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识形态与“西方价值观”

十八大以来,中共当局重新祭出早已与时代现实失去相关性的“意识形态”古董,摆出咄咄逼人的共产主义卫道士架势,公然喊出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意识形态勇于亮剑”等极端主义口号,甚至大张旗鼓以“宪政”、“普世价值”、“西方价值观”为假想敌。一时间,公知、大V动辄得咎,媒体、高校噤若寒蝉,异议人士厄运连连,这是一股性质之恶劣丝毫不亚于薄熙来“唱红打黑”的左倾政治复辟潮流。

“意识形态”是什么东西呢?正本清源,它是一个纯粹的、百分之百的西方概念,源自欧陆,与“自由、平等、博爱”以及“左派、右派”一样,意识形态这个概念产生于惊心动魄的法国大革命,而与中国传统文化完全无关。儒、墨、法、道、释,汉、唐、宋、明、清,中国从无与之对应的或相似的本土概念。“意识形态”这个词儿在中国汉语里也是生造词,没有历史传承性,是用“和制汉语”(即近代以来由日本人在翻译西方文献时首先发明并使用的汉语新词汇,如“政治”、“生产”、“人民”、“意识”、“阶级斗争”等)依据西语含义直译过来的。也就是说,“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无论其发源与传播,无论在思想史或语言史上,都百分之百属于“西方价值观念”范畴。

那么,把“意识形态”当作传家宝贝,反复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的习近平先生及其所领导的中共中央,难道就没有“传播西方价值观”之嫌吗——何况他们所传播的还是在“西方价值观”里早就过了时、落了后、没了用、被人家丢弃已久的破烂东西?依照习先生本人近来多次重申的所谓“政治规矩”,以及教育部长袁贵仁最近刚刚发布的“绝不允许”禁令,此事该如何自圆其说呢?

所谓“西方价值观”——这不是一个清晰的、恰当的概念,乃是一个自由、多元、开放的体系,涵盖甚广,囊括甚多,自由主义、民主宪政固然属于“西方价值”,马克思主义亦是“西方价值观”之一支。中共所接受、传承、秉持的那套东西,又岂能与“西方价值观念”脱得了干系?习近平们搞意识形态斗争,反“西方价值观”,逻辑上就说不通。搞这种事情,用浦志强律师的话来说,“要么装傻,要么真傻”。

二、变相复活斯大林—毛泽东的那一套

也许习近平、刘云山们不读马恩原著,以为意识形态是卡尔·马克思发明的,是一个专门为共产党的强权统治和社会主义专制制度提供独家辩护词的专用概念,那他们就错了。其实,意识形态一不是马克思所发明,二不是马克思原著中的重要概念,马、恩对这一概念并不钟爱,其三,马克思使用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主要也是贬义,且带有非常明显的嘲讽、蔑视的语气——彼时世间尚无共产党,“无产阶级”欲“夺取政权”尚在“远大理想”之列,是故,马克思所嘲讽、蔑视的当然都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马克思1845年与恩格斯合著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是把这一法国大革命所形成的概念纳入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主要作品。但该书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过世之后很久,才被苏联斯大林政府的编译局如获至宝,于1932年予以整理出版的。很明显,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看重这本论述意识形态的哲学专著,二人生前并无意愿公开出版它——照马克思自己的说法,他打算把这本书稿“交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由此可以推断,马克思、恩格斯并不看重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以及自己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阐述;第二,马克思、恩格斯是以基本否定的态度使用意识形态这一概念的,作为“唯物主义者”,马克思引用意识形态这个词主要是为了指责那些一味强调“观念”、“精神”,试图从观念到观念、以观念自我运动的方式“解释”世界,却丝毫无助于“改变世界”的人(尤其是青年黑格尔派)。这也就是说,在共产党的老祖宗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意识形态原本就不是一个好东西——我们可以想见,即使习近平先生用“枪杆子”或者“刀把子”指着马克思的脑袋,马克思也不可能洋洋自得地说出“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这样的蠢话。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是被决定的、从属的东西,是不能够独立于社会的经济关系而存在的,因此,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者,绝不可能符合马克思本人对这一概念的用法,且大有观念至上、“唯心主义”之嫌。

