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民主中国汉族聚居区的民权民生政策:

国家干预与公民自组织的结合、扶植公民组织和鼓励公民运动;提供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基本生存发展权利保障;改革收入分配机制和税收政策,基于贡献和付出分定收入并全民申报,税收应发挥调节分配作用并明晰化可感化;促进社会体制环境公正、实现国民物质所得的均衡、非物质权利与话语权的平等;将思想启蒙和文化教育作为国家大计中的重中之重,并将培育公民良好道德品行、公共责任意识与同情心正义感、创新创造能力作为教育重点;以折中渐进原则和涓滴手段促进社会改良和国家变革;对旧政权既得利益者据其过往及现实区分对待,以和缓方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政府、警务、教育、医疗等重要领域公共管理服务人员以“高薪养廉/高薪提效”保证基本公共管理服务的高效、公平、优质;借助现代科技与信息技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管理与服务的透明与平等,并实现互联网社会的法治与安全;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各尽其能与相互配合,“小国寡民”乌托邦的不切实际;民主法治下的中央集权不会导致极权和严重权力寻租,对因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体制之害而厌恶大政府与集权立场知识分子观点的不赞同,但保持同情之理解;增加税收和提高社会福利并非极左“大锅饭”和共产主义化下的贫穷低效,而是缓和社会矛盾避免极端势力得势;“平等”与“自由”之辩:平等保障自由而非阻碍自由;“整体主义”与“个人自由主义”之争:当今世界人与人联系的普遍客观多样、社会公正和保护弱势群体需整体主义理念政策(以女权问题为例);国家干预与整全社会形态下群己权界的划定与对个人权利自由的保障;从国家大政方针到个人态度,皆需一分为二看待和辩证合同对待影响重大且根深蒂固的保守事物:家庭和宗族(以及对激进左翼反家庭反宗族价值观的反思)、宗教和传统文化(以及对现代价值观和世俗主义存在不完善与脆弱一面的承认与评论)、民族和国家(“天下大同”的应然和“人以群分”的实然;个体独立自由的宝贵与族群身份认同的必要,二者的冲突与互利;重点分析国家中的国家机器、建制体系、官僚主义);从制度政策到思想心灵,均要兼顾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并以回溯历史变迁和展望未来的角度看待当今世界的发展与不足,认识到历史变迁的阶段性、钟摆性、螺旋上升性,紧迫又从容的促进社会进步,促成革新与保守、自由与秩序的统一;通过设立制度推行政策、价值观塑造引导、文化教育、促进公民自组织等方式,构建友爱和睦的人际人群关系和和谐安定的人文社会环境;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应坚持人权和人道主义原则,但又不唯人权、不完全拘泥人道,达成理想与实效的相对一致、保证全局利益和根基稳定,实现人权人道在现实中的最大化和永固性;在把握宏观方向和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对待和处置各种微观问题;将对抗气候危机等极重要事务写入宪法并作为基本国策,在国家施政中优先考量并集中资源完成目标;其他政策措施的概述;汉族聚居区各地离合亦应遵从民意、顺其自然,并舍弃排异之患、强固民族本体

在以上的这些设置和措施基础上,民主中国中央将在汉族聚居区推动各项革新开拓、扶弱平权的政策措施,以实现国家进步、社会公正、人民幸福。当今中国存在种种黑暗丑陋、不公不义,既有中共独裁统治的制度与政策原因,也是各地落后的经济社会状况、低下的国民素质、恶劣的文化习惯与道德风气所致。相对于文明开化和法纪规范程度较高的沿海大城市城区,中国的内陆、乡村、贫困地区、偏远地区,不仅经济落后,往往严重缺乏法治和透明度,有些地方民风败坏,人民愚昧而暴戾,弱势群体生存状况恶劣。即便汉族聚居区,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也有巨大差别。

因此,民主中国必须充分利用中央权力、调动全国资源、发挥各地尤其发达地区优势和辐射、示范、引领作用,以及促成全国各地公民自组织的团结互助、国民相援,国家机构和民间力量共同在制度、法律、政策、文化教育、民生投入等各方面发力,推动各落后保守地区向发达进步地区看齐和改变,以及推动劳工、农民、个体经营者、女性、老人、残疾人、LGBT群体、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伤害受害者及家属、其他身份特殊和边缘者等各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和利益拓展,最大限度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相对平等。

