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狗精神
第三十七章 老冤魂轮回为狗 小娇儿随母进城

两个鬼卒扯着我的胳膊,把我从冰河里提上来。我怒冲冲地说:“你们这两个混蛋,快带我去见阎王,我要跟这条老狗算账!”

“嘿嘿,”鬼卒甲笑嘻嘻地说,“多年不见,脾气还是如此暴躁!”

“正所谓‘猫改不了捕鼠,狗改不了吃屎’!”鬼卒乙嘲讽地说。

“放开我,”我恼怒地说,“你们以为,我自己就找不到那条老狗吗?”

“息怒,息怒,”鬼卒甲道,“咱们也算老朋友了,多年不见,真还有点想念呢。”

“我们这就带你去见那条老狗。”鬼卒乙道。

二鬼拖着我,在西门屯大街上狂奔,我感到凉风扑面,有一些轻薄的雪花,像羽绒般粘到脸上。在我们身后,一片片枯叶,贴着地面翻滚。路过西门家大院时,二鬼猛然停住脚步,鬼卒甲扯着我的左臂与左腿,鬼卒乙扯着我的右臂和右腿,把我抬起来,前后悠动着,像悠动一根撞钟的圆木。他们同时撒手,使我飞一般地向前蹿去,我听到二鬼齐喊:

“见你的老狗去吧!”

我感到脑袋嗡的一声响,就如真的撞到了钟上,眼前一片漆黑,神志暂时昏迷。等我醒来时,不用我说你也猜到了,我变成一条狗,降生在你母亲迎春的狗窝里。这个流氓阎王,为了避免我闹他的公堂,竟然采取了如此卑鄙的措施,简化了轮回转生的程序,几乎是直接地把我送进了狗的子宫,然后让我跟随着前面那三条小狗,从狗的xx道里钻了出来。

那狗窝实在是简陋之极:房檐下用碎砖头垒了两道短墙,短墙上横放着几根木棍,木棍上铺上一层沥青油毡纸。这就是我那狗娘的窝——没办法,从它的腚里钻出来,就得叫它为娘——也是我童年时期的窝,窝里塞上一簸箕夹杂着鸡毛的树叶,这就是我们的被褥。

雪纷纷扬扬地下大了,地面很快被覆盖,在房檐下那盏电灯的照耀下,狗窝里充满光明。我看到雪花从油毡纸的缝隙露下来。寒冷刺骨,禁不住哆嗦。我往狗娘温暖的怀抱里挤,我的哥哥姐姐们也往狗娘的怀抱里挤。几次转生,使我懂得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入乡随俗。生在猪圈里不吃猪奶就要被饿死,生在狗窝里不往狗娘怀里挤也很可能被冻死。我们的狗娘,是条白色的大狗,但两个前爪和尾巴尖儿却是黑的。

毫无疑问,我们的娘是一匹杂种,但我们的爹,却是孙氏兄弟家那匹凶猛的纯种的从德国进口的狼狗。此狗后来我见过,它身材高大,黑背,黑尾,肚腹和腿爪则是甘草黄色。它——就算是我们的爹吧——被一根粗重的铁链子,拴在孙氏兄弟“红”牌辣椒酱加工厂的院子里,面前的食盆里,摆放着显然是从宴席上撤下来的食物:有整只的烧鸡,有整条的鱼,还有一个完整的青色鳖盖。但它都视而不见。它生着两只金黄色的布满血丝的眼睛,两只尖削的耳朵,脸上布满阴险而凶残的表情。

爹是纯种,娘是杂种,我们四个,是彻头彻尾的杂种。尽管长大后我们体态相貌各异,但刚出生后却区别不大。大概只有迎春,才能记住我们的出生次序。

你的娘迎春端着一盆骨头汤来喂我的狗娘。汤盆里的腾腾热气,在她面前缭绕;雪花儿犹如白蛾,在她头上飞舞。因我初出生视力不佳,看她的脸有些模糊。但我嗅到了她身上那独特的、仿佛揉烂的香椿树叶的气味,浓烈的猪骨汤的气味也盖不住它。我的狗娘小心翼翼地舔着骨头汤,发出“呱嗒呱嗒”的声响。你的娘拿起扫帚,清扫着狗窝顶上的雪,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窝顶上的雪被清除,天光从缝隙透下来,寒冷也透下来,你的娘好心办了坏事。她是农民,难道不知道雪是麦苗的被子?既然知道雪是麦苗的被子,难道还联想不到狗窝顶上的雪也是狗的被子?这个愚蠢的女人,在喂养孩子方面经验丰富,但缺少自然科学知识。如果她像我一样博学多才,知道爱斯基摩人就住在雪堆成的屋子里,知道北极探险队里那些拉雪橇的狗夜里就钻到雪窝里御寒,她就不会扫去我们窝顶的雪,我们也就不会在清晨的时候,冻得奄奄待毙。当然,我们如果不被冻得奄奄待毙,也就不会享受到去她的热炕头上取暖的隆重待遇。

你的娘把我们抱上她的热炕头,嘴里不停地唠叨着:

“宝贝们,小可怜们……”

她不但把我们抱上了热炕头,还把我们的狗娘放进了屋。

我们看到,你的爹蓝脸,蹲在灶门口烧火。外边风狂雪骤,烟囱抽劲超猛,灶膛里火焰熊熊,发出呜呜的声响,一点烟也不外溢,室内散发着燃烧桑树枝条时的奇香。他的脸色如古铜,白发上闪烁着金黄的光泽。他身穿厚厚的棉衣,抽着旱烟,已经是一个幸福大爷的模样。自从分田到户后,农民自家做自家的主,实际上恢复到了当年单干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你爹与你娘,又吃在一个锅里,睡在了一个炕上。

炕头非常温暖,我们冻僵的身体很快缓过来。我们在炕上爬动。从我的狗哥狗姐身上,我知道了自己的模样,这跟我初生为猪时的情况一样。我们动作笨拙,毛茸茸的,应该非常可爱。炕上有四个小孩,都三岁左右。一女三男。我们四条小狗,三公一母。你娘惊喜地说:

“他爹,你说巧不巧啊,就像对应着生的一样!”

蓝脸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从灶膛中掏出一个烧焦的桑螵蛸,掰开,两排螳螂卵冒着白气散着香气。“谁尿床?”你爹问,“谁尿床吃了它。”

“我尿床!”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相跟着说。

唯有一个男孩不吭声。他生着两扇肥嘟嘟的耳朵,瞪着两只大眼,咕嘟着小嘴,好像生气的模样。你当然知道,他是西门金龙与黄互助领养的孩子,据说孩子的父母是一对高中一年级的学生。金龙钱能通神,势力广大,买通了一切,疏通了一切。为此互助还提前几个月用海绵充起了假肚子,但屯里人都知道真相。这孩子名叫西门欢,昵称欢欢,被西门金龙夫妇视为掌上明珠。

“尿床的不说,不尿床的瞎吆喝。”迎春说着,将那热螵蛸放在双手里来回倒着,用嘴巴吹着,然后递给西门欢,说,“欢欢,吃了它。”

西门欢从迎春手里挖过螵蛸,看都没看,就扔到炕下,恰巧落在我们的狗娘面前。狗娘毫不客气地吃了它。

“这孩子!”迎春对着蓝脸说。

蓝脸摇摇头,说:“谁家的孩子肖谁!”

四个孩子,好奇地看着我们四个小狗,不时地伸出小手触摸我们。迎春道:

“每人一个,不多不少,正好。”

——四个月后,西门家院子里那棵杏树蓓蕾初绽的时候,迎春对西门金龙黄互助夫妇、西门宝凤马良才夫妇、常天红庞抗美夫妇、蓝解放黄合作夫妇说:

“把你们叫来呢,就是让你们把自家的孩子带回去。这一是呢,我们俩都大字不识,把孩子放这里,只怕耽误了他们的前程;二是呢,我们都上了大岁,头也白了,眼也花了,耳也聋了,牙也松了,吃了大半辈子苦,该让我们过两天省心日子啦。常同志和庞同志呢,把孩子放在这儿让我们带,是我们的造化,但我跟你蓝大伯商量了,凤凰是金枝玉叶,还是让她进城里的幼儿园吧。”

最后那一刻,颇像一个隆重的交接仪式:四个孩子,并排站在炕东头;四头小狗,并排蹲在炕西头。迎春抱起西门欢,在他脸上亲一口,转身递给互助,互助将西门欢抱在怀里。迎春从炕上抱起狗老大,摸摸它的头,递到西门欢的怀里,说:

“欢欢,这是你的。”

迎春抱起马改革,在他的脸上亲一口,转身递给宝凤,宝凤将马改革抱在怀里。迎春从炕上抱起狗老二,摸摸它的头,递到马改革怀里,说:

“改革,这是你的。”

迎春抱起庞凤凰,端详着她红扑扑的、粉嘟嘟的小脸,眼里含着泪花,在她的两个腮帮子上各亲了一口,然后转身,依依不舍地递给庞抗美,说:

