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们这位副政委坚信,“任何一个文艺团体要烂,必定从男女作风上烂起”。他没想到在他眼皮底下我们烂得多么彻底,把刘锋都烂进去了。副政委从刘峰那里获得了大致供词,但他觉得供词一定是大大加以隐瞒的,于是机关保卫干事被请来主持办案。保卫干事不久就断出我们以后称之的“触摸事件”始末:林丁丁被诱进库房,然后遭受了刘峰的性袭击。谁能相信?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露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

“摸到什么了?”

“……没有……”

“什么也没摸到?”

刘峰摇摇头,愣着眼。脊梁上能有什么呀?保卫科的人好像比他还明白。

“再好好想想。”

刘峰只好再好好想,要不怎么办?

“林丁丁可是都说了哦。”保卫干事抽了半包烟后开口,“我们不是想跟你了解细节。细节我们都搞清了。现在就是给你一个机会,自己交代出来。”

刘峰终于想起了,他当时在丁丁脊梁上摸到了什么——丁丁的乳罩纽襻。

保卫科的人问:“是想解开那个纽襻,对吧?”

刘峰愣住了。他不禁惶恐,而且愤怒。

“没有!”刘峰怒吼。

“没有什么?”

“没有你那么下流!”刘峰站了起来。

保卫干事把茶缸猛地砸在桌子上,溅了刘峰满脸茶水。

“老实一点儿!”

刘峰坐回去。保卫干事要他老老实实对自己分析,反省。

再老实他也无法了解自己的手到底什么意图。他当时脑子里只有热血,没有脑浆,因此只觉得手指尖碰到了一个陌生东西,手指尖自己认识了那东西:哦,女兵的胸罩纽襻原来是这样的。

“你是想解开林丁丁的纽襻,对吧?”

一个小时后,当烟灰缸里有了二十个烟蒂的时候,刘峰给了保卫干事一个非常老实的说法:“我不知道。”

保卫科干事看着他,一丝冷笑出来了:自己的手指头要干什么,心里会不知道?

刘峰垂头瞥了一眼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第一次发现他的手很难看。有可能的,当时手指头背着他的心,暗打歹主意。但他的心确实不知道。

后来我和郝淑雯问林丁丁,是不是刘峰的手摸到她的胸罩纽襻她才叫救命的。她懵懂一会儿,摇摇头。她认真地从头到尾把经过回忆了一遍。她甚至不记得刘峰的手到达了那里。他说他爱他,就那句话,把她吓死了。是刘峰说他几年来他一直爱她,等她,这一系列表白吓坏了她。她其实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

这么多年过去,我才觉得我弄明白了一点:林丁丁的身体并不那么反感刘峰,刘峰矫健壮实,一身形状很好的肌肉,假如抽去那个模范标兵的概念,她的身体是不排斥他的,因为年轻的身体本身天真蒙昧,贪吃,也贪玩,身体在惊讶中本能地享受了那触摸,她绕不过去的是那个概念。

接下去就开始了公开批判。也就那么几个手段,大会小会上念检讨,大家再对检讨吹毛求疵,直到刘峰把自己说得不成人样。这个不久前还在北京的全军标兵大会上被总政治部首长戴上军功章的刘峰,此刻在我们面前低着头,个头儿又缩了两厘米。我坐在第二排马扎上,却看不见刘峰的脸,他的脸藏在军帽的阴影里,只见一颗颗大粒的水珠直接从军帽下滴落到地上,不知是泪还是汗。开始我们没几个人发言,都想不出坏话来讲刘峰,刘峰毕竟有恩于我们大多数人啊。但不知谁开了个头,把所有人的坏话都引发了。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讲到如此无以复加的地步,别人当然就放了他了。

不久处置刘峰的文件下来了:党内严重警告,下放伐木连当兵。下放去伐木,跟我爸爸修水坝是一个意思。

边境冲突起来,听说刘峰已经调回他过去的老连队:野战军的一个工兵营。一九八〇年夏天我在成都的马路上碰到他。他一定是先看到我的,但不愿意招呼我,转身站在一个卖油淋鸭的摊位边。因为等着买鸭子的人多,他想混入人群,错过我。我还是没让他错过,扬起嗓子叫了他一声。

他假装寻找声音来源,目光尽往远处投。这个表演比较拙劣,因为一大街的人就我俩穿军装。下面就是我的表演了,也不高明。我热情过火地冲了一步,手伸了老长,不由分说地握住他的右手。我也表演,我演的是多么彻底地忘却了他最不堪的那次公开露面:汗水泪水直接从军帽下滴落一地。我的表演还想告诉他:就算没忘记那一幕,现在谁还会计较?摸摸脊梁怎么了?脊梁是全身最中性的部位了吧?战场都上过的人,性命都差点儿让摸掉了,还吝惜脊梁?!

