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辈的人物中,李贽虽然享有比别人更多的自由,但是他终究没有找到他最企盼的独立地位。这种困难和冲突迫使他继续写作,笔下内容仍然不能越出这一问题的范畴。这种情况,连同情他的袁中道也为之不解:既然由于对官僚政治不满而绝意仕进,那就理当息机忘世,以文墨自娱;可是写来写去,还总是和官僚政治有关,加之名望越来越大,“祸逐名起”。这就无怪乎招致杀身之祸了。

李贽和耿定向的争论,基于人性的善恶。这个问题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需要从中国哲学史中找出全面的解答。

问题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春秋时代。孔子没有提到性善或者性恶。他学说中的核心是“仁”。“仁”可以为善,一个君子的生活目的就在合于“仁”的要求。

究竟是哪些成分构成了六,孔子没有明确直接的答复。《论语》一书中,仁宇凡六十六见,但从来没有两处的解释相同。一般来说,仁与慈爱、温和、恻隐、以天下为己任等等观念相通。然而在不同的场合,孔子又赋予仁以不同的概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自我克制,言辞谨慎、按照礼仪行事,都可以算作仁或者接近于仁;出于环境的需要,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叫做“杀身以成仁”。仁是最容易获得的品质,任何人有志于仁,就可以得到仁。但是仁也是最难保持的品质,即在圣贤,例如孔子自己,也难能始终不断地不违反仁。

后世的读者,必须把这些互不关连的语录再三诵读,再三思索,才有可能理解它的真实内涵。综合来说,温和有利,慷慨大方是仁的初级阶段。在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过程中,又必须把自己的思想与言行统统纳入它的规范之内,经过不断的积累而可以到达去私,最终到达无我。这样,仁就是一种强迫性的力量、行动的最高准则、超越人世间的品质,也是生活唯一意义之所在,简直和道家的“道”殊途而同归。

《论语》中这66条有关仁的语录,为孔子的学说安排了形而上的根据,成为儒家一元论宇宙观的基础。这种学说虽然没有直接指责自私的不合理,但已属不言而喻。因为所谓“自己”,不过是一种观念,不能作为一种物质,可以囤积保存。生命的意义,也无非是用来表示对他人的关心。只有做到这一点,它才有永久的价值。这种理想与印度的婆罗门教和佛教的教义相近。印度的思想家认为“自己”是一种幻影,真正存在于人世间的,只有无数的因果循环。儒家的学说指出,一个人必须不断地和外界接触,离开了这接触,这个人就等于一张白纸。在接触中间,他可能表现自私,也可能去组自私而克臻于仁。

按照孔子的看法,一个人虽为圣贤,仍然要经常警惕防范不仁的念头,可见性恶来自先天。然而另一方面,既然每个人都有其发扬保持仁的本能,则同样可以认为性善出于天赋。

孔子去世以后约150年,性善说才首次被明确提出。孟子曾经斩钉截铁地说:“人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孔孟之间的不同论调,反映了社会环境的变化。孔子的目标,在于期望由像他一样的哲学家和教育家来代替当时诸侯小国中世袭的卿大夫。孟子却生活在一个更加动荡的时代里,其时齐楚之间的王国,采取了全民动员的方式互相争战。这种情形不再允许哲学家以悠闲的情调去研究个人生活的舒畅和美。孟子的迫切任务,在于找到一个强者,这个强者应当具有统一全国的条件,并且能接受儒家学说作为这一大业的基础。他企图以雄辩的言辞说服他的对象,引导他和他的廷臣回到善良的天性之中,有如引导泛滥的洪水归于大海,以避免一场杀人盈野的浩劫。

孔孟之道战胜了诸子百家的理论,从汉朝开始,就成为统治全国的指导思想。时代愈是往前发展,统治者对它的依赖程度也愈大。到10世纪以后,也就是唐宋两代,中国经历了一次巨大的变化:经济的重心,由华北旱田地带移至华中和华南的水田地带。随之产生的显著后果,则是内部的复杂性相继增加。官僚阶层过去为豪门大族所垄断,至此改变而为与绅士阶层相表里。军队中的将领逐渐失去了左右政治的力量,文官政治确立为统治帝国的原则。这种多方的改变,使集权的中央政府不得不创立新的哲学理论,以维系社会上成千成万的优秀分子,即读书的土人。这些土人就是绅士阶层,和以前的门阀士族比较,人数多,流动性大,生活面和知识面也远为广阔。以此,儒家单独的伦理性格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需要,而必须掺和理智上的新因素,才能适应于新的环境。

