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纪委:
尊敬的王岐山书记阁下:
在得知中央政府设立“举报网站”后,我尝试改变方式,在2013年年中,向中纪委举报网站实名举报了贵阳市云岩区粮食供应公司党委书记和经理王华贵等人长时间巨额贪污和盗窃国家粮食的行为。几天后,我得到的答复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转贵州省纪委。”在等待贵州省纪委回音无结果下,我于2013年8、9月两次向贵州省纪委举报网站发去同样内容的举报信。几天后,我得到贵州省纪委举报网站的答复如下:“您好,您的举报已收到,请耐心等待!”。
按照“举报须知”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我是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原以为会有一个回复,可我一直等待到今天,一年半后的2015年3月15日,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相反,2014年初,在我外出旅行时,收到了一个贵阳市68开头的电话,询问我举报的当事人归属哪一个部门,即挂断了电话。我当然很看重这个电话,希望会再有电话打来,能得到一个承诺的“回复”,但遗憾的是,我意外得知,那个在我外出时拨打我手机的电话,只是为了对我“准确定位跟踪”打来的。跟踪监视我当然可能是其他原因,但是这个电话询问的是我举报的事,就使人难以排出是因为我举报贪官才被跟踪监视的。这绝不是举报人希望得到的“回复”。这件事证实了我早就得到的一个信息:我举报的这位贪官后台很硬——即如果他不属于要被清理的对象,就不可能告倒他。
但作为公民,我认为,任何一个政府,都会秉持社会公平、正义,而拉帮结派,排斥异己,放纵爪牙,则是黑社会黑帮的做派,绝不是正义国家、合法政府的行为。政府不能以被举报揭发的官员属于帮伙内成员,就对举报揭发之事置之不理,放任被举报的贪官对举报人肆意报复!这样做,并不见得对共产党政权有什么益处。以我举报的这个系列贪污案件中的某个粮店为例,这个粮店有九名职工,每个月供应居民的平价粮除了被王华贵一伙强行调去一部分供他们转为议价销售贪污的外,剩下供粮店偷转为议价卖出获得的赃款一般在8万元左右,有的月份可近10万元。总是以共产党员自居的主任按照上行下效的分配方式,先将此赃款自己一人独占一半,剩下的一半平均分给每个职工。这种比黑帮瓜分打劫财物还黑的分配规则,谁要敢说个不字,就会被除名、被下岗。对职工个人来说,在90年代,一个月能有3千多元,有时高达5千元的收入,确实可以比倒他的所有亲朋好友;对总是抬出共产党狐假虎威的主任,在这种状况下要镇住大伙,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这样做受损害的是低收入居民,粮店想方设法阻止居民凭证购买平价粮,居民们只能拿着米口袋在粮店门口转悠,像要饭的一样期待买到一点能食用的大米。这样的祸国殃民之事,举报出来是为了减少挖共产党墙脚的人,可这种举报却没有回复。值此315打假期间,我向你们发出此公开信,也是为了告诉世人,所谓中纪委举报网站,其实并不见得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此致:中纪委
贵州公民:紫电
2015/3/15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5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