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我所喜爱的老师乔治·丹尼(George H Denny)的介绍,一九八三年秋天,我从潘塔珀斯(Pantops)学院进入了汉普登(Hampden)-希尼(Sydney)学院的二年级。我还参加了他的ΣΧ(Sigma Chi)兄弟会和他的文学社。一个年轻、崇拜英雄的人,所能要求的最多也不过如此。

汉普登(Hampden)-希尼(Sydney)学院是在发表独立宣言的一九七六年,由大陆议会创立的,以两个英国自由主义爱国战士约翰·汉普登(John Hampden)和阿尔济能·希尼(Algernon Sydney)命的名。在创建人中有亨利(Patrick Henry )和麦迪遜(James Madison )。在它的校友中,出过一个美国总统,三十个国会参众议员,八个州长,和二十个学院或大学的校长。现在,它有近四百名学生,而那时还不到一百五十人。在一九三一年一次调研中发现,列在名人录的美国大学校友中,有7. 45%是汉普登(Hampden)-希尼(Sydney)学院的校友,占第一位。第二位是阿穆赫斯特(Amherst)学院,是7.4%, 第三位是哈佛大学,是6.6%。这个事实受到了报刊广泛的评论。诺克斯维尔日报 (Knoxville Journal) 写到:“汉普登(Hampden)-希尼(Sydney)学院的价值远远高于最为无可争议的成就。在南方的教育历史中,在地位上和影响上,在历史和风格方面,它是独一无二地。”

大学生活最美好的方面,对我来说,是个人之间、特别是我们兄弟会同伴之间的友谊,那个学校的崇高传统,以及它那欢快的气氛。但是,汉普登(Hampden)-希尼(Sydney)学院在那个时候已经在走下坡,招生的人数在下降。它位于弗吉尼亚州;那里的土地因为种植烟草而枯竭了【22】,比较有精力的富裕的家庭都去了北部和西部。主要吸引我的那位杰出的英国文学教授,在我入校时离开了,后继的那位则枯燥得让人难以容忍。我修读了必修的物理科学,教课的人很出众,但是我也只读了个及格。毕业的时间到了,我并不觉得遗憾;虽然说提供我读硕士一年多的奖学金,但是再在那里呆一年的想法并不吸引我。

在大学里我最好的朋友是李·特林科尔(E Lee Trinkle),他和我在班上似乎总在一年年里交替、轮流得第一。在汉普登(Hampden)-希尼(Sydney)学院的日子里,这个友谊是我最快乐的记忆之一。李(Lee)和我同年,是同一兄弟会的同伴,我们住同屋,下午常常一同去散步,但都不参加有组织的体育活动。我们甚至一同约会我们的女朋友,但是从来也不争风。在开学的时候我先到他在弗吉尼亚西南部维斯维尔(Wytheville)的家里和他会面,在夏天分开之前我也回到他家。我常常在他家过圣诞节。毕业后,他到弗吉尼亚大学读法律,我则到潘塔珀斯(Pantops)学院去教书,但是我们保持着友谊。他后来就任了谢南多亚(Shenandoah)人寿保险公司的主席、以及弗吉尼亚州教育委员会的主席。一九二一年,他以当时最大的多数票当选为弗吉尼亚州四年一任的州长。多年来,他是弗吉尼亚州罗阿诺克(Roanoke)第二长老会的活动积极的长老。在他一九三九年去世前,我们一直互相通信;我回美国旅行的诸多乐趣中,总包括着看望他。

事出偶然,我们班上接受荣誉的人多于往常。前一年考第一的人做了毕业生告别演说。特林科尔(Trinkle)和我十分接近,取得第二的荣誉。为了让我们在毕业授学位典礼时都到场,恢复举行了长期以来停止的希腊文致词,【23】并且让我来做。我那好心、精深、博学的布洛克(Brock)老教授在演说辞上帮助我,我也很放心地知道,在天热流汗的听众里没有吹毛求疵的人。我在二十岁生日的前一天,取得了BA和B Litt 的证书。