“三个秃小子,也抵不上一个小仙女。”

迎春从炕上抱起狗三姐,拍拍它的头,摸摸它的嘴,捋捋它的尾巴,然后把它送到庞凤凰的怀里,说:

“凤凰,这个是你的。”

迎春抱起半边小脸也蓝着的蓝开放,摸摸他那鲜明的印记,长叹一声,老泪纵横地说:“苦命的孩子啊……你怎么也……”

她把蓝开放递给合作,合作紧紧地抱着儿子,因为屁股曾被野猪咬残,重心不稳,身体倾斜。你蓝解放试图把蓝脸三世接过来,但合作拒绝了。

迎春从炕上抱起我,狗小四,递到蓝开放的怀里,说:

“开放,这个是你的,狗小四,最聪明。”

在这个过程中,老蓝脸始终蹲在狗窝边,用一块黑布蒙着老黑狗的眼睛,并用手抚摸着它的脑袋,安定着它的神经。

第四部 狗精神
第三十八章 金龙狂言说壮志 合作无语记旧仇

我几乎要从那把藤椅上跳起来,但我克制住了自己。我点燃一支烟,慢慢地吸着,平定了自己的情绪。我偷眼看着大头儿那双蓝幽幽的眼睛,从中看到了那条在我家中生活了十五年、与我的前妻和儿子相依为命的狗、那冷漠仇视的神情。但一转眼间,又发现那眼神与我死去的儿子蓝开放的眼神十分相似,同样的冷漠,同样的仇视,同样的对我不肯原谅。

……那时我已经调到县供销社,担任了政工科科长,说起来我也算是个舞文弄墨的人,经常在省报的中缝里发表点小文章,绰号“中缝将军”。莫言那时已经被借调到县委宣传部报道组帮助工作,虽然还是农村户口,但野心勃勃,狂名洋溢全县。他日夜写稿,头发蓬松,身上烟臭扑鼻,每逢下雨,便把身上衣服脱下来拿出去淋着,并写打油诗自乐:二十九省数我狂,敢令天公洗衣裳。我的前妻黄合作对这个邋遢鬼颇有好感,每次来了,都烟茶招待。我家的狗和我的儿子对他好像有仇。每次他来,狗就狂跳暴叫,颈上的锁链被砘得哗啷啷响。我儿子有一次偷偷地解开了狗的链条,狗如闪电扑上去,莫言急中生力,如一个飞檐走壁的惯偷,纵身跳到了我家厢房的顶上。我调到县供销社不久,合作也被调到县社所属的车站饭店。她的工作是炸油条。她的身上,似乎永远都带着油烟的味道,逢阴雨天气,这股气味就更加浓重。我从来没有说黄合作是个不好的女人,我永远也不会说黄合作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当我和她闹离婚时,她流着泪质问我:我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对?我的儿子也质问我:爸爸,我妈妈哪一点对不起你?我的父母骂我:儿子,你还没当大官呢,合作哪点配不上你?我岳父岳母骂我:蓝解放,你这个蓝脸的小畜生,你撒泡尿当镜子照照去!我的领导也语重心长地劝我:解放同志,人要有自知之明啊!是的,我承认,黄合作没有一点错误,而且她也绰绰有余地配得上我。但是我,我就是不爱她。

那天,母亲分了孩子分了狗,时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庞抗美让她的司机为我们合影。我们四对夫妻、四个孩子、四条狗,聚集在西门家大院的杏树下,看起来一团和气,但实际上各怀鬼胎。这张照片被洗印多张,曾经挂在六个家庭的墙上,但现在,大概一张也找不到了。

合影之后,庞抗美和常天红要我们挤他们的车走,我正犹豫着,但合作却以要在娘家住一夜的理由拒绝了。等庞抗美的轿车驶远时,她却抱起孩子和狗,执意要走。任谁劝也不听。那条老母狗从我父亲怀里挣脱出来,眼上蒙着的黑布,松退到脖子上,像一个黑色的项圈。它直冲合作而来,我来不及反应,狗牙已经深深地咬进了她右边的屁股。她惨叫一声,几乎跌倒,但她硬撑着没有跌倒。她还是要走。宝凤跑回去拿药箱给她处理伤口。金龙把我拉到一边,递给我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一支,烟雾笼罩着我们的脸。我看到金龙皱着眉头,卷起上唇,堵住一只鼻孔,让一股浓烟,从另一只鼻孔里喷出来。尽管我见过无数次他抽烟的样子,但这种样子,还是第一次见到。扮完了这个怪相,他深深地看我一眼,用很难分清是同情还是嘲讽的口吻说:

“怎么,过不下去了吗?”

我不看他那张脸,我看着大门外街道上那两条追逐着的狗,还看着那空旷的广场上一个骑着红色摩托车的人在兜风。在那破败的舞台上,一帮人正在咋咋呼呼地悬挂横幅,横幅上写着“南国女郎霹雳劲舞”八个歪歪斜斜的大字。我冷冷地说:

“没有啊,很好啊!”

“那就好,”他说,“其实一切都是阴差阳错。不过,你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女人嘛,就那么回事儿……”他用左手的拇指捻捻食指和中指,又用双手在双耳上方比画了一个乌纱帽翅的样子,说,“只要有了这个,她们招之即来。”

我似乎明白了他的暗示,竭力不去想从前的事。

宝凤搀扶着合作向我走来,我儿子一手抱着狗小四,一手拽着合作的衣角并仰脸看着她的脸。宝凤将一盒狂犬疫苗递给我,说:

“回家放在冰箱里,盒上有详细说明,记住,一定要按时注射,万一……”

“谢谢你,宝凤,”合作道,她用冷冰冰的目光看我一眼,说,“连狗都嫌我了。”

吴秋香手持一根棍子,追打那条老狗。老狗钻进窝里,龇着牙,眼睛碧绿,对着秋香发威。

背已驼得很厉害的黄瞳站在杏树下,指着我爹和我娘大骂:

“你们蓝家的人六亲不认,狗也不认亲属!你们赶快把它勒死,不勒死它,我就放火把狗窝烧了。”

我爹持一把磨秃了的竹扫帚,用力捅进狗窝,老狗发出凄惨的叫声。

我娘颠颠地跑上来,满怀歉意地说:

“开放他娘啊,真是对不起你了,这老狗,是护它的崽子呢,不是成心咬你的……”

不顾两家母亲和宝凤、互助的挽留,合作执意要走。金龙抬腕看看手表,说:

“第一班公共汽车已经过去了,第二班还要等两个小时。如果不嫌我的车破,我送你们一趟吧。”

互助斜他一眼,不跟任何人打招呼,拉着孩子的手,身体倾斜着向村后走去。我们的儿子开放,抱着他的小狗,频频地回头示意。

我爹追上来,与我并肩走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那半边蓝脸的颜色已不如年轻时那样鲜明,西斜的阳光照着他的脸,更显出了他的苍老。我看看前边走着的妻子、儿子和狗,站住,说:

“爹,你回去吧。”

“嗨,”爹叹息一声,垂头丧气地说,“早知道这痣能传给下辈,我当年还不如光棍着好。”

“爹,您千万别这么想,”我说,“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光彩的。开放如果抱怨,等大一点就给他做个换皮手术,现在科学这么发达,有办法的。”

“金龙和宝凤,毕竟隔了一层,我现在最牵挂的,就是你们家了。”爹说。

“爹,放心吧,您自己照顾好自己。”

“这三年,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好的日子,”爹说,“家里有三千多斤麦子,还有几百斤杂粮,就是三年颗粒不收,也饿不着我和你娘。”

金龙的吉普车从东边蹦跳着开过来,我说,“爹,回吧,有了空我就回来看你。”

“解放,”爹停顿了一下,目光盯着地面,悲凉地说,“你娘对我说过,人生一世,谁跟谁结夫妻,是命中注定的,”爹又停顿了一下,说,“你娘让我劝你不要起异心,你娘说,在官场上混事的人,‘休了前妻废后程’,这是老辈子的经验,你要往心里去。”

“我明白,爹。”我看着父亲既丑陋又庄严的脸,心中顿觉一阵酸楚。我说,“你跟俺娘说吧,让她放心。”

金龙在我们身边停下车。我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劳你堂堂的——”我说,金龙一歪头,把嘴叼着的烟头从车窗吐出去,打断我的话,说,“堂堂个xx巴!”我不禁喷笑,说,“待会当着我儿子,你说话注意点。”他哼一声,道,“其实也无所谓,男人,就应该让他从十五岁开始学习性交,这样,就不会为了女人的事哼哼唧唧。”我说,“那就从西门欢开始吧,看能不能培养出个大人物。”他说,“光培养也不行,还要看他是不是这块料。”

吉普车开到合作与开放身边,停住,金龙探出头,说:

“弟妹,贤侄,上车吧!”