就在碰到他手的刹那,我明白了,那手是假肢。那只曾经摸过丁丁脊梁的手,被丢在了战场上。

我跟他就在街边站着说话。我们不经意地谈着上前线的事。我们不说“上前线”,只说“上去”;我们各自是哪月哪天“上去”的。我告诉他我其实不算“上去”了,最远“上”到包扎所采访伤员。他问我去的是哪个包扎所,我说就是何小嫚的那个三所,但是没见到小嫚,因为她跟医疗队上第一线了。刘峰此刻说,可见当时医护人员太欠缺,连何小嫚这样瘦小的女兵都上前线了。我说小嫚是五份申请书把她自己送上前线的。刘峰摇摇头,说要是人员足够的话,十份申请书也不会让她上去。全是吃了那个亏,没人救护,何小嫚的丈夫才牺牲的。

“你还不知道吧?何小嫚病了。”

“什么病?”

刘峰说:“说是精神分裂症。”

我问是不是因为她丈夫的牺牲。

刘峰说何小嫚被送到他们医院精神科的时候,还不知道她丈夫牺牲了。

“那她怎么了?怎么就分裂了呢?”

刘峰说他也不太清楚。只听说她扛着一个伤员扛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主人公,戴着大红花到处做报告。她是戴着大红花给送进精神科的。我跟刘峰在大街上分手之后,我手心一直留着抓握假肢的感觉。大夏天里,那种冷的,硬的,廉价的胶皮感觉留在我的手上,在我掌心上留了一块灼伤。

我不止一次地写何小嫚这个人物,但从来没有写好过。这一次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写好她。我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我照例给起个新名字,叫她何小嫚。小嫚,小嫚,我在电脑键盘上敲了这个名字,才敲到第二遍,电脑就记住了。反正她叫什么不重要。给她这个名字,是我在设想她的家庭,她的父母,她那样的家庭背景会给她取什么样的名字。什么样的家庭呢?父亲是个文人,做过画报社编辑,写点儿散文编点儿剧本,没怎么大成名。她的母亲呢,长相是好看的,剧团里打扬琴弹古筝,像所有可爱女人有着一点儿恰到好处的俗,也像她们一样略缺一点儿脑筋,因而过日常生活和政治生活都绝对随大溜。我能想象在小嫚的母亲跟她父亲闹离婚前,那个家庭里是温情的,小布尔乔亚的。我也完全可以想象,善良软弱的文人父亲给小嫚取出这样一个名字。何小嫚很有可能向着一个心智正常,不讨人嫌的女孩成长。像所有软弱善良的人一样,小嫚的父亲是那种莫名地对所有人怀一点儿歉意的人,隐约感觉他欠着所有人一点儿情分。人们让他当坏分子,似乎就因为他比任何人都好说话,常常漫不经意地吃亏,于是人们就想,何妨把坏分子的亏也让他吃了。到了何小嫚的母亲都开始讲他坏话,提出离婚的时候,他不再觉得心里苦,他反倒觉得解脱了。睡前吃安眠药,他心里一亮,看到了终极的出路。这天早上妻子去上班了,他牵着女儿的手,送她去托儿所。家门外不远,是个早点铺子,炸油条和烤大饼以及沸腾的豆浆,那丰盛气味在饥荒年代显得格外美,一条小街的人都以嗅觉揩油。一出家门小嫚就说,好想好想吃一根油条。四岁的小嫚是知道的,父亲对所有人都好说话,何况对她?父女俩单独在一块儿的时候,感情上到物质上她都可以敲诈父亲一笔。然而这天父亲身上连一根油条的钱都没有。他跟早点铺掌柜说,赊一根油条给孩子吃吧,一会儿就把钱送来。爸爸蹲在女儿面前,享受着女儿的咀嚼,吞咽,声音动作都大了点儿,胃口真好,也替父亲解馋了。吃完,父亲用他折得四方的花格手绢替女儿擦嘴,擦手;手是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替她擦。擦一根手指,父女俩就对视着笑一下。那是小嫚记得的父亲的最后容貌。

我推想小嫚的父亲从幼儿园回家的路上,早点铺的生意已经淡了,豆浆的热气正在散去。父亲对掌柜的说,这就回家取钱送来。那时的人都还质朴善良,掌柜的打了个哈哈,说急啥。父亲回到家之后,打开他和妻子共同存放日常用项的抽屉,一个镚子也没有。渐渐地,他从漫不经意地寻找,变成了绝望的翻箱倒柜,家被他翻了个底朝上,居然找不到一根议价油条的钱。妻子在他降薪之后对他冷笑:他还有脸花钱?他就领回这点儿薪水,没他花钱的份儿,只有养老婆女儿的份儿。他在社会上的正常生活权利被剥夺了,在家里的正常生活权利也被剥夺了,是被他最爱的人剥夺的。他连门也出不去,因为一出门就要碰上那个轻信了他的早点铺掌柜。他一辈子最怕的就是欠人情,因为他来到这世上就已经亏欠了所有人。他被那个念头点亮过一瞬,此刻那念头在他灵魂里燎原了。

他拿起那个药瓶,整个人豁然大亮。妻子造成了他彻底的赤贫,肉体的,精神的,尊严的,他贫穷到在一个炸油条的掌柜面前都抬不起头来。这证明妻子舍得他了。最终他要的就是妻子能舍得他,舍得了,她心里最后的苦也就淡了。

何小嫚不记得父亲的死。只记得那天她是幼儿园剩下的最后一个孩子,所有小朋友都被家长接走了,她是唯一坐在一圈空椅子当中的孩子。老师似乎也知情了,沉默地打着毛线,陪她等待某件事发生。但那天什么事也没对她发生。于是父亲的自杀在她印象里就是在幼儿园的一圈空椅子和渐渐黑下来的天色,以及在午睡室里睡的那一夜,还有老师困倦的手在她背上拍哄。

加上炸油条的老掌柜笑眯眯的提醒:“小妹妹,你爸昨天说送钱来的呢!”

