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3年春天的一个下午,我正在法学院租用出版社顶层的办公室里校对《宪法学导论》的样稿;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张思之”。当时,我刚来北京没几个月,人头还不那么熟,但“张思之”这个大名是早有所闻,律师界如雷贯耳的大“牛”嘛!但电话里的声音却一点没“牛气”,他的诚恳谦和既让我感动,又让我存疑——真的是他吗?他专门找我也不为什么大事,就是请我给他担任编委的《炎黄春秋》杂志写稿子。我孤陋寡闻,“炎黄春秋”这个名字倒是第一次听说,当时也没太上心。两年后,孙国栋主办的《律师文摘》首次开年会,思之先生再次邀我做主题发言,我才第一次见到他真人,一位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一听那记忆犹新的谦和之声,这下没错了!

这是我对思之先生的第一印象,也是最后的印象。那个电话过去近二十年了,昨天听到他去世的消息,我没有悲伤。他快95岁了,该经历的都经历过,人生没有太多遗憾,为什么要为他悲伤呢?我想逝者也不会太在意活着的人是否悲伤,他这样的人会更在意自己能否留在活人的记忆中,并在这个意义上继续活下去——尤其是以什么样的意义活着,光荣还是耻辱。对于一个足够长的人生,问题不是什么时间画上句号,而是以什么姿态画上这个句号。此时此刻,我替他感到的更多是欣慰,甚至有点为他“鼓盆而歌”的想法。

坊间对思之先生的评价早已刷屏了,绝大多数都很高,要把他定格在中国“最伟大的律师”和“律师界的良心”这个高位上。我当然不反对这些评价,但谦和的他一定会在“最伟大”之前加上“迄今为止”这个限定词,因为他的后半生一直在奖掖后进,希望能培养出律师界的新锐超越自己。“良心”则要看怎么理解——思之固然是有良心的律师,或者说中国律师界仍然有像他这样有良心的律师,但良知这个东西是“代表”不了的,它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如果我们的良心被思之“代表”了,那我们自己的良心去哪儿了?是不是因为他太有良心,我们就可以对自己有没有良心无所谓一点?中国式悼念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必须备极哀荣,“谥号”越多、越大越好,否则似乎就是对逝者“不敬”。在法治倒退、法律人备受打压的今天,似乎也大有“树典型”、“提士气”的必要,而思之先生显然是最适合的人选。

但我倒认为,如果评价不是认真和真实的,那反而是真正的不敬。我也担心,轰轰烈烈的悼念过后,会留下什么?就好比一年前的一场盛宴,还有谁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把思之定位于一个可望不可及的高处,对于推动中国法治事业也未必有帮助,因为那个境界的他离我们太远了;平凡的法律人会觉得此生达不到,反而容易放弃。思之先生之所以让我感动,不是他办了多少个惊天大案、取得过多么了不得的业绩和成就——他自称是“一生都没有胜诉的败者”。在一个法治不彰的环境中,真正的律师怎么可能是一个“常胜将军”呢?思之先生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正说明他是一个明知败诉风险但仍然拒绝勾兑的大律师。他之所以让我感动,正在于他从来是一个活得很真实的人。这也是我们今天纪念他的意义所在。

一个真实的人生注定是平凡的,一个真实并知道自己平凡的人必然是谦和的——没有谁是神,每个人最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有什么必要又怎么好意思自吹自擂呢?和思之先生相识后的十多年里,每年都会有几次活动或聚会在一起;聚一次,加深一次他留在我心中的谦和形象。这种谦和是他人生观的自然流露,不是装出来的。我屡次邀请他来北大做讲座,他屡次谢绝,称自己“不是一个有学问的人”。2013年,终于把他请到法学院报告厅。面对数百名学生,他坦承1947年没考取北大,还说“中国改革我没法讲,因为我的确学习、研究不够”。有些话当然是场面上的谦辞,但思之先生的谦虚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发自内心的表达,每一个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会感同身受。他在讲座中的那种神情、语气和自信是装不出来的,表述也和他的为人一样平实:

