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破天惊

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毛泽东逝世。十月,党中央逮捕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公开发表的“全会公报”上,不仅有党中央“决定结束全国范围的群众运动”这样的好消息,还正式宣布: “决定要开始审查和解决党的历史上的一批重大冤假错案”。 就是这么一句话,给普天下千千万万蒙冤之人带来了一线重生的希望。

在云南省,上访告状、要求平反的人如潮水般涌至各级党委机关。冤假错案堆积如山,中共云南省委设立在昆明市弥勒寺接待上访人员的两间办公室,完全不够应付汹涌的人群,只好在云瑞西路另开了一个大院,但从早到晚,这个地方也被前来上访告状的人挤得水泄不通。

为提高工作效率,尽快给各类人群落实政策,当局成立了“冤有头债有主”的各种办公室,如:“摘帽办公室”、“站队划线办公室”、“疏散下放办公室”、“改右办公室”、“落实起义人员政策办公室”等,苦主们各自对号,登门申诉冤情。

我的同班同学(建民中学高七班)包光兴的妹妹也从石屏县乡下跑到昆明,找到她哥哥的同学沈绍藩,哭诉哥哥的不幸:解放初期,包光兴,这个村里唯一的青年知识份子,在“镇反运动”时被枪毙了,为什么?因为他上中学时参加过一个取名叫“兰鹰社”的组织。沈绍藩也参加过“兰鹰社”,只是没有枪毙,但一直戴着“特嫌”帽子挨整了几十年,现在沈绍藩正在为这个问题奔走,告诉他妹妹首先去找县委申冤。当年参加过“兰鹰社”的同学全部遭遇迫害,其中的门启达劳改多年,周云鹏被捕后不知下落。

“兰鹰社”,不过是当时高七班几个同学给自己的壁报组织和篮球队取的一个名字,因建民中学所在地名兰龙潭,取兰龙潭之鹰的意思。但肃反时被无辜与国民党建立的全国性特工组织“兰衣社”(戴笠、康泽是头,因社员穿兰衣制服而得名)牵扯在一起。

“兰鹰社”问题早已在案,但一直久拖未决,于今,中共云南省委落实政策办公室把它列为专案,派人下去巡访核察,准备结案。由于我是当时的班长,也找到我来了解情况。

如此莫须有的案子,一九七八年已知是冤假,但又拖了十年,直到一九八七年才得以落实政策,平反昭雪。举此例是想说明,似这般草菅人命的案子遍布中华大地。

我自己,自从一九七零年在大山深处的蛤蟆井书写申诉开始,尽管没有收到过任何回复,但我一直仍在四处“告状”,从来没有放弃过。到我的右派问题最终得到“改正”的一九七九年,我为自己申诉所投递的资料和上访次数累计已达200次。

一九七三年来到昆明,我急需首先解决“黑人”问题,当时,我去找了原来遣送我下乡的昆明市手工业管理局建筑队办公室反映情况。

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对我说来是“石破天惊”的日子,当天的日记如下:

“早上九点,雨后到昆明市手管局人保组。门半开着,满屋子人。其中有建筑队负责落实政策的干部唐×,见我进门,他破例先招呼我。一个坐在压场位置的女干部,听说是我,站起身热情地对我说道:“你这个是冤枉案件啊!你去找禄丰,我给你打介绍。”唐介绍说她是人保组的支部书记赵××。我跟着她到对面办公室,她指着靠墙的一把椅子说:“来!你坐啊,你这个李同志,(近20年第一次有人这样称呼我)”一个男的凑过去与她研究介绍信的写法,字斟句酌。赵说:“要写了使禄丰不能推。”写完,盖章,交给我。男的对我说:“我们刚才扯了你的问题,发现右派既无报批手续,也没有审批手续,是个假案。你是县级干部,禄丰处理的,禄丰应该给你解决。”赵最后对我说:“你这个事确实有问题,你不能让他们推,你要抓住他们,一定要他们解决。还有恢复党籍的问题,我这里不能办到,我还是要给你找个地方办理。”

“好!我去找他们。”

一路走着直到跨进家门,脸烧耳热,难以名状的兴奋。特地记下这次非同寻常的接谈。我的“问题”终于有人问津了,我“出头”的一天要来了吗!?