4-1、经济平等

“免于匮乏的自由”是人的基本自由与权利之一。基本生活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必然导致丑恶与犯罪的横行;物质上的不平等,必然导致享有权利的不公、强者对弱者的压迫。相反,哪怕有有限但有力的基本保障和平等措施,就可以弱化强者对弱者的压迫、避免底层惨烈的互害与沉沦。因此,中央在资源调配上应平籴扶弱,以真金白银和各种实惠政策帮助弱势者,尤其推动教育公平、医疗资源配给均等、养老保障普惠化、住房去商品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还要保障弱势群体可以免费获取基本的公共服务。对中共统治时期亏欠弱势群体的各种历史欠账,也要以物质和非物质形式予以合理补偿。各种转移支付和优惠政策不再像中共统治时期主要惠于权贵官僚,而是发放给最缺乏资金资源的弱势群体、帮助到最需要政策帮扶的劳动人民,并通过经济平等措施促进每个公民政治权利和社会能力的真正平等。

而关于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的财富和资源来源,则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尤其通过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物质供给增加,又要对各种非法收入予以没收取缔、对过高收入进行累进征税,以及将全体人民共有的有形无形资源真正普惠民生(而非像中共时代被政府官僚、名义上“国有”/“集体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工人贵族”及其子女亲属等独占)。民主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不能像如今这样主要针对正式工资进行征收,而是根据其多种收入和实际财产征收;而对于企业及其他经济运行体的征税,应该是利润越多、规模越大,征税比例越高,而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减免税收,对于促进就业、有利于弱势群体利益、有利于科技创新、有利于国家利益的产业及机构,则不仅要减免税收,还要提供补贴。民主中国应尽可能减少间接税征收、变相和隐形的罚没,而增加直接税的征收、正规和公开的罚没,既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分配,又将国民的纳税行为与公民权利和义务高度捆绑,让国人对纳税有强烈而清晰的感知,增强国人的纳税人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民主中国还要建立公务人员收入公开机制、国有产业和机构收支透明化和全民监督机制、全民收入申报机制、全民非工资收入和财产的稽核机制,以保障收入和财富所得的合法、收益的公平。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人与人之间的妒忌、歧视、争斗、仇恨,种种阴谋与暴力,社会的不和谐,根本上都在于人与人的不平等。而人的所得所失,与个人奋斗的关系往往很小,更多是出身背景、生活环境、机缘巧合、贵人恶人、时代变迁等外部的且非个人能力的因素决定。在专制社会如此,民主社会大体还是如此。几万年来人类物质条件急速改善,但人们仍然痛苦和争斗,甚至愈演愈烈,问题显然不在于物质不充分,而在于所得不均衡。所以如美国哲学家、思想家罗尔斯所说,“平等即正义”。我们当然不需要毛时代那种追求“绝对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分配方式(其实那时候也不真正平等),但也不要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和丛林式的社会秩序(连撒切尔夫人那样的非常保守的右翼政治家,都强调作为“梯子”和“安全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而应该兼顾效率与公平、自由与平等,缩小贫富差距、保障人民基本生计与需求,让人民生活在公正、安宁、富足之中;

开启民智、教化百姓、塑造现代公民,同样是民主中国尤其中央政府应做的重点事务。 启蒙先贤严复主张“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另一位思想家梁启超也发表《新民说》,从清末民初至今的许多思想家也都有相关倡议,并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但现实中已经耽误了百年。民主中国要补上历史欠账,与发达国家看齐,以及有所创新。在文化教育和舆论导向方面,应该基于现代人文理性科学思想与知识,并结合中国传统的儒、墨、法、道等百家文化中的有益成分,以及世界诸国家民族和文明中值得学习借鉴的文化与价值观,对国民进行启蒙和教育,提高国民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重点培养国民认清是非、明白善恶、合理为人处世的能力,还要使得国民知晓人与世界的复杂性多样性、懂得尊重多元文化和多样身份群体,树立国民良善、正直、宽厚、博爱、人道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启迪每个国民探寻生命的意义、实现人生的价值。将国人培育为现代公民,让国人普遍能够积极理性的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构建公民社会并形成良性循环。

