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想把一个专制者推下宝座,那就先要把树立在你心中的那个专制者的宝座摧毁。

卡西尔·吉布

在1982年问世的《政治思想词典》中,罗格尔·斯克拉顿为“极端主义”所下的定义是:

一、把一种政治见解推向极端,而不顾它会造成的不幸后果……不是为了同人对抗,而是把他置于死地。

二、对于一切与自己不同的观点,都要斩尽杀绝。

三、为追求一种政治目的,而对他人的生命、自由与人权视如草芥。

上面这个定义基本上反映了我本人的经验,即极端主义主要不是所做事情的内容,而是做事的方法问题。二十五年来,我研究过左、右两派的政治组织。我发现,大部份人是能够在持有一种激进的或正统的观点的同时,仍以多少合乎情理的、理性的而非教条主义的方式保有这种观点的。但另一方面,我也见到一些人思想与政治主流非常接近,但在表达这些思想时却声色俱厉,不容异见、以势压人,明显地是一派权威主义作风。前一种人不过表示了非正统的意识形态(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社会里,这是没有什么可怕的),而后一种人表现的却是十足的极端主义心态。

密尔顿·洛克易齐的《开放的和封闭的心灵》一书,是关于教条主义思维、主观武断和权威主义的经典著作。他这样写道:“当研究各种信仰体系时,我们发现信仰的结构比它的内容更加值得注意。心灵是相对地开放或是封闭,是可以穿过不同信仰的内容,即不受不同的意识形态、宗教或哲学以及科学观的限制的。一个人可以坚持共产主义、存在主义、弗洛依德主义、或”新保守主义“,但方式上却可能是相对开放或封闭的。……在信念上和同他人的关系上的那种权威主义和不容异见,绝不是法西斯主义、三K党或保守主义所专有。”

著名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看来支持这种观点。他说道:“你以什么方式持有某种信念,比你持有什么信念更为重要。如果某人过去是个僵硬的共产党人,他就会变成一个僵硬的反共分子——僵硬是贯彻始终的。”

极端主义作风妨碍我们理解重要问题,在讨论中以恶言相加、诬蔑诽谤、自以为是、狂热与仇恨等做法,会把水搅浑,使人们难以作出明智的、经过深思熟虑的抉择。

美国前参议员罗伯特·肯尼迪写道:

“极端主义者令人憎恶及其危险之处,并不在他们的极端,而在他们的不容异见,最坏的不是他们关于自己的主张说了些什么,而是他们关于反对他们的人说了些什么。”

在分析了几百名各色政治极端分子的雄辩和宣传之后,我发现了一系列代表极端分子“作风”的特点,同时吸收了其他作者的研究成果。凡人当然都不免偶尔犯错,但是在真正的极端分子身上,下列特点却属于其经常上演的保留节目。

一、人身攻击。极端分子对于其对手常常抛开应予讨论的事实,而攻其人格。他们追究对方的动机、出身经历、与他人过去的关系等等,同正在讨论的问题毫无关系。

二、诬蔑诽谤。极端分子往往随手给对方戴上一顶帽子(居心不良分子、种族主义者、疯子、道德败坏之徒、共党、纳粹、顽固分子等等),转移一些人对他们论点的注意,使另一些人无意再继续倾听。

三、不负责任地随意概括对方的论点。极端分子往往在并无证据或很少证据的情况下妄作论断,并常常把相似和等同加以混淆。比如认定两个(或更多)事件、人物在某些方面相似,那么在其他方面也必定相似。这种随心所欲的类比,是用心险恶的论理方式,极易引出错误结论。

四、论据不当,妄作结论。把先后发生、并无关联的两件事说成一因一果,夸大一个信息的意义以证明其信念之正确,却无视与之相矛盾的信息,在行事动机上重感情而轻事实。他们常依一厢情愿的思路进行思维。

