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整体主义和女权主义

关于“整体主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女性受暴力和精神侵害问题及女权主义争议为例,并首先评论一下中国女性知识分子对“整体主义”的麻木乃至反感和否定。有的中国中产阶级地位的女性文艺界自由派活动家,一方面主张女权,日常也非常具有女性主义立场和女性自主意识,批判男性的自大猥琐颇为犀利,还嫁到对岸享受自由民主,但另一方面却反对波伏娃和萨特的整体主义观念,也对其他左翼集体行动主义的女权思想嗤之以鼻,似乎维护女权是个体选择而非社会共同的责任与义务、也不需改变整个社会环境及自身之外他人的处境。这是非常幼稚的,且其反对“整体主义”却支持台湾身份认同和本土独立,也是在逻辑上存在矛盾。而且,其看起来是缺乏阶级意识的、不能与人民大众包括平民女性充分共情的“香槟女权主义者”(当然她关注支持中国大陆人权和女权,仍然值得赞扬);

有的中国知识分子女性,出身贫困地区农村,历经家庭宗族、极权体制、男权社会、外国种族歧视和上层对劳工的压迫,受害于右翼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消极自由主义、受益于进步主义、工人运动、女权运动,却拥抱安兰德的极端自由主义思想和坚持保守主义立场,拒绝进步一翼的工团主义和身份政治,反对激进政治运动,对家乡更多苦难的姐妹兄弟没有同情同理、关怀帮助(乃至充满非同情之鄙夷,虽然情有可原,如果不理性思考和纵观全局,的确会痛恨恶劣的生长环境中的人们),父辈们和孩子们的生活与命运也被忽略(虽然同样情有可原,我自己也是无法顾及家人,也对家人一些低下价值观反感,乃至时常激烈冲突),贬抑科学理性(且耽于经验主义)、抵制社会革新,为缺乏恩义品德的人士辩护缓颊,甚至有时支持美国极右倾向的政治人物和保守势力,对践踏人权和罔顾科学的美国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啧啧称赞(当然其记录中国历史劫难、代中国政治受难者发声、为中国人权呐喊,还是非常值得赞扬和敬佩的。她书写和转发的许多好文章也让我受益匪浅。不过这批评她看见后,大抵会将我拉黑的)。这更是令人感到悲哀的现象(如果她没经历那么多苦难,所以不认同对抗苦难的价值观,尚可理解为“不食人间烟火”,但经历那些,却还反对进步,就更显知识和逻辑的不合理。而她善良的本性与错缪的价值观,更是形成强烈反差,且我无法完全理解为何有这种反差(但可以部分理解))。

有的女性,为反叛国家的专制压迫、父权的规训束缚,表达对政权和男权社会及具体群体个体的不满,故意和主流舆论宣传相悖、对父权要求叛逆,原谅曾经在自己家乡制造酷虐杀戮的敌国,乃至称赞对方国政民风,甚至对回避历史责任、美化侵略和悼念战犯的敌国领袖遇刺表达同情,并不在乎同为女性的许多前人,从儿童、青年妇女,到中年女性和老人,都被这个敌对民族极残忍和具羞辱性的方式凌虐,且犯罪者及其遗族乃至民族中大多数人迄今皆不悔罪。

这样的反叛或许在基于个人主义的感性动机上情有可原,但真的好吗?当然作为个体和追求自由的人,有权这样选择,国家和民族不应该束缚个体,父权力量不应该以保护个体为由限制其思想和行为,不能强求感恩戴德、顾及全局。但作为个体,难道不应该考虑同样性别的受难者(以及对加害者嫉恶如仇),不应该为国家利益和民族荣辱考虑吗?不应该努力去呼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历史悲剧再重演或变相和分散的重演吗?

虽然国家、民族、家庭一定程度是枷锁,但同时一定程度也是庇护。没有国家民族的屏障和滋养,个体女性又如何在和平安定中追求女权?如果是在1937年,还能活吗?还有尊严吗?看看中东地带和半岛南部受难民族女权主义将女权与民族解放(伊朗女性挥舞象征波斯民族主义的太阳狮子旗帜追求女权)、国家强盛(韩国妇女民族情绪有时比男性更强烈、更激进的强调韩民族的尊严与利益,也为韩国崛起和参与国际竞争出力甚多)进行结合与统一,以及欧亚大陆西缘对女性权利受害的深彻反思、大洋彼岸女权运动的波澜壮阔,难道不是应感到汗颜吗?(当然她一直为中国人权呼喊,包括救助维权人士、不惜孤身犯险,也值得敬佩)

有的女性,(出于一些原因省略)(我并没有想冒犯和损害当事人,但是无论怎样身份和经历,即便是相对弱者和受害者,难道不也应该受到合理批评吗(包括我自己)?而且考虑到当事人感受,我已删掉了原来写出的大部分内容。难道我应该批判其他许多人同时,却独独不谈其中个别人?)(当然她也为中外人文繁荣做出了贡献)

还有许多支持女权的女性,日常谈论女权头头是道、言论万千、著作甚丰,但在涉及其熟人圈子的女性被圈子里的更有势力男性或女性伤害时,也都放弃原则和是非,而是按照亲疏和利益选边站队,对受害女性、弱势一方恶语相加乃至落井下石,且很多言论显然是男权社会中谴责与孤立受害女性的典型话语。这些情形令人心寒,也反映了中国女性知识分子在内的妇女界,对于女权问题并没有正确的认识和真正的践行(当然,以上这些女性优点都大于缺点,本质上也都是好人、善良之人,所言所行大多数也都有利于中国和世界的人权与女权。但是,这些缺点乃至负面的东西,已经表现的较为明显,违背了道理、逻辑,与良知和道义产生冲突,是应该修正更改的)。