针对这种需要,很多学者不断把孔孟的著述加以新的注释,而把这些注释综合调和以构成一种思想系统的,则是宋代的大儒朱直。他是孔孟以后儒家学派中最有影响的思想家,死后被尊为贤人。他对儒家经典的论述具有权威性,他的《四书集注入是明朝、清朝两代士人规定的教科书,也是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

他的治学方法被称为“理智化”、“客观”、“归纳法”,有时甚至被认为有“科学”的根据。未亮对过去的历史和哲学著作熟读深思,进行整理。他的结论是,历史上各个朝代的盛衰兴亡,以及宇宙中的各种自然现象,都有共通的原则,而且彼此印证。其学说的基础,乃是宇宙和人间的各种事物都由“气”构成,通过“理”的不同形式而成为不同的“物”。这所谓“物”,包括具体的事物如日月星辰,也包括抽象的伦理如孝梯忠信。这种把具体和抽象混为一谈的方法,是中国思想家的传统习惯,也合于他们一无论的宇宙观。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人看到一件事物,这种事物就不是孤立的,不可能与环境隔离。他们着重于事物的功能。一件事物具有特性,就是因为它和其他事物发生了关系。白色的东西有白色的特质,是因为有光线的反射,见于人眼。这也就是说,凡“物”皆有动作,光线的反射见于人眼是一种动作,为人忠孝也是一种动作。运用这样的观点,未竟把雷霆和鞭炮看成相似之物,因为两者都是“郁积之气”企图发散。

孔子的仁,孟子的性善论,乃至中国社会传统的组织和习惯,都被朱熹视为“天理”。但是人可能违反天理,因为各人秉气不同,有清有浊。如果浊气抬头,天理就被“人欲”所取代。补救的办法是“格物”,也就是接受事物和观察、研究事物。他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通过格物,可以使人发现天理。

事实上,朱熹所使用的方法并不是归纳法,也很难说得上科学性。用类比以说明主题,是战国时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常常使用的方法。孟子以水之就下比喻人之性善,其实人性与水性并没有联系,所谓相似,不过是存在于孟子的主观之中。朱熹的格物,在方法上也与之相同。在很多场合之下,他假借现实的形态以描写一种抽象的观念。他认为一草一木都包涵了“理”,因此他所格的“物”包括自然界。在他看来,传统的社会习惯,乃是人的天赋性格。但是他在作出结论时,却总是用自然界之“理”去支持孔孟伦理之“理”。这也就是以类似之处代替逻辑。

对未合的思想系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批判。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假如人之愚顽不肖,如他所说在于气浊,则这种生理性的缺点就应当采取机械性的方式补救,例如着眼于遗传,或者如道家的注重吐纳。然而朱莲反对这样的办法。他认为这些气浊的人应该接受教育,经过不断的努力,才可能接近真理。这样一来,朱熹之一个全体的、有组织的宇宙,已成问题,即伦理之理有别于物理之理。

大凡高度的概括,总带有想象的成分。尤其是在现代科学尚未发达的时代,哲学家不可能说明宇宙就是这样,而只能假定宇宙就是这样。在这一点上,朱熹和其他哲学家并无区别。既然如此,他所使用的方法就是一种浪费。他的植物,要求别人接触植物、地质、历史和地理等各个学科,但目的不在这些学科的本身上追求真理。因为对任何问题,他的结论已作出于观察之先,而且作出这些结论的也不是他自己,而是孔子和孟子。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能不产生疑问:这种博学多闻是否有确切的需要,也就是说,朱景的成就,是否能和他付出的精力相当?

朱熹治学的方法可谓“支离”。避免这样支离,另有捷径。此即以每一个人自己的心理,作为结构宇宙的工具,而所谓心理,即包括视觉和听觉,也包括直觉和灵感。宇宙的自然法则和社会的伦理道德合为一体,很难获得实证,但在心理上却可以不言自明。宇宙的伟大与完美,无须有赖分析,就可以在个人的心理上引起合群为善的精神,从而自然而然地领悟到社会道德的真谛。其最高境界,可以使人摆脱日常生活的忧虑,心灵上达到澄澈超然。持这种看法的人,常说“将发未发之际”也就是杂念冰消、情绪宁静之际,此时视觉、听觉、触觉还没有全部开动,而是凭个人的直觉可以领会到宇宙间一种无可形容的美感。

