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香港政改方案的争论热闹非凡。在这期间环球时报连发5篇社评和一些记者综述,对环报及网上争论的十个观点简单述评如下:

一,“831”政改方案有重大进步论。反对者认为:只有选举权没有候选人提名权是假普选,一人一票在少数人决定的候选人圈内投票表面进步,实质原地踏步。

二,“袋住先” 有比无好论。反对者认为:有公平、自由提名权的真普选有立即实行的可操作性,为什么要用有缺陷的方案先过渡一下呢?答案只有一个,香港普选必须在北京掌控之中。也正因此,若通过后也不会再有改进的动机和可能性。“袋住先” 是给专制的皇帝披一件“民主” 的外衣。

三,英占时无民主,现在为何要民主论。反对者认为:英占末期要实现民主,但大陆方不同意,因大陆方知道接收一个民主香港远不如殖民地香港好控。退一步讲,英国不搞民主,英国人走了,港人治港求民主求真普选有错吗?

四,否定“831方案” 不合民意论。反对者认为:百万市民“占中” 不合民意吗?反对者占民调一半不合民意吗?立法会28票反对8票赞同不合民意吗?退一步讲,政改方案必须三分之二议员通过才叫过了民意关,若未过此民意关,也要依那三分之一民意修改方案以求过法定三分之二民意关。

五,反对者对抗中央论。反对者认为:把依法否决视为对抗,这是典型的皇权、党文化思维。港人治港就是港人有对政改方案的提出权、修改权、否决权。请中央不要对抗香港民意、对抗港人治港的“基本法” 。

六,反对者是为私利而为论。反对者认为:何人无私利?反对者的私利恰符合全体港人求自由民主之公利、之根本长远之利。屈从强权、放弃自由民主之诉求恰是追求短视的、个人微利的结果。

七,反对者顽固不妥协论。反对者认为:如何改进政改方案可以各方妥协地进行,但现在反对者只能被动地全盘接受,而不能进入起草、修改方案的工作中谈何妥协?此时讲妥协等于在讲必须无条件接受。反对者反问,中央、港府、支持方案者为什么不能用妥协来使方案通过三分之二赞同票的法定关呢?

八,街头政治动乱论。反对者认为:街头集会、游行、示威是全世界民主国家通用的反对者表达诉求的合法权利,只有专制者才视之为洪水猛兽般的动乱。街头政治的规范化、法治化是在不断进行中成熟的。放大街头政治之小弊,是害怕其大利的表现。

九,反对者是千古罪人论。反对者认为:千古罪人?这说明制定“831方案” 者是一千年内不修改方案了。谁之过?谁之罪?唯提出假普选方案又死不妥协者也!

十,内地人或旁观或批评反对者论。反对者认为:内地人对港之争的态度不外三类,一类是被“洗脑”者,敢反党、反中央?大逆不道、鸡蛋碰石头;一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旁观者;一类是支持否定“831方案” ,对港人求真普选感同身受,这类人受打压,敢上街表态就抓人。

我们深知“831方案” 被依法否决远不是港之争的终结,但我们对这场争论在内地民主转型前会出现好的结局持悲观态度。

北京查建国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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