小嫚后来上幼儿园都是出了家门口就穿过小街,走在对面的人行道上,避免从早点铺门口经过。不是因为仍然赊着老掌柜的账:油条钱母亲还了,只是她不愿再听老掌柜叫她“小妹妹”。

现在我来设想一下,何小嫚第二个家是什么样。我是指她母亲和他继父成立的那个家。母亲凭她残余的华年,给何小嫚找了一个老粗父亲。第一个丈夫的儒雅智慧注定了他的善良软弱,而正是前夫的可爱之处使她找到一个完全相反的男人,一个老干部。母亲对这个比她大十多岁的丈夫是赔着小心的,畏罪自杀的前夫是她和女儿的历史污点,因此她们是矮人一头地进了老干部的家。六岁的女儿历史污点更大,因为这污点始于她出生之前,始于她坏分子父亲往她母亲体内注入他全部人格密码的夜晚,她的生命由此不可逆转地流淌着父亲的命运走向。母亲如何微妙地赔小心,小嫚很快效仿过来。母亲把全家饭桌上的“好菜”——最厚的一块大排骨或者最宽的几段带鱼小心翼翼地拣出,放在继父的饭盒里,做他第二天的午饭,她自己再是口水倒灌也只吃母亲拣到她碗里的菜。她看着母亲在继父裤袋里装入熨烫平整的手帕,在他皮夹里装上零钱和整钱。她还看着母亲为继父剥螃蟹壳,挑鲫鱼刺,而那些都是小嫚亲父亲为她母亲做的。母亲还教会继父下围棋,听越剧,跳华尔兹,以及用卖破烂儿的钱收藏古董,总之以她前夫给她的教养去教化现任丈夫。小嫚眼看老粗在母亲手里一点点细气起来。母亲赔着小心教养她的丈夫,聪明使尽,让他不自觉地进入了他前夫曾带她进入的城市生活。

我想何小嫚的继父并没有伤过她。甚至我不能确定她母亲伤过她。是她母亲为维护那样一个家庭格局而必须行使的一套政治和心术伤害了她。也不能叫伤害:她明明没有感到过伤痛啊。但她母亲那无处不用的心眼儿,在营造和睦家庭所付的艰苦,甚至她母亲对一个爱妻和慈母的起劲扮演,是那一切使小嫚渐渐变形的。小嫚一直相信,母亲为了女儿能有个优越的生活环境而牺牲了自己,是母亲的牺牲使她变了形。她常常偷听母亲是怎样“牺牲”的,夜晚紧闭的大睡房门外,她赤脚站在黑暗里,从房内的每一丝响动估价母亲牺牲的惨烈度。

我想我还是没有把这样一家人写活。让我再试试——

第八章

何小嫚跟着母亲嫁到上海安福路之后,弄堂里的女人们不知道这个又瘦又小的六岁女孩叫小嫚,都叫她“拖油瓶”。在弄堂里摘菜剥豆的她们看着何厅长的轿车开到弄堂口,车里下来一个年轻女人和四五个箱子,箱子都下完后,大家以为嫁妆就这些了,女人却又探身到车里,拽下一个小人儿来。何厅长娶亲,一条弄堂都是知道的,但女方还带了件活嫁妆来,大家就为厅长抱屈,认为厅长不大合算了。人们不知道的是何厅长在太行山老区还有个家,大军解放了上海之后,他又给自己成了个家,娶了个上海入伍的看护。女看护陪他去解放海南岛,小产在炎热的帐篷里,井喷一样的血黑了一块海南土地。何厅长那天同时失去了新媳妇和儿子,也失去了还没有过热的新生活。战役尾声中他负了伤,得到转业机会,他坚决转业上海。他那个还没有处熟的新媳妇,就是他在战上海时娶进门的。他当上了建筑厅厅长之后,暗中指定人事处处长做媒人,先把本单位的单身女人梳理一遍。两年过去,媒人在女制图员,女统计员,女土木专家那里都软软地碰了壁。上海姑娘们对一个三十多岁,并且再婚、有着大葱味儿呼吸的人没有感觉,也看不出合算来。厅长几年鳏居,家不成家,年纪长上来,头发少下去,于是厅长跟媒人更改了指示,黄花闺女拉倒了吧,给他对付个“二锅头”就行,但一定要上海女人。媒人问要先拿小照看不,他摇摇手,上海女人,会丑到哪里去?小嫚的母亲就这样给推到了何厅长面前。梳一对大辫子的小嫚母亲相貌是超标的,并且那对大辫子给她年龄也造了个骗局。