在我那时,汉普登(Hampden)-希尼(Sydney)(HS)学院在行为、品行和指导、以及在管理上都非常著名。协和神学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也在附近(很快搬去了理士满[Richmond]),协和神学院几乎就像是HS学院的研究生院。HS学院的许多学生准备去从事传道。似乎也期待、要求我从事宗教,灵性的气氛总起来说是热烈而真挚的。我们这些学生并不羡慕大多数神职学生的奖学金和社会出身,也不总是仰慕他们的道德行为。必修的圣经课极其沉闷,教堂、圣诗班和礼拜活动都不那么鼓舞人。但是,想到它们时,并没有不耐烦和拒绝的念头。

主要是在基督教男青年会(YMCA)里,表现着很自然的宗教生活。青年会在我们学院、弗吉尼亚州和其他地方,都起到了生气勃勃和重要的领导作用。我在学院生活的三年中,是青年会比较活跃的成员,四年级的时候,我担当了主席。当局把基督教男青年会看作是北方的一种革新,对它有些皱眉,这可能反而有助于它在学生中有更多的声誉。学生自愿国外传教运动(The Student Volunteer Movement for Foreign Missions)的浪潮那时影响正高涨,它激发了对全世界基督教运动的关心,并征求大学生加入传教服务。当它的秘书访问汉普登(Hampden)-希尼(Sydney)学院的时候,我当然成了他们的对象。我的家庭、在基督教里活跃积极的职务、健康情况、以及没有做自愿者所不可逾越的困难,这些加在一起,使我成了被挑选的人。

在后来的岁月里,韦拉德·里昂(Willard Lyon), 富来彻·布鲁克曼(Fletcher Brockman),亨利·卢斯( Harry Luce)这些秘书都成了我亲密的朋友。【24】但是在那时,他们明确了我最尖锐的宗教问题:我对传教活动缺乏热心。从一个小孩子印象看到的我父亲的经历(我所有的幼年的苦恼都归因于它),以及在弗吉尼亚的生活和教书的职业越来越有吸引力,这些都使我对去国外传教作为事业产生很剧烈的反感。学生自愿者运动则自自然然地号召说,任何一个年轻、真正的基督徒,必须表明他(她)为什么不能够到国外传教。这使我进退两难,受到折磨。我能够承受得了不签约的压力,但是我却无法忘怀这个问题。我想在教古希腊、罗马文学,或是在传道之间选择我一生的工作,但是希望不论做什么,都能留在弗吉尼亚。我对做牧师有些犹豫,主要是我觉得那会自然地导致派我去中国。我打算到我弟弟当时就读的弗吉尼亚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或到德国去读研究生。但是我实在不愿意继续学习经典或神学来从事一种事业,毫无疑问,主要是由于那个伤脑筋的传道人的问题。

我对进一步毕业后学习(读研究生)的犹豫中,在我脑海里现在出现了一个怪怪的假想:如果我曾预料到后来我会在中国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我那是一定会到一个在中国有知名度的大学,至少读一个硕士学位;但是,如果我真去读了,我很可能就不会就任基督教神职、因而根本不会到中国去。我一直顺从我良知的指引,我也一直没有理由来后悔。

2

在这个时候,我尊崇的丹尼(Denny)先生接受了华盛顿和李(Washington and Lee)大学的教习职位,我被邀请接替他在潘塔珀斯(Pantops)学院教授拉丁和希腊文的职位。【25】我有千万种理由要接受它,我也十分急切地接受了它。我在那里教这些科目教了三年,生活得十分满意。弗吉尼亚的魅力在不断增长。我离我的两个兄弟很近,在大学里我有很多熟人,从那时起,我几乎就觉得那就是我的大学了。在头一年之后,我就很想再呆一年,然后还是这样,又呆了第三年。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是为难以做出决定而拖延时间。在潘塔珀斯(Pantops)学院的第二年,我的同事、也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吉尔摩尔(A D P Gilmour)在那时决定从事传道工作,而在后一年开始去读神学。我们经常一同谈论这个问题,他的决定毫无疑问在影响着我。在一年后我进入神学院,在他毕业之前我们一直住同屋。