有许多女性,虽生长于中国大陆,却因在港台欧美日等地求学、工作、交际,逐渐与大陆疏离。她们忘却或淡化了对中国大陆的认同,也不热切的关心祖国人民的疾苦,而是基于对港台欧美日等地的认同,以及与这些国家地区人士的熟稔关系、利益连接,与这些地方的人在情感和利益上同呼吸共命运,在这些地方与中国大陆冲突时,无论是非对错皆倾向于“第二故乡”及那里的人群。即便对中国大陆及中国大陆人民有些关心的,也是非常有限,且在冲突中几乎必然站在现活跃地一方(当然其中还有一些已经站在敌人一方,那这种人就连商榷必要都没有了)。她们一方面反对中国大陆的民族主义,却时常支持其他国家地区的民族主义/本土主义,无论逻辑还是道义上都是谬误。即便中国大陆统治者及许多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野蛮残忍,但是大多数中国人民是受难的弱者、被利用的对象,而非当年纳粹德国和军国主义日本几乎全员直接间接参与作恶的国民。而她们却并不完整了解和仔细思考,以致以貌似正确但并不系统完整的价值观,得出错误的结论、做出悖谬的行为。

这样的思想和行为,固然是她们个人自由,有的人也有一些合情合理的缘由与不得已的苦衷,但并不代表无可非议。当然我反对各种感恩之说,但作为中华儿女,难道不应该为祖国的解放、人民的幸福而在国内外奋力而争吗?即便出于无国界的国际主义精神,难道不也应该关心比港台等地苦难更深重、更急迫需要自由与正义的中国大陆人民吗?这些因为种种幸运而得到自由幸福的人,对同胞的苦难置之不理,甚至以鄙夷乃至敌视的态度和言行对待之,难道不是一种应被谴责的态度和行径吗?即便认为中国男性是压迫者,那么对中国各阶层女性尤其中下阶层女性,有过多少真诚的关怀与实际的帮助呢?(而这些人的成功,其实都某种程度借凭了中国大陆的资源,在与其他国人的残酷竞争中胜出,且往往凭借其阶级、家庭、“贵人”、运气等非个人努力因素取得优胜,甚至恰恰是依赖于其反感的体制、痛恨的潜规则、不齿的特权,才有了今天。虽然大多数人也是体制受害者,但是其实相对大多数中国人,反而是相对受益者,是不自觉的在不公不义中取胜的既得利益者,客观上甚至主观上损害了其他中国人民的利益与机遇,有责任反哺和补偿中国大陆人民,尤其当年与其在相同处境下却未像她们那样成功的其他女性,并促进中国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当然她们也仍然为中国的人权与进步做了许多事,要比大多数人包括大多数男性,都更加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大陆人民有贡献)

以上这些只是我认识或略有了解的女性知识分子,但是我想其他我不认识乃至完全没听说过的女性,也好不到哪里甚至更糟,一般而言,不太知名的女性问题应该更多,因为她们更不需要顾忌“政治正确”和言行形象。

我与以上女性皆无仇怨,相反其中一些人还对我有支持帮助。但是为了公共利益、基于是非曲直,我不应避讳其缺点与不足。我不提名字也是出于尊重,而非含沙射影讽刺。她们或许感到冒犯,但是我说的不是事实吗?她们感觉不适,那么因她们立场言行而直接间接受害或起码难以得到支持帮助的更弱势受害者尤其弱势女性,难道没有尊严、不应有话语权和代言人吗?她们的确是相对男性和统治阶层而言的弱者,但是相对于其他女性、低阶层、被伤害和孤立的人士,就又处于相对强者乃至压迫者地位。她们得到一定地位和声誉,本身就意味着需要承担更大责任,接受更多非侮辱式的、非诽谤内容的批评。

还有,我都是据理批评,没有使用针对女性弱点的方式施加羞辱攻击。仅这一点我已经强于绝大多数男性包括绝大多数自由派人士。而且与我批判其他更强势恶毒的男性的激烈言辞相比,我对这些女性批判已经非常委婉温和,颇有保留。我批判过的中国男性不计其数,仅知识分子就有数百人,自由派圈子起码数十人。难道女性就应免于批判了吗?而且,如果她们遭遇更强势一方尤其男性权势者欺凌伤害剥削,我当然也会站在这些女性一方批判那些男性恶人,且已经这样做过、现在还在做、未来也会继续这样做。另外,我也不是什么有权有势、人脉广泛和手段阴毒的人,这些批评并不会给当事人构成压力和打击,相反是类似于公民对公务员、选民对议员的批评那样,是人民对精英既得利益者的一种建言。

最重要的是,即便她们有这些缺点和问题,她们也拥有完全的不受他人侵害尤其男性又尤其有权有钱体格强壮男性欺凌剥削伤害的权利,且无论其自身如何,其他人都应该帮助、支持、保护这些女性,而不应袖手旁观,更不应由于她们这些缺点和理由而冷嘲热讽、羞辱受害者。如果批判这些人,请先批判比她们更强势和有地位的男性。而这些女性知识分子、女权主义者存在问题,并不是否定女权的理由,相反更加证明中国社会需要女权的发展和完善,女性利益也要更积极的伸张,女性及全体国人也应该得到更系统全面的启蒙。我也一直认为,女性整体上的良知和底线,都明显高于男性,中外皆然,且中国相对更明显一些(当然这是整体而言,个体当然因人而异)。