那年小嫚的母亲二十八岁,弄堂里都说她看看也就二十二岁。在邻居眼里,这对娘儿俩就是大小一对无壳蜗牛,爬进弄堂,爬进何厅长的屋里,在何厅长坚实的硬壳里寄生。

小嫚的继父以为自己征服了小嫚母亲,不费一枪一弹,征服在战前就完成了。他从未意识到,小嫚母亲对于他的征服正是从他拿下她后开始的,从她低声下气进入那套大房子开始的。母亲的低声下气给女儿做了行为和姿态的楷模。母亲都寄人篱下了,拖油瓶更要识相。何家保姆是太行山老区的妇救会会员,厅长的远房侄女,一盘水饺端上桌,破了皮儿露了馅儿的饺子,必定堆放在小嫚面前。小嫚的筷子绕过破的直取好的,保姆的眼睛就会看看厅长,意思是:看看这个拖油瓶,还挺把自己当个人儿,上你这儿做大小姐来了!小嫚母亲此刻便会动作极大地将露馅儿饺子分出两份儿,一份儿夹到自己碗里,一份儿夹到女儿碗里。保姆你挑剔不出她什么,人家等级观念森严,自己知道地位在哪里,饺子若有剩的她会吃几个,没剩的她就用饺子汤下面疙瘩。假如小嫚为吃烂饺子沉下小脸,母亲会泪汪汪地在她床边坐一会儿,喃喃几句:“要不是为了你有个好环境,我会嫁给他吗?”或者:“勿好忘本哦,没有他你连破饺子都没吃的……”这个“他”是母女俩在私下里对何厅长的尊称。最厉害的是:“你还嫌姆妈不够难,是吧?还要跟他们作对为难我,是吧?!”每说到这一层,小嫚就不行了,一把抱住妈妈,嘴巴喉咙被呜咽塞满,但心里都是誓言:我会更懂事的,我绝不会再让妈妈为难的。

小嫚的日子在弟弟妹妹出生前还是能过的。弟弟是母亲带她住进何家的第二年年底来的。弟弟是怎么来的小嫚似乎都明白。一天夜里她在大睡房门外听见那张大床的弹簧嘎吱了一个小时。一般只要门里一安静,她就马上钻回自己小房间。因为她知道母亲很快会出来,到马桶间去洗。母亲很讲卫生,她卫生了之后,会端盆热水,伺候继父卫生。可是那天夜里,出来的是继父,他在马桶间里卫生完,走到小嫚房门外,敲了两下门。她不作声,继父说:“才几岁就干上特务了?偷听偷看的!我跟你妈是两口子,听见啥你跟谁告密去?”

她当时站立的位置跟继父仅隔一扇门。她的哆嗦都传导给门了,因此继父应该看得见七岁的她哆嗦成什么样了。母亲也在门外说话了。母亲声音是柔的:“嫚嫚呀,你不会做这种事的对吧?不会偷听的,对吗?就是去上了一趟马桶,对吧?”

继父火了:“我会听错?我干侦查的时候,你们在哪儿呢?这小丫头一天到晚偷听!”

母亲说:“嫚嫚你出来,告诉他你会偷听吗?”

继父也说:“出来!”

小嫚的脊背顶住门,一声不吭。等那两口子的骨缝里都是春寒料峭了,才放了她,回大睡房去了。他们回去很久了,小嫚还站在原地,脊背和门扉,不知谁更冰冷。第二天没人提这事,一场高烧救了小嫚。母亲跟单位请了假,全职做女儿的看护,一条小毛巾蘸了水,在她烧焦的嘴唇上轻拭。她嘴唇上的燎泡破了,干了,舌尖触上去像舔着了掉渣儿的酥皮点心。

她的高烧持续七天,什么针剂丸丹都不见疗效。每次睁开眼,都看见母亲的脸。那脸在三天后小了,尖了。高烧来得猛,去得也猛,第八天她就浑身冰凉了。母亲紧紧搂住她,母亲少女一样苗条的身体搂得她那么紧,后来小嫚知道那时她跟才是一根肉芽的弟弟都在母亲怀里,只是隔着母亲一层肚皮;由于孕育而附着一层薄薄脂肪的肚皮。

我想,那是小嫚的母亲最后一次紧紧抱她。小嫚跟母亲这种无间的肌肤之亲在弟弟出生后就将彻底断绝。那个拥抱持续很久,似乎母亲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揉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让她重新生长一回,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去除她当拖油瓶的重要和次要的毛病,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可以想象,小嫚一生都会回味母亲那长达两三个小时的拥抱,她和母亲两具身体拼对得那么天衣无缝。她完全成了个放大的胎儿,在母亲的体外被孕育了两三个小时!

继父推开门,母亲不情愿松开女儿,懒洋洋地趿拉着鞋向门口走去。她听见母亲和继父小声地对话。继父问母亲一个礼拜都睡在这里,什么意思。母亲说方便照顾孩子嘛。继父又说,今晚回去睡。母亲不作声。小嫚竖着耳朵听母亲和继父一声不响地干架。母亲又开口了,为女儿这场怪烧找原因,说孩子活活给吓出高烧来了。那是她很少看见的在继父面前挺直脊梁的母亲。

