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4

民主派初选 47 人案第 16 周审讯完成,《法庭线》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报道,让读者更易掌握审讯进展。

周一(29/5),第 59 日审讯:
法庭处理“共谋者原则”的法律争议,控方首度指出,被告在《国安法》生效前,已涉违反“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而共谋者当时的言行,亦可用作起诉各被告干犯本案控罪。辩方指出,控方引用公职行为失当是极其不公。法官质疑,若按控方说法,人们一生都要“凡事小心”,因为只要说了出口,说过的话“余生都可以用来控告”。

周三(31/5),第 60 日审讯:
控辩继续就“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陈词,法官陈庆伟要求控方交代其指称各被告加入串谋协调的时间。辩方指出,控方引用的美国上院法院案例,并没分析如何应用“共谋者原则”,因此对本案没约束力。

周四(1/6),第 61 日审讯:
控方应法官要求,书面交代指称各被告,以及黎敬辉、蔡泽鸿与郭荣铿 3 名被指为共谋者,加入本案串谋的时间点。邹家成一方指控方列“一堆日子”供官选择,做法不可接受。吴政亨一方指吴没意图加入戴耀廷的串谋。黄碧云、林卓廷、郑达鸿及梁国雄的代表大状,则指控方应用“共谋者原则”的证据不足。

周五(2/6),第 62 日审讯:
法官裁定“共谋者原则”不适用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国安法》生效前共谋者的言行。换言之,该日期前被指为共谋者、属“传闻证据”的相关言行,可用作证明言行曾经发生,但控方不能将内容当成事实依赖。黄碧云、林卓廷及何桂蓝等被告的代表大状指,将就“毋须答辩”(no case to answer)陈词。案件下周四(8 日)续审。

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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