开放抱着狗,合作牵着开放,虽身体歪斜,但头昂着从车旁走过。

“嘿!这点个性!”金龙在方向盘中央敲了一下——吉普车发出一声短促的呜叫——眼睛看着前方,不侧目,对我说,“伙计,心里要有数啊,她从来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车缓缓追到他们身侧,金龙又敲了一下喇叭,探出头去说:

“他二姨,是不是嫌姐夫的车破啊?”

合作依然是那样昂昂地走着,目光辣辣的,直盯着前方。她穿着一条浅灰色裤子,左边塌陷,右边浑圆,有一团血渍或者是碘酒渗出来。我确实很同情她,但我的心中也确实充满了对她的厌恶。她那剪短的头发后露出的青白的脖颈,她那没有耳垂的瘦耳朵,她腮上那颗有一长一短两根黑毛的瘊子,以及她身上那股子混合了油条制作全过程的气味,都让我厌恶。

金龙将车开到前面的道路中央,推开车门,跳下去,抹着腰站在车旁,脸上显出赌气的神情。我犹豫了片刻,也推开车门下车。

就这样僵持着,我想如果黄合作有传说中的法术,她会变成巨人,踏着我,踩着金龙,跺扁吉普车,径直地走过去。她不会拐弯。西边的太阳正照着她的脸。两道在眉心处几乎连成一线的浓密得过分的眉毛,单薄的嘴唇,两只不大的黑眼睛里似乎就要涌出泪水。我同情她,觉得她真是不容易,但充溢我心中的依然是厌恶。

金龙有几分懊恼的脸陡然变得嬉皮笑脸,他又改变了称谓,说:

“弟妹,知道坐这样的破车委屈了你,知道你瞧不起我这个农民,知道你宁愿走回县城也不愿坐我的车,但你能走,开放不能走啊,就算看在贤侄的面子上,给他大伯我一个台阶下。”

金龙走上前,弯腰抱起开放和狗小四。合作撕扯了几下,但开放与狗已经在他的怀里了。金龙拉开吉普车的后门把开放和狗塞进去,开放在车里喊着“妈妈”,带着几分哭腔。狗小四“汪汪”地叫着。我拉开另一边的车门,恨恨地看着她,用嘲讽的口吻说:

“请吧,先生!”

她犹豫着,金龙依旧嬉皮笑脸地说:

“欢欢他姨,要不是当着欢欢他姨夫的面,我就把你抱到车上了。”

合作的脸猛地涨红了。她瞅了金龙一眼,眼神是那么复杂。我当然知道她想起了什么。我对她心怀厌恶的理由其实与她和金龙有过那种事无关,就像我绝对不会厌恶我爱上了的一个有夫之妇与她丈夫曾经有过的关系那样。她竟然上了车,但不是从我这边上的而是从金龙那边上的。我用力关上车门。金龙在那边也关了车门。

车启动,隆隆前行。我从金龙那侧的后视镜里看到她紧紧搂着儿子儿子紧紧搂着狗,心中懊恼无比,不由得嘟哝一句:

“戏也太过了!”

此时吉普车正行驶在那座狭窄的小石桥上。她猛然拉开了车门就要往下跳。金龙左手扶住方向盘,右手反回去,抓住了她的头发。我也猛地探过身去,扯住了她的胳膊。孩子哭,狗叫。车到桥头。金龙腾出手来对准我的胸膛捅了一拳,骂道:

“混蛋!”

金龙跳下车,用衣袖沾沾额头上的汗,踹了一脚车门,骂道:

“你也是混蛋!你可以死,他可以死,我也可以死,但开放呢?他一个三岁的孩子,有什么过错?”

开放在车里大哭,狗小四狂叫。

金龙双手插在裤兜里原地转了两圈,嘴唇打着“吐噜”喷出一口气。他拉开车门,探进身,用手绢擦擦开放脸上的泪和鼻涕,哄着说:“好了,大小伙子,不哭了。等你下次回来,大伯用桑塔纳轿车去接你。”他顺手在狗小四头上拍了一掌,骂道:

“狗娘养的,你他妈的叫唤什么?!”

吉普车一路飞驰,将一辆辆马车、驴车、四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骑自行车的人、步行的人,统统甩在了后边的烟尘里。那时候西门屯通县城的公路,仅路中央铺了宽约五米的一道沥青,路两边还是砂土。现在,西门屯特别开发区通县城的路已经扩展到双向八车道混凝土路面。路两边栽着修剪整齐的冬青木,每间隔十米,还有一棵宝塔状的刺松。上下道中问的隔离带,栽着一丛丛黄色和粉红的玫瑰。吉普车颤抖不止,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金龙赌气般地开着快车,不时用手敲打方向盘,汽笛时而短促如狗叫,时而尖厉如狼嚎。我紧紧地抓着前边的铁杠,幽了一默:

“伙计,车轮螺丝拧紧了没有?”

“放心吧,”金龙说,“咱是世界级赛车手。”说着,车速明显减缓。车过驴店后,公路便一直傍着大河蜿蜒,河中的流水,被映照得一片金黄。一艘涂成蓝白两色的小快艇顺流而下。金龙说:

“开放贤侄啊,大伯我野心勃勃,要让高密东北乡成为人间福地,要让我们西门屯变成河边明珠,要把你们那破县城变成我们西门屯的郊区,你信不信?”

开放不语。我回头说:“大伯问你话呢!”但这小子已经睡着了,口水流在狗小四头上。那狗小四,眼睛迷迷瞪瞪的,大概是头晕了吧!合作侧脸看着河流,把生着瘊子的那边脸对着我,噘着嘴,好像还在生气。

临近县城时,我们看到了洪泰岳。他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还是“大养其猪”时的旧物——头戴一顶破草帽,弓着腰,晃动着肩膀,一上一下奋力蹬车,汗水溻湿了背后的衣服,衣服上沾满黄土。

“洪泰岳。”我说。

“早看到了,”金龙说,“大概又要到县委去告状了。”

“告谁?”

“逮着谁告谁。”金龙略一停顿,笑着说,“他跟我们家那位老头子,其实是一枚硬币上的正反两面,”金龙拍了一下喇叭,从他身边一闪而过,又说,

“泰岳难为兄,蓝脸难为弟,难兄难弟!”

我回头,看到洪泰岳的车子摆了几摆,但没有跌倒。他马上就变小了。一阵骂声尖细地追上来:

“西门金龙!我日你祖宗!你这个恶霸地主的狗崽子……”

“他骂我的话,我都背熟了。”金龙笑着说,“其实是个可爱的老头儿!”

在我们家门前,金龙停下车,但没有熄火,他说:

“解放,合作,咱们都扔了三十数四十了,活到今天,总算明白了点事儿,那就是,跟谁过不去都可以,千万别跟自己过不去!”

“至理明言。”我说。

“屁,”他说,“我上个月去深圳结识了一个漂亮姑娘,她有一句挂在嘴边的话,‘你不可改变我’!我说,‘我改变我自己!’”

“什么意思?”我说。

“那你就糊涂着吧!”他让吉普车像撞红布的蛮牛一样调转了车头,伸出一只戴上了白线手套的手,对我们抓了两下,动作古怪而稚拙,然后便跑了。邻居大娘家一只黄鸡钻到他的车下,被压成了肉饼。他似乎毫无觉察。我从地上揭起黄鸡,去敲大娘的门,无人应门。我想了想,掏出二十元钱,戳到鸡爪上,把鸡从门槛下塞进去。那时候县城里还可以养鸡、养鹅,我家的前邻,隔出半个院子,铺了一层砂石,养了两只鸵鸟。

合作站在院子里,对儿子说也对狗说:

“这就是咱们家。”

我从皮包里摸出那盒狂犬疫苗,递给她,冷冷地说:

“赶快放到冰箱里,三天注射一次,千万不要忘记。”

“你姐姐说得了狂犬病必死无疑?”她问。

我点点头。

“那你不正好称心如意了吗?”她说着,一把将狂犬疫苗抓过去,转身进了厨房,冰箱在那里。

第四部 狗精神
第三十九章 蓝开放喜看新居 狗小四怀念老屋

在你们家的第一夜,我享受了很高的礼遇。我是一条狗,却住在了人的房屋。你儿子一岁时即抱回西门屯,由你的娘喂养,其间从没回来过,他与我一样,对这个家既感到陌生又感到好奇。我跟在他的身后,在房子里跑来跑去,很快便熟悉了这房屋的结构。

