哲学家。他和许多知识分子一样,幻想“国家社会主义破晓一个新时代”,幻想“从德国文化的自行毁灭中浴火重生”。这种幻想,隐含对极权政体和平庸之恶的默认。“在知识分子中,与纳粹当权者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在当时可以说是通例。”阿伦特说,他们追随着自己的幻想坠入了深渊。“国家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全民的鸦片。”而吸食毒品的人,最终将被毒品所吞噬。

纳粹党吞噬人的灵魂,不仅靠精神鸦片,还有利益的诱惑。成为执政党后,希特勒向冲锋队授旗,谈到无数纳粹党人为了这面旗帜流血牺牲,失去职业,陷入困苦……元首用“牺牲崇拜”的煽情,拉开了利益补偿的序幕。起初是钱物救济,然后是就业优先。党员证号码在300000以下的纳粹党员,或党内任职一年以上的干部,以及所有在纳粹执政之前加入冲锋队、党卫军和钢盔队的人员,优先在政府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公私合营企业得到了安置。艾希曼曾多次破产、失业,就是靠着有利的政策,才不断更换工作,挤入上层社会。他对自己的党充满了感恩之情。在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绝对掌控着资源、生产和财富分配,而国家之上还有一个纳粹党和至尊的元首。这种体制,能够保障从元首到各层级的显贵、官员,合理合法获取巨额财富。有学者认为,国家社会主义就是一种“恩主—门客”结构的政治分红模式,一个复杂的权力与利益结合的网络,是纳粹的立国之本。在这种体制内,资源和财富自上而下按等级分配。名目繁多的基金、小金库,甚至银行和国家财政,为纳粹各级干部提供补贴、住宅、医疗、艺术品等福利待遇。然而纳粹党的财富不是白给的,受益者要付出灵魂的代价,用“无思性”和平庸之恶加以回报。党国还有一个“救赎式反犹主义”的财富来源:对犹太人和占领区的抢掠。反犹宣传把大规模抢夺犹太人的“不义之财”变成了正义事业、革命行动。德国人纷纷响应元首号令,参与抢掠。纳粹的恶行扩展成了普通德国人的恶行。艾希曼和德国八千万人一样,“以完全相同的方式,以相同的自欺欺人、谎言和愚蠢隔绝于真相和现实之外”——这是阿伦特总结出来的“德国人集体道德沦丧”的原因之一。可是普遍的恶行,在国家社会主义体制下,是怎样合法存在的?

1933年9月,柏林一位犹太社区的代表说:犹太人“在任何法律下都可以生活。但如果完全忽视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人就没法生活。”一个月后,莱比锡最高法院门前,参加全德法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万名法官,举起手臂,发出了“嗨——希特勒”的声浪。从此,能够适应任何法律的犹太人,终于在纳粹的法律之下,无法生活了。

独裁者从来不拒绝法律。希特勒的意志经过“一致通过”的程序,便堂而皇之的转化为了法律——被称为“第三帝国临时宪法”的《民族与帝国紧急状态排除法》,以及与之配套的《保护德国人民法》、《保卫人民与国家法令》、《保护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政府防止颠覆法》、《反对背叛德国人民与一级颠覆活动法》等各种各样的法律,构成了党国的法律体系。践踏人权、灭绝种族、反人类的纳粹主义,毫不隐讳地被写进了法典。法律授予纳粹政府无限权力。公民的个人自由、住宅不受非法搜查、通讯秘密、言论和集会自由、结社权甚至私人财产权等一切权益,全都被国家依法剥夺。犹太人与德国血缘者结婚被《保护德国血统和德国荣誉法》禁止。犹太青年与德国血统女孩攀谈或传递情书,犹太人接受德国女按摩师的按摩,属于“玷污种族”罪,轻者坐牢,重则死刑。为了“保障种族基因”,《遗传病预防法》第一条便剥夺了一些特殊群体的生殖权,并强制绝育。起初是酗酒者、精神病患者,经过各级官员习惯性的层层加码,范围扩大到“血友病、兔唇、肌肉痉挛和侏儒症”范围。法官用判例支持了这种扩大化。纳粹法庭的卷宗里记录了五花八门的判决:两个人偷了一瓶香水、一根香肠和两条肥皂——死刑。一个波兰女仆与一名德国女店主发生推搡——死刑。一个人宰杀了一头猪,犯“非法屠宰罪”——死刑。一只德国警犬被刺伤,凶手已逃。有个人见了警犬浑身颤抖——死刑……法官普遍采用“心理支持”原则,只要感觉被告与某种“犯罪”之间有着可能性的联系罪名便成立。没有陪审团,不允许上诉和复审,审判不需要浪费过多时间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区别”(新刑法)。法庭成了判决流水线。法官个个心狠手辣,判决结果荒谬至极。雨果说,法律是悲惨世界的苦痛源泉。与纳粹法官相比,那位因为一条面包而判冉•阿让5年监禁的法官,算是有点良心的。第三帝国时期,德国法院共判决8万人死刑,80%的判决都已执行。被处死的人还要缴纳“执行费”——死刑费、邮费、律师费等大约10个项目的费用。

