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有心的朋友读了我写的《看批判电影去》一文,来问:你为什么要用这个题目?这个“去”字用得多余。我说并不多余,因为加了这个“去”字,才强调了我当时住在上海东部杨浦区的地理位置。当时杨浦区是工业区,电影院里有没有放映过批判电影我不知道,我所去的电影院都是在市中心区,因为我母亲的工作单位在市中心,看电影的场所都在就近的沪光、和平或者大光明等电影院,上世纪60年代的市内交通没有现在这样方便,杨浦区在市民心目中已经属于近郊地区,我们孩子时代偶尔去一次市中心,告诉别人的时候会说:“昨天我去上海了。”言下之意,我们居住的地方是在上海市区以外。我们去市中心区,只有一辆公交车从控江路直达海宁路终点站(大约半个小时的路程),然后再换市中心的各种车辆,在我的少年时代的印象里,大约是到了海宁路才有了市中心的感觉。那时海宁路在四川北路与吴淞路之间有四家剧场和电影院,其中胜利电影院、国际电影院、解放剧场等都是很著名的剧院,我住在虹口、杨浦的时代,凡看戏和电影,或者家长们说要去“市里”逛逛,多半也是到那一块地区,就像农村赶集市一样。所以我说,看批判电影是要“去”的,有一种动态在里面。

那么,何以“去”呢?像我这样十四五岁的孩子,只要不是与家长一起出行,不管是单独而行还是与几个小伙伴结伴而行,都有意不乘坐公交车,用双脚走的。那时去一次市中心,也不花什么钱购物,最多就是花八分钱在淮海中路长春食品商店(当时改店名为红旗食品商店)喝一杯酸梅汤,或者沿路买一根雪糕就很满足了。而这八分钱,往往就是靠两只脚走路省出来的。那时公共汽车以五分钱为单位计算车票,无轨电车是四分、七分钱计算,从我住的杨浦区出发,乘61路公交车是一角钱的车费,再换乘18、17、13、21等无轨电车通往市中心,大约是七分钱,加起来来回车费三角四分,或者还会多些,这笔钱对当时我们孩子来说是一笔巨款,不可能再有零用的开销,要零花就只能从车资上节省下来。再说,正因为去市中心的不易,偶尔有了机会就一定要“逛”的,所谓逛街无非是走走看看,如果都坐在车上挤来挤去,那等于什么也没有见着,失去了去市中心“兜马路”的意义。后来我读我导师贾植芳先生的日记《解冻时节》,1970年代末师母还在山西农村居住,先生独居在复旦宿舍,每逢休息日外出为师母村里的老乡购物,总是步行到海宁路四川北路,来回行走也觉得很正常,在那个时代的人们除了省钱以外,长途步行是一个很正常的生活习惯。

其实我的走路经历比看批判电影还要早些,不过也是从搬到杨浦区开始的。我的小学在另一个东部的地区叫虹口区,搬到杨浦后每天上学要换两辆公交车,还要步行一段十来分钟的路,来回车资大约是两角钱。我一般很少用足这两角钱的车资,至少是改乘一辆车,另一辆的车资省下来,往往也是买冷饮(当时棒冰是四分钱一根,雪糕是八分钱一根)吃掉的,但走路的乐趣却是用钱也买不来的,尤其是每天早上我起得很早,天空才有曙色我就悠悠出发,那个时候马路上车辆不多,行人更少,我走过大连路上绿荫覆盖的两个著名公园,以及两个公园之间有一片农田,空气非常的好。在和平公园附近还有一个跳伞训练场地,我每天路过那儿时,总有运动员背着降落伞从高塔上徐徐飘落,让人心旷神怡。这种早起晨行的习惯我一直坚持到读大学,在复旦读书的时候我家已经搬到淮海中路了。我经常回家住,第二天一早去学校,六点出发,搭乘六点半在西藏中路淮海路口停靠的一班18路公共汽车直达虹口公园,接下来我就步行走到复旦,大约是三刻钟的时间,那时大柏树一带马路边也是庄稼地,边走路边默诵古诗或者外语,这种感觉至今难以忘却。

