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当下中国官方默许、中国警方与中国官媒故意混淆是非的重大问题,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当而且也必须依照中国宪法不得不弄明白,不得不搞清楚的重大问题;否则,你、我、他或你们、我们、他们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可能因为行使中国宪法赋予的种种自由,而落入警方与官媒设置的种种陷阱,如陷入“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等陷阱。为此,每一个中国公民都要记住下面的法条和法理:

一、宪法自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宪法自由,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秩序的法定秩序;除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明文否定。

三、宪法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秩序不可或缺的法律秩序,这就是说宪法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社会秩序是相辅相成的,是并行不悖的。

四、中国警方与中国官媒,都有责任有义务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更不是支离破碎地维护中国社会秩序;都有责任有义务全心全意地而不是三心二意地、更不是悖法昧德地维护中国社会秩序;中国官方,不论中央和地方都亦当如是焉。

五、中共党和政府誓言全面依法治国,如果没有宪法自由,那叫什么依法治国?那叫什么全面依法治国?好听,那叫“叶公好龙”;不好听,那叫“挂羊头卖狗肉”。

六、中国宪法自由的秩序,中国官方及其领导下的中国警方应当而且必须依法维护与保护,不能借口“非法××”,借口“寻衅滋事”,借口“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借口“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等莫须有的罪名剥夺中国公民的宪法自由,剥夺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这些所谓借口都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专制祸国。

七、合法不存,非法不在。这就是说,如果当下中国没有合法的宪法自由,那么中国当下就没有什么非法的集会、非法的游行、非法的示威和非法的结社。

八、中国公民应当而且必须依法享有并行使宪法自由,无论什么人什么派、不管官方还是密室,都不能逆转中国公民理直气壮地依法争取和实行宪法自由的趋势、潮流和状况。

九、在此,本人提请并敦促中共党和政府,全面依法治国就应当而且必须把宪法自由毫无保留地还给中国人民,还给每一个中国公民;否则,依法治国就是假的,就是片面的。

中共党和政府如何作为,中国人民拭目以待!

北京:高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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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6日14:20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