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现在流行“公民道德规范”,觉得是一件有意思的推行。

作为一国的公民,明白道理、分辨是非,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最低标准的推行,既符合人性,又容易形成自觉。而这种自觉,很是重要的,胜过高标准严要求的教化。

比如学习雷锋——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崇高。

30岁以前的人(尤其是还能爬上一定权力层而行腐败的人),没有不慷慨激昂过的吧?花费的纸、笔、墨、砚,几多啊!不情绪化的人们,可以平心静气地来理论——那效果,怎么样呢?

所以,我赞成把“明白道理、分辨是非”作为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来推行。

仔细一看,赫然写着“明礼”而非“明理”。感觉有些迷惑。

“明白道理、分辨是非”,应该写作“明理”。怎么成了“明礼”了呢?

然而有人要问那有什么区别和不妥?

大有讲究!大有文章!

“明礼”,可以解作:讲究文明礼貌。这种解说,与“明白道理、分辨是非”意思不尽相同,但也没有大妨碍。早前的“五讲四美三热爱”已经流行并实践检验过了的。

“明礼”的另一解说,就象让人捂着一件不透气的衣服而冷汗淋淋漓漓了。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先天地生,后乾坤定,阴阳上下、等级尊卑、亲疏贵贱,礼之端也。礼端而有仁义德政!子为父隐……

一言以蔽之,“明礼”可以解作:

给老子听着,小子,上下不同,亲疏贵贱有别!你懂不懂?你醒不醒得起?否则,别怪老子不客气!

所以,这“明礼”的背后有再明显不过的王权和奴才(臣民)的鬼魅影子支撑!

21世纪也已经三、两年了,白天里还闹鬼不成?

上帝或造物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谁比谁牛逼多少!

真正的公民社会,人与人也是平等的,也没有谁比谁牛多少!

真要建设公民社会吗?

那么,为了不弄糊涂了公民和孩子,请推崇“明理”,嘘走“明礼”!

当然,如果是无文化的写大字标语混生活费的人的错别字,则另当别论。

2002年3月22日 成都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