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之下,“法”作为政治工具,反复无常,专制者甚至对自己制定的法规,也可以选择性执行,有法不依,而不变的是专制权力的垄断。回顾中共依“法”治国的历史,也许能让那些心存幻想的人们有所清醒。中共决不会放弃以党代政、以权代法的党国体制,如今习近平强调依法治国,不过是对专制的包装,如其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公开宣扬的:“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这是一元化专制下的法治,即专制的法治化、正规化,本质上是为了挽救后极权时代的威权统治,是变相的法西斯化。中共要取信于民,依法治国而不是警察治国,必须从废除一党专制、废除政法委和国保等特务机构、平反新的冤假错案开始,启动政治体制改革,重新获取合法性,否则必将走向末日,彻底被抛弃。

中共建政后

中共1949年建政后,名为“共和国”实为党国。前30年是毛个人独裁的恐怖,后30年是权贵寡头的掠夺,全无共和国的宪政法治,完全是以权代法、以党代政的人治、党治。

1949年占据大陆后,中共违背诺言(详见《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笑蜀编 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该书汇集中共建政前所办《新华日报》和《解放日报》上毛泽东、周恩来等关于自由、民主、宪政的文章,后被中共查禁,出版社因此被停业整顿,编者也被迫离开任教的大学),背信弃义,依仗强权,成为窃国大盗。毛泽东1945年4月24日发表的《论联合政府》主张:“有些人怀疑共产党得势之后,是否会学俄国那样,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我们的答复是: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有原则上的不同的。毫无疑义,我们这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中国的一切军队都应该属于这个国家的这个政府,借以保障人民的自由,有效地反对外国侵略者。”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其中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这句话,更没有提“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出现的只有“工人阶级领导”。一系列运动之后,中共专制统治的格局初步形成,便于1954年9月召开所谓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制定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出现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文字。相比1946年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的“全国陆海空军,须超出个人、地域及党派关系以外,效忠国家,爱护人民。”“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等。中共明目张胆地坚持把军队当做党军,拒绝军队国家化。一方面,1954年和2004年的《宪法》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另一方面,1997年3月公布的《国防法》第3章第19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该条款与该法《总则》中的第5条“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相牴触。显然,《国防法》第19条的规定是无效的。2012年3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宣誓词包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等内容。完全否定司法应独立。

“在性质上,共同纲领是一个所谓的新民主主义纲领,基本承袭了联合政府的传统框架。“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是一个大宪章式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合法性就来自共同纲领,但到1954年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政协变成了一个统一战线组织,也就是只是一个咨询机构,不再具有立法和监察的权力。此后,政协的主要功能就是学习,政协还成立了一个学习委员会。”“到1989年底,中央出台了一个文件,第一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的提法。在此之前,有关民主党派的定位很是模糊,民主党派始终认为自己是执政党之一。但1989年这个文件出来以后,民主党派的名份改为了参政党。从40年代开始到1949年成立的联合政府,它什么时候结束,我们不知道,但在这个文件中可以看出,联合政府的概念从此消失。”(章立凡《中国民主党派的变迁》)

中共治国不靠民主法治,而是专制暴力。“所谓‘马上得天下,马上治天下’,这种惯性的作用几乎不可避免。……毛泽东所以越到晚年越相信‘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不是别的,也的确是他的经验之谈。只不过,这个经验,即使对毛泽东和中共的目标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过多地依靠和使用它的结果,固然压制了对手,同时也割伤了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4页,杨奎松,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直到今天,中共依然没有放弃这一手段(例如,御用学者、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今年9月底在《红旗文稿》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文中,强调国内外阶级斗争并没有熄灭,“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否定是超历史、超阶级的阶级调和工具。引发一片哗然。他只不过为中共还在坚持的“阶级斗争”寻找借口而已),强权的政治标准高于法律,只不过以所谓“敌对势力”、“反华势力”替代“阶级敌人”(实为“中共敌人”、“反共势力”)的说法,权力以法律的名义处理党内外政争。因为它不敢放弃党对法律的操控,不敢面对公平的政治竞争游戏规则,否则它必然垮台,丧失专制特权。

