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本网获悉:今天张磊律师探访郭飞雄,郭飞雄对隋牧青律师遭受的强迫失踪及可能的非人道对待感到担忧。同时,今天总部设在爱尔兰首都的前线卫士捍卫者组织将2015年“人权卫士奖”颁发给了人权捍卫者郭飞雄先生。

2015年9月11日,郭飞雄辩护律师张磊代其对外发布如下消息:

“郭飞雄知道隋牧青律师被抓捕,且对隋律师遭受这种非法的强迫失踪、以及因此可能遭受的非人道对待感到非常难过和担忧,他希望能有人权律师为隋律师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2015年7月10日23:40 ,隋牧青被警方带走,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市公安局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当局至今拒绝透露羁押地点,拒绝辩护律师的会见请求,亦拒绝向辩护律师介绍案情。隋牧青已与外界失联长达63日,身心状况无从知晓。

郭飞雄的状况亦令人担忧。其于2013年8月8日进入广州市天河看守所后,迄今没有得到一天放风,此状况已经持续765天。律师多次控告无果。

附:郭飞雄获人权奖,其及现状和经历

总部在爱尔兰首都的前线卫士捍卫者组织,将2015年人权卫士奖颁发给了政治维权者郭飞雄。颁奖仪式,9月11日在都柏林举行。

郭飞雄2003年介入维权运动。因太石村事件,和组织营救高智晟,被当局报复性判决,入狱五年,尽历酷刑。

此次再度入狱,当局以南周集会扰序罪指控郭,认为他是策划组织者。并企图指控郭组织了八城快闪街头举牌活动,和发起主张公民政治权力的公开信活动,以此空定罪。

目前,郭仍被关押在广州天河看守所。遭受酷刑虐待包括:760多天不放风,黑头套,上背铐铐伤手腕,脚镣深陷入肉伤及左脚神经。双下肢无力,求医被拒并扣押药品。长期吃不饱,面黄肌瘦。长期不准与外界沟通,致记忆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受损。

2013年,郭飞雄妻子张青,给习近平的公开信,证实了郭所受的政治迫害,包括:

2003年投入维权运动以来,郭飞雄四次被非法拘捕。

非法殴打和酷刑,于他更是家常便饭。包括:

1、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疲劳审讯13个日夜,不许他睡觉。

2、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戴上脚镣100多天。

3、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手脚穿插固定铐在木板床上42天,全身不能弯曲。

4、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警察拔头发、搔痒侮辱达20多天。

5、在被转押沈阳后,被办案人员戴上死刑犯的黑头套,押到秘密关押地点进行暴打。

6、在沈阳警方办案人带到秘密关押地点,坐老虎凳4小时。

7、在沈阳秘密关押地点,被办案警察凶残地反吊双手悬空,靠双手肩关节支撑全身重量。

8、在沈阳秘密关押地点,被办案警察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郭飞雄不堪其辱,愤而冲向玻璃窗自杀未遂。

9、沈阳警方把郭飞雄与死刑犯关押在一起,绝望的死刑犯威胁要挖他的眼睛。郭飞雄不得已奋力砸破窗户玻璃与之抗争。

另外,对郭的迫害株连了家人。在当局干扰下,张青丢了工作,一家三口被跟踪,两子孩不让上学。

郭飞雄简历: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作家、法律工作者。曾经参与2005年广东太石村维权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等维权活动。郭飞雄曾多次被警方关押、殴打,他也曾几度绝食抗争,最长达五十多天。郭飞雄与其他十三位维权法律工作者一起入选香港《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

郭飞雄于2006年9月被拘捕,此案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在看守所会见律师时陈述,在被秘密押送沈阳期间,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酷刑逼供,因不堪侮辱与酷刑,曾撞向玻璃自杀未遂。

2007年11月,郭飞雄因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而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郭飞雄法庭辩护指出,此一指控没有任何书证和物证,仅凭数十人口供,没有法理依据。对郭飞雄的判决属于典型的政治报复。而审讯175次中95%时间询问的是太石村罢官、维权、接力绝食等内容,使用各种中世纪式的刑讯逼供手段严重违法,不可接受。

在狱中,郭飞雄被以“公安部特大案件罪犯”名义单独关押,多次遭受毒打,又曾频于死亡边缘。曾一次绝食75天。5年期满后于2011年9月出狱。

因为郭飞雄参加维权活动和被判刑,家人也先后受到株连。先是他的妻子张青失去工作,后来儿子被当局阻拦不能入小学失学一年,女儿入初中受到控制,家中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强行提走家中的存款,每个存折上仅仅留下十元左右余额。2009年初,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携儿女逃离中国,4月到达美国。同年11月获得美国政治庇护。

2013年8月8日23时被刑拘,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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