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家。相对于西门屯蓝脸家房檐下那个狗窝,简直是个宫殿。进门是一个方方正正的大厅,地面上铺着“莱阳红”大理石,蜡光闪闪,脚在上边打滑。你儿子一进门就被地面迷住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然后他便像在河面上溜冰一样打起滑来。冰的感觉让我模模糊糊地回忆起西门屯村后那条浩瀚的大河,碧玉般透明的冰面,目光穿透冰面可以看到缓缓流动的河水和水中动作迟缓的游鱼,一头巨大的猪的形象慢慢地在红色大理石的地面出现,我感到恐怖,仿佛它要吃掉我。我赶紧抬起头,不看它。我看到四周是用橘红色榉木板做成的墙裙。我看到雪白的墙壁,雪白的天花板,浅蓝色的枝形吊灯,犹如一串铃兰花苞的形状。我还看到,正面的墙上,悬挂着一幅巨大的照片:一片树林,一池绿水,两只天鹅,池边是一片金黄色的郁金香。东边一问,是一间狭长的书房,书架遮住一面墙,但架上只有几十本大小不一的书。墙角有一床。与床相连的是书桌与椅子。地面是柞木的,上面刷着一层透明的油漆。从门厅往西,是一条走廊,迎面是一个房间,右侧是一个房间,房间里都有床,都铺着柞木地板。门厅后面,是一个厨房。

太阔气了,太牛了,这是我当时的想法。但过不了多久,当我见识了狗三姐主人的家,才知道什么叫现代装修,什么叫富丽堂皇。尽管你们这个家,也算是我的家吧,与别人家比较,显出了寒碜,但我还是喜欢这里。狗不嫌家贫嘛,何况根本也算不上贫。四问正房,两问东厢,三间西厢,半亩大的院子,四棵粗大的梧桐,院中一口泉眼旺盛的井,这房子、这院子都说明你蓝解放混得不错,你官虽不大,但本领不小,是个人物。

既然咱是一条狗,不论大小,就得履行狗的职责,那就是,每到一个新地儿,就得挤出点尿来,留下点印记。一方面呢,说明这是咱家的地盘;一方面呢,万一咱出远门迷了路,嗅着这味儿,就可以找回来。

咱的第一泡尿呢,是滋在了右边门框上。咱跷起右后腿,滋,滋,两下,芳香四溢。省着点,使用这香水的地儿多着呢。咱的第二泡尿滋在了客厅的墙裙板上,还是两下,气味依旧,省着点儿。第三泡尿滋在你蓝解放的书架上。刚滋了一下,就被你踢了一脚,把剩余的一“滋”硬憋了回去。从此之后,十几年的漫长岁月,这一脚都让我难以忘却。虽然你是这家的男主人,但我从来没把你当成主人,后来甚至把你当成了仇敌。我的第一主人,自然是那半个屁股的女人。第二主人,是那半边蓝脸的男孩。你他妈的,在我心中,呸,什么玩意儿。

你老婆在走廊里放了一个筐子,筐中铺上几张报纸,你儿子又放上一个皮球,算是我的窝。这当然很好,竟然还有玩具,咱也贵起来了。但好景不长,在这窝里只睡到半夜,就被你搬着筐把我扔到西厢房的煤堆旁边。为什么呢?因为我在黑暗中,想起了西门屯的狗窝,想起狗娘温暖的怀抱,想起了那个慈祥老太太身上的气味。我禁不住就哼哼起来,眼泪汪汪。连你的儿子睡在你老婆的怀里半夜里还起来找奶奶呢。人狗是一理嘛。你儿子已经三岁,老子才出生三个月,凭什么,连娘都不许想啦?何况我不仅思念我的狗娘,我还思念你的人娘呢!但说这些都没用,半夜时分你推开们,端着筐子就把我扔到煤堆旁边,你还骂我:狗杂种,再叫就掐死你!

其实你根本就没睡,你躲在书房里,桌上装模装样地摆着一本《列宁选集》,就你这满脑袋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家伙还看《列宁选集》?啊——呸!这是你小子的一贯伎俩,你用这种方法逃避和我的女主人睡觉。你一支接一支抽烟,把你那书房熏得墙壁发黄,仿佛装修时使用的别样涂料。

灯光从你书房的门缝透出来,穿过客厅,从走廊的门缝透进来,烟味伴随着灯光。我虽然在哭,但同时也在履行一条狗的职责。我记住了你身上那股隐藏在烟臭里的以苦涩为基础的综合气味,我记住了你妻子身上那股被油腥和碘酒掩盖着的以酸辛为基调的气味,你儿子身上那股综合了你们夫妻气味的、苦涩酸辛的气味我早就很熟悉了。在西门屯时,我闭着眼睛也能把他的鞋子从那一堆鞋子里叼出来。但你小子竟敢把我从房子里搬到厢房的煤堆里。作为一条狗,谁愿意跟人住在一屋里啊?闻你们的脚丫子味?闻你们的屁味?闻你们腋下的狐臊?闻你们嘴里的酸臭?但那时我还小,你怎么着也让我在屋里待一夜,也算你仁慈,可你小子——!咱们这仇,就是那时结上的。

厢房里黑黢黢的,但对一条狗来说,这光线足够辨别事物。煤的气味浓烈,夹杂着硝烟气味、挖煤工人的汗水味儿,还有血腥的味儿。都是亮晶晶的大块好煤,那时供销社管物资,要啥有啥。能烧上这样的大块良煤的都不是一般家庭。我跳出筐子,走到院子,嗅着汹涌而上的井水气味,嗅着梧桐花儿的气味,嗅着西南墙角上的厕所气味,嗅着那一块小小的菜地里的韭菜气味和菠菜气味,嗅着东厢房里的酵母味儿,蒜汁香肠味儿,已经变质的馊饭味儿,还有各种各样的木材、铁器、塑胶、电器发出的味儿。我在四棵梧桐树上都“滋滋”了,在大门上也“滋滋”了,在该“滋滋”的地方都“滋滋”了。这里成了咱家的地盘了,咱离开母亲的怀抱,来到一个陌生之地,今后的日子,就靠自己了。

咱在院子里转圈,熟悉环境。路过正房门时,因情感一时脆弱,扑上去,用爪子搔了几下门,嘴里发出几声狺狺的哀叫,但这种脆弱感情很快就被克服了。

我回到西厢房那筐里,感到自己已经长大了。我看着半个月亮爬上来,红红的脸膛,像一个怕羞的农村大姐。星空深邃无边,四棵大梧桐上,那些浅紫色的繁花,在浑浊的月光下,像活着的蝴蝶,仿佛随时都会翩翩起舞。我听着后半夜的县城里那些神秘陌生的声音,嗅着那复杂的气味,感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个广大的新世界中,对明天,我充满期待。

第四部 狗精神
第四十章 庞春苗挥洒珍珠泪 蓝解放初吻樱桃唇

在六年的时间里,我蓝解放从县供销社政工科长到县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再到县供销社主任兼党委书记再到主管文教卫生的副县长,我确实蹦足达得不慢。尽管有种种议论,但我问心无愧。尽管先任组织部长后任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的庞抗美是我爹用毛驴把她娘驮到县医院生出来的,尽管我同母异父的哥哥西门金龙与她的关系非同一般,尽管我与她爹她娘她妹妹都很熟识,尽管我儿子与她女儿是同班同学,尽管我家的狗与她家的狗是一母所生,尽管有这么多的尽管,但我蓝解放当上副县长,完全靠的是我自己。我自己的努力,我自己的才华,我自己营造的同僚关系和我自己奠定的群众基础,向冠冕堂皇里说,当然还有组织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但我没走她庞抗美的门子。她好像也对我没有好感。在我上任之后不久,一次在县委大院里不期而遇,看看左右无人,她竟然说:

“丑八怪,我投了你反对票,但你还是当上了。”

我仿佛当头挨了一棒,一时张口结舌。我四十岁,肚腩已经鼓了,头顶毛也疏了。她也是四十岁,但身体依然那么苗条,皮肤依然那么光滑,脸上一片青春,岁月在她身上似乎没留下任何痕迹。我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看着她剪裁得体的咖啡色套裙,棕色的半高跟皮鞋,绷得紧紧的小腿和细腰翘臀,心中纷乱如麻。

如果不发生与庞春苗的事,我也许还能往上蹿蹿,到异地去当个县长,或者书记,最不济也退到人大、政协,挂个副职,吃喝玩乐,步人晚年,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声名狼藉,创伤累累,躲在这小院里,苟且偷生。但是我不后悔。

“知道你不后悔,”大头儿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呢,你也算条汉子。”他嘻嘻地笑起来,我家那条狗的表情从他脸上洇出来,就像底片在显影液里显出影像一样。

当莫言那小子带着她第一次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时,我才猛然地意识到,岁月流逝得有多么快捷。我一直觉得跟庞家的人很熟很熟,似乎经常见面,但努力回忆,她留在我脑海里的印象,竟然还是那个在第五棉花加工厂大门口倒立行走的女孩。

“你,竟然这么大了……”我像个长辈一样,上下打量着她,感慨万端地说,“那时候,你这样,这样,就把腿举起来了……”

她白白的脸上浮起红晕,鼻尖上一片汗珠。那天是1990年7月1日,星期日。气温很高,我的办公室在三层,敞开的窗户,正对着一棵法国梧桐枝叶繁茂的树冠,树上蝉鸣如雨。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裙子,领口鸡心状,蕾丝花边。小脖子细细的,锁骨处凹陷进去,脖子上拴着一根红绳,绳端碧绿的小小的一块也许是玉。她大大两只眼,小嘴,口唇丰满。不施粉黛,两颗门牙似乎有些挤,很白。脑后竟然拖着一条古典的大辫子,这让我心中产生异样的感觉。莫言那小子曾经写过一篇题名《辫子》的小说,写一个县委宣传部的副部长与一个在新华书店卖连环画的姑娘搞婚外恋的故事。故事的结局很怪诞,与我们大不相同,但显然他是以我们的恋情为故事原型。跟写小说的人交朋友,弄不好就成了素材。他奶奶的,这小子。

“快坐快坐,”我一边张罗着倒茶,一边说:

“真是太快了,小春苗,一转眼就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蓝叔叔,您别客气,刚才在街上,莫老师请我喝了汽水。”她拘谨地坐在沙发边缘上,说。

“错了错了,”莫言那小子说,“蓝县长跟你大姐同年出生,蓝县长的母亲还是你大姐的干娘呢!”