而且明显的,相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中国知识分子、男性、女性,她们已经是最好的那0.001%的中国人或“前中国人”了(以上涉及群体,不包括缺乏反抗能力、知识、地位的弱势者,很多弱者连表达能力都没有,更不可能发出负面言行,无法计入),但是并不是完美无缺,相反同样需要批判。但即便这样的人都有各种严重问题,可想而知中国整体多么肮脏、国人人心多么败坏。尤其是中国既得利益群体,又多么无耻和令人厌恶。还有,在如今的中国与世界现实状况下,我是可以理解她们的局限与不足,以及对她们有限但可贵的、折中和局部化的努力表示赞赏支持的。但是如果从完全的真理和彻底的正义立场,那她们还是有许多需要被批判的。基于以上的前提,我想我完全有权利对这些女性知识分子进行有节制的批判(我承认我的总体德行、贡献、能力,尤其现实言行对国家民族及他者个体的利弊影响,都远不及这些女性,但是我仍然有权利批判))

回归到女性权利问题上。以上这些人的价值观、立场、言行,显然都是有问题的。她们虽然为中国人权与女权做出了杰出贡献,但是仍然存在不足。这些人缺乏对“整体主义”理念的了解、重视、认可。

个体女性如何能在男权社会的结构性压迫下得到自由与解放呢?没有集体组织和行动,女性面对男权社会就如蚂蚁对大象。女性想要反抗身体和精神虐待、各种欺凌和剥削,就需要在政治权力、就业参与、收入分配、舆论话语权、思想文化与价值观的构建和诠释等方面有足够的、能够与男性匹敌的地位与份额,并改变既有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构建一个男女平等的环境与框架,而不可能只靠个体的自觉和奋斗。还有,男性压迫女性,并不代表只有性别压迫这一种关系,其背后是阶级/阶层压迫、民族/族群差异、整个文化模式与价值观念的保守顽固,仅仅只着眼于女性的部分是不够的。

为什么男性压迫女性?不仅因为男性相对女性有权力、金钱、知识与话语权、体格等优势,更因为男性尤其中下层男性也遭受上层的压迫,利益与尊严受损,饱受伤害,日常充满压力与痛苦,又无力反抗、缺乏条件规避,所以通过家庭暴力、性侵害等方式,将压力和伤害转移和传导给了女性,以抒解其自身的痛苦、用扭曲的方式得到身心的补偿。而上层对权力、人脉、金钱、美色等资源的垄断和巧取豪夺,也导致中下层为了有限的资源而陷入更残酷的相互倾轧之中,中下层女性则必然成为被牺牲的一环。欺软怕硬是人的本性、是不公不义社会中人们的基本生存法则,等级社会和不公环境必然导致“踢猫效应”和“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式的欺凌和剥削。

就像尊重女性、不对女性施以基于性的羞辱、不利用女性的弱点欺凌女性,本应是男性的基本道德。但如果大多数男性从小到大都被家庭成员、学校师长、公司老板、政府公务员、公安法检不同程度歧视、冷漠、羞辱、虐待,没有得到过起码的关爱与同情,又如何可能心怀善良、拥有同情心同理心、发自内心的尊重女性呢?相反,遭受各种欺凌和羞辱的“他们”,自然会转而欺凌和羞辱“她们”,以发泄积压的愤懑、补偿受伤的心灵、获得变态的满足。

就像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本来是为了揭露家庭暴力、反对家暴的剧作,但许多国人男性却得出相反的观点,并借此赞扬家暴、贬低受害女性。百度贴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吧(即讨论该电视剧的贴吧)”充满着对家庭暴力者安嘉和的同情甚至赞誉,以及对女主角梅湘南的侮辱谩骂。而这些恶毒的言辞背后,是多少自己经常受伤、又将怨毒转移到女性的男人。他们可恨,但更可怜。如果不能在关怀家暴女性同时关怀这些男性、解决他们的不幸与耻辱,那家暴问题、仇女问题,就不可能得到真正解决。何时女权主义者可以和贴吧里这些赞扬安嘉和家暴、谩骂受害女主角的男性坦诚对话、互相理解,以及从更根本上消除或缓解家庭中男女双方乃至全家人面临的压力与困境,家暴问题、女性权利问题,才真的可能解决。

还有,在匮乏和不安的生存环境下,人们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知识和道德素养都很差,更要为基本生计焦头烂额,很难有条件冷静客观的思考女权问题,也没有条件善待女性等弱势群体,必然导致中下层女性的生存环境恶劣且难以改变。中国大多数男性,从小生活贫苦,在学校接受高强度应试填鸭教育、工作后为权贵和老板当“人肉电池”,老了退休金不够治病甚至干脆没有退休金。而无论工作单位还是社会上,充满尔虞我诈的算计和损人利己的竞争,“一家之主”的男人每天都要为物价、房价、子女、老人而焦虑压抑,哪里还有心思体谅和尊重女性?相反,高压焦虑之下,女体在其眼里往往就成了发泄的工具,对妻子的家庭暴力、对女同事的性骚扰、对陌生女性的恨意,自然就生发和行动了。