当然,强化意识形态虽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古典原意,但也不是习近平、刘云山们的当代发明。习近平之高喊意识形态,与薄熙来之高唱“红歌”一样,都不过是照猫画虎、鹦鹉学舌而已。追溯历史,把意识形态从马克思主义的贬义词词典里挽救出来变成一个中义词的人大概是列宁,因为列宁发明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新提法——在列宁那里,意识形态的阶级性似乎可以压倒其对经济基础的从属性;而把意识形态变成褒义词,且将其塞入共产主义“神圣家族”的那个人,则是斯大林及其极权主义政治体制在各个共产党国家的政治继承人。在斯大林所创造的极权主义政治体制中,意识形态不仅升了级,也变了味,首先,它失去了民间性、社会性、多元性,变成了一种钦定的、官方的、唯一的、神圣的思想体系;其次,它失去了哲学性、思辨性、真理性,变成为庸俗的、纯粹的、赤裸裸的政治洗脑和统治工具,与专政暴力、恐怖政策相辅相成(套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意识形态是“批判的武器”,暴力镇压则是“武器的批判”)。毛泽东所谓“笔杆子”、“枪杆子”之“两杆子”理论,正是对斯大林共产极权体制的中国化描述。

搞意识形态政治,毛泽东师承斯大林,习近平学习毛泽东。如今,习近平试图复活的那种“极端重要”的“意识形态”,诚然与中国传统文化无关,也与马克思主义的源头无关,不如把话说白了:他无非是要变相复活斯大林—毛泽东的那一套东西,想要恢复共产党极权政制顶峰时期的思想观念、统治精神与专制灵魂而已。申论及此,人们不免要问:习近平与中共中央行此复辟之事,曾经饱受反右、文革之苦的中国“党和人民”能答应吗?曾经饱受社资阵营冷战之害的国际社会能答应吗?

三、“伟大领袖”+“意识形态”

自从毛泽东“见了”马克思,中国人民——包括数千万中共党员干部在内——总算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毛死后近四十年来,华国锋、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胡锦涛虽然政治见识有别,治国风格各异,邓、江、胡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坏事,但有一条,消解极权主义、淡化意识形态,这一趋向于建设正常国家的总的方向是大体上四十年没变的,而这也正是中共得以避免与毛氏俱亡、中国得以融入世界秩序的政治基础。如果当年华国锋、邓小平一上台就大搞“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这一套,今天的中国想必不会比朝鲜、古巴强到哪里去。今天中国人民的日子之所以能比金正恩治下的朝鲜人民好过一点儿,不是大搞意识形态搞出来的,而是少搞、假搞、或不搞意识形态换来的。

江泽民“反和平演变”、“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胡锦涛据说也曾动过“政治上学朝鲜、古巴”的歪心思,似乎只要坐上了毛氏开创的党国的大位,个个都有一点儿想当“伟大领袖”的邪恶冲动。但好在江、胡只是嘴上过过极权主义干瘾,没有当真干,没能干起来,没有进入意识形态的幻觉里面、沉迷下去。人们一直都在嘲讽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挂羊头,卖狗肉”,但是,习近平让人感觉到,他如今不仅要挂“理想信念”的羊头,而且真的要卖“意识形态”的羊肉了——容我斗胆说一句,这虽然比“挂羊头,卖狗肉”更加诚实,却要荒谬得多,可怕得多。什么叫“折腾”,什么是“邪路”,“挂羊头卖羊肉”的“意识形态工作”就是。

汉娜·阿伦特、卡尔·波普、拉尔夫·达仁道夫和塔尔蒙(J.L.Talmon,《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的作者)、雷蒙·阿隆(R.Aron,《知识分子的鸦片》的作者)等对极权主义体制具有精深研究的思想家们告诫我们,一切独断的意识形态,都存在着极权主义的某种倾向,而与主张宽容的文明开放社会和承认多元化的公民自由国家不能相容。卡尔·曼海姆(K.Mannheim,《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作者)指出,一切意识形态,都纠结于维护现存统治秩序与创建乌托邦理想社会的自我折腾之中。熟悉纳粹运动史、国际共运史的人们都知道,“伟大领袖”+“意识形态”是一个疯狂的恐怖组合,所以,希望中共高层还能有一些明白人,可以善意地提醒一下习近平先生:一不要搞意识形态搞大了,二不要让全国人民喊自己“习大大”——此事太凶险,言行须谨慎。

2015-2-18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51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