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斯摩拉/著,于浩成/译)

中欧和东欧一九八九年的和平革命是以“公民”社会的名义进行的。“公民”一词是当时公众话语中最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公民委员会、公民运动、公民集会、公民创制权、公民议会俱乐部以及公民政党全都出现了。今天,只不过几年以后,关于“公民社会”的议论已经很少在街头听到了。公民这个概念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回到知识份子对后共产主义国家转型的讨论上来。公民社会这个概念的兴起和衰落颇不寻常,这一事实本身很值得研究。

中、东欧所使用的公民社会概念,与人们可以追溯两个世纪,见于洛克、亚当·伏格森、亚当·斯密、黑格尔、托克维尔、马克思与葛兰西等人著作中的理论性大论争从来没有什么关系。一说起公民社会,就是表示站在两个方面的对立面。一是站在当局的对立面。公民社会是“我们”,而当局则是“他们”。二是站在“民族”的对立面。在这里民族是从历史遗留下来的种族意义上说的。这种民族主义的能量在中、东欧是出了名的:种族是区分“我们”和“他们”的突出方式,是影响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无法匹敌的。

虽然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甚至本土保护主义的反共产主义倾向早晚会产生自己的代言人并显示其影响,但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大部份时间的不同政见是由具有左倾自由主义,倾向西方的知识份子们定下调子的。他们在讲到公民社会这一语词时,向传统的、占优势的民族概念暗中挑战并代之以非种族的政治概念。他们提倡公民社会而不是民族社区,不仅提出区分“我们”和“他们”的完全不同方式,而且建议采取一种不同方式看待过去和未来。

捷克斯洛伐克的瓦斯拉夫·哈维尔、波兰的赛克·库龙和亚当·米奇尼克以及匈牙利的亚诺什·奇斯等人(这里仅举几位最著名的)有关公民社会的意见以及公民社会自身组织起来的战略,是从反对派人士对过去推翻或改革中、东欧“现实社会主义”所遭到的失败的反思中产生出来的。

一九五六年的匈牙利起义和一九六八年的布拉格之春(前者是武装反叛而后者是和平革命,两者多是具有改革头脑的精英们所从事的根本变革所激起的),曾带来一种希望,即:苏联强加给这一地区的共产主义制度可以用武力推翻或由非暴力的政治变革所改变。但这两种情形没有出现。红军的坦克摧毁了这种希望。十分清楚,向苏维埃帝国的任何直接挑战都注定会失败。

一九五六年以来,有过通过渐进改革实现自由化和民主化的多次努力。这些努力根据其指导战略的不同分为三种范畴。第一种主张,或称为“政治第一”。它以党和国家机构的改革是关键这一想法为前提。因为在现实社会主义下,党国掌握着经济和社会。波兰在一九五六年开始的改革成为这一战略的典型。

在六十年代占优势的主张是“经济第一”战略。这一战略把焦点集中到经济,把经济作为最有希望的起点。因为经济改革似乎不像政治改革那样具有威胁性,政府官员们比较容易支持旨在增加产量和提高生活水平的改革。一些被称为“市场社会主义”的提议者希望经济改革将为社会变革,并最终为政治变革打开大门。

第三种战略,与七十年代的缓和时期联系在一起,强调同西方的经济联合将对苏联和东欧的发展产生影响。东方集团国家愈是依靠引进西方借款、技术和贸易,愈是习惯于流行在西方政界和共产主义改革者中间的理论,它们就愈能被说服去尊重一九七五年赫尔辛基协定所规定的人权保障,限制镇压行动并使它们的经济自由化。

这三种战略曾帮助苏联集团中的国家,特别是波兰和匈牙利,扩大其社会自治的范围,但进展是受到限制和不均等的,其成果是不稳固的。一九六八年苏联对捷克斯洛伐克“有人道面孔的社会主义”的武装干涉大大减少了东、中欧改革者的希望。然而这一幻灭,同过去的进展一道,为这一地区独立的知识份子苦心设计的第四种战略铺平了道路。这一战略我称之为“社会第一”的主张。他们在七十年代中期,抓住他们认为是共产主义制度的薄弱环节(按列宁的说法)。这是一种反政治的主张,他们称说的是道德的语言。

“社会第一”