“乱讲,”我把一盒中华烟扔到莫言面前,说,“什么干娘、湿娘,我们从来不搞这一套庸俗关系。”我将一杯龙井茶放在她面前,说,“随便叫,别听这个乌鸦嘴的——你好像在新华书店工作?”

“蓝县长,”莫言将那盒烟掖进口袋,从我烟盒里抽出一支烟,说,“太官僚主义了吧?庞春苗小姐,新华书店少儿读物部售货员,业余文艺骨干,会拉手风琴,能跳孔雀舞,会唱抒情歌,还在省报副刊上发表过散文呢!”

“是吗?”我惊讶地说,“那放在新华书店不是可惜了吗?”

“谁说不是呢,”莫言道,“我对她说,‘走,咱们找蓝县长,让他把你调到县电视台。”’

“莫老师,”她脸涨得通红,看看我,说,

“我没有那意思……”

“你今年才二十岁吧?”我说,

“应该考大学去,考艺术院校。”

“我什么都不会……”她低着头说,“闹着玩的,我考不上的,一进考场就紧张,晕过去了……”

“没有必要上大学,”莫言道,“艺术家都不是大学培养出来的,譬如我!”

“你的脸皮越来越厚了,”我说,“自吹自擂,难成大器。”

“我这叫恃才傲物,狂放不羁!”

“要不要我把李铮叫来?”我说。

李铮是市精神病院的主治医生,我们的朋友。

“不闹不闹,说正事,”莫言道,“没当着外人面,斗胆不呼县长,叫大哥,蓝大哥,你真的要多关心一下我们这个小妹妹。”

“当然,”我说,“不过,有庞书记在那儿,我想效力,怕都轮不上吧?”

“这就是春苗妹妹的可爱之处了,”莫言道,“她从来不求她大姐。”

“好了,”我说,“候补作家,最近又写什么小说了?”

莫言滔滔不绝地开始讲述他正在写着的小说,我装出侧耳恭听的样子,心里想着的全是与庞家有关的事。对天发誓那会儿我根本没把她当成女人,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也没有,当时我只是充满好感地看着她,有那么一点点沧桑感,安在墙角的落地式电风扇无声地摇动着头颅,把她身上那股清新的气味吹过来,让我感到心旷神怡。

但两个月后,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依然是一个星期日的下午,依然是很热的天气,窗外梧桐树上的蝉声已经绝迹,有两只喜鹊在梢头跳跃、噪叫。喜鹊是吉祥鸟,它们的到来让我感到一种幸福的预兆。她来了,一个人,乌鸦嘴莫言在我帮助下去一个大学的作家班学习,可以解决学历,回来我会帮助他“农转非”。这期间她来找过我几次,送过我一筒黄山猴魁茶,说是她爸爸去黄山旅游时老战友送的。我说你爸爸身体好吗,她说好着呢,爬黄山不用拐棍。我深表惊讶和佩服,耳畔似乎响起了他走路时假肢发出的“吱嘎”声。我对她说起过她去电视台的事,我说只要你想去,那很简单,一句话的事。我说并不是我的话有那么大的力量,真正的力量是你姐姐的地位。她着急地辩白:你不要听莫言老师瞎说,我真的没那意思。她说我哪里也不去,我就在新华书店卖小人书。有孩子来买小人书时我就卖小人书,没孩子买小人书我就看小人书,我感到很满足。

新华书店就在县政府马路斜对面,直线距离不超过二百米,每天我一开窗,就可以居高临下地看到这个二层的陈旧建筑。“新华书店”,四个毛体大字,因红漆剥落,远看好像缺胳膊少腿。这姑娘的确与众不同,当许多人挖空心思、动用种种卑劣手段想与大权在握的庞抗美攀上关系时,她却在逃避。她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换一个收入丰厚的轻松工作,但她不。有这般家庭背景的女孩会这样胸无大志吗?会这样安分守己吗?重要的问题是,她既然无所求,三番两次地来找我干什么?这样的青春年华,应该是恋爱的季节。她长得确实算不上美丽,不是浓妆艳抹的牡丹、芍药,但她异常清新,人淡如菊,追她的年轻人会少吗?她何必与我一个四十岁的、半边蓝脸的丑男人交往?如果她没有一个甚至也能掌握我的升迁命运的姐姐,一切都可以理解;但她有这样一个姐姐,一切都不可理解了。

两个月内她来过六次,这是第七次。前几次她都是坐在第一次坐过的位置上,都是穿着那件红裙子,坐得都是那么虚,神情始终拘谨。莫言陪着来过两次,莫言走后,她自己来。莫言在时,一张嘴横扫千军,想冷场都办不到。莫言不在,场面就有些尴尬。无奈我就从书架上拿那几本文艺方面的书给她看。给她一本,她翻翻,说这本看过了。再给她一本,她翻翻,说这本也看过了。我说那你就自己找一本没看过的吧。她抽出一本农村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家畜常见病防治手册》说这本没看过。我哑然失笑,说你这丫头,真逗,那你就看这本吧。我拿出一摞传阅文件,一目十行地浏览着。偷眼看她,屁股很实地坐在沙发上,背也靠实落了,双腿并拢支起,将那本《家畜常见病防治手册》放在膝盖上,极其入神地读着,一边读还一边低声地念出来。这是乡间那些文化不高的老农读书的方式。我悄悄地笑了。偶尔有人到办公室来找我,见一个年轻姑娘在,脸上便有些尴尬,但当我对他们说这是庞书记的妹妹时,他们的神情马上便变得毕敬毕恭。我知道他们心里怎么想。他们绝不会想蓝县长与庞春苗有什么暖昧之事,他们想的是蓝县长与庞书记关系非同一般。我必须承认,虽然并不是因为她我才周末不回家,但她的出现使我更不想回家了。

这一次她没有穿那件红裙子,我想也许是我曾经跟她开过的玩笑起了作用。我上次看着她的裙子对她说:“春苗,我昨天给庞大叔打电话了,让他给你买件新裙子。”她红着脸说:“你怎么能这样呢?”我赶紧说:“逗你玩呢。”这次她穿着一条深蓝色牛仔裤,上身穿一件白色半袖小衫,依然是鸡心领、领边蕾丝针织什么的,脖子上还是红绳绿玉。她依旧坐在那个位置上,脸白得不对劲,目光发直。我急忙问:怎么啦?她看我一眼,撇撇嘴,“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这个星期日,办公楼里有人加班。我手足无措,慌忙把门打开。她的哭声像一群鸟,飞到走廊里。我急忙把门关上,又把窗关上。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棘手问题,我搓着手,像一只初被关进铁笼的焦躁猴子,一边转圈,一边低声劝解:“春苗春苗春苗,别哭别哭别哭……”她肆元忌惮地哭着,声音更加响亮。我又想拉开门,马上又意识到绝对不能开门。我坐在她身边,出汗的右手抓着她冰凉的右手,左胳膊从她背后揽过去,左手拍打着她的肩头,连连劝解:“别哭别哭,有什么事跟大哥说,在这高密县城里,什么人这么大胆,竟敢欺负我们春苗姑娘?告诉大哥,大哥去把他的头拧转一百八十度……”但她只是哭。闭着眼哭,大张着嘴巴,像个任性的小女孩。珍珠般的泪珠,一串串地滚出来。我跳起来,然后再坐下。星期天下午一个年轻女人在副县长办公室放声大哭,这算什么事呢?我后来想,如果当时我手边有那种治疗跌打损伤、肌肉酸痛的伤湿止痛膏,我就会揭下一帖,封住她的嘴巴。后来我想,如果我当时能下狠心,像个绑匪一样,把臭袜子揉成团,塞进她的嘴巴,事情也会朝着另外的方向发展。但我当时采用了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最愚蠢的方法而从另外一种角度来看又是最聪明的方法:我抓着她一只手,扳着她的肩膀,用我的嘴,堵住了她的嘴……

她的嘴很小,我的嘴很大,就像茶杯扣住酒盅一样严丝合缝。她的哭声猛烈地冲进我的口腔,激得我双耳深处一阵轰鸣,随即又短促地响了一下,她不哭了。这时,我被一种平生从未体验过的奇异感觉击垮了。

