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9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 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原订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开审,行政长官李家超提请人大释法,以厘清参与国安案律师资格,终押至 2023 年 9 月开审。辩方早前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指委任“指定法官”过程不透明及缺乏保障,又指英国御用大状 Tim Owen 遭政府“恶意”阻碍来港抗辩。《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周一(29 日)在高等法院颁下判词,一致驳回黎智英的申请。

判词指,司法人员任命均由“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故行政长官在任命指定法官一事,并无绝对决定权。法官又指,指定法官与其他法官一样,均须严守司法誓言,而法庭聆讯一般公开进行,会公开宣布裁决理由,被告可就定罪提出上诉,本案亦无证据证明国安委恶意行事(no evidence of bad faith)。

判词特别提到,在高院原讼庭、上诉庭及终院共有 7 名指定法官,在处理 Tim Owen 来港抗辩一事上,曾颁下对黎有利的裁决,足以证明本港司法独立毋容置疑。而本案其中一位法官李运腾,亦曾批准黎智英保释,即使最终被上级法院推翻,他仍可继续处理国安案件。

判词:法庭聆讯公开进行 定罪被告可提上诉

辩方指“指定法官”的委任过程不透明及缺乏保障,觉得“不听话”的法官不会被选中。而“指定法官”任命只有一年,如何及能否续任,公众同样无从得知,造成表面偏颇,影响公众观感。法官反驳指,司法人员任命均经由“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而委员会属独立咨询机构,故行政长官在任命指定法官一事,并无绝对决定权。由此可见,任何候选人获委任前,必须获司法机构及法律界广泛认可。此外,指定法官与其他法官一样,都必须严守司法誓言,而且由司法机构分配案件工作。判词又指,法庭聆讯一般公开进行,会公开宣布裁决理由,而被告亦可就定罪提出上诉。

至于辩方质疑“不听话”法官不会被选中,又指不知道行政长官委任指定法官时,会否考虑该法官的个人政治立场及国籍等。判词重申,专业法官心须严守司法誓言,亦须遵守《法官行为指引》,依据庭上证据“独立”、“公正”判案,不受个人偏好影响。

判词:李运腾曾批黎保释 仍可处理国安案

判词又指,即使现时没公开说明指定法官数量,但从已公开资料可见,至少有足够人数可同时组成两组法官审理国安案件。再者,在高院原讼庭、上诉庭及终院共有 7 名指定法官,在处理 Tim Owen 来港抗辩一事上,颁下对黎智英有利的裁决,足以证明本港的司法独立毋容置疑。若辩方认为行政长官会移除某指定法官,或不再委任该法官,以达致违法目的,这些指控纯属臆测。判词特别提及,本案其中一名指定法官李运腾,曾批准黎智英保释,即使最终被上级法院推翻裁决,他仍可继续处理本案及其他国安案件。

判词续指,获委任为指定法官,不会为法官带来特别好处,若然质疑有法官会为续任,而作出对政府一方有利的判决,似乎在映射司法机构有诚信问题。但讽刺的是,此时正有外国势力威胁要“制裁”本港多名指定法官,以干预本港司法独立。惟判词强调,此等威胁绝对不会影响法官严守司法誓言。

判词:特首仅提醒公众不要危害国安

至于辩方引述特首李家超出任保安局局长时,曾在记者会发表与《苹果》案相关言论,指“切勿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同流合污,与这些罪犯为伍,会付上沉重代价”等。辩方质疑,相关言论或影响指定法官的决定。判词反驳指,行政长官仅提醒公众不要危害国安,又指若然能信任陪审团不会受新闻报道影响,应该信任专业法官也不会受影响。

判词:无证据证明国安委恶意行事

针对辩方指,律政司、入境处及国安委等机关,处理 Tim Owen 的工作签证续期时,尝试阻止他来港,“是逼害不是检控”,导致审讯不公。法官强调,黎“选择大律师”的权利并非绝对,而行政长官亦有责任提请释法。此外,法官潘兆初已在针对 Tim Owen 被拒发签证的司法复核案判词指,法庭无权挑战国安委决定。总结而言,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国安委恶意行事(no evidence of bad faith),过程中亦没有滥权。

判词最后指,考虑本案罪行性质及严重程度,而 Tim Owen 在港不具全面执业资格,黎仍可获律师事务所及由 6 名大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代表,当中包括一名资深大律师和多名资历不浅的大律师,他们处理刑事案件均有丰富经验,法官认为黎仍可得到公平审讯,一致否决其申请。

HCCC51/2022

来源:法庭线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