以这种方法治学是为“心学”,和朱熹的“理学”相对。心学派反对理学派累赘的格物致知,提倡直接追求心理的“自然自在”;理学派则认为心学派也大有可以非议之处:宇宙的真实性如果存在于人的心中,任何人都可以由于心的开闭而承认或者拒绝这一真实性。这样,世间的真理就失去了客观的价值,儒家所提倡的宇宙的一元化和道家的“道”、释家的“无’电很难再有区别。一个人可以用参梯的方式寻求顿悟,顿悟之后,所获得澄澈超然的乐趣仅止于一身,而对社会的道德伦理则不再负有责任。耿定理的终身不士就是一例。再则,儒家的经典一贯是土大夫行动的标准和议论的根据,而心学一经风行,各人以直觉为主宰,全部经典就可以弃置不顾。李贽全凭个人的直觉和见解解释经典又是一例。

如果知识分子放弃了正统的儒家观念,则王朝的安全会立即受到威胁。知识分子在政治上是政府中的各级官员,在经济上是中等以上的地主,因而也是这个社会的真正主人。而正统的儒家观念又是维系他们的纽带,除此而外,再无别的因素足以使他们相聚一堂,和衷共济。所以李贽在晚年被捕入狱,虽然也被指控为行为不检,但审判官在审讯的时候对此并不斤斤计筑所注意的乃是他“惑世诬民”的著作。李贽本人也早就预感到了这一点。他把他的一部著作题为《焚书人》意思是早晚必将付之一炬;另一部著作题为《藏书人》意思是有干时议,必须藏之名山,等待适当的时机再行传播。

李贽与耿定向决裂以后,随即公布了他写给耿定向的函件,指斥他的虚伪。耿定向以眼还眼,如法炮制,也把他写给另一位朋友的信广为抄传,信上说:“昔颜山农(颜钧)于讲学会中忽起就地打滚,曰:“试看我良知!”士友至今传为笑柄。”在这一似乎是漫不经意的开场之后,他跟着就指出,李贽的种种古怪行为,无非是就地打滚之意,目的在于不受拘检,参会禅机。但是耿定向又不无恶意地提到,李贽曾经强迫他的幼弟押妓,还提到李贽有一次率领僧众,跑到一个寡妇的卧室里化缘。在耿定向看来,这些放荡的行为,也是李贽以良知为主宰,寻求顿悟的方法,与颜山农的就地打滚无异。

李贽在1587年对这种攻击作出答辩。除了关于寡妇的事件以外,他对自己的不拘形迹毫不掩饰。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对“就地打滚”的评论。他说,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一故事,如果真有这件事,只能证明颜山农确实参透了“良知真趣”。他又说:“世间打滚人何限?日夜无休时。大庭广众之中,渔事权贵人以保一日之荣;暗室屋漏之内,为奴颜婢膝事以幸一时之宠。无人不滚,无时不然,无一刻不打滚。”当一个人真能领悟到打滚的真趣,则另有境界,此即“当打滚时,内不见已,外不见人,无美于中,无丑于外,不背而身不获,行庭而人不见,内外两忘,身心如一。难矣,难矣!”他认为耿定向的耻笑无损于颜山农,“即千笑万笑、百年笑千年笑,山农不理也。何也?佛法原不为庸众说也,原不为不可语上者说也,原不以恐人笑不敢说而止也”。

以上一段公案,可以看作当时心学派反对理学派的一个事例。李贽与耿定向的个性不同,但是他们之间互相嘲讽侮弄,已经超出了个性的冲突。其中的微妙之处,乃是耿定向并不属于正统的理学派,而是和李贽同属心学派中的泰州学派。仅仅在攻击李贽“未信先抗’这个问题上,他的立场近似于理学派。

心学的发展在明代进入高xdx潮。由于王阳明的创造发挥,这种思想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王阳明原来也属于朱熹的信徒,据他自己说,他曾经按照朱熹的方法格物,坐在竹子之前冥思苦想。但是格来格去,始终没有格出一个所以然,自己反而为此病倒。这个故事反映了他相信物质之理和道德之理相通,但是他没有接受理学的类比方法。既然此路不通,他就另辟蹊径,最后终于悟出一个道理,即宇宙间各种事物的“有”,完全出于个人心理上的反映,比如花开花落,如果不被人所看见,花就与心“同归于寂”。所谓天理,就是先天存在于各人心中的、最高尚的原则。忠孝是天理,也是心中自然而然产生的观念。