在潘塔珀斯(Pantops)学院我是个“老人儿”,这使我在情感上得到益处,使我理解到那个学校的一些特殊情况。我很年轻,比我的有些学生大不了多少,这使我遇到些危险。使我脱离险境的,似乎是在那些男生和我之间自然而然形成的友谊。在课堂之外,我和他们打成一片,有时作为他们体育队的经办人同他们到其他学校去。在课堂上,我还记得我在老师乔治·丹尼(George Denny)的指引下的那个转变经历,我设法使学习成为有趣的事。还是那个老问题:“你是教拉丁文,还是教学生?”对我来说,那主要是教学生,这样就使那些基础的课程看来不那么沉闷。举个例子,我不像传统那样教恺撒(Caesar)的《评注,Commentaries》(那是一个军事指挥官关于作战的简洁笔记,当然,并不是为了身处异邦、多少世纪之后、那些不耐烦的学生写的),而是教考尼里乌斯·尼珀斯(Cornelius Nepos)专为罗马的男孩子写的著名人物的简短传记。它里面都是有趣的轶事,足以用来练习拉丁文的文法。

这种和学生几乎近乎自然的关系,【26】也表现在后来我和南京神学院的那些十分不同的学生之中,再后来也表现在燕京大学里。燕京大学的学生和比较简单的南京学神学的学生又不相同,燕京的学生和南京学生的差别之大,就像是他们和美国的学生之间的差别那样。

在这教书期间,我到麻省诺思菲尔德(Northfield)参加过两次夏令聚会,那是基督教男青年会和学生自愿运动领导的。在那非常成功的聚会中,许多高尚的人参与了筹划,有的到了会,有的做了演讲、致词,他们启示着或者带去了生气勃勃、切实有用、极其吸引人的关于宗教的观念。它们和我过去所最为熟悉的那些相当呆板、单调的信仰和做法是完全不同的。耶稣基督变成了一个受人敬爱的主宰,成了年轻人热心奉献的完美实体,而不主要是一些神秘、难解、崇高的本质和它的属性,不仅是对它们如果有任何疑问就成了异端的一种神学上的教义。我和那时许多青年一样,对基督的这种新鲜、沉醉的理解,可能都应归功于罗伯特·斯皮尔(Robert E Speer)。从那时直到今天,它一直是我宗教信仰的精髓。在日后的岁月里,尽管神学的观点有了变化,我有了那么多的经历,但是它一直光亮如初,丝毫也没有幻灭。

3

一八九九年秋季,我进入了协和(Union)神学院。它已经从汉普登(Hampden)-希尼(Sydney)搬迁到了理士满(Richmond)近郊的一个可爱的地点。在能干的瓦尔特·穆尔(Walter W Moore)院长的经管下,在它的新校舍、设施和环境的激动下,学院正在全面地发展着。我又一次有了三年愉快的时间,它发展了我不仅对神学院、也对理士满(Richmond)这个城市产生依恋的情感,现在它仍然在游移、徘徊着。除了是否做传道工作的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逐渐形成着的问题,就是神学信仰的问题【27】,或者更准确地说,就是对进步的、无所惧怕的、毫无偏差的圣经学问的态度问题。虽然到那时为止,我对宗教的兴趣主要是在实践方面,但是,由于到北方的访问,通过阅读,也由于内心的强烈愿望,我越来越认识到,南方长老会的正统和当前自由探究趋势之间的对立立场,而我知道我是同情后者的。