1947年,美军法庭在纽伦堡审判纳粹的司法官员。被告席上的那些曾身穿法袍的人,和艾希曼一样,手上没有一丝血迹,然而几百万犹太人、20万“不值得活的生命”(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以及成千上万的侮辱党和元首的政治犯,都是从这些法官的法槌下走向死亡的。“最高的法律是良心。”(雨果)。德国的法官们,在司法纳粹化的思想改造中,出卖了良心。组织上加入纳粹党,政治上追随希特勒,这是一个合格法官的基本条件。战后盟军清理占领区法院体系里的纳粹分子,发现这居然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各地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中,纳粹党员和所属组织成员超过了90%。“简单化的非纳粹化措施,将使所有的德国法庭永远关闭”。实际上当法官们面对纳粹党旗,宣称“元首就是德国的法律”时,他们就已经跌入了平庸之恶的陷阱。阿伦特反复论证,是集权体制的恶产生了平庸的恶。可是当我们看到,那么多的法官通过一次次具体的判案,确立和巩固了纳粹的合法地位;那么多平庸的恶聚合在一起,为体制的恶铺就了厚重的基础,我们是否可以重新思考这两种恶的主从关系?

绞刑架上悬吊的绳套,如同一个阴冷的问号,审视着令人困惑的“体制恶”与“平庸恶”。艾希曼趾高气扬地走上了绞刑架,要了一瓶红酒,喝掉了一半。他拒绝诵读《圣经》,因为“没有时间去浪费”。他要求警卫把他绑得松一点。他说不需要头套。“我们还会重逢。这是所有人的共同命运。”他满嘴是葬礼演说上的陈词滥调,似乎忘记了这是自己的葬礼……

在全书结尾,阿伦特用平静得有些发冷的笔调写道:“在那最后的几分钟里,他好似在总结这堂关于人类弱点的漫长一课带给我们的教训——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漠视语言与思考的“平庸的恶”。

一直潜藏在全书的字里行间的这个小怪物,它一步步揭开了“整个黑暗的故事中最阴暗的一章”,把阿伦特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书中她用不多的文字披露了犹太委员会的领袖人物在不经意间协助了纳粹消灭犹太人的计划。犹太人人权同盟敦促在犹太重大节日上公开谴责阿伦特——让艾希曼成了“招人喜欢的人,而让受害者成了令人恶心的人。”这是她的原罪。一群演讲者走遍美国各地,宣传阿伦特是一个“自我憎恨的犹太人”。许多媒体对她展开了封杀。四个犹太组织各自雇用学者对她的文字进行地毯式搜索,找出错误,加以贬损。甚至有人翻出了他与海德格尔的关系,对她人身攻击。学术界的权威,其中不乏阿伦特曾经的好友,纷纷站出来,写评论、公开信,指责她“利用犹太大屠杀的历史推销魏玛时代知识分子的愚蠢思想。”这个当年德国哲学界最具“初生牛犊精神”的女生在疾风骤雨中想要全身而退,却发现一切都已经不像自己预计的那样简单。西方思想界就像掀起了一场运动,要把阿伦特批倒批臭。这场舆论风暴持续了三年之久,她所承受的压力和痛苦,不亚于她在纳粹时期的两次流亡——2012年,一部《汉娜·阿伦特》的传记电影,再现了她的遭遇。“我们永远不应该逃避思考和判断的道德责任。”阿伦特有过动摇,也曾做过“纠错”的辩解,但最终还是做出了最孤立、最艰难、最需要坚忍的选择:思考。

正是因为思考,让她成为东西方思想界持久关注的一个“现象”。1975年突发心脏病去世之后,她的被关注度越发地高了。当今世界,“极权之恶”仍在不断地蚕食着人类的民主与自由,由道德失却引发的“平庸之恶”在几乎所有国家都成为日益严重的问题——艾希曼的故事套在新时代竟然毫不违和,也许正是因为如此,阿伦特在思想界、也在普通大众中越来越热。美国话语权极高的《新共和》杂志直截了当地说:这本书探讨的是我们时代最严重的问题,即人类在一个现代的极权制度下如何生存的问题。阿伦特认为重要的是破除谎言:纳粹政权垮台后的今天,谎言中的大多数具体内容已经被遗忘,而“谎言竟已成为德国民族性格的组成部分。”一个民族形成了“谎言性格”,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在饱受诟病时,阿伦特曾说过,“最悲哀的荣誉莫过于死后的荣誉。”这句话里,或许隐含着一句潜台词:对一个由“无思性”而形成的谎言与平庸之恶泛滥的民族(或社会)进行心理矫正,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经过很多代人的努力。

2021,12,26

贾鲁生

作者简介:
贾鲁生,著名作家。2021年出版了新书《癌症链》。这是一部生物社会学方面的小说,对癌症及近现代重要的社会政治现象进行了关联性的深刻解构。为此作者阅读了几千元的生物学、医学资料,写作历时多年。

文章来源:光传媒
2022.01.10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