“社会第一”计划曾在一些文章中系统地论述过,现在可用几句话加以概括。它的第一个要求,曾被索尔仁尼琴和哈维尔表述为:生活在真实之中。这是一个真正的道德指令,同时也是否定官方强加给现实社会主义之合法性的一种方法。第二个要求是对自身组织的尊重。在党国范围以外形成联合并展开团结行动,作为重建真正社会联系的一种贡献。第三个要求是“尊重法律”。匈牙利持不同政见者亚诺什·奇斯写过“理直气壮地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许多“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正像赫尔辛基的国际法条款一样,成了斗争工具。

不管以什么名义,“对等城市”也好,“独立文化”或“独立社会”也好,公民社会的概念在每一个东欧和中欧国家在很大程度上被局限在独立知识份子的狭小圈子中。其中只有一个例外,那当然是波兰。在那里,保卫学生、宗教信徒和农民的众多委员会,正像非官办的“飞行大学”以及成为政党前身的团结工会那样,纷纷破土而出。团结工会是一九八零年夏天格但斯克列宁造船厂中产生的。社会第一战略的设想是引向公民社会的逐步重建,其结果将是坚定而平静地缩小党国实际掌握全权的地带。共产党将不被推翻,但其实权将被架空,正像英国女王那样,他们在位,但不进行统治。

“社会第一”关于建立社会独立区域的计划将很快成为实现更高理想的一种手段。这就是说,这些区域将被看成是不但超越共产主义,而且超越西方式资本主义民主的未来社会的前驱。中、东欧出现的公民社会不但是对“现实社会主义”危机的回应,而且也是对西方问题的回应。社会第一战略及其反政治的主张预示着人类文明本身一个世界性规模的改变。

团结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它关于“自治共和国”的文件中详细说明了类似的前景,说到自治共和国意味着公民社会从国家的训政中解放出来。这一观念有着两个以上的来源:人们在这一观念中可溯源到马克思关于国家消亡的观点,但这里也有波兰人对国家强烈憎恨的传统,在一个历史上曾被外国统治的国家,这是可以理解的。

公民社会的观念同极权主义的思路有联系。在西方,以这种方式描述共产主义的就有鄂兰、卡尔·弗列得里希以及布热津斯基等作者。不管极权主义的样板有多大名气,大部份专业的苏维埃学学者和政治评论家在五十年代末都对之不予好评了。在一些地方,讲到极权主义会是一种冒险,将被人看成对共产主义现实具有非科学观点的“冷战骑士”。到七十年和八十年代,一些研究苏联和共产主义国家的专家认为,民主的西方与这些国家的不同不过是次要的。这些学者不愿谈共产主义或极权主义,而宁可谈说现代化、官僚主义或以组织上或制度上多元主义典型的社会主义制度。

与此同时,说也奇怪,极权主义的样板在共产主义世界自己的独立人士思想中开始占了优势。在七十年代,波兰、匈牙利甚至捷克斯洛伐克和苏联的情况与它们在斯大林统治下的那时已经大不相同了。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东方持不同政见者以及大部份西方苏维埃学的学者们对“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的描绘多是非现实主义的,新的极权主义样板在中、东欧国家异议人士中普及开来反映出他们的愈来愈异化和边缘化,对现行制度可以从内部进行改革愈来愈失去信心。

七十和八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明显地不同于四十、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那时各个共产党都还有真诚的革命热情。社会变得不那么极权主义了,但是革命时期建立的制度模式保存下来了。换句话说,做为千年至福运动的极权主义早已死掉,而它所创立的制度却像已灭种的野兽遗骸变成化石那样保存下来。控制和腐蚀国家、社会以及经济等的党国就正是那匹野兽!

吊诡的是,反对派在国家的默默容忍下得以继续存在,而这个国家却被反对派人士攻击为极权主义。这种容忍,当然不成其为一项原则,主要由于来自西方的压力,经济利益加上赫尔辛基协定,还有受人尊重的需要。

尽管极权主义的思路还远远说不上反映了实际,但它在动员和整合独立的异议人士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真实与虚伪、自发与指令、自愿与强迫以及自由与束缚的全面对立把自称“公民社会”的反对派的世界同党国及其制造的官方世界分开了。

反对派在七十和八十年代所起的教育和示范作用是关键性的:他们使公众立场和法治观念得到普及并破除了现存秩序的合法性。在几个中、东欧国家,随着国家对新闻、公众舆论和制定未来计划的垄断地位之崩溃,异议人士已有可能对开辟一个公共空间做出主要贡献。