日本导演黑泽明的《七武士》中有一段经典台词:“你们把农民当作什么,以为是菩萨吗?简直笑话,农民最狡猾,要米不给米,要麦又说没有,其实他们都有,什么都有,掀开地板看看,不在地下就在储物室,一定会发现很多东西,米、盐、豆、酒……。表面忠厚但最会说谎,不管什么他们都会说谎!一打仗就去杀残兵抢武器,听着,所谓农民最吝啬,最狡猾,懦弱,坏心肠,低能,是杀人鬼。但是,是谁令他们变成这样的?是你们,是你们武士,为打仗而烧村,蹂躏田地,恣意劳役,凌辱妇女,杀反抗者。你叫农民怎么办,他们应该怎么办?”这段话适用于解读一切相对弱势和受害者的肮脏丑陋的原因,伤害女性的中下层男性自然也不例外。中国名著《水浒传》中各种“好汉”杀人越货,反而得到部分人称赞,也是因为“乱自上起”,有了蔡京高俅童贯们的巧取豪夺、高衙内蔡九知府梁中书们的骄横贪墨,才有市井中底层民众对秩序的暴力反叛。

还有北大博士生冯军旗在河南南阳市新野县挂职数年后,在郑也夫教授指导下所书《中县干部》一文,以新野县(“中县”)的政治生态和官风民情为例,对中部县城官场的种种阴暗、既得利益者家族网络的盘根错节,披露的淋漓尽致,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对相关丑恶的批判。但“中县”之外之上的北上广深,又干净到哪里去?首都和一线城市的权贵精英巧取豪夺更加疯狂,损人利己收益更丰,只是手段更加隐蔽、这些人模狗样的东西表面看来更加衣冠楚楚罢了。“上梁不正下梁歪”,是最高层的既得利益者首先作恶、得到最大利益,才有了下面的效仿。而且,因为高层权贵将全国所有优质资源和大部分财富掠走,导致各地方尤其内地和边疆落后地区更加贫困贫乏,所以下级官员和市县乡村的各色官僚和各大家族只能选择剥削更底层的平民百姓,否则就会在犬儒和社会达尔文化的环境中阶级滑落、家道中落,甚至因为家人生病无钱医治等原因家破人亡(仅仅靠工资的确是无法负担医疗费用的,即便报销比例90%也无法负担)。对于体制内人士而言,如果不同流合污,也会被排挤欺凌,无法立足。如果不去解决整个体制的问题和改变社会结构、不惩罚最高层的权贵精英和剥夺其非法的有形无形所得,就不可能改变“中县”的种种丑恶现实。新野县的官员把《中县》作者冯军旗称为“圣人蛋(故作清高、装相逞能、‘不食人间烟火’之意)”,也颇有几分道理。冯军旗并不真在仕途(只是挂职调研),当然不用顾忌那么多。他又是北大博士、被名师提点,在北京顺风顺水,也不需要忧愁各种生存的苦恼。可新野的官民能这么洒脱自由吗?(当然我对冯军旗的成就和品质还是称赞的,也认为《中县》是极佳调查报告,但新野人在内的“中县”人也有权利批评他)

同理,前几年贵州独山县的债务问题、形象工程问题、腐败问题,也是“上行下效”的结果。很多人批评独山县而无视京沪广深和全国各主要地区的腐败和浪费,同样是“柿子捡软的捏”。仅首都北京一地,其丑闻件数和靡费数量,就比独山县多出起码几百倍。顶层统治者骄奢淫逸,如何能理直气壮的处罚各地的“腐败分公司”?各地方和基层的贪官污吏,也正是以此作为道德开脱和对上层的要挟,而中央核心和各部委那些衣冠楚楚的权贵,也知道这样的事实和道理,所以才互相结成利益共同体,相互包庇和掩护,内部虽也有歧视链和残酷斗争,但都欺压人民大众。不改变整体尤其顶层,局部和基层就不会真正清廉公正。

而最近热播的政法电视剧《底线》,其中影射“货拉拉案(货拉拉司机疑似试图性侵女乘客、致其跳车死亡事件)”的剧集遭到男性铺天盖地的谩骂,不仅反映同样的逻辑,更是直接涉及女权问题。中年男性司机侵害年轻女性,的确是犯罪,应该谴责。但是,那些高高在上的法官检察官,以及整个司法系统,又是干净的吗?仅仅公开落马的司法系统人员就不胜枚举,还包括绰号“政法沙皇”的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绰号“上海法枭”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这样的顶级司法官员。而没有在政治斗争中落败的贪赃枉法者则更多更普遍。而且男性司法官员几乎都曾经玩弄女性(周永康就被曝和央视主持人叶迎春、沈冰存在不正当关系)。而那些女性法官,有些同样依靠性而上位(当然她们在被上层玩弄同时,也可以居高临下玩弄比她们“低级”的男性),还有一些则是依靠父母亲属荫蔽而获职和“独善其身”,无论哪种都充满肮脏龌龊(甚至后一种更龌龊)。就像宋雨霏、叶芯以及另外一部著名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类似的人物陆亦可、钟小艾,皆是一路货色。她们直接间接攫取民脂民膏,内部各种勾兑,然而却大义凛然的以妇女捍卫者自居,判罚平民性侵案时一副为弱势者伸张正义的模样(当然某种程度也的确是伸张正义)。

但“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当官员、法官检察官们自己都不干不净,乃至整个体制都是败坏的、政权是不合法的,其任何决策、判罚、宣讲,都变得缺乏威信乃至滑稽,即便是正确的言行,也不再那么光辉,还容易引起反弹。中国的女权不能伸张,就在于整个政权的非法让其司法执法难以理直气壮,只好迁就相对强势的男性。那些女性法检官员,更多也是站在特权阶级立场而非女性性别立场。当“货拉拉案”男性被判有罪时,涉嫌性侵弦子的央视主持人朱军却得到无罪判决。许多年前另一央视主持人赵忠祥也涉嫌性侵和虐待且证据确凿,但受害者四处上告却不被受理,赵同样是得到了体制的庇护。而中共政治局常委张高丽对网球名将彭帅的“权势性侵”丑闻,更是在中国国内互联网上被完全封杀。在西方国家,“metoo运动”主要针对的是权贵精英和知名人士,对平民反而没这样高的要求(其他许多运动如环保、动保亦是从上层做起),中国则是相反,对平民重拳出击,对权贵轻轻放过。