“我们生来弱小,我们需要培育力量;我们生来一无所有,我们需要获得帮助;我们生来愚昧,我们需要拥有判断力。我们出生时所没有的和长大后需要的一切,都是通过教育给予我们的。”因此,民主中国尤其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推动教育的公平化、人道化、科学化、实用化、细密化,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考试考核录取录用的平等公正,将提高国民人文道德素养与科学文化素养作为教育方向,将帮助国民解决各种现实问题、培育合理处理纷争和维权能力作为教育的重要目的,并将高校和中学作为国计民生的议论场和公民社会的试验田(部分类似于明末思想家黄宗羲所设计的“学校”之形式与目的),青年学生则应成为清除积弊和社会变革的先锋。在启蒙和教育中还要重点培养公民的批判性和创造力,对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青年人才给予各种鼓励和支持。还要通过教育和舆论,改变一些地区反人道非人权的社会风气和价值观念,促使各地向相对发达区域看齐,促使中国汉族聚居区基础和普世思想文化的进步化和均一化(“均一化”指基本的德行和价值取向,如认同民主自由、平等博爱、法治透明,但各地的一些非不损害人权和普世价值的文化习俗是应该保留和包容的,个人的文化爱好和心灵所思是尊重其个人选择的)。

在以上基础上,还要构建结合现代与传统、东方与西方(中国与外国)、自由与秩序的中国文化与中华文明,让中国人民不再沉沦在犬儒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虚无主义主导的腐烂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让新的中华文明成为中华儿女的信仰支柱、凝聚内核、精神动力、智力支持;

在进步政策推行中,国家机构和公民组织应敢于冲破各地方、各行业、各势力、各派系出于利益和价值观念的阻挠破坏,尤其要推动教育、舆论、文宣的革新和下渗,扶植各种推动民权和平权的公民组织,掀起和引导进步倾向的社会运动,要对劳工运动、农民维权运动、女权运动、教育平等运动、民间反腐败运动、反官商勾结与反垄断运动、监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收支运动、各类分散和弱势的受害者维权运动、身心障碍者等弱势群体平权运动……及一切促进平等公正和社会进步的运动,进行有力且实质的帮助,如对相关运动提供合理合情的资金支持、人力援助、物资补给等物质保障;建立与之相关的系统性的知识、智力、学术支持;提供平台、帮助建设组织、为他/她们与国际先驱/前辈人士和组织牵线搭桥;深度理性的挖掘真相、客观求实的揭露黑暗,发起务实而又打动人心的舆论呼吁、为人微言轻的弱势者提供话语权的支援……并让这些支持系统化、细密化、常态化、固定化,并打破一切“潜规则”和陋习,终止各种不公不义的发生,“冲决历史之桎梏,荡涤历史之积秽,新造民族之生命,挽回民族之青春”,“去除一切‘昏迷’与‘强暴’”,让民主中国全体国民都生活在平等、博爱、法治、安全、自由、富足、舒适的社会体制与现实环境中。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推动各地经济发展的均衡、公共服务均等的过程中,应该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坚持折中调和的原则,兼顾各方利益,逐渐缩小各区域、各阶层、各群体的差距,以改良手段推动革命目的,以涓滴效应滋润民生,而不应像当年苏共、中共、东欧进行土地革命和工业化那样暴风骤雨、一蹴而就的改变生产关系乃至社会的一切。改善民权和推动平权,要以和平理性非暴力方式为主,多探究真相和寻求社会和解,而非冤冤相报、相互仇恨残杀。对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如前中共权贵的恶行)和现实仍存在的压迫与暴力,更多要补偿受害者而非惩罚加害者,推动“修复式司法”的广泛实践,化解仇怨,促进社会和谐和国民和解共生。

从理论上,统治阶层乃至整个既得利益阶层,都是有罪的,其中很大一部分罪恶极大,即便按照中共法律也应该判处重刑;而受害的人民大众尤其政治抗争者,则需要得到充分的补偿及正义的伸张。但在现实中,由于统治阶层和既得利益者规模过于庞大、罪责深重而普遍,全部处罚或罢免职务,是并不现实的。而人民同样由于人数太多、受害太深,也很难获得完全的补偿。而且,饱受摧残的人民尤其政治犯,很难有能力直接掌管国家。