王阳明受过佛家思想的影响,他的宇宙观也属于一无论。他的所谓“良知”,是自然赋予每一个人的不可缺少的力量。它近似于我们常说的良心。但是良知并不能详尽知悉各种事物的形态功用,具有这种知悉作用的是“意念”。良知只是近似于意念的主宰者,可以立即对意念作出是非善恶的评判。他的思想系统中还有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对因果关系的重视。在他看来,一件白的物体的白色乃是因,在观察者的心中产生了白色的感觉才是果。这种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推导出了他的“知行合一”说。他认为,知识是一种决断,必定引起一种行动。一个人见到美色就发生爱慕,闻到臭味就发生厌恶,见和闻是“知”,爱慕和厌恶则为行,前者立即产生后者。所以,在王阳明看来,“致良知”是很简单的,人可以立时而且自然地“致良知”,但是不断地按照良知行事就很困难。这和孔子关于“仁”的学说颇为相似:凡人立志于七就可以得到仁,但是每日每时都不违背仁,即在圣贤也不易做到。

王阳明并没有为真理而真理的倾向。和朱熹一样,他的目的也在于利用他的思想系统,去证实他从小接受的儒家教条,以求经世致用。他的方法较之朱熹更为直接,然而这里也埋伏着危险。如果一个人把王阳明的学说看成一种单纯的方法,施用于孔孟教条之前,就很可能发生耿定向所说的“朱信先横”,以为自己的灵感可以为真理的主宰。其后果,则可以由于各人的个性和背景而趋向于泛神主义、浪漫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实用主义,甚至无政府主义。这也就是王学的危险之所在。它存在着鼓励各人以自己的良心指导行动,而不顾习惯的道德标准这一趋向。1587年,李贽就走到了这条道路的交叉点。

几个世纪以后,对李贽的缺点,很少有人指斥为过激,而是被认为缺乏前后一致的完整性。他的学说破坏性强而建设性弱。他没有能创造一种思想体系去代替正统的教条,原因不在于他缺乏决心和能力,而在于当时的社会不具备接受改造的条件。和别的思想家一样,当他发现自己的学说没有付诸实施的可能,他就只好把它美术化或神秘化。

李贽的学说一半唯物,一半唯心,这在当时儒家的思想家中并非罕见。这种情形的产生,又可以追究到王阳明。

王阳明所使用的方法简单明白,不像来直那样的烦琐累赘。但是在他的体系里,还存在一些关键的问题,例如良知的内涵是什么?良知与意念的关系,是从属还是并行,是调和还是排斥?他应该直接的说良知是一种无法分析的灵感,有如人类为善的可能性属于生命中的奥妙。但是王阳明不如此直截了当。他又含糊地说,良知无善无恶,意念则有善有恶。这些问题,为他的入室弟子王毅作出断然的解答:一个人企图致良知,就应当摈绝意念。理由是,人的肉体和思想,都处于一种流动的状态之下,等于一种幻影,没有绝对的真实性。所以,意念乃是技节性的牵缠,良知则是永恒的、不借外力的存在。良知超越于各种性格,它的存在寓于无形,有如灵魂,既无年龄性别,也无籍贯个性,更不受生老病死的限制。按照王酷的解释,良知已不再是工具而成了目的,这在实际上已经越出了儒家伦理的范围,而跨进了释家神学的领域。李贽在北京担任和部司务的时候,经常阅读王阳明和王回的书,之后他又两度拜访王回,面聆教益。他对王银备加推崇,自称无岁不读王回之书,亦无岁不谈王殿之学,后来又主持翻刻了王银的《文抄录入》并且为之作序。

按照王前的学说,一个人就理应集中他的意志,放弃或简化物质生活,避免环境的干扰,以达到无善无恶的至高境界。然则一切的真实性既然只存在于心中,则所谓放弃、简化与避免,也无须见诸行动,而只是存在于精神之中。一个人不存在恶念,他就不会见恶闻恶,更彻底地说,就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恶。基于这种的立场和信念,李贽对耿定向的攻击不屑一顾。耿定向说他拥妓,李贽就承认他确实在麻城“出入于花街柳市之间”。但是这种世俗所认为不对的行为在无善无恶的领域中,不足成为指责的根本。在李贽看来,他的行为不过是佛家的“游戏三床’,道家的“和光同尘”。他以“无善无恶”作为标帜,硬是不肯认错示弱,另一方面李贽则并不认为这种自由系每个人都能具有,而只是进入了无善无恶境界的优秀分子的特权。这种优越感,在他的著作中经常流露。