政权的非法性、统治阶层的压榨、法官检察官乃至相关影视剧拍摄机构和人员道貌岸然背后的肮脏龌龊,显然不会让中下层男性对“货拉拉案”的判决结果及《底线》的剧集内容“心悦诚服”,而是愤怒和逆反。他们不会认可判决,更不会反思和忏悔,不会变得尊重女性,甚至会逆反的更加猛烈的攻击女权和诋毁女性、以更加隐蔽阴险的方式侵害女性。而如果女性为“货拉拉案”的判决及《底线》的播出而沾沾自喜,忽视了体制之恶和特权阶层的剥削压迫,那女权事业也不会再有进展甚至导致反弹。这次《底线》中关于女权的剧集,以及现实中的判罚,也并不是女权的真正胜利,而只是统治集团的一次(或数次)选择性支持、对女性的有限“统战”,根本上仍然是会站在男权一方。(当然,我是支持女权的,也认为货拉拉案应判决司机有罪。而且在目前,可以在忍受政权和特权阶层统治的情况下,利用现行体制改善女性处境、处罚侵害女性的罪犯、宣讲女权的理念与价值。但是根本上必须改变体制,并与中下层男性共同反对特权阶层的男女既得利益者)

以上这些例子都反映了整体主义的重要,以及伸张女权必须推动整个社会变革的原因。如果女性不体谅、关注、解决男性所受的各种创害,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包括男性在内中下层普遍受害的状态、几乎全民互害的环境,不去改变整个社会结构性的不公不义,不去从物质和非物质方面提高中下层男性的所得和保障,那么男性转而家暴和性侵女性(乃至家暴和性侵同性的弱势男性)及其他侵害女性权利与尊严的倾向和行为,无论用怎样的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以及女性个人的努力反抗,都无法阻挡。

而与女权相关的民族/族群问题的关联逻辑也一样,被压迫民族的男性在利益和尊严受挫后,也几乎必然会转而伤害同族女性或更弱势族群的男女。例如四次中东战争各阿拉伯国家皆败于以色列,就有不少遭受战争创伤的阿拉伯男人殴打虐待妻子儿女等家人。甚至,即便并不是战败者,参与国家和民族冲突的男性军人,也会家暴妻子、虐待子女。参与过越南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的美军,服役期间和回国后很多都出现了创伤应激障碍,家暴和犯罪比率远高于美国平均。而中国军人参与的中越战争,很多参战军人幸存后也存在对妻子等弱势男女家人的家暴,这些军人家庭子女也饱受直接间接的折磨。而在性暴力方面最为臭名昭著的日军,之所以制造各种极为残忍变态的性暴行,同样与日军严酷的军纪、军内层层的压迫虐待、在战争中的残酷经历有直接关系。张纯如的《南京真相–被遗忘的大屠杀(The Rape of Nanking(南京大强奸))》即对此有叙述和说明。

而被侮辱与损害的族群中低阶层的女性,承受了男权、阶级、民族三重压迫。美国政治家希拉里有句被断章取义的言论“女人是战争的主要受害者,她们失去了丈夫、父亲和孩子”。这句话经常被反女权者嘲讽,并以此攻击希拉里。而其实,希拉里想表达的,是战争对女性的传导伤害。男性在战争中还有一些自主权,既是猎物又是猎手,而女性如果没有武装,那就是满足胜利者性欲和虐待欲的战利品、被动承受一切伤害的活的乃至死的“物品”。但另一方面,这句话及前后文也隐含者人们对男性在战争中主动牺牲期许的事实,即男性也是受害者,在战争中相对女性有主动权但也有更大压力和风险(而这一面又被女权主义者忽略),其“主动”也包括主动去面对危险甚至赴死(主动面对受伤和死亡和被动逃避下的伤与死所需的心理承受力,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男性是战争的直接受害者,而女性则是二重受害者,男女乃至其他性别取向的所有人类,都是基于阶级、民族、个人野心等原因导致的暴力冲突乃至战争的受害者。如果不能解决阶级和民族压迫,不能捍卫和平,不能让中下层男性也得到平等、尊严、安宁,那这些男性所受身心创害必然转移给更弱势的女性,女性仅仅追求自身权利、女性性别和身份的权利,是不可能成功的。女性想要获得自由解放,不仅要伸张妇女权利,还要反对阶级和民族压迫(包括关心被压迫的男性的权利与正义)、反对战争与暴力并致力于世界和平(这正是西方女权主义与和平主义、女权运动与反战和平运动高度重合的原因)、促进社会平等与多元包容。
此外,女性想要争取自身权利权益,也需要兼顾其他群体的利益、支持同样处于弱势和权利受损状况的群体的抗争,这样才能得到更多力量的支持。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身份的群体,各自有各自的难处和诉求。人们不仅希望自己的问题得到关注和解决,也往往会与其他群体的处境相比较。如果某一个群体只顾及自己或自己群体利益,而罔顾其他群体的关切,甚至试图独占利益和优先权、在得到利益后洋洋自得乃至炫耀并鄙夷未得益者,那必然导致其他群体的不满和嫉恨,无法得到同情甚至被诋毁和破坏。中国和世界许多国家的女权运动被孤立和围攻,很大程度就是在于其过度强调自身权利和利益诉求,而忽视甚至鄙夷其他群体的关切和需求(如底层男性、农民、LGBT群体),这样的自私冷漠,自然不会换来支持而是加剧孤立(虽然支持其他群体也未必能够换来回报,但如果冷漠乃至鄙夷其他群体的抗争甚至嘲笑其苦难,那几乎必然不会得到好的反馈)。