最重要的是,如果发动试图完全翻转阶级、实现彻底正义的革命,必然会被统治阶层联合各路既得利益者全力阻挠,以免革命成功后被清算而家破人亡。这就让变革难度大大提高甚至让成功几率变为零。因此,出于现实的不得已,在变革中只能免除绝大多数统治阶层和既得利益者的责任,不再追究刑责,甚至同意保留其一部分特权及各种已得到的利益,并在变革后优先改善他们的权利(如让他们从专制时代激烈的黑暗的权力斗争中解脱,就是民主后他们的一种正收益)和保障其自由。统治集团中的官僚和技术人员,绝大多数也将留用,以保障新政权和国家正常运转。而人民的权利利益,则逐步以温和方式实现,原来损失的也分阶段得到补偿,但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人民要求清算和惩罚的诉求,绝大多数都只能放弃或者仅象征性惩罚了。

这虽然从情理上压抑了人民的利益、有损社会正义,但却可以让转型尽可能减少阻力和流血冲突,并保障国家各领域处在相对稳定和平缓发展状态,利于变革后整个民族的和解共生。

不过也有例外,对于非常弱势的群体如重度残疾者、极贫困的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在专制时被关押而罹患精神疾病的政治犯,以及其他处境极恶劣、急需救助的群体和个人,都必须在体制建立后迅速而有力的救助帮扶,不能拖延敷衍。各种推动医疗平等(人命关天、身体健康是一切的前提)、教育公平(决定童年和青春幸福与否、影响一生命运)的制度和政策也应迅速铺开,不能延宕拖沓乃至不了了之;对罪大恶极、超出体制惯常手段和限度、使用非常残酷方式迫害人民的前政权权贵和爪牙,必须处以极刑或终身监禁。在这些人和事上,不应折中妥协,而必须坚决的捍卫人权与正义。严惩罪大恶极者,也能警示和震慑其他前权贵。

而且,想让人自愿放弃既得利益(哪怕是完全非法的、损人利己的),那难如登天,对未受进步思想启蒙、长期生活在不平等的等级社会的中国人更是如此。如果完全不流血,那些既得利益者是不愿放弃特权、吐出既得利益的。必须有下场极为悲惨的大奸大恶者做对比,他们才肯“折中”的放弃特权换取安宁。看到斧钺相加的“威”之后,他们才明白一笑泯仇的“恩”多么可贵,让这些前权贵看到跋扈同僚的悲惨下场,再与其自身所得的宽厚对待对比,才愿意服从新政权、遵守新秩序、融入新社会。

另外,虽然民主中国对大多数前中共时代既得利益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必须交出起码一部分非法所得予专门的处置机构(机构及运转受法律约束和社会各界监督),且其中一部分须用于定向帮助中共统治下的各种受害者和弱势群体。民主中国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削弱和节制旧权贵阶层,不能让他们像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及各独立的原苏联加盟共和国权贵那样,在专制瓦解民主勃兴后仍然作威作福、利用旧日积累的资源巧取豪夺。

关于对待旧政权时期的权贵和各种既得利益者,应该根据其历史行为和在民主化过程中的立场表现分别对待。对于在旧政权时期没有主动的做下大恶、积极参与革命/民主化进程者,应该允许其保留大部分资产,还可以继续从政从商乃至保留原职和升迁(而且民主中国将实行类似于新加坡的“高薪养廉”政策,国家公务员和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职工将享有丰厚的收入和保障,且那时将都是合法收入而非现在各种灰色收入。不过其享受高额收入和福利同时,也要遵纪守法、勤于本职、对待人民尽心尽力且一视同仁);对于作恶无论大小但是真诚改悔者、尤其通过各种方式将功赎罪的,应该予以谅解赦免,或减轻处罚;

而对于在旧时期未做大恶、但反对革命且怀恨新政权、有为旧政权复辟迹象者,应采取类似于历史上秦国商鞅变法中对待旧贵族的方式“虽富贵,无所芬华”,即在剥夺其部分财产同时也允许其保留部分财产、足以令其三代内不劳而有小康生活,但不允许其参与政治和在主流媒体发表言论,以及其他必要的限制,或将其逐出国境,逐渐弱化其影响力。但其即便有较大罪行,也不可置于死地,反而要有所宽容。通过这些方式,可以尽可能减少阻力和流血,分化统治集团,实现相对和平的转型。