中共建政前后,为了争取农民的支持,沿用二十年代在苏区的做法,进行暴力土改,剥夺地主,分土地给农民。

1947年,中共在占领区一改上年相对温和的《五四指示》,颁布十分激进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刘少奇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群众的意见就是法律,就是政策”(同上45页)“真正的百分之九十五的农民的意见要打人、杀人,领导机关也不能制止”( 同上49页)。土改中出现了按比例斗争、乱打滥杀的血腥现象。打耳光、跪瓦渣、浇毛粪、剥衣服、捅刺刀、砸核桃(用石头捣碎脑袋),“把马刀烧红放在被拷打者的嘴上”。许多人被迫自杀。“杀的方法上,有活埋的、枪毙的、活剐的,还有勒死的,剐了以后还要挂在树上或者门上。”“更有骇人听闻的是,有的地方把地主的小孩也活埋,有的村把小孩活活摔死。”“还有个别干部将犯罪分子处决后取出心肝来吃,说是为了治病”。晋察冀地区五寨县一康姓中农被错定为富农,父子6人被打死2人,被逼自杀3人,家产被没收,最后一个儿子在共军某区任政委,闻讯赶回后愤而自杀。山西黎城县一晚上屠杀一百多个地主。山西晋绥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臣被遣送回老家惨遭殴毙。毛泽东对土改的暴行知道得一清二楚。1947年8月16日到11月21日,毛在陕北葭县。根据给他的报告,那里的土改:“有用盐水把人腌死在瓮里的。还有用滚油从头上浇死人的。”有个地方甚至“规定谁斗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头打死。”毛那年底住陕北杨家沟时,不引人注意地去观看了斗争大会。会上的残忍作法连出身贫雇农的警卫也觉得“过火”。会后,他跟警卫们讲到土改中的各种刑罚如“吊、打、拉,磨、杀等”。土改中抗战时的“三三制”被废弃,一些与中共多年合作的民主人士都惨遭批斗,有的甚至被斗死。例如:陕甘宁边区副议长安文钦被没收全部财产,扫地出门;“在晋绥区,开明士绅王作相被打死后开膛剖肚,尸体被扔进黄河。晋绥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臣被遣送回老家固贤,交群众审判,惨遭殴毙。”晋西北行政公署副主任牛荫冠被拉出来陪斗其父、开明士绅牛友兰,牛友兰被人用铁丝穿鼻,让儿子牵着游街。土改也造成干部党员的内部斗争。在陕北,“一个旧保长,竟逼其妻剖腹自杀”。晋绥区贫雇农以纯洁组织为名,对干部党员乱打乱杀。某县一位区长被绑在树上,用树皮刮肉到骨头而死。有的县贫雇农自行选举领导机关,“成立主席团时,选出了一个伙夫、一个马夫、一个奶妈。”这类闹剧还蔓延到一些部队,出身贫雇农者罢免了出身富裕的旅长团长们,罚他们站岗放哨,甚至整到纵队司令员陈赓头上。毛泽东的儿子毛岸英被派去参加土改“锻炼”,但对土改保持了相当的反感,他的“工作笔记”详细记载别人讲给他听的一次“万人大会”。大会足足开了一个星期,一个村把斗争对象打倒在地,宣布胜利时,“一响炮一擂鼓,其它村也沉不住气了,大家都争先斗争胜利,于是会场更加乱的不可收拾,结果打死8名。”“有一些不是地主也被斗了。第六天召开祝捷大会,选举新村干。大会提拔的积极分子,一部分是流氓地痞伪军狗腿”。“万人大会的结果,许多农民只弄了二斗粮食,这是翻身吗?”(《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1989年六四中被罢黜的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他的地主父亲在土改时被枪杀(其坟墓和祖坟文革中被掘开,为此赵至死未回故乡)。赵紫阳当时认为是革命的需要,但晚年称那是不人道的,后悔没有及时相救。土改造成相互仇杀。例如,国共军队在冀鲁豫拉锯战中形成的循环报复就互相杀了10万多人。

中共建政后,1950年6月公布《土地改革法》,8月颁布《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暴力斗争再次出现,乱抓乱打乱杀,用尽各种难以想象的野蛮酷刑,一片恐怖。有的干部开会竟当众用刀割断地主的脖子;一些农户听说被划成地主后绝望自杀;有的地主被拉到斗争会场后只得撞柱自杀而亡。歌曲《龙的传人》作者侯德健今年12月9日在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披露,土改中其祖母因是地主遗孀,十指被缠布蘸上油,祖母的外甥女被逼将其十指点燃致残。

中共的土改“导致中国农村中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的精英,乃至他们的子孙,都成了政治运动的牺牲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110页)据专家保守估计,当年的土改大陆有200万“地主分子”被杀死(含自杀),一位美国学者甚至估计有多达450万人在土改中死亡。(参看《最后的地主——土改幸存者访谈录》,廖亦武,[美]劳改基金会,2008年;独立纪录片《暴风骤雨》,2005年9月,长篇小说《暴风骤雨》背后的故事,展现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后期土改的真相)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解释了土改真正的政治目的:“我们党没有采取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恩赐’农民土地的办法去进行土地改革。……用彻底发动农民群众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充分地启发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阶级觉悟,经过农民自己的斗争,完成了这一任务。……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中共建政后的土改,从根本上颠覆了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第一次将亿万农民直接纳入专制权力系统的控制中,所谓“民间”、“江湖”的空间彻底消失,真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相比之下,在海峡对岸,蒋介石在台湾的和平土改,调节了地主和农民利益,保护并促进了农业发展。