就像前述的那样,中下层男性,虽然仍然比中下层女性有更多优势和便利,但不仅和女性都是专制体制、阶级压迫的受害者,还往往因为其男性身份,而被从亲朋到社会陌生人对其能力、尊严、地位有更高期待和要求,更要直面许多男性才会面临的压力与苦楚。如果女性不能体谅这些、不能推动中下层男性权利与尊严的维护,那绝大多数男性也又怎么可能在女权问题上对女性回以善意呢?还有一些女性反对更加弱势的跨性别者(所谓“反跨激女”),虽然具体争议可以就事论事商榷,但从整体上歧视跨性别者显然是错误的。所以,女性争取女权的同时,要尊重各群体的利益诉求,根据社会整体的环境和各色群体的立场和利益,来修正自身的定位和需求。这又是要求立足“整体主义”的一个原因。

在追求民主、民权、利益的过程中,男性往往因为有较多资源和条件,所以往往会在民主化和相关利益争夺中占得先机。这对于女性的确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此时的专制或其他形式的制度压迫对女性更为严酷、从长远对女性更加不利,那女性应该暂时先接受男女并不完全平等、女权诉求未被完整接纳的阶段性民主法治成果,以开拓民主政治的体制和空间,让女性能够得到虽不如男性但好于专制时期的政治红利,为进一步的男女平等参与政治、逐步达成各种女权目标提供基础。如果在民主化初期乃至尚未民主时女性就强烈要价、要求和男性获取平等的权力与权利,乃至以拒绝参与民主变革甚至反过来支持政权为要挟,那最终男性女性都将无法得到民主成果,专制高压还会继续。因此,在特定条件下,女性需要暂时的“顾全大局”。这对于女性来说的确是一种伤害,很多女权人士会激烈反对。这样的反应是正常的,女性当然有权拒绝“顾全大局”。但女性要明白现实并不完美,争取权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袋住先”才是正道。

而在关于民族独立和国家发展方面,女性则更是需要暂时支持男性主导的独立自强运动。在外敌入侵、民族压迫、殖民主义下,弱势国家和民族的女性往往遭受内外多重压迫,战争中更是成为强奸和虐杀的对象。中国经历满清和日本的殖民与入侵,且这两个入侵与殖民者皆对中国女性极为残酷,因此中国女性更需对民族独立与国家强大的重要性有认识和支持,并且支持男性主导的反抗民族压迫和外敌入侵(尤其暴力反抗)。有了独立富强,女性才有可能得到基本的安全与尊严,才能进一步伸张女权。即便在这个过程中女性与男性不完全平等,但是为了长远和未来,女性只能暂时做些“相忍为国”之事,而男性也要不负女性的期待和支援。(当然,如今中国的部分区域和部分男性,压迫女性程度超过外人,这的确是现实,也是中国的耻辱,这样的情况下,女性倒是完全有理由不爱国家、不支持男性,乃至寻求有善意的外部力量支持女权)

此外,虽然男女平等是根本的,但是也的确有一定的分工。男女自然都有选择做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的权利,但有时为了一些重要的整体目标,以及受制于特殊的环境处境,需要其中一方为另一方做出一些特殊的牺牲。例如男性就应该在家庭、宗族、家乡、民族、国家、人类面临各种危难尤其暴力和物理伤害的情况或可能性情形下,比女性更加的挺身而出,承担各种惨烈的直接伤害,利用自身在物理上的优势,抵抗外敌、保卫共同体,尤其保护妇女儿童。而女性在类似处境下,则应该在后方大力支援,以及做其他许多女性更加擅长的事情,以保障后方、鼓舞男性士气勇气,最终保护整个共同体的安全与利益。不仅战争/械斗/暴力冲突时如此,和平下的各种争竞、维权、社会运动,也是需要男女有类似的分工。且在这种面临重大危机和高压复杂严峻的环境下,女性对于一些问题(即便侵犯了自身利益乃至重大利益),也还是需要有所忍耐,这样共同体得到保全、斗争目标达成,才能免于更大更多伤害、获取维权和革命的成功。

这的确一定程度剥夺了男性和女性的自主权和损害其他一些权利权益,尤其对女性不利,根本上是错误的,是对男性女性尤其女性个人自由权和自主权的侵犯。但这是人类历史惯性及现阶段客观环境下不得已的分工和强制分配,如果不这样,无论男女都将受到更严重侵害,即“破巢之下,安有完卵”。所以,男性女性都需要明白这样的现实,做出并不完美甚至要主动遭受痛苦,但有利于根本、整体、长远利益的选择,当然这最终也利于包括女性个体在内的承担责任与履行义务者自身(不过的确会有一些人在这个过程中死去、伤残、发疯,再也见不到明天,无法见证胜利,更不可能享受共同体的胜利果实了)。