在另一方面,神学院的教授们,加上著名的院长,无一例外,都毫无疑问地是真诚、虔诚、有学问、具有广泛人类同情心的人。他们被选到这里来,大部分是由于他们是成功的牧师,以及和从事有争论的神学相比,他们更愿意培养有用的讲道人。和他们在一起,我发现对过去和它的传统的忠诚是首要的美德(在南方几乎都是这样);在宗教中如此,在社交和政治生活中也同样如此。所以我就决心重视、珍惜他们的特点和他们的教导,但是在思考和研究上则独立自主。为上课做准备不需要太多的时间,我设法把晚上空出来,读图书馆极好的书,主要挑选关于宗教、科学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新书。这帮助了我调和对我来说,有的时候似乎是无法说服我,有时甚至是不可证明、令人拒绝的陈述。但是这个教义的主要真理却是这样的。在我传教的关系上,我内心里面总有一点的紧张,到现在也仍然如此。因为我总是觉得,在信仰和目的上,他们和我都最关心它。我是南方长老会的一员,我觉得没有必要和我父辈的教会脱离关系,我一直感到,双方都有这个感情和信念。

我在神学院的第一个学期,雷西·埃维英·莫非特(Lacy Irving Moffett)受路易斯维尔(Louisville)长老会神学院的差遣来到了这里。【28】我们立即被对方所吸引了,部分是由于这个缘故,他第二年转学到理士满(Richmond)来。他已经决定要做传道人。在珀洛克·吉尔摩尔(Pollock Gilmour)毕业后,他就成了我的室友。这样就开始了我们密切的友情,直到现在;而且还由于我们俩和两姐妹结了婚,情谊更为加深;在我们到中国之前和之后,我们一生都联系在一起。

在第二学期,来到了我传道问题的转折点。它和往常一样,那是由于学生自愿运动的秘书来访。这次来的是亚瑟·尤文(Arthur Ewing)牧师,他是去印度的传教士,回来休假。凑巧那时我是学生组织的主席,所以我有责任招待他,安排会见、谈话,出席他的公开演讲。在他即将离开的时候,他问我:“好了,司徒,那你怎么样?”我对他说,我知道我应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无论是他,还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帮助我,我也清楚他可能会催促、劝说我要考虑的都是些什么。他很机智、老练,也有良好的判断、感知,他紧紧、热情地握了我的手,就这样离开了那个话题。但是我知道,我必须终结那种犹豫不决了;这个重要的问题是无法逃避了。

那天夜里,我睡不着,听着钟楼上的钟敲着钟点,直到第二天早上凌晨五点钟。怎么描述我产生的反对到中国做传教士的厌恶也不会夸大其词。中国不是我所思念的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在那里要大声疾呼地对闲散的人群讲说;在庙会和街上小礼拜堂里,面对挑挑剔剔、古古怪怪的人们;几乎是白白奉送小册子;忍受当地的人们轻蔑、鄙视、恼火、或逗趣地看你;物质生活的不舒适和艰苦,等等;也没有学识上和努力用心方面的兴趣;一种活死人、或相当于近代的退休出世的感觉。由于特殊的传教士背景,从那时起,我儿童时期的经历和考验一直以各种形式留在我的心里。【29】和它相反的,则是在弗吉尼亚愉快的生活,在南方任何州可能都会是这样。它当然是一种不正常的主观心态或情绪。如果我能够预见到后来我在中国的生活是如何发展的,设想那时我可能是要如何推论,一定很有意思。

幸好,我的父母从来也没有提出来、也没试图劝说我作传教士。当然我知道没有什么比他们的儿子追随他们做这种服侍,会让他们更高兴。我第二个弟弟大卫(David)那时是医学生,十分明确他不会屈服,但是他后来终于屈服了。他后来到苏州的伊丽莎白·布雷克(Elizabeth Black)医院做了两年差派外科医生,直到在一九零九年因为意外事故而死去。我的三弟瓦润(Warren)在中国一直呆到十五岁,没有经受过大卫(David)和我幼年时候受到的痛苦和后来的紧张,他似乎一向很容易地注定要从事传教士的工作。他先是在一个中国的大学里、后是在神学院里做了十九年的教授,直到一九二七年革命到来的时候。