那之后九个月,弟弟来了。弟弟长到三岁,一半在小嫚的背上度过。她爱驮弟弟,因为她爱看她驮弟弟时母亲的微笑。其实,小嫚驮弟弟时,继父也是微笑的。倒是保姆常常亮出大嗓门儿,喊她快放下大胖小子吧,她本来小个儿,再驮个胖弟弟更不长个儿了。就那样,小嫚把后来作弄她欺负她的弟弟驮大了。弟弟来了之后,妹妹也跟着来了。弟弟和妹妹很快显出了北方人种的优势,祖祖辈辈吃高粱、小米、苞谷的血缘,一旦有了鱼、肉、蛋、奶的辅助,马上被优化。小嫚很快驮不动他们了,他们三四岁骨骼先就搭建出未来身高体格的框架。弟弟在四岁听见弄堂里对他这个姐姐的称呼“拖油瓶”。五岁的一天,弟弟宣布,拖油瓶姐姐是天底下最讨厌的人。随即又宣布,从头到脚拖油瓶没有一个不讨厌的地方。小嫚对弟弟的宣布不惊讶,某种程度上她是同意弟弟的,也觉得自己讨厌。她深知自己有许多讨厌的习惯,比如只要厨房没人就拿吃的,动作比贼还快,没吃的挖一勺白糖或一勺猪油塞进嘴里也好。有时母亲给她夹一块红烧肉,她会马上将它杵到碗底,用米饭盖住,等大家吃完离开,她再把肉挖出来一点点地啃。在人前吃那块肉似乎不安全,也不如人后吃着香,完全放松吃相。保姆说小嫚就像她村里的狗,找到一块骨头不易,舍不得一下啃了,怕别的狗跟它抢,就挖个坑把骨头埋起来,往上撒泡尿,谁也不跟它抢的时候再刨出来,笃笃定定地啃。弟弟最受不了这位拖油瓶姐姐的是这一点:当你挖鼻孔挖得正酣畅的时候,自以为处在私密状态,却突然发现拖油瓶在看你,并且已经看了你很久。还有的时候,一个饱嗝儿上来,你由下至上地冒泡贯通,却发现拖油瓶一道目光过来,黑色闪电一般,让你怀疑她早就在埋伏这个饱嗝儿。那时弟弟的单词量成语量大大增加,一语道破拖油瓶姐姐的“贼眉鼠眼”。弟弟的身高赶上小嫚那年,小嫚偷偷穿了一件母亲的羊毛衫去学校的文艺宣传队跳舞,晚上回到家,弟弟妹妹在餐桌上便开始了对口相声,弟弟说:“喏,屋里厢做老鼠,外面扎台型!”妹妹说:“老鼠着件红绒线衫,台型扎足!”“老鼠眼睛涂得墨彻黑,穷放光了!”“脚踢到天上去了,老面皮!”“红绒线衫一穿,老鼠变人了!”“偷得来的吧?姆妈侬阿是有一件红绒线衫?”

母亲说她哪里有红绒线衫,他俩一定记错了。

弟弟立刻冲下楼,冲进亭子间。弟弟妹妹出生后,小嫚就换到朝北的亭子间住了。保姆从亭子间搬了家,此刻住露台和三楼之间的六平方米储物室,比较方便她管理露台饲养场,那里养了五只鸡两只鸭。弟弟从亭子间回来空着手,没有搜出成果。

妹妹叫起来:“姆妈,就是那件呀!有条黑领边,两个黑的绒球的!”

继父一面看报纸一面吃母亲给他挑出的田螺肉,对着报纸皱皱眉头。

母亲想起来了,说:“哦,那件啊。那件是要送给姐姐穿的。大姐洗坏了,有点儿小了。”

老区来的保姆被母亲尊称为大姐。大姐一听不干了:“我洗坏啥了?!你那毛衣让虫蛀出好些洞眼子,对着太阳你看看,跟笊篱似的!”

母亲说:“是啊,虫蛀得一塌糊涂。我一直想补补给小嫚穿的。”

这话听上去合情理。家里的次货旧货在去废品收购站垃圾箱之前,有个中转站,就是小嫚那儿。九九藏书网有次保姆炖鸡汤忘了摘掉鸡嗉子,鸡在挨宰前吃撑了,嗉子里正被消化的米粒儿被煮熟,胀破了嗉子。等保姆闻到鸡汤馊味的时候,那些被鸡的胃酸泡过的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保姆不知怎样善后,等女主人从越剧团下班回来处理。女主人说,倒了吧。男主人来自革命老区,说,汤倒了,鸡洗一洗还可以吃嘛。所有人——除了小嫚,都说谁吃啊,恶心还来不及。保姆说:恶心什么?洗洗干净,放点儿酱油,给小嫚吃。

所以母亲说要把虫蛀的毛衣给小嫚穿,时局暂时太平了。

晚上母亲来到小嫚的亭子间,劈头就问:“我的绒线衫呢?”

小嫚不作声。

母亲开始翻抽屉,柜子,箱子。这个女儿没几件好东西,多数衣服是母亲自己的,改改弄弄就到女儿身上。因此弄堂里的人看到的拖油瓶常常是古怪的,老气的,外套小腰身,但比例错了,本来该收腰的地方,收在了胯上,垫肩本该在肩膀,却落在大臂上。母亲一点儿响动都没有地在小嫚屋里抄家,最后毫无斩获。

“我的绒线衫呢?!”

