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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国真要落实依法治国,那应容许以民告民、民告国家、民告政府、民告法院。

4月15日,中国官媒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榜“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而细观其中条款,发现该《意见》本质上与原来的立案要求没有甚么两样,并且在一些立案禁制上还予以强化,给打压因受到司法不公而追讨正义者提供了依据,所以,该《意见》并没有向法治建设实质性迈进。

首先,《意见》中明确列出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立案:(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二)诉讼已经终结的;(三)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四)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这是完全沿袭过往立案禁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善。尤其考虑到其中如“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有关禁制规定,其内涵的宽泛,几乎包含了对所有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且均被列入不立案范围,结合过往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司法中将大批践行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与担当公民监督批评公权力义务者,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罪投入监狱的现实,这种不许立案事实禁止了公民对基本权利践行与维护的努力,因而对中国法治建设不存在任何实际性改善。
不仅如此,《意见》还在“五、制裁违法滥诉”中特别列出了:“(二)依法制裁违法行为。对哄闹、滞留、冲击法庭等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或者编造事实、侮辱诽谤审判人员,严重扰乱登记立案工作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依法维护立案秩序。对违法围攻、静坐、缠访闹访、冲击法院等,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立案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事实给立案套上了枷锁,为打压那些法院拒斥的案件提供着依据,使那些法官不喜悦的当事人随时可能面临被惩罚的危险。这些所谓违法的划定,在中国没有任何对司法监督机制下,法官处于运动员与裁判员集于一身上,立案者若与法官发生意见冲突,只能听任法官一家之言,使立案者随时可能立案不成而陷身狱中,并且还根本申诉无门。中国过往多年就曾经常发生这种因立案纠纷而被处罚的事,尤其一批积冤久远的访民,他们长年被拒于立案的门外,只要他们表达不满而激起法官恼怒,就随时可能被以上面这些所谓违法的理由而惩罚。现在这种制裁公开被列入《意见》中,可以想见,今后法院在打压访民上更有堂皇的依据,那些积冤于身的经年上访维权者的命运会何极堪忧!

同时,特别需要警惕的是,中国司法中存在严重的选择性执法,即在一个法规中,纵有一百条是符合文明规则的,但只要有一条是限民制民的,那么最后在现实司法上那一百条常常被弃置,而那一条却被充分运动到极致,从而形成任何法规的出台,最终都是给公民脖子上增加枷锁,而不是增强保护,以致使中国多年来进行的司法改革,都沦陷于蚕食权利而扩张权力的陷阱,最后没有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却屡屡变成对公民权利的限制与剥夺。

由上面立案中一系列禁止性规定,可以看出《意见》虽有登记立案之名,但绝无“有案必立”之实。由此可见,作为司法程序启动的立案离法治建设的实质要求有多遥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落实依法治国决定后,立案登记制《意见》出台本意当然是想促进司法改革,推动依法治国,但是如果没有扭转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与司法是统治阶级压迫与统治需要的工具的思维,只将法治建设当作改进统治程序的工具,而不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为目的,那么任何改革都难脱限民制民残民的窠臼。如果中国今日真诚要落实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法治建设,那么作为启动司法程序第一步的立案,就应该无禁止地采取登记制,即不仅可以民告民,而且也可以民告国家,民告政府,民告法院。对于那些事涉被控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的案子,尤其事关公民言论、思想等自由权利的案子,也应该无条件允许公民提出质疑而给予立案控告。

同时,依照世界法治国家成功经验,法治建设必然相配于社会的新闻自由与公民社会发育,即独立媒体与公民社团的存在,是法治得以落实的社会保障,是社会监督司法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媒体自由与社团成熟下,立案人与法院法官的争执才可能获得独立第三方的监督与评议,才有仲裁法院与公民纠纷的平台,才能打破那种法官既作运动员又作裁判的局面,才能尽可能地避免因立案意见分歧而引起纠纷时,法官肆意以《意见》中的“制裁违法滥诉”条款来打击公民的情况发生。
中国法治建设任重道远!要想结束《意见》这种徘徊于法治门外的改革,只有打破权力垄断立法定规,将司法改革权真正还于民,让社会一批专家学者与人权工作者充分表达意见与建议,由独立于权力之外的民间司法改革委员会来制订相关改革方案,才会避免类似立案《意见》中这种换汤难换药的改革举措。也只有这样,中国司法改革才可能一步步迈向法治,而避免与法治建设愈行愈远。

来源:东网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