在民主中国具体的国家治理和政权运作中,应发挥公务员、警察、教师、医护等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人员的中枢与躯干作用,以“高薪养廉(如将公务人员基本工资定为国民平均工资的2-5倍,绩效工资为5-15倍,并对做出杰出贡献者每次贡献给予国民平均年薪5-30倍的奖金)”和强化多方监督的方式,换取这些公务人员的高水平、高效率、尽职、清廉、对公民一视同仁,以实现基本公共管理、服务、供给的高效优质与公平舒适;在治理手段上,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应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以更加高效、公平、智能、细密、完善的提供公共服务;政府的管理与服务应当覆盖社会的每个角落和全体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国家应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将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务,应在行政、法治、教育、财政等多方面予以全力支持和充分保障,尤其要鼓励发明创新和发展民生领域的科技应用,促进科技发展并最大限度造福人民大众;在经济建设中,政府既要尊重个体及企业的自主性,又要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与指导,将宏观调控与市场积极性结合起来;国家应保护和扶植各种勇于揭露黑暗、为弱势群体发声的新闻媒体和文艺组织,促进公共舆论的兴盛与文学艺术的繁荣;在发生重大灾害等紧急事态时,政府应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集中力量救灾抒难……总之,民主中国政府及公务人员要发挥建构、引导、协调、托底的作用,并尊重人民的权利与民间力量的自主性,实现优质高效的社会治理和公正透明体制运作。

在整体上,民主中国中央和地方各国家机构,应在立法、行政、司法、人事、军事、治安、科技、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交通、财政、金融、文化等各领域,以强大国家、伸张民权、改善民生为基本目的,以人道、平等、高效、进步为原则,辅以现代信息技术和未来科技,建立现代化科学化的治理体系并稳定运转,实现全体国民的安宁与富足。

以上这些所有措施,显然都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权力、中央集权,才能够实现。如果过于限制政权和中央的权力,只将改善民生、启蒙大众、弱势群体维权、打击犯罪等,寄托于公民自发自力的自我组织,显然是不切实际的,那样也是受益不均的。人民大众尤其弱势群体条件和能力有限,很难凭借自身力量组织动员,倒容易被恶势力利用收编。边远地区和贫困阶层的民众,也难以自主的获取与大城市精英相近数量质量的知识和信息,在受教育程度和话语权上完全无力与后者抗衡。因此,只有国家权力的下渗扶助,才能让公民社会得到呵护、从幼小到壮大;也只有在国家权力和资源的普惠之下,全国各地各阶层各身份的人群,才能相对均一的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与资源供给,尤其让弱势群体可以相对突破自身劣势条件约束,实现全民的富足与安宁。

其他许多国家的革新和进步,往往也都是依靠的国家强权,例如日本明治维新,在天皇的权威和高效的立宪体制下,大力发展教育、学习西方文化、集中资源推动工业化,短短数十年就让日本实现文明开化,工业化水平、国民受教育水平追上了发展数百年的欧洲。二战后日本的经济腾飞,以及全国国民相对平等的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同样有赖于日本中央集权的体制和全国一体化的政治经济形态。而1930年代的美国总统罗斯福推行“新政”促进就业和经济平等、1970年代又一总统约翰逊启动“伟大社会”计划,全面改善医疗、教育、交通、城乡建设,二者都取得了极大成功,也都是凭借联邦政府的强大权力和充分资源实现的。而韩国的朴正熙政权、新加坡的李光耀政权同样利用国家权力推动了本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中国知识分子把韩国、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当成自由放任政策的功劳,但其实韩国和新加坡经济高速发展期恰恰是实行强调国家干预和重点扶植的“统制经济”模式(当然基础是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也在国家强制力和巨量资源的挹注下成就斐然,迅速改变了国家贫困落后的面貌,让国家一跃成为世界强国,民生也得到极大改善。民主中国完全可以效仿日美韩新,让饱经苦难、麻木沉沦的人民早日普遍得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幸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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