这些努力是中、东欧反对派创造一个可以被称之为“最小的公民社会”的全面战略的一部分,在这里“最小”一词是合适的,因为甚至在团结工会最盛时期,东方集团的公民社会与有着社会自治长期传统的公民社会也相差很远。同样,“防守的”和“道德的”公民社会这些术语也可用来表示他们站在国家的对立面。但是,一个本质上与共产主义国家激烈对立的公民社会,在那个国家消失以后是无法继续存活的。但在战胜共产主义的时刻来临的时候,这些却还没有变得明显。

一九八九以后

共产主义国家的失败曾被广泛认为象征着公民社会的胜利,于是一种幸福感并发出来了。在波兰一九八九年六月选举中,像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成立的公民委员会获得了胜利。波兰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布罗尼斯拉夫·葛列美克于一九八九年八月说道:“我们不需要给公民社会下定义,我们看着它并感觉到它。”当共产党政权前任首脑在天鹅绒革命中把“公共论坛”做为谈判对手时,未来的捷克斯洛伐克外长吉里·丹特贝尔讲到了“掌权的公民社会”。

有象征意义的是,一九八九年推倒柏林墙起到了一七八九年进占巴士底监狱同样的作用。一眨眼工夫,“革命的公民社会”出现了。然而,胜利情绪和节日气氛却没有持续下去。一个对抗的公民社会的存在依赖于敌对的、不给人以妥协希望的国家的存在。一旦这个国家消失了,反对它的公民社会也就分崩离析了。革命的公民社会按其定义乃是一个短暂现象,尽管它像一个神话和理想那样深深铭刻在参加者的头脑中。

“掌权的公民社会”的幻想以及反对派人士的反政治观念产生某种重要的、然而很快消失的后果。持不同政见者在一九八九年革命中迅速掌权,他们保持公民社会中那些无定型的道德组织一致性的努力没有成功。他们的努力受到对党派的憎恶的伤害,这种对党派的憎恶有其根源,这就是对传统政治分野的极深怀疑。许多公民社会的活跃分子感到左和右的区分乃是一种陈旧的习惯,与面对从共产主义挣脱出来的社会进行真正选择没有关系。与此同时,他们了解到把他们国家的政治空间割分为极权主义阵营或民主阵营的做法不再站得住脚了。许多新领导人的发言透露出这样一种信念:中、东欧可以找到新的政治组织形式和利益代表机关,避免西方式议会民主的缺陷和损失。

公民社会做为统一的、反政治的并对激进改革起支持作用的神话成了后共产主义时期第一批牺牲品。当共产党当局表示他们愿就分享权力(甚至完全放弃权力)讨价还价的时候,政治再度肯定自己的存在,从前的道德公民社会变成了政治集团。它起初是反对派,后来随着旧统治机构的解体就掌了权。人们发现,公民社会原来是一套历史服装,当要穿它的时间逝去后,它的用处就不见了。广大前沿的组织机构在面临做出真正的政治决定时纷纷瓦解了,而多党制度则开始形成。许多道德公民社会领导人在进行具体选择和担起责任时思想变了。他们放弃了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式专制和民主之外有可能是“第三条道路”的幻想。他们决定以模仿西方(诸如宪政民主、市场和法制)作为这些幻想的代替物。“回到欧洲”或“建立正规社会”成了大多数反共产主义的民主反对派领导人的口号。

道德公民社会受到各方面的打击。它的活跃分子一齐涌入政府和企业,留下过多的协会、人权小组、独立的出版公司和非正规的教育机关。没有足够的人员使它们继续运转。一个特别生动的例子是“自由与和平”小组的青年活跃分子大批被招募到包括秘密警察在内的波兰内务部工作去了。

无论如何,对公民社会活跃分子说来,最大的震撼是他们发现了社会的真实情况。一九八九年一系列“革命”之所以发生,并非由于公民社会特别强大,而是由于戈尔巴乔夫公开性与改革的政策给中、东欧的卫星国政权带来了深刻的国际性危机。人们很快了解到,从前的反对派人士只能得到有限的社会支持,甚至在对旧秩序十分不满的人们中间也是如此。公民社会的一切缺点曾被归罪于旧制度的跛足效应。在党国垮台以后,跛足的人被换掉了,考验就在眼前。可是,譬如说,曾被设想为更加倾向理想主义并抗拒西方式的物质主义的公民社会道德是否大显身手了呢?