五、双重标准。极端分子一般以自己的意图为评断自身的标准,对自己宽容大度;对于对手,则无视对方的动机,只依事实论断,要求苛酷。

六、视对手和批评者为邪恶。在极端分子眼中,反对他们的人都是坏人、不道德、不诚实、肆无忌惮的、卑鄙的、仇恨他人的、残酷的、充满偏见的人。

七、善恶两极观。极端分子认为世界上只有绝对的善和绝对的恶这两个极端,没有中间地带和居间立场,支持他们的人属于前者,反对者属于后者,一切问题最终都是只有或对或错,或善或恶,而“对”和“善”的一方总是和他们的利益相一致的。他们的口号常是谁不和我站到一起,谁就是反对我。

八、主张对他们的对手实行某种程度的言论检查和压制。

九、他们常易(也许是潜意识地)模仿其对手及另一种极端主义者,采取相同的策略,例如反共和反纳粹组织的行为常与其对手惊人地相似。

十、论争中采取恫吓手段。极端分子常以一种特殊方式组造其论据,令对手在威胁之下不敢反对,不得不接受其前提及结论,因为若不赞同,便是“同魔鬼结盟”或帮助敌人。

十一、许多极端份子为了寻求思维和说理的捷径,同时又避免触及不利于他们的事实,并迫使争论的对手住口,爱用口号,顺口溜和阻止人思考的陈词滥调。

十二、自认为在道德上高人一等,最明显的是种族主义者,宗教右派和特殊“精英”。

十三、末世思想。倘不追随极端主义者的特殊路线,人类便要遭大灾大难。

十四、相信为了服务于“善”的事业,可以作坏事。极端分子故意说谎,歪曲或误引对手的话,对他们造谣诽谤,进行言论审查或压制,“在特殊情况”下动用暴力。只要是为了打败共产党或法西斯分子,这一切都可以去作而绝不忏悔。打败敌人成为高于一切的目标,任何其他价值都要屈从与此,目的可以使任何手段有理。

十五、强调情感反应,轻视讲理和逻辑分析。极端分子对于宣传高度重视,称之为“教育”、“感觉训练”和“提高觉悟”,他们的思维不讲究精确,而注意象征和隐喻。其宣传鼓动重视群众的情感反应。

十六、超级敏感和高度警惕,极端分子从别人偶然的并无恶意的三言两语中都能听出敌意的影射,在诚实的不同意见中也能察觉隐藏了对抗,尽管只有少数极端分子患有偏执症,但很多人有偏执狂作风。

十七、在信仰和行动上,使用超自然理论(指邪教和各种宗教的原教旨主义者)。

十八、极端分子常对人采用控制和操纵手段。

十九、喜爱“帮伙思路”。要求组织成员思想一致,遵守行规,保持团结,行动一致,尽管这会使其成员不能不扭曲其从事实观察中得到的思想,甚至使那个组织的共同信念都发生问题。例如,右派(或左派)分子只和他们同派人交谈,只读反映其观点的出版物,而对另一派的“宣传”感到恐惧。

二十、对个人的仇视。极端分子常盼望其“敌”方人员倒霉,果如其愿则幸灾乐祸,仇恨不是指向某种思想,而是倾注到一些人的身上。

二十一、极端分子总是认为其失败不是由于自身的错误,而是由于别人的破坏造成。

二十二、极端分子相信“阴谋论”。他们不看相反的证据,而是抓住无足轻重且模棱两可的事实,轻易作出这种结论。

这样,极端分子共有的特点便可归结为三:

一、他们总是企图歪曲事实。他们说话做事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感情为出发点。

二、他们运用一切手段,一般是虚假的论理、诡辩花招或恐吓、压制,使别人不能或不敢对他们的信念进行批判性检查。

三、极端主义一般是出于发泄私人怨恨的企图,或以公共福祉、道德、义务或社会意识为招牌,掩盖一些人对自身特殊利益的追求。□

(转载于《大路》月刊第三卷第五期)

(《北京之春》1996年9月号)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