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70年16岁时因为写日记诗文并拥有中外文学名著被打成反革命关押40天,在那个“态度决定一切”的“全面专政”时代只好“认罪服法”“装死趴下”,由此才得以幸免长期坐牢。“你可以不问政治,政治要问你”,就这样,残酷的现实迫使我这个一心做“隐士”的少年由此开始学习政治和哲学理论,研究中国的社会问题,探寻中国的社会出路。

1978年,在当局开展“真理标准讨论”的背景下,虽然对全国各地情况毫不了解,我发起武汉民主墙运动时,就自觉不自觉的打出了“请尊重宪法,保障公民权利”作为护身符。 不久,在和各地民运人士联系上了之后,经过反复思考,我们提出了“公开化、合法化、理性化”三原则。

1993年,总结了二十余年的政治经验和教训,我在当代中国大陆民主运动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和平宪章》中提出了“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 ”的基本方针。

由此开始,我始终坚持这个方针,并且坚信,中国的宪政民主制必将以和平的方式得以实现。尽管我本人因此坐了二十多年牢,被当局抓捕了几十次,遭受了同时代人无人经历过的长时间迫害,但对“和平转型”的原则从来没有动摇。因为这不仅是我从中外近现代史上的民主化转型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而且是对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进行透彻研究的结果,所以哪怕我本人为此献出生命,也绝不会改变看法去盲目附和“暴力革命”“武装起义”的观点。当然,就像我不反对有人信仰共产主义一样(这个问题后面有专门讨论),我也没必要去反对“暴力革命”的实行者,倒真想看看在这个时代他们真心要这样做的话能有些什么结果(这个问题后面也有专门讨论)。

说到理性化,应当说,这是我和我的同仁在政治探索上获得的一个最值得自豪的工具成果。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正确的指导原则,我们才既能承受一切非人折磨和长期关押,又能始终坚定而平和的坚持在专制高压下顽强的开展合理合法的民主人权远动。

有幸的是,深研历史,我们发现理性也正是人类开创现代化历程的指导精神。自从人类公元第二个一千年初欧洲发生“复兴”古希腊商业文明的伟大思想解放运动以来,理性精神就成了共建现代文明的灯塔。在它的指引下,人类获得了两个最辉煌的成果,其一是科学知识体系,其二是普世价值观念。前者是“求真”,也就是力求准确的认识客观世界并且把握客观规律,后者是“求善”,也就是为人类自身的生活秩序作出无可争议的公正安排,让一切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普世价值观念就是当代人类公认的正义观念。

宪政民主制就是人类对自己在当今世界应该实行的正义的政治制度的共识,因此它当然是普世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还没有实行宪政民主制的中国来说,对当代中国的政治转型来说,它是我们民主人权事业所要追求的一个制度结果,我们追求它,是因为它是正义的,并且,实行它可以给社会带来最大限度的具体正义。从这种角度说,它是一个结果正义。

但是,结果正义并不是全部正义。

古往今来,为了“结果正义”,不惜使用邪恶手段来达到目的的事例不胜枚举。然而,这种“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所造成的恶果往往比他所要消除的邪恶更加邪恶。

在我们面前,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共暴力革命推翻国民党政权。国民党的邪恶,用中共的口号说就是“一党独裁遍地是灾”。国民党在中国大陆的统治毫无疑问的确如此。然而,我们姑且不说中共暴力赶走国民党后自己搞一党独裁害死了八千万以上的中国人并且弄得今日中国灾难更加严重的情况,仅用邓小平的话说,中共政权是牺牲四千万条人命换来的,显然,对这四千万个中国人来说,不管其结果是否正义,中共的暴力革命作为一个过程来说本身都是极不正义的。

其实,我们的睿智先贤伯夷早在近三千年前就看到了这一点,当周武王出兵伐纣时,他就拦住其马指责周武王“以暴易暴,不知其非”,当然,那时伯夷还找不出其他办法来解除商纣王的暴政。

自从工商业文明来到世界,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工商业文明建立在“公平交易”基础上,无论交易的双方当事人,还是市场上的所有市民或者公民(citizen),理论上说都应该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公平协商,这也是工商业文明的理想目标和宪政民主制的基本内容。当然,在农业文明残余盘踞着拒不退出历史舞台的情况下,工商业文明的这种运作模式是很难一步到位的,统治者必然要不择手段的维护其既得利益,包括使用最残忍最卑劣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统治特权,但即便如此,占人口多数的中下层民众总会找到办法联合起来,公开向统治者施加压力,从而迫使统治者接受他们的一些有限条件,由此打开以和平方式通过谈判解决政治权力公有化的大门。

我们知道,人类是从动物进化过来的,人类历史是一个从蒙昧、野蛮向文明进步的过程,历史的看,猎食异族、奴役异族、压迫同族,或者说民族征服、阶级压迫、强权统治都是人类社会进步不可避免的阶段。从这种意义上说,“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各种不合理的现象之所以存在,都有其历史的合理性。所以,某些我们从感情上或者理智上无法接受的东西,从历史及宏观的眼光看还是能够接受的。当然,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候具有一些超脱性,也就是超越自身时代的局限性,去从历史的必然性考虑问题,尤其是超越自己个人的狭隘眼界和切身利害,去从他人的、社会的、人类的利益角度去考虑问题。

这样,我们就会发现:

统治者在利害关系方面虽然总体上站到了历史的错误一面,但他们也确实有合理的利益必须得到保障。

进一步说,他们的不合理利益也应当逐步的加以削减。

更重要的是,统治者维护社会秩序的考量,绝不仅仅是为了他们的自身利益,一定程度上,甚至很大程度上,还是体现了社会的共同需要。

因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或者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统治者维护秩序、发展经济的考量不会没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与此同时,历史有一个演进过程,有一些不可跨越的阶段,如果我们企图“大跃进”,其结果只能是揠苗助长,南辕北辙。

在这种情况下,回顾一百多年的转型历史,我们就不难明白,第一,不顾转型的过程正义,造成革命相续血流成河,第二不顾历史进步自有不可跨越的阶段一味“法乎其上”,造成历史踏空掉回几百几千年前的大倒退,这两条惨痛教训,正是今天最应该深刻铭记永志不忘的!

总之,中国今天的的政治转型不仅需要结果正义,也需要过程正义,不仅需要尽快实现宪政民主制,也需要避免欲速而不达。具体地说,不仅需要化解一党专政,也需要弄清楚当局的说辞中有哪些必须考虑并且妥善处理的合理的内核,不仅要根除专制特权,也要考虑怎么循序渐进的根除特权才能成功的平稳过渡。

所以,我要重申1993年于《和平宪章》中倡导的基本思想,并对之加以系统阐发,以此就教于各方高人,希望由此和中国政治反对派尤其是中国民主党的同道们取得共识,以利于更快更好的实现在中国建立宪政民主制的宏伟目标。

2011

文章来源:秦永敏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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