一九八九年以后,像哈维尔和米奇尼克这样的公民社会思想家对他们自己的社会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们给国家涂上黑暗画面:充满不宽容、仇视外国人、非民主倾向、物质主义等。文学作品纷纷刻画了旧制度留下来的各种祸害。仅仅几年以前,还是这些作者写过公众追求独立的热情、传统价值的力量、消极反抗甚至积极反抗的表现。现在他们喜爱的主题变成在后共产主义社会进行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危险。一大批作者揭露并大声反对那些不符合公民社会价值观念的制度和幻想。大量笔墨用来描述典型的苏维埃人——现实社会主义产生的那样一种发育不充分的,猜忌重重的人的类型。正像一位机敏的观察家略带一点讽刺指出的:“不晓得为什么,一个被全世界所崇拜的堂堂正正的社会竟然使其存在充满危险。他们为自己辩护的只有它曾长期受到共产主义压制这一点。”

对国家加以限制

在八十年代,当时中、东欧现实社会主义还没有即将崩裂的征象。反对派人士往往提出一个不大能掩饰住隐藏在它背后的极大兴奋之情的,有点滑稽可笑的问题:“我们知道你能从鱼缸中做出鱼汤来,可是,你能从鱼汤中做出鱼缸吗?”换句话说,我们能在几十年来被共产主义统治弄得麻木的那些国家中重新建立起公民社会、生气勃勃的民主和发达的市场经济吗?今天,人们可以大胆地给以肯定的回答。即使在共产主义恐怖的最高峰,“鱼缸”也没有完全变成“鱼汤”。与此同时,近年来的经验显示,长期屈服于类似的监控制度和机构的那些国家存在许多区别。这些来源于久远历史的区别和富于变化的传统惹起人们的注意,而今天做出选择的巨大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因此,中、东欧国家(波兰、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也许还有克罗地亚)以及波罗的海国家(立陶宛、拉托维亚、爱沙尼亚)的目前形势与未来前景与其他那些前苏维埃共和国或巴尔干国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以及除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以外的前南斯拉夫共和国)看起来有很大不同。

清除共产主义的遗产要求从两个主要方面作出行动。一是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的彻底分开,一是限制国家所起的作用。在共产主义下面,甚至在其较为柔和和收缩的样式下,并没有什么社会、经济,甚至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国家。这些领域已被严密统和到并从属于一个单一权力机构。这种情况完全是真的,不仅“上面”是这样,“下面”也是这样。企业除了担当经济角色外,也履行重要的社会、文化和其他职能。一旦共产主义倒台,那就有必要对极权主义的混同一片进行大清理,把政党从国家分离出去,在国家内部实行分权,将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彼此分割开来。

在不同的后共产主义国家,国家权力受到限制的程度各不相同,但它在各个地方都是被简化和分割的。“公共空间”通过废除检查制度,做出更容易接近大众传媒的规定等而重新开放。政治警察的活动受到控制。旧的宪法被改换或做出很大修改。立法开始遵照国际准则。政治竞争或为日常事物。第三方面,非盈利性和非政府组织机构,做为有关管理协会、基金会和社会组织的法律改变的结果,开始出现了。

经济生活革命化了。在包括俄罗斯在内的许多后共产主义国家,私人部份占总产量的一半或一半以上。贸易和投资的障碍被解除。大规模私有化和重新私有化发生了。货真价实的银行业务和资本市场在大部分地区出现了。

一九八九年以后,在引导整个地区发展的国家里,自由思想在理论上(如果不总是在政治上的话)更占优势了。像捷克共和国总理瓦斯拉夫·克劳斯这样的居领导地位的自由主义者坚持说,如果人为限制取消了,极权主义国家机器摧毁了基本的游戏规则也制定出来了,市场和民主就会自然而然地跟进了。在克劳斯成功领导的转型中,他强调实行“消极”政策(国家有意识地自我限制、自由化以及影响深远的解冻)。但克劳斯对这些并非一成不变,举例说,在实行分股私有化时他就采取更为积极的办法。他的政府还实行更积极的政策以保护就业,企业破产法被推迟两年才生效。克劳斯在总结他的政府工作时说:“在过去两年期间,我们完成了多元民主制度的建立,以保障基本的公民权利并使我们每个人都从这些自由中获益……市场经济已经建立,国家只起很小的、不断在缩小的作用……在政治、经济和公众领域,我们每个人都享有适当空间自由地作出决定并由个人采取主动。”

