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把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单列为一章,突显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也开始执行。该条例很重视在环保方面的公众参与。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该条例的订立就采用了“第三方立法”的创新尝试,由环保部宣教中心牵头起草,汇集了国内外环境领域和环境法领域专家的集体智慧,条例出台过程公开透明,社会各界深入参与。

我为了采访去过了河北省很多次。这是因为河北省有很多要采访的课题。例如与本地政府冲突的上访者很多,空气和水质污染很明显,食品卫生情况也不好,2008年在日本发生的中国冷冻饺子中毒事件,该饺子也是河北省的天阳食品制造的。在政治和社会方面,我一直以来感到河北省比北京等大城市保守。但是,这次新条例开始执行的新闻告诉我在政治和社会方面,河北省也开始慢慢变化。

当然,只出台新的法律改不了中国社会。目前在河北省唐山市,一个行政诉讼案进行:2014年11月17日,志愿者向唐山市丰南区环境保护局递交了《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和《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2014年1-3季度废气监测数据》两项环境信息公开申请。但对方一直未给出有效答复。2015年2月7日,志愿者以EMS的方式向丰南区人民法院邮寄了对丰南区环境保护局提起的行政诉讼诉状。他们在网上查询到该信件已被签收。但之后志愿者打电话给丰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对方说没有收到信件。于是他们用电话咨询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了解立案的情况。但是两个半月后的现在也没有具体的回答。

上述的情况只说明中国的官方还是老样子。但是,在网上认识到这件事的时候,在两个方面,我感到很新鲜。一个是志愿者表明“我们不会放弃”的决心。另一个是他们的大多数是年轻人的。我以前认识过不少河北省的上访者。他们也说不会放弃。但是他们大都是年岁60岁以上的农民,他们的主张是关于侵犯自己的财产权的事情。我觉得他们没有其他的路,只好继续上访活动。而这次的志愿者大都是年轻人,他们的主张涉及公共社会。他们是“自然大学”的志愿者。“自然大学”是提倡在自然中学习,以自然的心态学习的民间机构。

怎样在中国形成公平、公正、稳定的社会?关于这些课题,我常常听见悲观论。悲观论者指出的问题也有道理。但是我禁不住有疑问“那我们做什么也没有用吗?”当然,即使做了什么活动,也不一定带来变化。但同时,如果不做什么活动的话,就一定不能带来变化。那么,我们应该从身边的事情开始活动,不对吗?我期待在唐山市志愿者和官方的谈判中会形成新的公民社会的形式。这只是在一个地域中一个领域的事情,但也有可能因为这个行动而成为改革的开端。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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