回来说那个注定命运的夜晚。我对作传教士很反感,但是那时候有个不能争论的意见:一个真正、完全追随耶稣基督的人,如果没有外部原因的阻碍,他就要到国外作传教士,或者至少要在被“召唤”的时候愿意去做。而我则确实不愿意。在美国,那时我是否受到了任何召唤,要我为基督耶稣、为精神的无上价值而牺牲所有物质上的一切?对基督耶稣的信仰真是最为真实、它真是我生命中最为重大的事体?如果不是那样,我是否可以在一个舒适的环境里从事基督教的工作,而同时还可以诚实地自称是一个基督徒?我在床上辗转不安,翻来覆去考虑这些熟悉的问题。

最后,我决定把我的宗教信仰放到自己认为是最后的考验上。我要决定去做传教士,这样就对自己满意地证明了基督教义对我有无上的价值。【30】如果上帝为我安排在我自己的国家里工作,或者知道我无法适应在中国的生活要求,那么我必须相信祂会引领我。我疲惫不堪,入了睡。在醒来时,我告诉了我的同屋帕洛克·吉尔摩尔(Pollock Gilmour)和雷西·莫非特(Lacy Moffett)。他们没有感到吃惊。我没有感到是在克制自己,反而感到了满意、解脱,甚至感到是满腔热情。我一点也没有对那个决定感到遗憾。它给了我对宗教的真实性的保证,给了我智慧去做当时似乎是正确的事情。我要从事的事业,可能使得我比做其他事情更能够奉献给基督的理想和目标,也能使我在一生中得到更大的喜悦。

4

学生自愿运动的效率很高,报名自愿到外国传教服务、热心的年轻人的数目,多于那些重要的教会组织所能够接受的人数。这又导致了积极努力设法增加支持传教的经费。在北长老会和公理会团体,开始了一个“前进运动”(Forward Movement),要各教会支持单个的传教士,它后来发展成了“每个成员游说”,为当地的教会获得全部的经费。这个情况也影响了南方长老会。在南方长老会,为国外传教的钱在几年之间实际上没有增减,也就没有在原有的队伍里面增加自愿者。莫非特( Moffett)和我以及费尔曼·普雷斯顿(J Fairman Preston)在同一年毕业于普林斯顿神学院,我们蕴育了一个古怪念头,借用北方最为成功的那个项目的倡导者路易·韦莎德(Louis A Wishard)博士的开展方法,在我们的教会里发动“前进运动”。【31】

教会当局允许了,给了我们必要的资料和他们个人的祝福,但是十分得体地使自己不承担任何正式的责任。有少数商家提供了我们不可思议的那么少的花费。我们没有薪水。把住旅馆看作是应急措施。我们带着地图和邀请卡旅行,并且设立当地的委员会,去收回那些邀请卡。我们各自在自己过去熟悉的一个地区开始工作。普雷斯顿(Preston)在北卡州,莫非特( Moffett)在肯塔基州,我在弗吉尼亚的谷地。我的第一次试验,是在首都华盛顿,是我从神学院毕业后的那个星期天。我曾经咨询过的中部长老会年长牧师A W Pitzer允许我对他的教徒做一次试验。在听了我的计划后,他从躺椅上坐了起来,拍着膝盖,说,“当然,当然,多年来我就奇怪为什么有些教会没有这么试试。”我说,“因为那是个相当重大的主意。”“好吧,年轻人,你就勇往直前吧。希望你能从教会里弄到更多的钱——愿主祝福你。”我在这个教会里讲了道;在会众挑选他们的“外国牧师”的时候,他们说既然让我在他们面前练习,所以他们就有理由来挑选我。威尔逊(Woodrow Wilson)在他总统任期内是中部长老会的成员,有一次我从中国休假回来,到那里讲道,有幸他在那里做礼拜。

