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15年2月25日讯)据叶青来稿:成都青羊区法庭于今(25)日开庭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原“右派人士”,原成都晚报记者黄泽荣有期徒刑二年半,缓刑四年,罚款三万元。其同案之黄静判一年刑缓一年。

法院判决称:由于黄认罪态度好,深刻反省悔过,并保证今后不再犯,不再过问政治。故予宽大处理。但据说已通知黄只准在其户籍地成都居住(监外缓刑期中)。

论者以为官方此种处理,是将该案普通刑事化,只字不提黄骂中共领导人之事,避免了打压言论自由之嫌。同时又宣布黄己认罪服判,使黄难堪。可谓一箭多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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