我虽然已经结婚生子,但说来似乎撒谎,十四年的婚姻生活中,我与她性交(我只能这么说,因为根本就没有爱)总共十九次,接吻嘛,勉强算一次吧。那还是看过一场外国电影之后,受电影中此类如痴如醉的镜头影响,我搂住她,对她伸过嘴去。她的头扭来扭去,卓有成效地躲避着我,后来总算在慌乱中碰上了,但我的感觉是犬牙交错,充满敌意,而且,一股从她嘴里散发出来的腐肉般的臭气,熏得我头脑子里“嗡嗡”地响了一声。我立即松开了她,从此再也没动过这种念头。在那屈指可数的十几次性交中,我总是尽量地避着她的嘴巴。我曾经劝说她去医院看看牙科,她冷冷地看着我,说:为什么?我牙齿好好的,为什么要去看牙科?我说:你嘴巴里好像有臭味。她恼怒地说:你嘴巴里有大粪。

我后来对莫言说过,那天下午的吻,是我的惊心动魄、触及灵魂的初吻。我用力吮吸着、品咂着她丰满而小巧的双唇,仿佛要把她全部吸到我的腹中一样。我这才明白了莫言小说中的那些陷入狂热恋爱中的男人总是对女人说“我恨不得把你吞了”的道理。她在我的嘴吻着她的瞬间,全身突然僵硬如木雕,肌肤冰凉,但很快她就松软了,瘦骨伶仃的身体似乎膨胀起来,柔软得如同没有骨头,灼热得如同火炉。起初我还睁着眼睛,但马上就闭上了。她的嘴唇在我嘴里膨胀着,她的嘴巴张开了,一股犹如新鲜扇贝的鲜味儿布满我的口腔。我无师自通地把舌头探进她的嘴里,去逗引她的舌头,她的舌头与我的舌头勾搭在一起,纠缠在一起。我感到她的心脏像小鸟一样在我胸前扑腾,这时她的双手已经搂住了我的脖子。我把天下事忘到了脑后,只有她的唇、她的舌、她的气味、她的温度、她的呻吟,占据了我全部的身心。这样的过程持续了不知多久,后来被电话铃声打断。我松开她去接电话,腿一软竞跪在了地上。我感到身体已经失去了重量,这一吻使我变成了一根羽毛。我没有接电话,只是拔掉了电话线插销,中断了这可恶的铃声。我看到她仰在沙发上,面色惨白,嘴唇红肿,仿佛死人一样,我当然知道她没有死,因为泪珠儿在她脸上滚动。我用面巾纸揩干她的泪水。她睁开眼睛,两条细胳膊缠住我的脖子,喃喃着:我头晕。我站起来时也顺便把她带了起来,她的头俯在我的肩上,头发弄得我的耳朵痒痒的。走廊里响起了那个喜欢唱歌的公务员嘹亮的歌声,这小子模仿陕北民歌一绝,每个星期天下午我都听到他在盥洗间里一边冲洗墩布一边引吭高歌:

“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实难留~~”

我知道只要他的歌声响起,就说明整座楼里只有我们两人啦,然后就该他打扫卫生了。我的理智回来了,推开她,去把办公室的门拉开了一条缝。然后我虚伪地说:“春苗,对不起,我一时冲动……”她眼泪汪汪地说:“你不喜欢我?”我急忙说:“喜欢,太喜欢了……”她又要往我身上扑,我抓住她的手,说:“好春苗,公务员马上要来打扫卫生了。你先回去,过几天,我有好多话慢慢对你说……”她走了,我瘫坐在皮转椅上,听着她的脚步声,渐渐消逝在楼道尽头。

第四部 狗精神
第四十一章 蓝解放虚情戏发妻 狗小四保镖送学童

其实,那天傍晚你一到大门外边,我就嗅到你身上沾染了一股不但令人愉悦令狗也愉悦的气味。这气味与你平日里与女人握手、与女人同桌吃饭、与女人搂抱着跳舞时所沾染的气味大不相同。甚至与你跟女人性交后的气味都大不相同。~~什么事都瞒不了我的鼻子——大头儿蓝千岁目光炯炯地说。

他的神情和眼色使我意识到,此刻,不是庞凤凰生养的那个与我的关系复杂得无法称谓的异秉孩子在跟我说话,而是我家那条死去多年的狗在跟我说话。

什么都瞒不了我的鼻子,他自信地说,1989年夏天,你到驴镇去,名为检查工作,实则与你那几个铁哥们儿——驴镇书记金斗宦、驴镇镇长鲁太鱼、驴镇供销社主任柯里顿一起吃喝玩乐打扑克。每到周末县里的干部大半都窜到乡下去吃喝玩乐打扑克。我从你手上闻到了金、鲁、柯的气味,这些人都到咱们家里来过,在我头脑中那个气味储存库里,存有他们的档案。一嗅到气味我马上就想到了他们的相貌、声音,你能瞒得了老婆孩子但你瞒不了我。你们中午吃了运粮河里的甲鱼,吃了当地名产黄焖鸡,还吃了蝉的幼虫与蚕蛹,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懒得一一叙说。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从你裆问嗅到了一股腥冷的精液气味与橡胶避孕套的气味。这说明,你们在酒足饭饱之后,去找小姐“打炮”了。驴镇濒临大河,物产丰富,风景优美,沿河一字排开数十家酒店、发廊,其问有许多美色女子半公开地从事古老的职业,这事儿,你们都心照不宣。我是一条狗,不负责“扫黄”问题,我把你这件风流事儿抖搂出来的目的是想说明,即便与你有过性关系的女人,她的气味也是浮在你的基本气味外边,你认真地洗上一个澡,往身上喷洒点香水,就基本上可以把她的气味清除或者掩盖,但是这一次却不同,这一次你身上没有精液气味,也没有她的体液气味,但分明有一股极其清新的气味与你这个人的基本气味发生了混合,使你的基本气味从此发生了变化。于是我就明白了,你与这个女人之间,已经产生了深刻的爱情,这爱情渗人了你们彼此的血液、骨髓,无论什么样的力量,也难把你们分开了。

你那天晚上的表现,实际上是一次徒劳的挣扎。你吃完饭后竟然去厨房里洗了碗,然后又询问了你儿子学习方面的情况。这些不寻常的表现让你妻子心中感动,她主动地为你泡了一杯茶。这一夜,你与妻子性交一次。按照你的统计,这是你们夫妻之间的第二十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从气味的浓度上判断出你们这次性生活质量差强人意,但我知道这是徒劳的。因为这过程当中,有一种在道德自律之下的歉疚之情暂时地压制了你生理上对她的厌恶,而那个女人注人到你体内的气味犹如种子,尚在萌芽状态,一旦发芽开花,无论什么力量都难以使你回到老婆身边。我从你的气味变化上,预感到你已重生,而你的重生,就意味着这个家庭的死亡。

关于气味问题,对一条狗来说,那是性命攸关。我们通过气味感知世界,通过气味认识世界,通过气味判断事物的性质并决定我们的行动,这是我们的本能,并不需要特别训练。人们训练工作犬并不能使狗的鼻子更灵,而是教会狗如何把气味用行为标识出来让鼻子不灵的人用眼睛感知,譬如把罪犯的鞋子从一堆鞋子里叼出来。对狗来说,叼出来的其实是那个人的气味,而人看到的是那个人的鞋子。休怪我喋喋不休,我对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在狗面前,你没有隐私也没有秘密,一切都袒露无遗。

那天你一进门,只用了一秒钟的时间,我就把庞春苗的气味辨析出来,她的形象随即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她那天穿的衣服也渐渐清晰,你办公室发生的事情就仿佛发生在了我的眼前。我知道的甚至比你还多。因为我从你身上嗅到了她例假的气味,而你并不知道。