李贽又有他的另一面。当他说到“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他又站到了王良这一边。王良是泰州学派的创始人,也是王阳明的信徒。很多历史学家认为,王良把王阳明的学说推广而成为“群众运动”,这可以算得是一种历史的误会。因为在明代社会里,并不存在以哲学领导群众运动的可能;如果存在这种可能,与之相联系的历史因素势必引起剧烈的变化,但事实上毫无这种迹象。然则王良确实在比较广泛的范围里传播了王学,他所说的“百姓日用即道”、“百姓日用条理处,即是圣人之条理处”,又正是王学的发挥。因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其宗旨在于知圣人之道,行圣人之志。李贽虽然渴望自由,然而他不能超然物外,对这样堂皇的旗号无动于衷。因此,以学术的流派而论,他始终被认为属于泰州学派。

在第三位姓王的影响之下,李贽重视物质,也重视功利。他仍然不断地提到“心”,但是这已经不是就地打滚、无美于中无丑于外的心,而是考虑到日常需要的心。因为自己有所需要,就谁知别人也有同样的需要,这就是孟子所谓“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在这些场合中,他的思想已经脱离了形而上学的挂碍,而是以日用常识作为基础。这种态度在他评论历史时尤为明显。

李贽的历史观大多符合于传统的看法,比如他确认王莽为“篡试盗贼”,指斥张角为“妖贼”。在他看来,历史的治乱,既循环不断,又与“文”“质’相关联。一代人君如果专注于“文”而使之臻于极致,则已经开了祸乱之基;反之,息乱创业之君,则专注于“质”,只求使百姓免于饥寒而不去顾及是否粗析。这种认为文化与生活水平和国家安全不能相容的看法,是中国传统历史的产物,也是官僚政治的特点。李贽自然无法理解,用中央集权的方式,以为数众多的官僚治理亿万农民,就要求整齐划一、按部就班,不能鼓励特殊分子或特殊成分发展新的技术或创造新的法则。在他所处的时代,文官集团业已丧失了发展技术的可能,也没有对付新的历史问题的能力。社会物质文明(即李贽所谓“文”)往前发展,而国家的法律和组织机构不能随之而改进,势必发生动乱。受到时代的限制,李贽认为历史循环之无法避免,乃是命运的安排,几乎带有神秘的力量,所以也不必再白费心力去寻找任何新的解决方案。这样来看,李贽的唯心论并不彻底,因为他承认了客观的真实性,治乱兴亡并不决定于人的主观,当然更不承认,所谓人心不在,治乱就不成其为治乱这样的理论了。

君主一生事业的成败既为历史循环的后果,李贽对于历代君主的评论,也只是着重在他们适应时代的识见和气魄。对于“天下之重”的责任,李贽则认为应该由宰辅大臣来承担。他所期望于大臣的,是他们的执政的功绩而不是道德的言辞。一个奇才卓识的人,在为公众的福利作出贡献的过程中,决不能过于爱惜声名,因而瞻前顾后,拘束了自己的行动。他可以忍辱负重,也可以不择手段以取得事业上的成功。这种舍小节而顾大局的做法被视为正当,其前提是以公众的利益为归依,而在伦理上的解释则是公众道德不同于私人道德,目的纯正则不妨手段不纯。李贽在这些方面的看法,和欧洲哲学家马基雅弗利(Machiavelli)极其相似。

李贽重视历史上对财政经济问题有创造性的执政者。他推崇战国的李俚、汉代的桑弘羊、唐代的杨炎,但是对宋代的王安石却缺乏好感。这当然并非因为王安石在道德上遭到非议,而是因为他的才力不逮他的宏愿,“不知富强之术而必欲富强”。与上述的论点相联系,李贽更为大胆的结论是一个贪官可以为害至小,一个清官却可以危害至大。他尊重海瑞,但是也指出海瑞过于拘泥于传统的道德,只是“万年青草”,“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以任栋梁者”。对于俞大欧和戚继光,李贽极为倾倒,赞扬说:“此二老者,固嘉、隆间赫赫著闻,而为千百世之人物者也。”在同时代的人物中,他最崇拜张居正,称之为“宰相之杰”,“胆如天六”。张居正死后遭到清算,李贽感到愤愤不平,写信给周思敬责备他不能主持公道,仗义执言,但求保全声名而有负于张居正对他的知遇。

(未完待续)

(中华书局,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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