居住杨浦的时代,真正步行到市中心去的机会并不多。那时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任何约束的环境下,十几岁的孩子浑身都是憋不住的精力无处发泄,一有机会就在外面乱跑,感受那油锅般沸腾的时代风气。但是在家里总也有家长阻止,尤其是外祖父在家的时候,是坚决不让我随便外出一步的,怕的就是时代风气把我“带坏”。“他们不会长的。”这是外祖父的口头禅。抗战时期上海沦陷,听说他也是这么一句口头禅,所以他坚持不出去做任何事,宁可让我母亲外出做童工来养家,熬着最艰苦的日子,终于等到抗战胜利,他清清白白地走在马路上。但是我毕竟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哪有这么世故的毅力可恃,何况我身上还有父亲遗传给我的热血,外面的世界还是对我有巨大的诱惑力。除了看批判电影以外,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活动,就是去看过一场公审大会。那种感觉与看电影是截然相反的,至今想起来还有一种令人呕吐的感觉。公审大会的制度,我没有去专门查阅过资料,大约是从“土改”时期,或者还要更早些,可以追溯到苏维埃打土豪分田地时期遗留下来的制度(如果要追溯历史,古代封建王朝的法场斩首犯人应是其源头,鲁迅在小说里描写过的这种场面)。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处犯罪,而是为了在社会上发生威慑作用。“文革”前的太平岁月已经废除了这种野蛮形式,但是在“文革”中又重新流行开来。1966年红卫兵运动兴起,开始在社会上兴妖作怪,把批斗对象戴高帽游街,敲铜锣自报罪行,学的全是电影里农民运动斗地主的镜头。后来游斗的层次渐渐提高了,最高级别的是市长曹荻秋被游街批斗。一头银发的曹荻秋被押上修电线的红色高架车顶上游街,脸色通红双目紧闭,头抬得高高不敢往下看。这么残忍的做法,无非是让一个市长在全市市民面前出丑。巴金老人在《随想录》里写到“文革”中批斗会,说它就像但丁《神曲》里描写的地狱,有上刀山下油锅的恐怖感觉,这是真实的感觉,被巴金说了出来。我想曹荻秋被高高地押在车上游街示众时的心理,一定有身陷地狱万劫不复之感。曹荻秋是1967年1月“夺权风暴”中全国首当其冲的高级官员,当时红卫兵在“中央文革小组”唆使下抓住他历史上曾经被捕的问题,欲把他置以死命,没有任何人站出来为一个参加革命四十年的市长的清白作证。曹荻秋不久就被关进监狱,后来他的“叛徒”问题查无实据又放了出来,但头上的“叛徒”帽子并没有解决,终于含冤死在“四人帮”集团被粉碎的前夕。

我从小生长在上海,曹荻秋是我第一位面对面见到过的上海市长。我还住在虹口区时,住家对面是一所有点名气的小学(我在那里曾经读过一年书),有一次他陪同外宾参观这所小学,他穿了雪白笔挺的衬衣,风度翩翩;第二次见到他,就是他在高架车上被游斗的时候,我是走在淮海路上,无意撞见这震撼心灵的一幕。记得那一次回家我把白天看到的情景告诉家人时,我母亲,一个并不那么关心国家大事的普通市民,黯然流下了眼泪,嘴里轻轻地说:罪过罪过,真是无法无天了。

比公开游斗更进一步的就是公审大会了。那个时代公检法机构已经被“砸烂”,连公安局长也被抛出去揪斗,满街都贴着把他名字打了叉叉的大标语。那时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一伙已经控制了“市革委”,夺了上海市的领导大权,大约是为了维持他们夺权以后的社会秩序,不断用公审大会的形式来制造威慑力,强化他们权力的合法性,他们使用的工具,就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古代小说里经常有一句话: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说的就是权力与暴行的关系。后来我学习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当列宁说到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时,我不用思考就明白了其中道理。所谓国家、政权等概念,其本质的意义就是与暴力、镇压、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的。“文革”时代的“公审大会”,充分体现了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国家暴力。“公审大会”与现在意义的法庭审判完全是两回事,整个过程就是一场公开的批斗会。开场主持人先要声势夺人地大喝一声:把某某押上来!接下来开始批判、控诉其所谓的“罪行”,标语口号声震屋宇,高音喇叭天摇地动,身处其境就如在杀气腾腾的屠宰场,接着就是宣判罪犯的死刑或者徒刑,最后又是公开游斗,执行枪决或者收监。一切都是公开的凶神恶煞,不仅有公审大会,有时还要电视转播,把整个上海笼罩在红色恐怖之中。有一个事件,虽然不是我亲眼所见,但直接与我家庭有关,似乎值得一说。上海交响乐团的指挥陆洪恩,我父亲年轻时代的好朋友,我母亲也认识他,大约是1968年4月的一次公审大会上突然出现了陆洪恩的名字,作为现行反革命分子被枪决。我母亲好像是单位里组织看了电视转播,但她回家什么也没有说。过了几年,父亲回家探亲时,我听父母亲说话时说起了这个名字。母亲轻声地告诉父亲:这么神气的人,在电视里出现时,头发胡子全白了,神志也不清了,胸口还挂了牌子,真是可怜。他们说话时神情恍惚,如惊弓之鸟,我就留了心。后来才从几年前的过期《解放日报》上看到了这个报道,据报道“十万无产阶级革命派”参加了公审大会。“文革”以后我继续留心有关这个名字的消息,才弄清楚陆洪恩是在“四清”运动时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患精神分裂症,本来已经得到控制,但“文革”爆发后,他又一次发病,大约是犯了政治忌讳。一种说法是他公开为赫鲁晓夫辩护,还有一种说法是撕了领袖画像,如果是后者,当然就是死罪了。一个患了精神病的音乐家,就这样在十万人疯狂高呼口号中被枪毙了。

