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注:博讯收到目前在广东韶关监狱服刑的著名民运人士王炳章本人对其案件所写的刑事申诉状,由于这份申诉状有48页之长,博讯将分期发表:

王炳章本人撰写的刑事申诉状(四)
(2004年5月16日)
四、裁定书第二页第五段举出了李少民博士的例证,以支持“王炳章为台湾间谍情报机关搜集、刺探了大陆军事资料,提供了国内关系人名单”的结论。然而,仔细研究一下第二页第五段,根本不支持上述结论。

相关的情况是:

(1) 1989年6月,在举世震惊的北京“六四”大屠杀事件发生后,李少民博士主动找到我,希望我能给他介绍一下台湾的关系,以争取经费支持,做中国大陆军队民主化研究和教育工作。他认为鉴于“六四”的教训,军队不国家化,无民主意识,则一国的民主化改革是无希望的。我与宋楚瑜工作组进行了联系。宋派人在泰国与李少民博士见了面。我只是介绍了一下关系,并未介入宋楚瑜工作组与李少民之间的事情。该项指称“王炳章根据台湾间谍情报机构机关的指示”完全是诬陷。文中没有说明“台湾间谍情报机构”具体是什么机关。也没有指明他们“指示了我什么”文中说“台湾间谍曹某,”并未列出任何证据确定曹某为“台湾间谍”,连国安部的行政机构出具的所谓说明,都没有。

(在说明林樵清为“台谍”时,倒是列了一个国安部的“证明”)。

(2)李少民博士后来与台湾的关系,我不清楚。但李少民博士当时找我的初衷,是打算对中国军队进行民主化和国家化的教育,当然,这里也包含研究工作,与情报工作无关。李少民博士动机的起因,是1989年“六四”事件目睹军队对北京市民、学生的机枪扫射,鲜血四溅的血腥场面,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凄然泪下。想到军队国家化的重要性,李少民博士(他是中国改革派著名理论家。前福建省社科院院长李世林的儿子)是实践其理想的行动者。(证据十)

(证据十:李少民博士的证言)

裁定书第四页最后一段列举了李少民博士的证言。这份证言如果是真实的话,反而证明我根本不是什么间谍。因为,李少民博士在此证言中,根本没有指称我叫李去搞所谓的情报活动的。

(未完,待续)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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