自由主义的主张显示对人民适应能力具有乐观主义精神。改变是从上面发起的,但其成功依赖于发动全社会的创造性力量。市场既从反面给人以强大刺激(破产的威胁、失业或产品流通量下降),也从正面给人以激励——富有、权力、社会声望的诱惑。分股的办法使许多社会上潜在的私有化反对派变得中立了。全体人民虚幻的所有制让位给个人所有制的集合体。社会主义关于平等的观念让位给自由主义关于致富的观念。集体发展让位给个人幸福。

自由主义对重新建立自发社会的观点是反政治的。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是由技术语汇来描述的:市场规则和开放社会必须尽快地移接好,以使病人无法拒绝。改革针对哪些社会集团并依赖哪些社会力量的问题从来没有提出过。有时候提到“中间阶级”,但在中、东欧这一集团很少或根本不被承认为社会实体。

最初,自由主义的计划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主要由于它代表了旧制度的全然对立物。然而,这种支持在这一地区的每个国家实际上一天天减少了(虽然在捷克共和国仍受到高度支持)。事实上,经济和社会革命的基地存在于政府圈子(特别是执行部门及其顾问们)、新的企业主阶级以及知识份子的小团体中。

中、东欧的自由主义改革家们对公民社会的概念有所怀疑。克劳斯总理直率地谈到“公民社会的出轨想法”,明显地涉及玛格列特·撒切尔的著名声明:“没有社会,只有个人和他们的家庭”。他似乎把公民社会看做掩蔽集体主义、新官僚主义以及唐吉诃德式寻求“第三条道路”的烟幕。清楚地暗指哈维尔总统,克劳斯责备那些在讨价还价中不满足于“自由公民”而要当“更好公民”的批评者,并警告说,道德化的精英们和至善论者的野心将创造出一个赫胥黎式的“美妙的世界”。自由主义的改革家们似乎特别嫌恶经济生活中利益代表的观念,把它看作会产生封闭的社团主义和威胁到以市场为基础的改革的潜在力量。

后共产主义的失落

道德公民社会的理念是寄希望于自我组织,自我帮助和公民活动。这些希望来自这样的想法,即:“极权主义”国家把渴望自由行动的强有力社会力量捆绑住了。然而,除了在经济领域以及某种程度上在地方政府方面(特别在波兰),社会自治活动的水平是令人失望的。

在产生这样情况的许多原因中,最重要的(至少是最初的原因)是九十年代初的严重经济衰落。为失业和收入降低所苦的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经济复苏而不愿投身于社会、文化、科学,政治和慈善活动。国家财政危机导致紧缩一切“不必要”开支,包括那些原来可能获得支持的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活动。在这种紧缩的压力下,有时则是来自教条的原因,这一地区有些政府试图把医疗、就学、科研与社会福利方面大部份责任转移给社会。

从公共领域转向私人领域,可以被认为是对强迫人们参与和动员起来的那些年代的自然反弹。社会主义下面的日常生活教育人民做为个人而生存,害怕与任何独立的集体行动发生联系。共产主义远远未能创造出克服了自我主义和贪婪的“社会主义新人”。实际上培养出的是一批有本事说些含糊不清的话,依靠组织过活却不能在有效能的企业中工作的,孤立的,非道德的,玩世不恭的人。包括政党在内的组织的动摇不稳状态表明那种自由集体活动的文明之欠缺。

共产主义正是在公民社会、传统、道德规范、法治以及自愿成立的组织被摧毁或被极大消弱的那些社会瓦解掉的。一个政权搞极权主义搞得愈厉害,它垮台的后果就愈带戏剧性。在巴尔干和前苏联的许多部份,共产主义者曾以铁腕进行传统家长式统治。正是在这些地方,官方控制机器的垮台产生了灾难性后果。正像一位俄国记者所说的,“在过去,不管是好是坏,总还有游戏规则,同时也有恐惧。现在没有了规则,好的坏的都没有,同时也不再有恐惧。”

在中、东欧国家,许多履行通常属于公民社会功能的国营或正式社会机构的网络垮掉了。在社会主义濒临死亡的阶段,无数社会福利和重行分配收入的任务掌握在国家企业而不是专业的公共和私人机构手中。今天,经济合理性要求企业将这些任务放弃不管,住房津贴、职工休假,体育运动俱乐部、健康和儿童保险等的整个制度都消失不见了。

