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67年9月到1972年,通过批判极“左”以得到社会秩序,一直就是毛主席支持的主流意识形态之一,也是1970年以来上上下下各单位积极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新动力。周恩来在林彪事件后也就根本没什么必要“暗中”反左,也说不上“顶着极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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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最后的革命》(Mao’sLast Revolution)一书简体字中译本2009年由香港星克尔出版公司出版(罗德里克·麦克法夸尔、沈迈克《毛泽东最后的革命》,关心译,唐少杰校,星克尔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10年。下文凡引用该书,只注《最后的革命》,不另注作者、译者、出版社和出版时间)。通读之后,深感此书细节丰富,叙述生动,考订精细,评论富于洞察力,总体上值得信赖倚重。可以预计,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该书将是文革史研究者案头的基本参考书。
本文作者从该书得到很多教益,我还是打算将书评的重点放在陈述不同意见上。因为作者坚信,批评比赞扬更有建设性,也更有利于相关研究的深入展开。以下书评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出全书是“毛泽东最后的革命”这个基本立论的展开,但偶尔没有把基本立论贯彻下去;第二部分探究全书结构不平衡的原因,对背后隐含的费正清假说提出了质疑;第三部分例举若干细节,指出书中存在一些事实方面的错误需要订正;第四部分对该书关于征引材料的精彩说明以及注释、索引进行了扼要介绍;第五部分简评中文本翻译质量。
(一)关于毛泽东对文革的独特作用
正如书名如示,两位作者将文革在总体上看作“毛泽东最后的革命”,这里隐含了毛泽东1976年的自我评价:
“我一生干了两件事,一是和蒋介石斗了那么几十年,把他赶到那么几个海岛上去了。抗战八年,把日本人请回老家去了。对这些事持异议的人不多,只有那么几个人,在我耳边叽叽喳喳,无非是让我及早收回那几个海岛罢了。另一件事你们都知道,就是发动文化大革命。这件事拥护的人不多,反对的人不少。这两件事都没有完。这笔遗产得交给下一代。怎么交?和平交不成就动荡中交,搞不好就得血雨腥风了。你们怎么办?只有天知道。”(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600-601页)
当然,这不止是毛泽东自己的意见。林彪早在1966年10月25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大家看得很清楚,这个运动(指文革)从头到尾是主席发动的,主席领导的。”(河北北京师范学院《斗争生活》编辑部编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资料汇编》,1967年2月,第16页。林彪的这个讲话是我所能找到的最早陈述这一命题的文献) 1967年经修改后公开发表的“五·一六通知”也称文革为“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和发动的这场文化大革命”(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载冶金部机关《大联委》编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学习文件》第九辑,1967年6月,第9页)。
粉碎“四人帮”后,文革期间形成的命题大都被重估,但“文革是毛泽东领导和发动的”这一命题却继承下来了。如《关于建国以来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这场‘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同志发动和领导的。”(《毛泽东最后的革命》的“导言”引用了这句话,并在“结语”回到这个主题,用一节的篇幅专门讨论《关于建国以来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的决议》里的有关定性判断。参《最后的革命》,第3页、第460-463页)
所以,两位作者强调毛泽东对文革史的突出作用,称文革为“毛泽东最后的革命”,可以得到不同时期、不同立场的权威文献支持。
《毛泽东最后的革命》将“文革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作为一个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具体落实到各项文革史实的组织和描述过程中,全书各章节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一基本命题的逐次展开。
通读全书后,读者对这个基本命题的丰富含义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文革中的许多重大事件乃至整个文革,没有毛泽东的首肯或者决定,是无法进行的,是无法出现的”(王年一《序言:历史的教训不能忘记》,载卜伟华《“砸烂旧世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与浩劫》,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2008年,第XX页)(借用王年一先生语)。