小嫚不吭声,死猪不怕开水烫。

“我晓得你喜欢它。等你再长大一点儿,姆妈会给你穿的。你长大了,那绒线衫姆妈就穿不出了,穿了也要给‘他’讲话了。现在你穿它嫌大的,对不对?”

小嫚摇摇头。大是大,不过现在就拿过来,可以确保拥有权。就像她把红烧肉埋进米饭,狗把骨头埋进泥土。

“那件绒线衫我现在还要穿呢!我一共几件绒线衫,你晓得的!”

母亲凶恶起来,脚尖踢踢她的脚。小嫚认为面对自己这样一个讨厌人,母亲太客气了。

“你偷我东西,没同你算账,现在你是要活抢,对吧?!”

“小死人!小棺材!听到吗?拿出来呀!”母亲上手,食指拇指合拢在她耳朵上。她被母亲从床沿拎起,耳朵着火了一样。母亲另一只手在她背上掴了一记。她心想,打得好,再打呀,每掴一记她都挣下一部分红毛衣,最后红毛衣就是她挣来的。可是母亲就掴了一记,她的手心一定比她的背更酥麻。

母亲开始拎着她向亭子间门口走,一面低声说:“你要‘他’请你去谈话吗?”

继父单位里的人最怕的就是被厅长请去“谈话”。家里人也最怕他请你去“谈话”。小嫚赶紧撩起身上的外套,下面就是那件红羊毛衫。她慢吞吞脱下外套,再撩起羊毛衫底边,从下往上脱,疼得也跟蜕皮一样。她的头最后钻出红毛衣,母亲发现女儿哭了。

母亲认为这个女儿最讨厌的地方就是不哭。不哭的女孩儿怎么会正常?现在她却哭了。母亲鼻头眼圈也跟着发红,替拖油瓶女儿擦了擦泪,撸平她因为脱毛衣蓬得老大的头发,嘴里保证,等她长大一定把它送给她。

第九章

三年后,小嫚奔着红毛衣长大了,但红毛衣穿到了妹妹身上。母亲的说辞是,妹妹皮肤白,小嫚黑,穿红色乡里乡气。母亲不愿说主是继父做的,但她怕在拖油瓶女儿和继父之间弄出深仇大恨来,自己担当了。母亲一副“你还嫌我不够难,还要往死里为难我”的样子。小嫚什么也不说,撇下已经为难得奄奄一息的母亲,回亭子间去了。第二天她在妹妹的衣橱里找到那件红毛衣,对着太阳光看,尽管被虫蛀成了笊篱,可还红得那么好,红色微微晕在周围空气里。那是个崇尚红色的年代,舞台上所有女主人公都穿红。死去的父亲跟母亲结婚时,在一家毛衣作坊给母亲订制了这件婚服。母亲穿扮得越发年少,他似乎满足的就是把一个小娃娃般的新娘抱进洞房。父亲在天有灵的话,知道红毛衣没他亲女儿的份儿,而去把别人的女儿穿扮成了洋娃娃,一定会在天上伤心的。她不知怎么找到了袖口的线头,拆开了它。袖子渐渐消失了,领子也消失了,毛衣在她的手里一点点消失,她成了个拆线机器,动作机械均匀,按照她心里一句咒语的节奏运行:“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

一个晚上,她就在这句咒语中把红毛衣变成了一堆弯弯曲曲的线头。染色当夜进行。她白天就在弄堂里看好一个铝盆,盆扔在一个邻居家门口,等废品站来收。盆原先的功用已经作废,因为把它当十多年卫生间的老猫死了。她把铝盆放在煤气灶上,煮了一盆水。水沸腾时,蚀入铝质的猫厕所气味淡淡地升腾。她往沸水里投了一包黑染料,用一根木棍搅动一锅黑水,再把一堆红色线头投进黑水的涡旋,满心还是同样咒语:“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她和着咒语的节奏,看红色被咕嘟嘟黑水淹没,眼看着就黑透了。

第二天早晨,谁都不知道晾晒在弄堂那根公共晒衣绳上的黑色细绒线是谁家的。至于铝盆,早已被扔进了弄堂外大马路上的垃圾箱。小嫚第二天夜里将黑绒线收回,套在膝盖上独自绕毛线,断头都被仔细接上,结果绕出几大团挺体面的新绒线。她到区图书馆借来编织杂志,夜深人静时分编织。直到春天又至,妹妹要换装了,大叫红绒线衣失踪了。小嫚自然成了头号嫌疑人,可是没人能逼出一句供词。母亲到学校打听,到小嫚所在的文艺演出小分队打听,没人见过她穿那件红衣裳。

秋天的一个夜晚,小嫚织完最后一针,把所有怀疑猜想的线索都收了头。第二天早晨,她梳洗之后,换上了新毛衣,它黑得可真透,宇宙黑洞不过如此。她的亲父亲,母亲,和她小嫚,他们共有而不再的曾经,全被埋进黑色。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黑绒线衫,裤腿宽大的假军裤,一头野头发用了几十个发夹别规整,小嫚走到弄堂里,人们悄声议论:“拖油瓶怎么了?一夜之间成美人了!”“美人?赖三!(女阿飞)”