我们一定要有我们的使命感,但不要把这个使命感看得那样高、那样神圣;实际上就是根据我的条件、我的可能、我能达到的最高成就,尽到最大的责任——这就是我的使命。我们作为律师扎扎实实、老老实实地把案子办好,那就是完成了我们的使命。

正因为他平凡,所以他离我们很近。思之也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平时没少和律师、朋友聚会吃喝。以前也爱贪杯,后来身体出了点状况,一度把酒戒了;好像过了九十,反而随心所欲,偶尔和探望他的朋友喝上两杯。他有常人的喜怒哀乐,有常人的美德、弱点和局限;他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纵横捭阖,但平日里肯定也有过恐惧和彷徨。在我看来,思之先生最大的智慧是知道“政治红线”在哪里;他自己不碰红线,也告诫后来人别去触碰红线,但在某些“少壮派”法律人眼里,这可能就成了一种世故和懦弱。他说自己是“两头真”——前三十年认真追求过,后四十年认真反思过,可见他不是先知先觉,既没有像林昭那样早早参悟政权的本质,参悟之后也没有像林昭那样用自己的自由和生命决绝地向体制挑战。这是我们常人达不到的境界,但我还是要说,和林昭相比,思之离我们更近、更亲切、更现实。

作为后来人,我们常常会认为嘲笑父辈们知识结构不全,或讥讽爷辈们对某些错误理念浑然不觉、执迷不悟,以至于荒废了大半辈子乃至整个生命。但诚实一点说,没有谁是先知先觉;没有理由认为,我们生活在他们那个年代会比他们做得更好。我们既不要搞个人崇拜,也不要苛责前人。任何人都受制于时代局限,唯一能要求的也就是那个“真”字。哪怕不幸中了某个时代的思想流毒,误信了某种错误的理念,那也必须是真诚的,而不是说什么、做什么都“精致利己”;只有这样,之后才会有真诚的反思、悔过乃至奋发。这就是孟子说的:“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

对我来说,思之的可贵之处不在于先知先觉或“杀身成仁”,而是用他自己的话说:“根据我的条件、我的可能,我能达到的最高成就,尽到最大的责任。”这一点他做到了,因而此生无憾。事实上,我认为正是思之的谦和中庸与相对保守成就了他,使他能在推动中国法治的道路上行之久远,用后四十年的奋起直追弥补了被荒废的前三十年。假如他选择林昭的方式,他会“死”得很早;或许他也会成为律师界的楷模,但肯定不能在迅速发展壮大的中国律师群体中发挥如此活生生的影响。我更愿意看到现在这个长寿、平安、快乐、不时还有点顽皮的张思之,并相信许多人会有此同感。

在2016年庆祝思之九十大寿的一篇纪念文中,我把“思之精神”理解为“内敛、刚毅、谦逊、好学的君子品性”。我认为思之先生对于我们今天的意义很直白:养成良好的品性,做好自己的事情;别再无病呻吟、醉生梦死,一会儿“躺平”、一会儿“润”;和林昭那个年代相比,中国今天已不知好多少倍;今天的中国,你完全可以一边推动人权法治——当然,思之建议别太猛,一边还喝着法国红酒,而不是蹲大牢。换言之,活在当下的我们已找不到任何颓废、悲观乃至自侮的借口。当然,未必每个人都有思之先生的机会、经历和能力,但是只要像他那么实实在在地去做,我们肯定也能取得成就——虽然不一定像他那么大的成就,但至少可以和他一样此生无憾。思之先生对于中国法治的最大贡献就是在他比较长的生命旅途中,持之以恒地在做自己认为值得做的事情。他的存在意义是向我们显示,这是每个法律人都能做到,因而也应该做到的。