而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文化形态,同样塑造了女性处境的基本框架。就像特别针对女性的各种身份定位、言行规训、赞誉与羞辱,皆深植于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之中,浸在每个人的基本“三观”中。很多人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和他人的许多思想和行为是侵犯女性权利、导致女性受压迫和伤害的。“男主外女主内”、“荡妇羞辱”、“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仅存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世界许多文明的历史传统皆有类似内容。这些规训尤其羞辱性的性别指责,让女性在社会中无时无刻不受束缚、任何环境下都无法摆脱相关约束与污名。这绝不是个体可以挣脱的,也不是不在乎就不存在的。而改变这些,也不止要改变这些具体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还要从根本的思想与哲学层面挖掘本源,批判、解构、重构社会文化与价值观的核心部分,才能让女性摆脱各种有形无形的压迫束缚,享有性别平等与解放。(而且,男性同样受相关的价值观和传统的规训与束缚,一样是受害者,如对男性的责任、义务、尊严、形象的各种要求,也会让男性不得不遵从和受到束缚,面对各种特异的规训与压力,导致身心受害。所以,就更需要从整体而非局部、全面而非片面的批判和改变保守落后的价值观与文化,实现真正的性别平等与个人自由)

还有,女性权益的维护和拓展,也需要各身份各阶层的集体行动和全社会的共同构建。“解放女人的是男人,解放黑人的是白人”,虽然是片面的说法,但某种程度的确是事实。近现代以来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女性处境的改善和地位的提高,离不开认同女权的男性的支持努力;美国黑人一百多年来从奴隶成为公民的进步,也有赖于反种族主义的白人的奋斗牺牲。在弱势身份群体和个人处于不利境地时,很难有资源和能力去改变不公,而需要既得利益者及其他不同身份和阶层的群体协助平权。面对侵犯女性权利乃至严重伤害女性的各种恶行及施暴者,也需要包括男性在内的人们去阻止和对抗。

无论是反家庭暴力,还是反性侵害,如果大多数男性不能站在女性一边加以支持保护,那恶人就会肆无忌惮。在家暴问题上,面对男性的体格的强壮,以及往往主导着家庭财产、影响着其他家庭成员立场、受到公权力偏向或“中立”的优势,显然需要包括男性在内的他者阻止家暴,以及惩罚家暴者和安置受害者,否则女性自己如何反抗和逃避亲密暴力呢?而女性控诉性侵害的“metoo运动”,如果男性尤其控诉者身边的男性都是冷嘲热讽乃至“荡妇羞辱”,而非支持鼓励,那女性的发声控诉只会招致更多嘲讽与羞辱(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人、五百个熟人中五个人羞辱嘲讽,其他495人都沉默,当事女性也会痛苦不堪,责任人不及包括侵害者、五名嘲讽者,其余495人也都是加害者的帮凶),各种被“穿小鞋”和报复也会接踵而至(这同样是建立在大多数人沉默和附和加害者前提下的)。一些极端女权主义者所认为的、所有男性都是性侵害者或帮凶的说法,起码在高度男权主义、从官方到民间普遍拒斥倾听和帮助受侵害女性的中国社会,一定程度是正确的。大多数沉默的男性,就是伤害女性的男人的帮凶。

因此,维护女权需要集体行动,需要第三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需要公权力的介入。尤其对与女性性别相对的男性,应该认真的审视女性的处境和诉求,听到她们的“喊叫与耳语”、看见她们的“无可见挫伤”,再自我反思作为男性对女性是否有歧视与暴力,并改进自己、扶助弱势,才能让女性得到保护、女权得到伸张,而男性自身及全人类也能因此得到更多幸福与安康。

如果男性及主流社会拒绝支持女权、保护女性,固然可以通过压迫女性得到各种利益,但也会遭遇反噬。女性因为生理与体格、社会结构与环境、实力与话语权的相对弱势,的确无法单独和轻易的击败男权。但是就像农奴制社会下农奴往往通过消极怠工、破坏生产工具、逃亡和背叛等方式反抗领主压迫那样,女性也会以各种方式消极抵抗男权社会的迫害,如通过恶毒语言和流言伤害他人、损害人际关系和家庭和谐;将所受痛苦转嫁给更弱势的群体如晚辈(儿媳(“多年媳妇熬成婆”)、孩子);攀附比丈夫/男友/父亲/男性长辈更有实力的男性强者,挑唆男性之间为其竞争,而后渔翁得利;放弃学习工作和参与社会,完全“躺平”只靠男性供养,影响社会生产力和活力……这些无论对男性还是整个社会,都是或明确或潜在的损害。压迫必定导致反弹,而平等平权才能让男女公民都能健康向上、积极善良,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而非破坏家庭和社会、让怨毒遍布世间。雨果奖获奖小说《三体》中的主要人物之一叶文洁,就是绝望痛苦中选择毁灭地球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悲惨世界》中的主角冉阿让,虽然是孤儿并饱受苦难,但得到了主教米里哀的帮助、感受到世间的善意,于是也变成了一个善良而有责任心的人,并将爱与责任传给更多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付出一点爱,让世间少些“叶文洁”,多些“冉阿让”。

追求女权,也需要女性的自立自强和承担义务。男权主义者经常指责女权的一点,就是说女性只想要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一概而论的话这当然是诋毁女权的不实之辞,但如果具体到每个女性,的确是有许多女性只想享有权利乃至享受物质,而不愿意承担与所享匹配的义务(并非是需要屈辱和不必要受苦受难的义务,而是正常合理合法的义务)。前面已经提到男性面对的各种独特的压力与痛苦,这些往往和男性承担了更多公共和社会义务有关。虽然女性也承担了其他许多独特义务,尤其在家庭和支援领域做出了极大贡献,但在男权社会中的“义务”标准下,女性承担的义务与付出的代价被严重低估,也就意味着当今女性被认为未能承担与男性相同程度的义务。