母亲是唯一一个看穿黑色如何藏污纳垢的。早上她看见小嫚苗条到妖冶程度的背影,没动声色。

像所有中学一样,小嫚的学校也是“复课闹革命”,闹革命为主,复课是没有正经课上的。每天下午学校文艺小分队排练,母亲就是在礼堂找到了穿着黑毛衣踢腿下腰的小嫚。母亲盯着黑毛衣,看出红毛衣碎尸灭迹案的整个过程来。凑近了,能看出黑毛衣里藏了许多断头。被虫蛀成的洞眼,拆成线就断开来,要耗费多大功夫去接啊,女儿简直能去纺织厂做挡车工了。那么美的一件红衣裳,就葬在这黑色里,以这鬼气的黑色还了魂。还看出什么了?那两个系在领口的绒球去了哪里?母亲揪住黑毛衣的领口,伸手进去掏,绒球充当了女儿永远欠缺的那一截青春发育。

“要面孔吗?”母亲看着两个绒球。

小嫚不吱声。

母亲抬手给了女儿两个耳光。

小嫚看着远去的母亲,咒语又开始在心里回荡:“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原先以为她把他们仨共有的曾经封存了,现在母亲把她自己摘出来,最冷最暖的黑色里只剩了她和父亲。

当天夜里小嫚在浴盆里放了半盆冷水,把自己泡进去。江南三月,夜里的冷水还是足够冰冷,足够泡出一场高烧来。十年前,就是一场高烧让母亲长久地抱了她。一场高烧让母亲还原成她一个人的亲妈。十年里她也太不争气,一次像样的烧都没发过。她在冷水里泡了足足一小时,自身的三十六度五把半盆冷水都泡温热了,浑身冷得发僵,僵硬得正称心,上下牙嗒嗒嗒地敲木鱼,响得能供戏台上的小旦跑圆场。好了,泡到火候了,她欣喜如愿地把自己从浴盆里打捞上来。

天快亮她都是冰冷的。烧就是不发,什么病也不生。第二天夜里接着泡,还是一夜冰凉。她这么积极主动地找病,可病怎么就是不来找她呢?第三天早晨她决定“生病”,不起床了。第一个来探望的是保姆。保姆是来找她去排队给继父买早点的。保姆离开后,母亲慌慌张张地来了,腮帮上带一道枕套上的绣花压出的深痕。她伸出此刻显得无比柔软的手,触摸一下小嫚的额,又摸了一下自己,浑身一抖:不对呀!怎么比活人凉那么多?!她撩开被,柔软的手在女儿身上轻轻搓揉。这不是掴她耳光的手,是她抚弄琴弦的手。母亲再次惊骇了:太不对了,活人的身体怎么是这个温度?!她干脆钻进被窝,抱住女儿,抱得像上回那样紧……不,更紧。女儿是脸朝墙壁躺着的,身量比她高半头的母亲从她身后抱住她,抱得太紧了,血液的热度隔着两层皮肤融进她的血液。她觉得自己被抱小了,越来越小,小得可以被重新装入母亲的身体,装入她的子宫,在那里回回炉,再出来时她就有了跟弟弟妹妹们一样的名分。

母亲什么也没说。要说的太复杂了,怎么说得清?这娘儿俩之间该有她们自己的语言才能讲得清:她们自己的语言,对于任何其他人都是密码。就从那一刻,小嫚意识到,这家里还有比她更变形的,就是母亲。母亲的变形必须随时发生,在不同的亲人面前要拿出不同形状。能够想象,每变一次形,都不无疼痛,不无创伤。正是意识到这一点,小嫚决定离开家。

这一天是何小嫚的开始,她要寻找走出家庭的道路。

你知道一九七三年的上海吗?到处是全国各种部队文艺团体的招生点。因为前一年林彪事件,部队停止招兵一年。何小嫚的名字出现在每一个考生登记簿上。她不屈不挠,把学校文艺小分队练出的那点儿本事超常发挥,在走出到第十一个招生办时,背后响起一声呼唤:“小鬼,等一等!……”

何小嫚回过头,万一叫的是她呢。叫的还真是她。我想象小嫚当时怎样把她浑身最优越的眼睛利用到极致,让眼睛做两盏灯照亮她平庸的五官。那时部队首长都管我们叫小鬼。“你是姓何吧?”

招生的“首长”一边看着登记簿,一边朝她招手。这个“首长”就是郝淑雯。虽然郝淑雯比她叫的“小鬼”只大一岁,却已经透出首长式的威严和慈祥。我记得小郝参加了那次接兵任务,专门给考生示范舞蹈动作,测验考生的模仿能力和舞蹈感觉。小嫚的模仿能力很强,几年的学校演出也让她长了表演经验,加上当时各种舞蹈舞剧里都有那么个小战士,来两段特技,被人托举托举,我们正缺少个头儿小小,会翻跟头的女孩儿。何小嫚会翻不少种类的跟头,我们认为这跟她不怕死,不惜痛有关,反正也没人疼,摔坏拉倒。我后来对她认识深了,有一天对她突然一悟:她潜意识里有求死之心。对此她肯定毫无知觉,但从她热爱生病,热爱伤痛,热爱危险来看,我觉得我也许比她自己更懂得她。