从我到你家那天至你与庞春苗接吻那天,将近七年的时间,我从一只毛茸茸的小犬变成了一只威武的大狗。你儿子从一个幼童成长为一个四年级小学生。这期间发生的事情可以写成一部大书也可以一笔带过。毫不夸张地说,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每一个墙角的拐弯处,每一根路边的电线杆上,都被我“滋滋”过。当然,我“滋滋”过的地方也不断地被别的狗的“滋滋”覆盖。这县城常住人口四万七千六百余人,流动人口平均两千。常住狗六百余条。这县城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你们有街道,有社区,有组织,有领导。我们也差不多。县城里的六百余条狗中,有四百余条是本地的土狗,它们乱配一气,血统混乱,目光短浅,胆小怕事,自私自利,难成气候。有一百二十余条德国黑背狼犬,但纯种的也不多。其余的还有二十余条北京哈巴狗,四条秃尾巴的德国罗维娜,两条匈牙利维兹拉,两条挪威雪橇犬,两条荷兰斑点狗,两条广东沙皮狗,一条英格兰金毛猎犬,一条澳洲牧羊犬,还有一条藏獒,还有十几条根本不能叫狗的俄国尖嘴和日本吉娃娃。另外还有一条不知来历的黄毛导盲大狗,它与它的主人女瞎子毛菲英形影不离,毛菲英在广场上演奏二胡,它就静静地趴在她的脚前,对任何上前跟它套瓷的狗都置之不理。还有一条号称“短腿英国绅士巴基度”的家伙,是住在杏花小区一号楼的一个美容店女老板新近弄来的。此物四腿粗短,身体扁长,状如板凳。这样的体形已经够丑陋的了,更丑陋的是它那两只犹如大饼一样拖垂到地面的耳朵。它两只眼睛布满血丝,好像得了结膜炎。本地狗是没有头脑的乌合之众,因此夜间的高密县城基本上是我们黑背狼犬的天下。我,狗小四,在你们家吃得不赖,因为你一直当官,你欠着你老婆下边那只“嘴”的情,但你没欠着她上边那只嘴的情。尤其是到了节假日,那些精美的食物,成箱成袋地飞来。你们家在冰箱之后又添置了一个巨大的冰柜,但依然有许多食物变质发臭。可都是好东西啊。鸡鸭鱼肉是大路货,不值一提,那些名贵的,如内蒙古来的驼蹄,黑龙江来的飞龙,牡丹江来的熊掌,长白山来的鹿鞭,贵州来的娃娃鱼,威海来的梅花参,广东来的鲨鱼翅……这些被称为山珍海味的东西,刚来时被塞进冰箱、冰柜,但最终还是进了我的肚肠。因为你很少在家吃饭。因为你老婆是个油条肚子,她炸油条,卖油条,吃油条,很少动手烹制那些东西。我真是一条有口福的狗。县城里许多狗的主人比你蓝解放官大,但他们家的狗吃得都不如我好。听那些狗说,那些送礼的人,往他们家送的是钱和金银珠宝,可往你们家送礼的人,全是送吃的。这与其说是送礼给你蓝解放,不如说是送礼给我狗小四。我吃着山珍海味,在不到一岁时,就长成为县城一百二十多条黑背狼犬中最大的一条。长到三岁时,我身高已达七十厘米,从头至尾一百五十厘米,体重六十公斤。这些数据,都是你儿子称量的,绝对没有浮夸虚报。我有两只尖削的耳朵,黄褐色的眼睛,硕大坚固的头颅,尖利的白牙,鳄鱼般的大嘴,漆黑的背毛,草黄色的腹毛,平伸在后的尖削尾巴,当然还有超群的嗅觉与记忆。坦率地说,在这高密小县里,能跟我争斗的,只有那条棕色的藏獒,但这家伙从雪域高原来到黄海之滨,整日迷迷糊糊,据说是醉氧,别说是打架,让它紧跑几步,就会气喘吁吁。它的主人是“红”牌辣椒酱县城专卖店的老板娘,此女是西门屯孙龙的太太,染着满头红毛,镶着满口金牙,是美容店的常客,她摇摆着肥胖的身体走到哪里,那条藏獒就气喘吁吁地跟到哪里。此犬在高原,足可以跟狼打架,但到了高密,哥们儿,就只能夹着尾巴做狗了。我说了这么多,你总可以明白了吧?高密县的干部都归庞抗美管,高密县的狗都归我管。但狗与人的世界毕竟是一个世界,狗与人的生活也就必然地密切交织在一起。

我先说说每天接送你儿子上学的事。你儿子六岁进入本县最好的凤凰小学。学校就在县政府西南边二百米处,新华书店、县政府、凤凰小学,恰好是一个等腰三角形。这时候我已经三岁,正是青春好年华。县城的地盘已经被我踩下来了,说咱家一呼百应,那绝不是夸张。只要咱家发出那种要求它们报告各自位置的叫声,不出五分钟,大合唱般的狗叫声就会在县城的四面八方响起。我们成立了以黑背狼犬为核心的狗协会,总会长嘛,当然是咱家,又按街道、小区下设了十二个分会,分会会长,都由黑背狼犬担任,副会长嘛,本来就是摆设,让那些杂种狗、中国化了的土洋狗担任去吧,借此也可表示我们黑背狼犬的雅量。你想知道咱家是什么时间完成这些工作的吗?告诉你,通常都是凌晨一点到四点之间,无论是月光皎洁的夜晚,还是星斗灿烂的夜晚,无论是寒风刺骨的冬夜,还是蝙蝠飞舞的夏夜,如无特殊情况,我都会出去踩点、交友、打架、恋爱、开会……反正是你们人能做什么,我们就能做什么。第一年的时候,我是从阴沟里钻出去,从第二年夏天开始,我就停止了钻阴沟的耻辱,我从西厢房门口起跑,第一步跳上井台,第二步斜刺着跳上窗台,第三步,从窗台跳上墙头,然后飞身而下,降落在你家大门前那条宽阔的天花胡同中央。井台、窗台和墙头都很狭窄,我所说的跳上去,无非是把那里作为一个落脚点而已,像蜻蜓点水一样,像在河流上漂浮着的木头上奔跑一样,我跳墙的动作精美准确,一气呵成。县检察院存有我三级跳墙的录像资料,他们院反贪局有一个立功心切的检察官,名叫郭红福,他化装成查线路的电工,偷偷地在你家房檐下安装了针孔摄像机,没拍到你什么证据,倒把我三点斜线跳墙的情景拍了下来。郭红福家的狗是我们红梅小区分会的副会长,一条几乎可以混迹于北海道狐狸群的火红色俄国尖嘴小母狗,我依偎在他的脚边在卧室里看了这段录像。当夜,在天花广场的喷泉边上,它娇声娇气地对我说:会长哎,你三点斜线跳墙的动作,好好精彩好好惊险啊!偶(我)家男女主人连看了十几遍,一边看一边鼓掌,偶(我)家男主人说要推荐你去参加宠物特技表演大会呢。我漫不经心地哼了一声,冷冷地说:宠物?偶(我)是宠物吗?尖嘴自知失言,慌忙道歉,摇尾扫地,媚态可掬。它还从那件据说是它的女主人亲手给它编制的羊毛背心兜兜里摸出一块散发着奶油气味的狗咬胶递给我,被我拒绝。这些玩意儿,徒有狗名,实则早已堕落成宠物,玷污了狗的光荣。

我马上就说接送你儿子上学的事。你休嫌咱家哕嗦,我不把这些事情说明白,接下来许多事情你就听不明白。

你儿子确实是个很有孝心的小孩,他初上学时,由你老婆用自行车接送,但你儿子上学的时问与你老婆上下班时问总是有冲突。这让你老婆很辛苦。你老婆一辛苦就要发牢骚,一发牢骚就要骂你,一骂你你儿子就皱眉头,由此可见,你儿子还是爱你的。你儿子说:妈,你不要接送我了,我自己去,自己回。你老婆说:不行,被车撞了怎么办?被狗咬了怎么办?被坏孩子欺负了怎么办?被拍婆子拍去怎么办?被歹徒绑架了怎么办?——你老婆一口气连说了五个怎么办。当时社会治安确实不好,一是说县城内游荡着六个从南方来的女人贩子,俗称“拍婆子”,她们化装成卖花的、卖糖果的、卖彩色鸡毛踺子的,她们身上藏着一种迷药,见了漂亮孩子,在脑门上拍一掌,那孩子就痴了,跟着她们乖乖地走了。还有就是工商银行行长胡兰青的儿子被绑匪绑架,要价二百万,不敢报案,最后花了一百八十万才赎回。你儿子拍拍自己的蓝脸说:拍婆子专拍漂亮男孩,我这样的,跟着她们去她们也会把我赶走。如果有绑匪,你一个女人管什么用?你又不能跑——你儿子瞅着你老婆的半边残臀说。你老婆很伤心,眼圈红了,哽咽着说:儿子,你不丑,妈丑,妈是个半腚人……你儿子搂着你老婆的腰说:妈,你不丑,你是最美的妈。妈,你真的不用送我,我让咱家小四送我。你老婆和你儿子的目光都转移到我身上,我颇为雄壮的吠叫之声,意思是向他们承诺:没有问题,一切包在我身上!

你老婆和你儿子走到我身前。你儿子抱着我的脖子说:小四,你送我上学好不好?妈妈身体不好,上班辛苦。

哐!哐!哐!——我的叫声震得梧桐叶子哗哗响,吓得南邻家院里那两只鸵鸟嘎嘎叫,我的意思是说:没——问——题——!

你老婆摸摸我的头,我对她摇摇尾巴。

所有的人都怕我们小四,你老婆问,是不是啊儿子?