后来我进了中学,有个同学的父亲在公检法工作,有一次他拿来几张公审大会的票子,邀我们一起去看。如果外祖父在家的话也许不会允许我参加这种场面,但那时他与外祖母好像是去了北京我小舅舅那里,我的生活完全没有了束缚,对于生活在极其枯燥环境下的少年人,连这种残酷场面竟也会成为一种消耗精力的游戏。于是我们就结伴出发,照例也是两脚走路。那时公审大会都安排在陕西南路的文化广场,那个广场的前身是法租界里的跑狗场,在“文革”中发生过一次大火灾,烧死了十几个救火者。火灾以后没有认真建造,一直是用简陋的棚子搭成的大会场,可以容纳数万人,规模较大的政治活动经常放在那里举行。那一次的公审大会,对象是应功九为首的反革命集团。应功九被指控为国民党特务,身份是国民党地下“上海市长”,还有一个女犯人邓某,身份是国民党地下组织的什么特派员之类,名字排在应功九前面,罪行似乎比应功九还要大一些。在我模糊的印象中他们好像是一对夫妇,还有一大批人都押到台上受审,最后判决为当场枪毙。我第一次看到被宣判为国民党特务、身份又是“市长”什么的人,他们被押在台上神态都非常镇静,最后被押赴刑场时脚步也从容得很。这件事在我脑海里久久没有褪色。记得当年还把这件事认真记在日记里,现在再要找那本日记也找不到了,印象中的感受既不是愤怒也没有激动,倒是有一丝惊讶,依依稀稀地觉得看到了另外的一种类型的人。三十多年过去,我在整理复旦大学中文系的系史时无意中发现,应功九竟是复旦大学的教授,上海沦陷时期,复旦大学迁校到重庆,老校长李登辉留守上海,在赫德路(今常德路)创办了复旦沪校(后改名为复旦大学上海补习部),担任中文系主任的正是应功九先生。关于这个人的资料甚少,网上传来传去流传两部著作,一部是正中书局出版的《建国教科书初级中学本国史》,另一部与人合撰的《翠岫庵诗》,应该是一部旧体诗集。我没有去购买这两部书,也有点怀疑是不是同一个应功九。最近又出现一个博客,在网上公布其外祖父和外祖母的书法作品,其外祖父正是应功九,写的是唐人绝句集,吕曼云(外祖母)写的是古代小故事,都是儿童的读物,书法极为漂亮。我相信这个才是担任过复旦中文系主任的应功九先生,至于他怎么会在“文革”中被戴上这么一个稀奇古怪的身份公审枪毙的,至今似乎也没有什么地方有过交待。我曾经在网络上查到过上海市公安大事记里有应功九案件的记载,但也是语焉不详,现在连那个网页也似乎打不开了。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有些心理是值得反省的。一般来说,人总是对于自己相近的人才有深切感觉。当我们隔壁邻居老方一家遭难(他的两个女儿一个女婿因偷渡罪被判刑,肯定也经过这样的公审大会,只是我们没有亲眼见到),我心里对这一家人抱有强烈同情,至今不能释怀;当父母亲的朋友陆洪恩被枪决遭大难时,父母亲的伤心程度我是决不能体会到的,我对陆洪恩案件的关心只是出于一种探究真相的驱使;曹荻秋市长仅仅是因为我孩提时代曾经见到过一次,有了印象,我对他的遭难一直耿耿于怀,胜过对其他落难高官的感情;而对于像应功九这样一个被身份为国民党地下“上海市长”的“特务”,我起先不过有一点点惊讶而已,直到有一天,发现他担任过复旦中文系主任时,一下子觉得我与他的距离拉近了,因为我毕竟见证了这个人的生命的最后一刻。

其实,对于我们这群身处上海边缘地区的少年来说,并没有真正关心过审判的是什么人,不过是借了一个理由可以“到上海去”游玩而已。从杨浦区走到文化广场是不短的路程,我们虽然年轻力壮还是走得筋疲力尽。记得那一次公审大会的回来路上几个少年边走边说话,不知不觉走到了环形的人民路和中华路,绕来绕去走了一两个小时,才发现自己还是走在原地。我们自己吓唬自己说,大约是应功九的鬼魂跟上我们了。

《随笔》总第197期 201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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