郝淑雯叫住小嫚,小嫚转身向她走去。这是她命里的最重大转折之一。她看着面前高大美艳的北方女兵,动都动不了。郝淑雯当年走在马路上,中学生们会追好几个电车站,跟今天他们追歌星明星一样。

郝淑雯也动不了,被何小嫚的眼睛钉在那儿。这小鬼生了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平时躲着你,不看你,一旦看你就带有吓人的凝聚力!郝淑雯让何小嫚写下她家里地址,假如需要她复试,会往她家里发通知。必须要提到的是何小嫚那天的装束,她穿的就是那件结头累累的黑毛衣,紧绷绷的在她一根木棒似的身体上箍出了曲线。小嫚在登记簿上写的是演出小分队辅导员家的地址。亲父亲死后,只有这个辅导员得到过小嫚的全部信任。她留了一手,万一招生办的“首长”走访,辅导员不会讲何小嫚坏话。

三天后,小嫚收到了复试通知。这次她是把命都拿出来复试的。平时没练成熟的跟头也亮出来了,一个前空翻没站稳,整个人向后砸去,后脑勺都没幸免。当时所有人都惊叫起来,认为她一定摔出了三长两短,但她一骨碌跳起来,用疼歪了的脸跟大家笑了。正是这个歪脸的笑,彻底感动了招生第一首长舞蹈教员杨老师。对于死都不怕疼更不怕的女孩儿,还有什么可怕的吗?他在她身上已经看到了未来的各个舞蹈中的“小战士”。

这样,何小嫚不可逆转地就要走向我们这个集体。

在我过去写的小嫚的故事里,先是给了她一个所谓好结局,让她苦尽甘来,跟一个当下称之为“官二代”男人走入婚姻,不过是个好样的“二代”,好得大致能实现我们今天年轻女人“高富帅”的理想。几十年后来看,那么写小嫚的婚恋归宿,令我很不好意思。给她那么个结局,就把我们曾经欺负她作践她的六七年都弥补回来了?十几年后,我又写了小嫚的故事,虽然没有用笔给她扯皮条,但也是写着写着就不对劲了,被故事驾驭了,而不是我驾驭故事。现在我试试看,再让小嫚走一遍那段人生。

要是在我那堆老照片里好好地勘探,能把何小嫚给我们的第一印象找出来。照片上的何小嫚穿着没下过水的新军装,军帽把头发全罩在里面,扫马路女工戴防尘帽的戴法。照片是她入伍后的第一个礼拜天照的,眼睛看着前方,并不是看着摄影师钻在遮光布里的前方,而是把自己的来路历史全切断而光明都在前方的那个前方,紧抿嘴唇,嘴角劲儿使得大了点儿,当年时兴这种李铁梅亮相口型。何小嫚是一九七三年的兵,我那时已经被人叫成萧老兵了(也可以听成小老兵)。我被临时抽调到新兵连,是为了给新兵们做内务指导。我可以把棉被叠得跟砖头砌得一样方正,一样硬邦邦、不温暖。我还有个手艺就是闭着眼睛打背包,闭上眼睛把松散的棉被棉褥捆扎成一个一尺半宽,一尺八长的背包只需四十五秒钟。那时候我暗里谈恋爱,明里争取做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所以一切都做得恶狠狠的。一九七三年春天,从上海来的女性新兵整十人,一间简易营房里摆十二张通铺,头一个铺归班长,最后一个属于副班长。萧老兵暂时睡在副班长位置。何小嫚就这样走进了我们的视野:军帽戴到脑门儿,帽子后面也不见任何头发,乍一看是小男孩。两周有人就发现了问题:何小嫚从来不摘军帽。熄灯号吹响,她的帽子还在头上。

上海话是很适合交头接耳的。交头接耳的结论很快出来了:“一定是个瘌痢。”

那帮新兵都十五六岁,正觉得新兵训练不好玩,想找什么玩一玩。于是有人提议,刺杀训练的时候假装刺偏,用木枪把何小嫚的帽子挑开。很快发现这么玩儿可能会玩儿大:万一挑不准,挑到眼睛上,或者手上轻重不对,木枪杵伤她,那就玩儿大了。新兵连是什么地方?是退货的地方:一旦发现残次品,哪里来的退回哪里。所以新兵训练三个月是一段试用期,谁也闯不起祸,否则试用期随时可以结束,你从上海千里迢迢来成都,唯一所获就是一套新军装。冒着被部队退货的风险揭露一个瘌痢,不值。

一周过去,何小嫚那日夜都是无懈可击的军容风纪。通铺上方的墙上钉着铁钉,挂着军装军帽,“错”戴别人的帽子是可能发生的。新兵班的班长在我们眼里是正规军,从通讯团来的。只有她一个人戴手表,还拥有一个旅行闹钟。我们打起她闹钟的主意来。一听我们要借闹钟,班长马上拉起防线,问我们“想干什么”,但口气已然断定我们“干不出好事”了。她一对小眼白着我们,笑笑:“不借。”倒是干脆。不借我们也有办法,偷偷把她闹钟的闹铃上到五点五十八分,比起床号早两分钟。两分钟足够我们开灯,让何小嫚军帽下的秘密大白天下。

新兵们密谋,一旦听到闹钟铃声,就由何小嫚右边的人“错戴”帽子。

(未完待续)

(《芳华》,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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