与此同时,中共还发动了几个运动。

一是镇反、肃反运动。1951年2月,中共颁布《惩治反革命条例》。3月,中共先后发出剿匪和镇压反革命的指示。7月23日以政务院的名义公布镇反指示。10月8日,中共正式决定出兵朝鲜。两天后,毛泽东亲自主持通过了新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简称《“双十”指示》)。毛泽东对时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说:“你们不要浪费了这个时机,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你们要好好运用这个资本,不尽是为了杀几个反革命,而更主要的是为了发动群众。”刘少奇也说:“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如果没有抗美援朝的锣鼓响得那么厉害,那么土改(和镇反)的锣鼓就不得了了。这里打死一个地主,那里也打了一个,到处闹”,“很多事情不好办”(同上184页)。1951年3月开始,全国各大中城市,陆续实施了有计划的大逮捕、大杀戮的行动,公审公判,公开执行。“不讲证据,滥捕滥杀的现象相当普遍。”(同上204页)例如,朱自清的儿子朱迈先早年积极追随中共,抗战期间被中共指派参加国军,国共内战时成功策划国军起义,此时却被当成历史反革命被枪决。镇反运动的对象除了土匪,还有许多是“起义”投降后解职返乡者,被俘后释放返乡者;退役返乡已有数年,或闲居,或从商,或从事其它职业(如教师、律师等)者。镇反运动中,全国共歼灭土匪240余万,关押各种反革命分子129万,管制120万,杀掉71.2万(同上217页)。1955年又进行肃反运动,即肃清暗藏在党政机关、革命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台湾特务。由此产生冤假错案无数,连1925年入党、长征时红军任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的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和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杨帆都成了“内奸”、“反革命分子”。

中共占领北平时,笔者的父亲是毕业于北平市立师范学校的教师,他未告知其父即报名参军,投笔从戎(此时,毕业于保定师范学校的我祖父朱荣黼,因是民国北平怀柔县公署最后一任教育科科长,正在“劳动改造”中扫街道,一亩地大的祖传宅院被当局没收做新“县衙”,我祖母不久病故。我祖父在三年大饥荒中,见到未满周岁的我之后不久,即因营养不良而病故。我的曾祖父朱宝轩作为清末秀才和当地第一个赴日留学生,是该县新式教育的创始人,见该县县志http://www.hrzx.gov.cn/news_show.php?newsId=BA24EF65-0AEB-4067-A28B-FB3951493499中共到来前夕去世),后南下剿匪、赴朝作战。因加入过“三青团”,在肃反中被开除党籍,提前复员,此后成为历次运动的斗争对象,一生坎坷。

肃反运动共逮捕了214470人,判死刑21715人,非正常死亡(自杀、刑讯逼供中被打死或在监狱、劳改中折磨致死)53230人。打击了140多万干部和知识分子,错案率超过94%。(《镇反与肃反》,信力健,《北京之春》2010年12月号)

二是“三反运动”、“五反运动”。绝对权力难逃绝对腐败的怪圈,“中共进城以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发生贪污腐化的现象依旧是极其严重,甚至是触目惊心的。”(同上306页)以致毛泽东说:“有些共产党员比国民党还坏。”(同上22页)“如十年内不进行三反,共产党就会变成国民党。”(同上273页)仅据中央各部1951年12月报告,“根据已经掌握的部分情况初步估计,贪污人数通常要占到机关总人数的30%~40%左右。”(同上269页)对此,毛泽东同样靠运动而不是制度来解决。1951年11月,中共在党政军部门发动了“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1952年3月,中共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挖出并严惩了张青山、刘子善等一批“大老虎”,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军队除外)“共查处贪污分子和反贪污错误的一百二十万三千多人,……其中共产党员十九万六千多人”(同上305页)。但是,此运动同样存在定比例、比数字等简单化问题。“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严重脱离实际。同中国历次群众性政治运动都会出现的情况一样,此举更是给一些人打击报复、诬陷栽赃自己的仇家,大开了方便之门。”(同上297页)刑讯逼供、冤假错案在所难免。1952年1月,为配合“三反运动”,又在民营工商业界发动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材、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实质是中共与民族资本家的较量。同样出现不讲法律、刑讯逼供,包括航运大王卢作孚、上海冠生园老板冼冠生在内的许多资本家被迫自杀,“仅据上海从1952年1月25日至4月1日的不完全统计,因运动而自杀者就达到了876人,平均每天的自杀人数几乎都在10人以上,其数字相当惊人。而且,有不少资本家更选择夫妻一同自尽,甚或带着孩子一同自杀。”(同上498页)从此,中国民营工商业陷入绝境。接下来,1953年,中共正式公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进行所谓“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是国家专制权力对公民经济自由权利的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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