比如“文革”结束后,姚文元因《论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而饱受批评,而书中指出此文是江青经毛主席同意去上海组织力量撰写的,而且“毛在姚文发表前亲自对文章第九稿修改了3遍”(《最后的革命》,第18页);大部分读者因为《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为座谈会果然是林彪委托召开的,本书指出是“江青向林和叶提出了召开解放军文艺座谈会的建议”,“《红旗》总编辑、政治局候补委员陈伯达以及张春桥、姚文元都对上述会议纪要进行了修改,毛本人也进行了不下3次的修改”(《最后的革命》,第31-32页);对于林彪出逃事件后一些老干部复出工作,老辈人和国内作者习惯于将其归功于周恩来总理,此书则指出,“显然是毛主动提出、周负责执行的”,“在少数人们能知道细节的中央专案审查小组负责的案件中,都是毛做出了最终裁定”(《最后的革命》,第349页)。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来。
在更可靠的事实基础上,读者可能会修正对一些历史人物的评价。比如,大家知道了事情经过,就会明白以往对《论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或林彪、江青的激烈批评甚至丑化处理中,其实不自觉地包含了对毛泽东的激烈批评和丑化处理;以往对周总理的很多热情赞颂中,其实不自觉地包含着对毛泽东做出正确决定时的颂扬。
虽然本书展现了“文革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这一命题的丰富性,但有的地方并没有将这个判断贯彻到底。
比如书中说,林彪去世后,“周恩来利用毛的摸棱两可,花了数月的时间暗中反左”(《最后的革命》,第359页)。这个流行说法的来源,可能是《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72年,在批判林彪的过程中,周恩来同志正确地提出要批判极左思潮的意见,这是1967年2月前后许多中央领导同志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这一正确主张的继续。”
其实,毛泽东才是反对极“左”首要的决策者和支持者。早在1967年2月,毛泽东在一份报告的批语中称“支持极左派的主张,值得研究”(毛泽东《对王明昆关于成立“西安地区革命造反委员会”等情况汇报的批语》(1967年2月14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229页);5月,毛提出“极左派的观点是错误的,请文革同志向他们做说服工作”(参《在唐闻生、王海容来信上的批语》(1967年5月29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359页); 9月,毛泽东在审改署名姚文元的长文《评陶铸的两本书》时加入了以下内容:
请同志们注意:现在有一小撮反革命分子也采用了这个办法,他们用貌似极“左”而实质极右的口号,刮起“怀疑一切”的妖风,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挑拨离间,混水摸鱼,妄想动摇和分裂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所谓“五·一六”的组织者和操纵者,就是这样一个搞阴谋的反革命集团。应予以彻底揭露(姚文元《评陶铸的两本书》,《人民日报》1967年9月6日;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72页)。
这篇文章流传广泛,被一再翻印和学习。此后数年,围绕“三红”(无产阶级司令部、人民解放军和新生的革命委员会)批判极“左”是中央报刊宣扬的主旋律之一。看看这些标题吧:“戳穿陶铸‘怀疑一切’的恶毒用心”(通信兵机关无产阶级革命派《戳穿陶铸“怀疑一切”的恶毒用心》,《解放军报》1967年9月10日)(“怀疑一切”是文革中对极 “左”思潮的基本描述)、“无政府主义是对继续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反动”(上海东方红造船厂工人高志仁、天津大沽化工厂工人评论组《无政府主义是对继续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反动》,《红旗》1969年第9期)(这是针对“矛头指向新生的革命政权”的)、“反对极端民主主义”、“正确的领导必须服从”(《人民日报》工人、解放军通讯员张引生、王诚、葛玉成《反对极端民主化》,载《人民日报》1969年7月29日;北京铁路分局北京站区工人报道组《正确的领导必须服从》,载《人民日报》1969年9月15日)(这两个题目都是针对革命造反的)、“反对小团体主义”、“共产党员要彻底克服资产阶级派性”(驻天津大学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共产党员要彻底克服资产阶级派性》,《人民日报》1969年10月21日;驻北京轻工业学院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文友平《反对小团体主义》,《人民日报》1969年9月12日)(这两个标题都是对“派性”做阶级分析的)。1970年3月,全国上下正式展开 “批清”运动,所谓“批”,就是“狠批极‘左’思潮”的缩略语;直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发生,这个运动仍在热火朝天地进行。
林彪事件后,毛泽东将林彪与王关戚相提并论,说他们支持“打倒一切”,林彪是“五·一六”的“总后台”,1972年6月又说“我们的‘左派’是一些什么人呢?就是火烧英国代办处的那些人。今天打倒总理,明天要打倒陈毅,后天要打倒叶剑英。这些所谓‘左’派现在都在班房里头。”“这些所谓左派,其实就是反革命。”(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41页)因此,中央下发的26号、31号、38号、42号文件,都提到批判无政府主义内容,31号文件(关于四川的批林整风问题)上更明确指出:“‘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总头子就是林彪,煽动极‘左’思潮的总根子还是林彪。”(王若水《新发现的毛泽东》,香港:明报出版社,2002年,第617页、第628页)
所以,从1967年9月到1972年,通过批判极“左”以得到社会秩序,一直就是毛主席支持的主流意识形态之一,也是1970年以来上上下下各单位积极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新动力。周恩来在林彪事件后也就根本没什么必要“暗中”反左,反左时也说不上“顶着极大的压力”。
