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转发了一个别人发的恶搞警方的图片,并附上一句话”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有人指出那图片不是真实的照片,是PS的,指责我传播虚假信息,会造成负面影响。由此引起了一番关于传播真相的争论。
一个有良知、责任感的人,应该传播真相,不能靠虚假的信息去达到目的,这点我当然认同。但是,我们每个人难道在转发信息的时候一定要核实它是不是真相吗?能做到吗?有些事,等到核实了的时候再转发,你的转发就已经失去效用了。我们又如何判断一个信息所反映的是不是真相?当然,有些便于核实的,应该核实一下,例如有些募捐、找孩子等信息,附了电话号码的,打个电话就清楚了,我就曾揭穿了一些这类虚假信息。还有一些虽然不便马上核实的,但在逻辑、常识上一看就有问题,这种最好是不转发,如果要转发,那么在转发时表明自己的看法,也算是负责任了。
有些信息,我们无法辨别真伪, 但事情看起来又很严重、紧急,那么该不该转发呢?万一是虚假的信息,转发了以后造成负面影响岂不是很糟糕? 我认为,可以转发,但要注意:一、注明消息来源,这样即使信息本身有问题,你也没什么责任,你注明了消息来源,那么觉得有必要核实的人就可以循着消息来源去核实;二、对于无消息来源、无法求证的信息,如果你觉得很严重、紧急,有必要转发,那么最好是写上”求证” 这样的字眼,这样即使你转发的是虚假的信息,你也没有责任,因为你并没有肯定或暗示这个信息是真实的,你并没有作假、误导,并且你还提醒了别人注意求证。如果这信息是真实的,那么你就是做了件好事。
因为不能确定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而不敢转发,这正是中共当局想要的结果。他们就希望人们互不相信、互不传递信息,只管自己赚钱,一切听官方媒体的,这样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
其实,既然这个信息的内容是很严重、紧急的,我觉得,比核实真相更重要的是引起大家的关注。大家都关注了,才能去更好地追求真相,遭难的人才可能及时获救,被冤屈的人才可能申冤。引起关注也包括引起政府的关注。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去核实,并采取措施,这是它的职责。如果经核实这是虚假信息,那么政府应该去追究制造虚假信息的人的责任,政府完全做得到。对每一起影响较大的虚假信息进行了打击,虚假信息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了,甚至不再有了。
问题在于,我们这个政府不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是不负责任的,甚至是损害人民利益的,因此,他们不仅不主动、如实、及时报道事件,甚至还封锁消息,甚至还制造虚假信息。当今网上虚假信息满天飞,其责任首先是在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传播真相的事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来做。大家在传播信息的时候按照我上面说的做法做,就不会有负面影响,即便是传播了虚假的信息,也只能反映这个政府的不负责任,因为它对虚假的信息没有追根朔源追究责任。其实是它不敢去追究责任。
当然,有些人编造的一些虚假信息,不紧急又没什么影响,有些就是恶搞性质的,这没什么好追究的,西方还有个愚人节专门恶搞呢。
按照自由法则,人们有造谣的自由、说错话的自由。当然,这有个尺度、范围,这个尺度、范围的规定和掌握,只有在宪政民主的、法治完善的国家才能处理得较好。一个让人民噤若寒蝉的国家绝不是一个好国家。谁都不是圣人,谁也不能保证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理、完全符合事实。
一个民主的、法治健全的国家虽然在法律上对一般性造谣不追究,但造谣毕竟不是一件好事,造谣者的诚信度会降低,这对他来说不是好事,所以并不会出现鼓励造谣、谣言满天飞的情况。
也许有的人认为我在转发那个图片的时候说的”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没能足够表达清楚,容易让人误会,这我可以考虑以后适当改进,但有些话说得太直白了就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