许多与共产党有联系的社会组织的垮台有助于减轻社会对个人的束缚,这些机构毫无疑问地帮助政权对社会进行控制和训教,但它们也经常成为有用处的社会网络的基础。体育运动俱乐部、社区中心、暑期活动营、青年小组、养老金取领者俱乐部等等填补了某些真空,尽管共产主义制度本身在禁止所有这些自主组织以后也创建了一些类似机构。今天紧缩的国家预算,对过去那种权力与隶属关系的怀疑以及清除共产主义经营机构的意识——这一切协同一致地把这些社会网络清除掉了。

为公民社会建立新的制度需要时间、意愿、技能和款项。与此同时,人们有着一种难以解释的印象:今天的社会仍像在共产主义最后日子里那样一盘散沙(实际上也许更甚了)。人们似乎感到,在后共产主义新的现实里“失落”了。正像埃列米尔·韩奇士解释说的:“现在,千百万人失去或者害怕会失去他们传统的角色和在生产与分配领域中的地位,他们在正处于混乱的转型中的社会和工业关系的迷宫中迷了路。人们很少知道,或者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新的游戏规则,他们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他们必须做什么,必须付出什么代价并得到什么报答。没有权威告诉人们这些,也没有可以参照的价值。”

并非所有的与共产主义有联系的组织在一九八九年以后都从中、东欧消失了。一些留下来的组织,包括政党、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在内,在国家与个人或家庭的中间地带具有最强大的影响。在新的情况下,的确,这些组织有着不同的计划,并且往往有新的名称和领导人,有时候它们在意识形态上采取一条激烈反对他们的共产主义时期的前任所赞成的路线,但在组织上则继承下来。

那些拥护激烈的非共产主义化的人把未能与旧秩序彻底分家的原因归之于前共产主义的制度化力量。原来共产党的中坚干部设法把他们的政治权力变成财政资本并保持对很大一部份公众传媒和非政府组织的控制,共产党和其外围组织的继承人成功地把他们前任的相当一部份资产保存下来。

用不着说,那些前共产主义政党、工会等较之他们的对手(新成立起来的民主力量)在组织上占有优势。但非共产主义者光提出这个理由是不够的。前共产主义者有能力适应民主环境。因为甚至在共产主义下面,他们的组织也曾扮演双重角色:它们不仅代表“当局”,而且也满足真正的社会需求。今天,由于种种原因,能够满足这些需求的组织还比较弱小。前共产党人有着财务和人力资本,加上继续干下来的有利条件。他们的组织把成千上万在后共产主义的新世界中失去(或者还没有找到)依靠的人们团结在一起了。

新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

现实社会主义,虽然做为政治制度以及在较小程度上作为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已经消失,但仍活在人们头脑以及公民社会制度中。在对现实社会主义在心理学、道德和行为方式各方面以遗产进行发掘研究之前,我想指出它有两项遗产对组成新的公民社会有直接效用:一是惊人坚固耐久的社会结构并在它下面组成利益团体;一是同样持久的非正式社会联系(影子社会)。这两者都是人民为了保护自己并应付现实社会主义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

一九八九年以后的最初几年是人们对独立、民主以及“回到欧洲”抱有很大希望的时期。这一情况使得代价较高的改革有实行的可能。当改革开始收缩,热情逐渐消失的时候,“价值观念的政治”很快地让位给“利益关系的政治”。对“更好的未来”的效忠减弱了,人们把目标集中到保护自己。在旧制度下组成的社会团体在后共产主义下面为自身利益而战斗中,不自觉地为恢复一个非市场的,塑造社会结构的政治机制而战。

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产生的过程是这样的:人们对拆除旧制度的焦虑加上真正的集团利益意识的觉醒(这要感谢自由大众传媒和政治与工会网络),导致对改革抗议和对被理想化了的过去的怀念。

