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文弱的书生,与一位五大三粗的蛮人同处一室。
书生笃信“人人生而平等”原则,坚持自由主义理念:每个人都是独立的,独立的两个人在一起,首先要相互尊重;任何一方,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要共同遵守一些“公共生活准则”,只有这样,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你我,才能和谐相处。
蛮人仗着自己五大三粗,不信书生那一套。他信的是:拳头决定胜负,力量产生领导;虽然屋里只有你我两个人,但总得有个人当“领导”,另一个人当“被领导”,不然,何来“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没了“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和谐,岂不无从谈起了?今天你打不过我,就乖乖听我的指挥!
这样的两个人,天天冲突不断,是自然的了。而冲突的结果,百无一外,总是书生鼻青脸肿,蛮人旗开得胜,喜上眉梢。
时间长了书生渐渐悟出一个道理:和一个蛮不讲理的人讲理,你必须比他强大:你不仅要比他有知识,有文化,还必须比他有力气,有刀剑。最好,你得会两下中国功夫——在对方动粗时,你能三下五除二把他“拿下”,让他“就范”——就公共准则之“范”。
德国学者鲁道尔夫·封·耶林说:“正义之神一手提天平,用它衡量法;另一只手握剑,用它维护法。剑如果不带着天平,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带着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正义之神操剑的力量和掌秤的技巧并驾齐驱时,一种完满的法治状态才能占统治地位。”
如果我们把前文中的两个人“放大”——书生代表渴望自由、平等的社会群体,蛮人代表钟情于独裁专制的集团,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渴望自由、平等的人们,当你们手中没有“剑”的时候,公平、正义是不会来到你们身边的。
公平,正义,永远需要剑的护卫。
首发2006年《缃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