一九七五年六月六日中午,我去到禄丰,找到了当时的一把手、中共禄丰县委付书记唐联学。一见我,他劈面就问:“可是来问那个问题?”随后又说:“今天我整天开会,没有空,明天晚饭后来谈。”

六月七日下午六点半,我如约去见他。他一面吃饭一面说:“这是上届县委的决定,我们不能推翻。”我一时感到意外,有如突然撞上了城墙,无可奈何地反问他:“你是说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这是上届县委制造的假案,你们不能推翻吗?”他慢条斯理地吃他的东西,好像根本没有听见我的话。一会儿,他自言自语地说道:“本来,档案和人都在昆明,你离开了禄丰县十多年,何必回来要结论。昆明根据材料作结论就行了,上届广通县委这儿没有人了,在哪儿作结论都是根据现有的材料。”呷一口酒,拈一箸菜,滋味溢口,他继续进食,我等在旁边。最后,他说出了下面的话:“说是发生在禄丰!又没有发生在外国!同在一个党领导下,他们也可以解决嘛。”

他说的话好像不无道理,他这么“滑”,我怎么抓得住他,只好返回昆明找手管局,一五一十向赵作了汇报。赵说:“上届县委决定的又怎么样?决定了什么,你喊他拿材料出来瞧。假案也不能推翻么?他们不推翻假案又有什么根据?唉,我们想帮你,但看来也解决不了你的问题。”

她的“热情”既帮不了我也帮不了她,这时候,她只能打出“推”的牌。

六月九日我又到禄丰见唐联学,一字不差地转告了赵的话。唐说:“那么你告诉他们来人,背着材料来,两家坐在一起研究。”

回昆转告原话,赵答应去人。

等待了三个月,九月三日赵对我说:“先给你解决粮户问题,由我们写个报告,说明你根本不存在右派这个问题,我们遣送下放了你,负责把你的粮户办回来。落实其他政策的事,我们人保组管不了。现在市里正在开会要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你的材料,档案,我们会给你转到市委落办。这个问题,主要怪你,你兼管过组织,怎么会不懂,没有组织手续,你怎么是右派?你去参加过组织生活,看他们怎么说。”

显然,这是因为禄丰县委不愿意解决问题,她碰了钉子回来的气愤之语。看来手管局人保组经办我这个案子的人,遇到的困难并不比我遇到的少。他们年轻,以为由组织出面去纠正一宗明摆着的假案,易如反掌,谁知事情并未从原地前进了一步。那位唐联学何尝不知道我这个案子是假的,但他也不愿冒天下之大不韪,保纱帽要紧,“宁左无右”,敷衍了事罢。

那时候,社会上还在进行着“反击右倾翻案风”等等“红色风暴”,伸冤几年第一次遇到同情者,我已属幸运之人,我接受现实,先解决粮户问题。

一九七六年九月八日,我向中共昆明市委落实政策办公室递上第201次申诉状,要求纠正假案,还我名誉。我陈述了明摆着的这桩假案,以及禄丰县委拒绝平反的过程。又是第201次、第202次、第203次渺无音讯。如此,我又继续戴着右派帽子过了三年零五个月。直到一九七九年中央下了复查右派一案的文件之后的一九七九年十月五日,中共禄丰县委“改正右派办公室”,派人找到昆明武成路我的小家,给我送来了一张“改正通知书”,上面写着:恢复党籍,恢复公职。

来人是禄丰县委统战部付部长。我问他:“档案材料不是已经说明划我为右派,没有任何根据。我之所以被打成右派,纯粹是当时的广通县委书记王健的一句话、一声吩咐,而且连他这一句话的文字记录都没有。既然没有上报材料,没有上级的审批手续,没有任何一级党委划我为右派,纯属假案一桩。你们改正什么?”

来人说:“报批手续是没有,但作为右派把你送到这儿那儿,把你安置到这儿那儿的文件不少。你本人也已经接受监督改造二十年了,已经弄假成真了。不按改正来处理,我们没有办法,中央没有其他文件。老李! 假若你不接受,我们也就不管了!”

“我们也就不管了”,如果没有人管我的事,那意味着我将自愿继续蹲十八层地狱。无可奈何, 命运迫使我忍受人情之所不能忍,为了早日获得自由,接受吧。蒙冤二十一年,告状203次的结局是:我必须认下他们的明知故犯、认下他们的为所欲为、认下他们的肆虐、认下他们不道歉、不赔偿、不追究迫害者!

这份“改正通知书”,除“改正”二字之外,没有支字片语澄清案情的话和相应的结论。无论从样式和内容来看,都说明了当局对受害者被迫害的事实,是一种不负任何责任的态度。

后来得知,如我这样,蒙冤戴帽二十年之后,才发现没有报批手续的,远非我一人。仅楚雄县就有三十多人,大姚县也有二十多人,那全国不知又有多少?

“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是非面前一定有铁一般的严肃性”的天堂之梦,彻底破灭!