这个办法的彻底性和新颖性;青年男女要求去传道服务,但是由于没有钱而不能成行;这又理解为主要是由于大家认识不到有那个需要,以及缺少系统的组织;所有这些因素导致了很容易地取得了惊人的结果。对于一般的人,他们把到国外传教看成是职业;对于另一些人,它有浪漫的意念;而那并不是一个模糊的抽象属性,它关系到一个具体的“外国场合”并且也是个人化的。【32】这个计划的成功几乎是自动的。钱源源不断地流入到总部里。我记得,第二年春天,教会组织最高的总部一致同意,批准了那个计划。我们三个人都成了有薪水、有花费支出、有正式地位的秘书。看来,为了证明我们的忠诚,我们最好有一个人在那个夏天去到现场就任。普雷斯顿(Preston)被选中了。他那时已经定婚(那是他旅行的一个副产品),我们都参加了他的婚礼之后,他和他的新娘去了朝鲜。莫非特( Moffett)和我要再等一年,到那时,我们觉得永久性的机构就会建成了。他们愿意让我们无限期地担任那个职务,但是我们相信,只要能够募集到钱,讲明我们自己也是准备好去做传教士,那对于整个的事业是有更大的好处。我们已经完成了我们最初的目标,并且很满意我们的极为保守的教会正式认可了那个方法,并且还聘任了一个固定的秘书来维持它。

回想起这个经历对于我个人的宗教价值的影响,它对我的新目标给了我立即可行的出路,而同时又变得承诺于它并不只是基于虚构的自我牺牲。在从神学院毕业的时候,已经给了我读研究生的奖学金,但是由于同样的理由,我也谢绝了它。我错误估计了奖学金在传教领域中的重要性。但是我预计在同一个大学里再多读一年不会有多大好处,则估计得可能并不错。但是,积极的一个考虑是活跃地从事于冒险、可能有用的像我们小小的那个“前进运动”的一个项目。在持续拥护传道事业以及对反对的意见做出回应中,我能够理解它的意义,并且对它产生出热情;它使我在最后进入到传教事业中的时候,立于很好的地位。【33】我全神贯注在这些振兴和管理上的事务,而学问和神学上的事情则在那里沉寂着。我有机会在南方各州旅行,感觉到我对弗吉尼亚的深厚感情在扩展着。在那时候,我的信仰是集中在一个工作上,在那个工作里,我是和牧师和教会的领袖在一起,无论和他们在信仰教义上有什么分歧、有多少相似之处,我们结成了许多愉快的友谊。我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感到我和我的教会内在的和谐更加深了(我相信大多数的教会都是如此),这是基督教义的真正基础。

5

雷西·莫非特(Lacy Moffett)和我从神学院毕业后不久,我们的长老会就授予了我们神职,任我们为牧师。有了两年的“前进运动”经验之后,我们已经准备好去中国作传教士了。我们是否不结婚、独身前去?我们决定,除非我们两个人都结婚,否则就都不结婚。在造访新奥尔良的时候,莫非特(Moffett)和我遇到了我的几个远房表姐妹,是约翰爱德文罗德(John Edwin Rodd)夫妇的几个女儿。我们逐渐发现有点什么事在发展着,那个糟糕的思想进入了我们的头脑中:“是同一个女孩吗?我们的协议怎么办?”一九零四年七月,我们到查塔努加(Chattanooga)的卢克欧特山(Lookout Mountain)参加一个会议,我提议莫非特( Moffett)和我邀请我们都感兴趣的两姊妹。当她们来到了的时候,我们松了一口大气,发现我们各人所喜欢的不是同一个人。我们决定同时提出求婚,我们也这样做了。

她们接受了我们。同年的十一月十七日,我们在新奥尔良(New Orlelans)一同举行了婚礼。我的新娘是艾琳(Aline),莫非特(Moffett)的新娘是凯特(Kate)。另一个妹妹佛劳伦斯(Florence)后来到中国作传教士,【34】第四个去了非洲。艾琳(Aline)过去没有考虑过做传教士,但是她的其他三个姊妹帮助她做出了肯定的决定。

我和艾琳(Aline)共同的恋情生活持续了二十二年,直到她在一九二六年在北京去世。

(待续)

转自《二闲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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