在男权社会、整个尚未完全平等的社会结构和价值取向没有根本改变之前,女性也应该尽可能承担现行社会要求的义务、做出在当今价值体系下与男性匹敌的贡献,才能在当今社会完全理直气壮的拥有权利和保障权利。就像韩国男性反对女权,一个理由即是韩国男性除残疾等特殊情况可得豁免外皆须服兵役,而女性则大多数都不须服兵役,因此男性认为女性不应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地位、利益,更认为女权是追求特权、压迫男性。这样的观点虽然并不正确(女性有没有履行义务都应享有权利),但是也有其现实根源,需要包括女性在内的各方理解和正视。

严格说来,即便女性不承担义务,也应该享有一些基本的人权和女权(男性也一样,任何人类即便没有尽任何义务,也都有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但女性要想进一步争取更多物质利益和非物质权利并达至男女平等,显然是需要更多付出的。此外,承担更多义务往往也意味着更多跻身社会和公共场域,参与更多国计民生事务,接触和得到更多资源与机遇,有更加广阔的视野和自由选择。如两次世界大战中妇女走出家庭走入工厂,为国家社会贡献的同时也得到了独立的工作和收入,获得更多议价权和话语权,继而女权也得到更多拓展和保障。因此,女性自强不息和承担义务,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女权或起码为女权强基固本,男性及其他势力对女性也会有更多支持帮助而非鄙夷诋毁。这同样是“整体主义”在女权问题中的体现。(当然,如今女性在各领域都面临被歧视和压制的“玻璃天花板”,无法得到与男性比例相同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职位,这也是女性“无法履行义务”的重要原因,本身就是男权社会压迫女性的一个表现)

当然,不止女权,工人、农民、LGBT群体、残疾人、少数和弱势族裔等的权利维护,也都需要社会精英、异性恋者、健全人、主流和强势族群去参与平权事业、为其伸张正义。“奥斯维辛的道路由仇恨筑成,但路上铺满了冷漠”,历史上各种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悲剧,往往都是在沉默的大多数的放任下发生的。恶人之所以能作恶而不被阻止,一是在于他们相对于势单力孤弱者的强大和抱团(就像黑社会的特征那样)。二是旁观者和大众一盘散沙、对恶人的恶行做壁上观。如学者刘瑜所说,“10个相互配合、并肩作战的人,力量可能足以压倒100个、1000个一盘散沙的人。相比之下,模糊的声音、迟疑的声音、中间的声音比较难以形成观念共同体,因为你缺乏激情,懒得行动,也不抱团”,这就是一小撮恶人能够横行霸道的原因。如果社会各界、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人们都团结起来,往往只能利用“局部优势”在一隅暗处兴风作浪的恶人,当然就会被众志成城的、集全国甚至世界之力的正义力量击溃了。因此,无论为弱势群体发声和支援,还是推动和保卫民主自由,都需要全国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努力。“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共同努力不是各自为战,而是团结协作,并且着眼全局和统筹兼顾,以及通过国家权力的干预与协调。这一切都离不开“整体主义”。

虽然一部分上层的、精英的个体包括女性,的确可能凭借自身优越的家庭、物质、教育、视野等条件,部分摆脱男权主义的压迫,追求到个人的自由解放。但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绝大多数中下阶层的男女,都无法获得真正的自由,也无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精英只追求个体自由、反对“整体主义”,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径。而且,这些精英追求的个体自由所拥有的前提条件,恰恰是建立在对更加弱势者的相对优越地位和剥削基础上的,自己本身就是社会不公的构建者和参与者。这显然不值得提倡而应摒弃。

最重要的是,从根本上说,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多样的,任何人与任何人之间都有着某种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中国深圳市民和巴西亚马逊雨林的原住民,就有消费和生产的关系,也都面临气候变化危机的严重影响;中国河南郑州“富士康”工厂员工,和美国中部“锈带州”劳工既有竞争关系,也都面临智能机器人取代人工导致自己失业的风险),每个人既享有作为国家公民、世界公民、人类成员、生物一员的各种权利,也应承担对国家、世界、全人类整体的责任,以及对每个其他个体生命的义务。在现代文明社会,人不仅要做到不直接为恶,还要参与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正义。尤其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非暴力的公民集体行动(如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罢市、对特定对象的“杯葛(抵制)”等)成为主要的对抗强权和暴行的抗争手段后,更是需要尽可能多的公民广泛参与,包括同质群体的同声共气和异质群体的互助支援,形成足够的声势和影响,对加害者及公权力造成足够压力,才能达成相应目的。而集体行动的启蒙和动员,自然也需要其树立对“他者”和“集体”的共情和认同,以及明晰自身在微观处境(如家庭、学校、单位)和宏观环境(国家、民族、世界)中所处的位置、须负的责任。邻里们守望相助,义人们遥相呼应,家国才可安定,世界才能太平。

因此,在解决阶级、民族、性别等议题时,必须以整体的、宏观的、统筹的视角和手段,切入和解决各群体及每个个体面临的问题,通过“顶层设计”来从根本上促进公平正义,以及公民社会中全民的联动和互助(乃至国际层面的合作与声援),维护权利权益,实现个体的自由和解放。当然,在依凭“整体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看待和解决民权民生问题时,不能走向极权主义和为整体随意牺牲局部和个体的情形,要尊重个体的选择权。更要明白的是,集体的组织和行动,各种宏大的思想理念,根本目的皆是为了每个个体的权利与自由,而不能将手段和目的倒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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