当然,前提是要有思之所说的“使命”感。这是今天的一个大问题:物质生活高度发达了,精神却贫乏空虚,以至于许多大学生得了抑郁症。别以为“使命”让你沉重,它更让你充实乃至幸福;责任和负担不见的总是一件坏事,一个连责任都没有的人生才是可怜和痛苦的。老一辈反而没有这个问题,思之先生无疑是一个充满使命感的人,因而一生充实快乐。他没有走林昭的路,但他把这个小他五岁的妹妹作为自己的精神力量。他在北大讲座中,没有忘记对北大学生提出自己的期待:

北大的学子需要什么?时代对北大学子要求什么?目前我们处在一个教育低迷、很不景气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作为北大的学子最应当考虑的,我认为是恢复光荣北大的优秀传统,而不是别的。蔡元培、胡适之的北大,傅斯年、马寅初的北大,应当说是中国教育的鲜艳旗帜。1938年至1945年抗战八年,在那样的艰苦环境里,北大是多么出色,留给我们丰富的遗产……那时北大真的精彩,因为北大出精神,北大出思想,北大有传统,北大育人才。北大不仅有陈独秀,还有林昭啊!五四的北大、六四的北大、红楼的北大、新青年的北大,那样的传统留给我们的财富,真的能够让几个教育官僚毁掉吗?我们能咽下这口气吗?作为北大的学子,我们要不断地思考问题,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去纠正它、扭转它。前人的经验很丰富,我没有能力做总结,但我体会最深的是六个字:独立、自由、勤奋。

独立、自由、勤奋——这六个字,思之先生做到了。孔子的得意门生颜渊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思之不是圣人完人,他有常人的缺点和局限;但这也意味着他能做到的,我们也能做到。如果我们做不到,那么当我们自己临近生命终点的时候,这个句号会怎么画?九泉之下,又有何颜面去见他老爷子?思之究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这是值得每一个法律人乃至每一个“有为者”思考的问题。

行文至此,留声机里,伯恩斯坦1989年圣诞在布兰登堡门前冒雨指挥的“贝九”激扬落幕,掌声四起。看着页面上思之的照片,慈祥而坚毅的眼神里似乎透着一丝暗暗的忧伤,我也莫名有点控制不住自己。怎么会这样?明明说过没有遗憾的。这个眼神,多年前我也见过。那是和曾在北大任教的老一代宪法学家吴撷英先生的一次午餐,北大的魏定仁教授也在场。告别的时候,身体不太好的他紧握着我的手,殷切地看着我说:“全靠你(们)了。”我和吴老平生只见过这一面,过后没几年他就去世了,但我一直忘不掉他看着我的那个眼神。那不只是一种期待,仿佛也是学术生涯即将落幕之前的一种托付。

看到思之的眼神,我之所以有点难过,是因为我突然意识到,他的人生毕竟也是有遗憾的。我无法全部解释自己的感觉,只知道这一部分是来自情感的共鸣。思之先生比吴老还要大十岁,但长寿如他也没有看到中国法治的到来——法治改革确实一度高歌猛进,但体制未变,一夜之间就可以走回头路,而法律人似乎无能为力。中国的体制转型是一个巨大的十字架,我们每个人只能共同扛着它前行一小段。我曾把极权大国比喻为一块巨冰,缓慢融化需要时间;在这个漫长过程中,上一代会慢慢退出生命的舞台。思之、吴老属于人生中途国运巨变的一代,他们已经基本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这个十字架越来越多地落到我们这一代的肩上——如英年早逝的蔡定剑教授所说,“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代人的使命。”我们真的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吗?这个眼神既让我感动,也让我感到压力。

孔子的弟子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以仁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作为同路人,思之是我们的先行者;他负重前行数十年,已经走得够远。不论多重多远,“思之精神”都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动力。

他的眼神和声音会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只是希望到我自己可以卸下重任的那一天,我会以另一种心情解读那个眼神。

安息吧,大律师!中国法治的到来终究是谁也挡不住的!

【作者为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文章2022年6月25日写于北大陈明楼,2022年6月27日FT中文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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