是的,妈妈,你儿子说。

小四,那我就把开放交给你了,你们两个都是从西门屯来的,一起长大,像亲兄弟一样,对不对?——哐哐!很对!——你老婆有几分感伤地摸着我的头,然后解开我项下的粗壮的铁链条,对我招招手,让我跟她走,走到大门口,她说,小四,你仔细听好:早晨我上班早,要去卖油条。我把你俩的饭准备好。六点半,你进屋把开放叫起来,然后你们吃饭,七点半,你们往学校走。大门的钥匙在开放脖子上,开放千万记着锁门,他忘了锁门你就拽着他不让走。然后你们往学校走,你们不要走近路,你们走大路,绕个弯没什么,安全第一;走路靠右边,过马路时先看左边,到了马路中间再看右边,注意那些骑摩托车的,尤其注意那些穿黑皮夹克骑摩托车的,那都是些活土匪,都是色盲分不清红绿灯。把开放送到校门口,小四,你往东跑一段,过马路,往北跑到火车站饭店,我在广场边上炸油条,你对我叫两声,我就放心了。然后你就赶紧回家,你抄近路,从农贸市场那条巷子里,一挺正南,过了天花河上那座桥,往西一拐,就到家了。你长大了,阴沟钻不进去,能钻进去我也不让你钻,太脏了。大门锁了,你进不去。就委屈你蹲在大门口等我回家吧。如果嫌太阳晒,你就到胡同对面,东屋大娘家墙外有一棵宝塔松,树下有阴凉。你趴在那里可以打盹,但千万别睡着,一定要看好咱的门。有一些小偷,身上带着万能钥匙,冒充熟人敲门,无人迎门,他就把门捅开了。咱家的亲戚你都认识,你只要看到生人用东西捅咱的门锁,别客气,上去就咬。上午十一点半我就会回来,你回家喝点水,立即抄近路去学校门口,接开放回家。下午,你送他上学后还是去我那儿叫两声,然后你跑回家,看一会儿门,就该往学校跑啦。凤凰小学下午只上两节课,放学后,天还早,你一定要看住他,让他回家做作业,不要让他瞎逛荡……小四,小四,你听明白了吗?

哐哐哐,明白啦。

每天早晨,你老婆上班前,把闹钟放在外边的窗台上,对我笑笑。女主人的笑总是美好的。我目送着她的背影,哐哐,再见!哐哐,放心!她的气味从门外的胡同一直往北,然后往东,然后再往北。气味减弱,与清晨的县城气味混在一起,变成一根细细的线。如果我集中精力跟踪,会一直跟踪到车站饭店门前她那个炸油条的锅子前,但没有必要。我在院子里转转,有主人的感觉。闹钟暴响。我跑进你儿子房间,少年的气味扑鼻。我不愿大声叫,怕吓着他。我对你儿子多好啊。我伸出舌头,舔他的小蓝脸。蓝脸上有一层细细的茸毛。他睁开眼,说:小四,到点了吗?汪汪,我用小嗓回答,起来吧,到点了。接下来他穿衣,胡乱刷几下牙,像猫一样洗脸。吃饭,几乎总是豆浆油条,或者牛奶油条。我有时与他一起吃,有时不吃。我会开冰箱,也会开冰柜。冰柜里的东西和冰箱冷冻层的东西要提前叼出来,解冻后再吃,否则对牙齿不好。爱护牙齿,就是爱护生命。

第一天我们按照你老婆指示的路线走。因为她的气味就在我们身后不远处。她在跟踪观察我们,母亲的心,可以理解。我跟随在你儿子背后,距离一米。过马路时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一辆车在二百米处往这开,不野,我们完全可以穿过去,你儿子也想过去,但我咬住了他的衣服拽住他。小四,你干什么?你儿子说,胆小鬼。但我不放开,我要让女主人放心。等那车从我们眼前过去,我才松口,并做出一副高度警惕、随时准备舍身救主的样子,陪你儿子过马路。从你老婆放出的气味里,我知道她放心了。她一直跟踪我们到了学校门口。我看到她匆匆骑车东拐、北上。我不走,小跑步跟在她的身后,与她保持一百米的距离。等她放好自行车,换上工作服,站在油锅前,开始工作时,我才颠颠地跑过去。汪汪,我用小嗓告诉她,放心。她脸上一片欣慰,气味中有爱的味道。

从第三天开始我们便开始走近路了。我叫你儿子起床的时间也从六点半改成了七点。问我会不会看表?笑话!我偶尔也打开电视机,看看足球赛,我看欧洲杯,看世界杯。宠物频道我是从来不看的,那些玩意儿,根本不像有生命的狗,像一些长毛绒的电子玩具。奶奶的,有些狗,变成了人的宠物;有些狗,把人变成宠物。在高密县,在山东省,在全中国,乃至在全世界,把人变成宠物的狗,舍我其谁也!藏獒在西藏时,与人是平等的,够腕,有尊严,但一到内地,立即堕落,你看看孙龙老婆屁股后边那家伙,空有一副虎狼貌,但娇喘微微,扭扭捏捏,跟林黛玉得了一样的病。可悲也夫!可叹也夫!你儿子就是我的宠物,你老婆也是我的宠物。你那个小情妇庞春苗也是我的宠物。如果咱俩不是多年的老关系,你带着她身体里那股新鲜蛤蚌般的气味回来跟你老婆提出离婚时,我一口就咬死你了。

我们出大门,横过东西向的龙王庙大街,然后北行,穿一条簸箕巷,过百花桥,从农贸市场西头,一直往北,走探花胡同,漫长的探花胡同,然后直插到县府前的人民大街上,左拐,二百米,就到了凤凰小学的大门口。这一段路,即便我们沿途如母鸡下蛋,二十五分钟也足够了。如果快跑,只需十五分钟。我知道你被老婆和儿子赶出家门后,经常站在办公室的窗口,手持一架俄罗斯望远镜,看着我们从探花胡同跑过来。

下午放学后,我们并不急于回家。你儿子总是说:小四,我妈妈这会儿在哪里?我集中精力,找出你老婆那条气味线,一分钟内便可确定她的方位。如果她在油条锅前我就对着北方叫两声,如果她在家的方向我就对着南方叫两声。如果她在家我死活也要把你儿子拽回去,如果她在油条锅那里,乖乖,那我们就撒了欢了。

你儿子真是一个好儿子,他从来不像那些坏孩子一样放学后背着书包在大街上闲逛,从一个小摊到下一个小摊,从一家商店到另一家商店。你儿子唯一的爱好是到新华书店里租看小人书,偶尔他也买几本,但更多的是租看。负责卖小人书和租小人书的就是你那个小情人。不过我们在那儿看书时她还不是你的情人。她对你儿子特好,气味里有感情,并不仅仅因为我们是她的常客。她的容貌我不太注意,我陶醉在她的气味里。我掌握着这县城的二十万种气味,从植物到动物,从矿物到化工产品,从食品到化妆品,但没有一种气味比庞春苗的气味让我更喜欢。平心而论,这县城里气味美好的美人大约有四十个,但都被污染了,不清纯了,有的乍一闻相当不错,但一会儿就发生变化。唯庞春苗的气味如山里流出的清泉如松林问吹来的微风,清新单纯,永不变质。我非常渴望着能被她抚摸几下,当然我不是那种宠物式的渴望,我是……妈的,再伟大的狗也有片刻的软弱。按说,作为一条狗我就不能跟进书店,但庞春苗给了我这个特权。新华书店是县城最冷清的商品交易场所,只有三个女售货员,两个中年妇女,一个庞春苗。那两个中年妇女对庞春苗十分巴结,原因不说自明。莫言那小子是书店少有的几个常客,他把这里当做卖弄的场所。他自我吹嘘,不知是发自内心呢还是胡乱调侃。他喜欢把成语说残,借以产生幽默效果,“两小无猜”他说成“两小无——”,“一见钟情”他说成“一见钟——”:“狗仗人势”他说成“狗仗人——”。他一来庞春苗就乐了。庞春苗一乐那两个中年妇女就乐了。他那丑模样用他的言语方式说那可真叫“惨不忍——”,但就是这样“惨不忍——”的一个人,竞让高密县气味最美好的姑娘喜欢他。究其原因,依然是气味,莫言的气味与那种烟农烘烤烟叶的泥巴屋里的气味相仿,庞春苗是一个潜在的烟草爱好者。莫言看到坐在店堂一角出租书摊前专注看书的蓝开放,上前去揪耳朵。然后对庞春苗介绍,这是县社蓝主任的儿子。庞春苗说我早就猜到了。这时我叫了两声,提醒开放,他妈妈已经下班,气味已经移动到五金交电公司门口,再不走就不能抢在她前头回家了。庞春苗说:蓝开放,快回家吧,你的狗提醒你了。她对莫言说:这狗真灵,有时候开放读书入迷,叫不应,它就会跑进来,拽着他的衣裳把他拖走。莫言探头看看我,说:这家伙,真是“如狼似——”。“惨不忍——”莫言说我“如狼似——”,“豆蔻年——”庞春苗对我微微笑。“惨不忍——”莫言“发自内——”地赞叹:真是条好狗!对小主人是“赤胆忠——”。二人一齐大笑,哈哈哈哈。

(未完待续)

(《生死疲劳》浙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