有些团体,如共产党的附庸波兰农民党,从现实社会主义保留下来了。从一九八九年起波兰农民党成为真正独立的。这个党从前在名义上是自主的,但在共产主义下面保持沉默,今天波兰农民党坚定地保卫农民的利益。在一个有四分之一人口从事小规模农业生产,农业从未集体化的国家,它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历史在这里开了一个大玩笑,现实社会主义失去了它在政治、经济和精神上的权力以后,却在它过去一直试图禁止的领域——公民社会找到了避难所。当现实社会主义掌握全权时,“影子社会”乃是官方世界内部矛盾、缺乏效率、官样文章等所有这些弱点的产物,而大胆创业的个人则加以开拓,以便取得安全、收入和社会地位。这些“操作者”的确在同制度作战,但他们也与之合作。共产党当局曾试图取缔这些“不正规”活动,后来却又容忍下来了。部份原因是他们增加了共产主义本身的适应能力,使之能与社会需求配合一致。最好的例子是“对等经济”。它帮助官方经济得以运行。它能做到这一点,只不过由于它的劳动、资本和原料在实际上都是非法的,即已经私有化的缘故。

在七十年代,当压迫在一些中、东欧国家有所缓和的时候,非正式网络从家庭关系,朋友和亲近社会圈子里形成了。这些组合不但提供了实际利益,而且有助于满足对财产和生活目标的需求。社会现在似乎被分成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人为官方架构;一个层次是自发的联系网络。人们组成这些联系网络是为了对官方世界进行防备和应对。这种相互应对到头来造成两个世界相互结合并各自消亡的结果。非正式社会破坏了官方世界的条理性,而官方世界则使非正式社会结合的狭隘性毛病更为厉害了。公私两方面逐渐交互影响:国家私有化了,而私人生活则集体化了。

现实社会主义的官方社会瓦解了。它的对偶——影子社会则以不同形式活下来了。甚至今天,研究结果显示,基于亲戚和亲近朋友(或可以被贿买的官员)圈子的非正式结合较之民主政治的冷冰冰制度、合法规范以及复杂机构更受到人们的信任。当人们难以给影子社会定性的时候,它确实已经形成一个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自治中心。这样一来,它就影响到公民社会的变化及其本身的性质。

开放社会的再度合法化

公民社会的理想曾被中、东欧共产主义反对派用来争取自由,现在作为社会计划却失败了。道德公民社会,作为一个反政治的,反资本主义的和反共产主义的公共社会可以做为一个有活力的理想存在,直到出现作出现实选择的需要为止。真正的后共产主义公民社会从旧制度的废墟中产生出来,部份地由这一制度留下来的因素,部份地由更久违过去的遗产所组成。公民社会是在经济衰退、人们对公共事务失去兴趣、极端个人主义、缺乏互信、缺乏法治习惯的不利气氛中产生的。它从社会自治的说法中兴起,而这同彬彬有礼如果不是完全相反,也是相离甚远。它的兴起也是对平等观念的一个挑战,而平等观念正像无数观察者所看到的,是深深植根在中部和东部欧洲人的头脑中的。

中、东欧公民们现在能够组成协会,公开表达意见、投票,竞选公职等等。然而,就“社会”权利和“经济”权利而言,情况是不相同的。许多人认为,自由化和私有化戏剧性地改变了社会关系和公民权利的构成,后共产主义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使在一切方面均带有不确定性的私有财产和开放社会的再度合法化。私有财产的道德基础,特别当所有权高度集中时,永远是弱小的,需要来自与宗教、传统、民主和人性自由相联系的价值观念的支持。我们不确知这种支持能否到来,以使后共产主义情况下的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合法化。

政治、社会和经济改革意味着在团体和个人之间价值和利益的再分配。中、上层阶级,不论老的和新的,有可能从新型公民权利中获益。他们的历史和他们取得财富的手段往往引起义愤,这对取得合法性是没好处的。与此同时,那些地位低微的人对公共生活的参与不能不受到限制,因而很少从公民和政治权利的恢复中取得好处,加以他们中的大部份为新的经济困难所苦,他们不大可能从私有化中获益。他们目前由于失业和生活水平下降已经付出了代价,虽然从长远来说,他们也能从参加到现代世界中获得利益。

公民社会的原则不仅是一个平等原则。它也为公民社会的内部治理和它与政治制度的统合创造正常的基础。公民社会的发展,民主的加强以及公民与国家机关的进一步认同——所有这一切要求遏止近年来的巨大变化发动起来的一盘散沙倾向,尽管这些巨大变化本身必然的,最终是有益的。□

(原摘Journal of Democracy一九九六年一月号。作者为波兰斯提凡·巴特里基金会主席和法国国立科学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

(《北京之春》1996年5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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