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与概括

我认为,未来民主中国的政治制度,应该基于充分代表性、公平合理性、运转高效性、决策科学性、长期稳定性这五个原则而设计和运行。在具体内容形式上,既要借鉴他国和前人的经验并汲取相关教训,又要结合当今和未来的中国国情进行适当修改和创新,以最大限度符合民主中国的现实需求和中国人民的意愿。

概括而言,对于民主中国的政治制度,我认为应该采用半总统制和两院制外加专家院(也可视为三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联邦制框架下双轨制的国家结构(中央地方关系),联立制投票和分票方式下的混合选举制(比例代表制+小选区制)的选举制度。此外,还有若干其他制度我也有所安排。在各种制度基础上,我对民主中国的治国理念与政策措施也有筹划和拟定。

二、政权组织形式(政府架构/政体):择优选适、权力调和、广泛代表性、稳定与效率兼顾

1、政体形式

按照权力重心分布的差异,现代国家的政体分为总统制、半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总理制、委员会制等。

其中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包括美国、韩国、菲律宾、拉美大多数国家、非洲部分国家等;实行半总统制的最典型国家为法国,还有阿尔及利亚等部分非洲国家(多为前法国殖民地)、波兰等部分东欧国家亦实行半总统制,中华民国(台湾地区)的政体有时也被视为半总统制(但也被一些人视为总统制,我认为它更像总统制);议会制国家最典型的为英国,德国、荷兰、瑞典、印度、加澳新等大部分欧洲国家及英联邦国家均实行议会制,日本也是实行议会制的大国。委员会制典型国家为瑞士,由多名权力等同的委员共享最高行政权。以上四种制度前三种均可以进行更多细分,其中颇有差异。因篇幅问题在此不展开,但会在后文有所介绍。

民主中国选择何种政体,既要看政体本身的利弊、他国的经验教训,也要看政体和中国国情的契合度/排异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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