后人也许怪异,假案昭然,受迫害证据确凿,何以不状告迫害人。你们有所不知,在专制制度下,干部和人民只是等级不同的工具,人民云云,草芥不如。王健按照上级“指示”搞大跃进,执行过程中,惩治了几个唱反调的人,这是他的功劳啊,王健所做的事情有指使他这个工具的上级负责,每一个政府部门的工作皆有他们的上级负责,他们最顶头的上级是谁?你愿告就告吧,你告得赢吗?他们谁也不怕你。

恢复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五十五号文件:“落实政策由原单位办,安置工作由现所在地办理”之精神,一九七九年末,中共禄丰县委将我这个在州县上当了八年右派,又到昆明市当了十三年右派的“改正通知书”以及我的档案材料送交“中共昆明市委改右办公室”安置处理。

幸蒙垂青,中共昆明市委视我为党内老同志,将我安置在中共昆明市委“对台湾工作办公室”工作。

当年的市委所在地设在东风路、现在的市政府办公楼,我在一号楼三楼上班。每天清晨我都到后门篮球场上玩玩球。一天早上,看见王健夫妇经球场走过,那种意气骄满路的样子,引动了我的好奇心。一打听,乖乖,果真了得,直上青云啊,人家现任中共云南省委机关党委书记。

我在“对台湾工作办公室”工作至一九八二年四月,在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告老离休之前,又在政协昆明市委员会工作了一段时间。

在昆明市政协工作期间,恰逢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抽调到昆明市第三次人口普查办公室,主持编辑了昆明市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被评为云南省第三次人口普查先进工作者,分发全省的光荣榜上名列第一。恢复工作之后的事,除此之外,无可记叙。

嗟呼!我一生中平平稳稳的“工作”时间,实在短得可怜。

“土法生产脱氟磷”——相声段子

我因“土法生产脱氟磷”而被打为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蒙冤挨整了二十一年,全家受株连,九死一生。脱氟磷到底是什么东西?

恢复公职后,我专门到省图书馆查阅了许多文献,大致搞清楚了。

根据氟磷灰石中氟离子可被离子半径相近的氢氧离子同晶取代,而生成羟基磷灰石的原理,脱氟磷的生产加工方法如下:

在天然磷矿(氟磷灰石)中加入适量的添加剂硅砂,在水蒸汽和1400至1450摄氏度高温下,可发生脱氟反应,转变为可被农作物吸收的磷酸三钙或硅磷酸钙,工业上称之为化学肥料—-脱氟磷。

根据天然磷矿石的特性,工艺上采用烧结法或熔融法制取脱氟磷肥。

炉料在烧结状态下进行脱氟反应的生产工艺称为烧结法。烧结法有三种:高硅法、低硅法、钠盐磷酸法。

在磷矿中添加大量二氧化硅是为高硅法。根据磷矿石特性的差异,以磷矿58—55%,硅砂42—45%的比例,分别称量后投入管磨机中湿磨。料浆含水35—40%,细度200目。(颗粒可通过每平方公分有二百个孔的筛子)送入回转窑中烧结。回转窑中转速每分钟60─180转,出窑处喷水骤冷。经水骤冷的半成品呈淡绿色,粒度为100—120 mm,加以磨细至200目左右,即成可包装出厂的脱氟磷肥。

由上可知,脱氟反应必须有四个条件:1.炉料有一定的细度:200目。土法不要求细度,直接用汽车上卸下的磷矿石,一块重数十公斤;2.必须有添加剂:硅砂。土法不用添加剂;3.有一定的液相:料浆含水35—45%,土法是囫囵的大石头;4.在水蒸汽存在下,和高温下。土法提到的水蒸汽和高温纯属想当然的摆设,既无水蒸汽也无高温。

脱氟反应依靠回转窑不停的转动,使炉料与水蒸汽和高温充分接触而产生。土法随便在土地上掘一个洞,就把磷矿石压在煤块上烧,完全忽视了最基本生产要求。

一句话,当年大力推广的土法生产脱氟麟,纯属是一场戏耍愚氓的恶作剧。该土法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以接受者必须是愚昧无知为前提。

有一天在上班路上,一辆摩托车突然超前急弯截住我的自行车。我正要发作,对方摘下墨镜,满面春风笑道:“哈哈,我看就是你!”“嗬,王师傅,好久不见!”原来是那位一九六六年收我当“散扁担”的工头,看样子他现在过得不错。彼此恭维了一番,他邀我进附近酒吧小坐。我问起他落实政策的事情,问他回原单位了没有。他举起一支手在鼻子前扇了扇,像是要赶开臭气,说道:“事来如影,事过如风,我不记得了”。可他对我的事却饶有兴趣,偏偏点了脱氟磷来问,我告诉他,那个土法是弥天大谎。他哈哈大笑起来,笑我把人生、把生活看得太严肃了。他诙谐地说到:“那个土法无疑是内行人发明的,此人幽默啊,也许善于编相声段子,果然好笑,是吗?这位老兄一定混得不错,是当局的香客呀!你好蠢, 还在钻牛角尖。”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来!干一杯。”我和他都笑了。

重提“土法生产脱氟磷”,当然感到滑稽可笑,但它为何可以“轰动一时”?仔细想一想,哪里还笑得出来。

(待续)

转自民间历史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