当然,张春桥、姚文元不希望将批林整风焦点继续放在批判极“左”方面,认为“批林批够了,极左也就批了,一批二清”(张春桥、姚文元1972年8月8日晚接见人民日报社鲁瑛、吴冷西、王揖、陈浚、潘非、崔金耀、薛书田7人时的谈话内容。引自一位《人民日报》社工作人员的笔记,本文作者收集),毛泽东不久也提出,“首先是批林,其次才是整风”(这一意见由周恩来在972年9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传达。参毛泽东《对海军党委扩大会议如何开展批林整风的意见》,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三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319页)。因此,周恩来在1972年12月后确实在批左问题上面临“极大的压力”,但不能认为他在“毛泽东思想”变化 前(或毛泽东明确“首先是批林,其次才是整风”之前)的压力有多大。
(二)关于篇章结构中隐含的“费正清假说”
翻开《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一书的目录,我们几乎马上就会注意到这部书结构安排上很不平衡。除了导论和结语,全书正文共计25章,而1966-1969年的部分占据了将近18章的篇幅(第13章、18章都包括一些1969年后的内容,所以这里只说“将近”),接下来的1969-1976年只有7章多一点,还达不到1966-1969年篇幅的一半。
为什么作者对前三年这样偏心呢?他们在书里交代得很婉转,反而是卜伟华在《砸烂旧世界》“后记”的脚注里清楚明白地指了出来:
2003年11月,在一次小型座谈会上,我问从美国来的中国文化大革命研究专家麦克法夸尔:“据您研究,中国文化大革命一共搞了多长时间?”麦先生不无幽默地回答:“我们原来认为是三年,不过为了与你们国内的口径一致,而且也为了我们的书能在中国更好地销售,我们把它改成了十年。”(卜伟华《“砸烂旧世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与浩劫》,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当代中国文化出版中心,2008年,第793页,脚注2。)
这里的“我们”,正是麦克法夸尔和沈迈克; “我们的书”,正是我们这里谈论的《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一书。从麦氏的回答,我们知道这部书只是“为了与国内的口径一致”才写了10年而不是3年的;他们的实质性意见是文革在1969年其实已经结束。在2010年6月的一次研讨会上,沈迈克也说,自己本来想写3年的,但麦克法夸尔不同意,才写了10年文革史(2010年6月26日沈迈克在北京《毛泽东最后的革命》研讨会上的发言)。
文革史重心在前三年的看法并非《毛泽东最后的革命》首倡。麦氏和费正清编的《剑桥中国史》第15卷涵盖了1966-1982年的历史,第一篇和第二篇的标题分别是:“‘文化大革命’:混乱中的中国:1966-1969”、“‘文化大革命’:为继承权而斗争,1969-1982年”(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1991),《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下卷,中国革命内部的革命:1966-1982》,俞金尧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2007年第4次印刷本),这表明麦氏与费正清在《剑桥中国史》里已经将1969年作为分水岭来看待,认为此前三年是关于“混乱”的历史,此后的主题是“继承权”,1969年被作者看作“混乱”的结束。如果把文革理解为“动乱”,在他们看来1969年其实就结束了,后7年的历史主题是“继承权”而不是“动乱”。
《剑桥中国史》第15卷也还不是最早倡导文革三年说的文献。正如王年一指出来的,“世界上最孚众望的中国问题观察家费正清在其著作《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年》一书中说:‘“文化大革命”持续了三年,即从1965年末到1969年4月。’”(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年》,刘尊棋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第378页)
这就很清楚了,最早明确表述实质性的文革史只有三年的是费正清,麦氏与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国史》对此做了发挥,《毛泽东最后的革命》沿用了这个叙述框架。全书篇章结构的不平衡,正是两位作者的有意而为之,在他们看来,九大后的7年也就只是为结束前3年的“拖沓”、“缓慢”进程(中文本,第289页)。
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可以用首创者的名字命名,将“实质意义上的文革史到九大已经结束”称为“费正清假说”。既然国人认为文革合计10年,那么从费正清假说出发,可以得到一个文革史分期假说,即文革史应以中共九大为分水岭,其重心在于前3年。我们可以把这个“费正清假说”的变体称为“三七说”。
王年一高度评价费正清假说: “不要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只有依历史的本来面目将文革界定为三年,才不致于淡化文革的特点。正是在三年中,文革的特点暴露无遗。”这“是一个怎样依照历史的本来面目书写历史的问题”。(王年一,《序言:历史的教训不能忘记》,载《“砸烂旧世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与浩劫》,第XX页)
我不赞成费正清和沈迈克先生的意见,也不赞成王年一先生的判断。在我看来,费正清假说是一个并不合乎“历史的本来面目”的误导性假说,它弄错了分水岭,低估了一打三反和批清运动造成的“浩劫”,“淡化”了文革的特点,使全国性“浩劫”大致结束时间提前了两年半;同时夸张了九大在10年文革史上的意义,使一打三反和批清运动与清队之间的强连续性被人为分割开,后7年历史的丰富性则被大大低估了。
就文革“浩劫”来说, “生命代价”最为沉重的时期首推1968年开始的“清理阶级队伍”,其次就是1970年全国普遍展开的“一打三反”和“狠批极‘左’思潮,深挖五·一六反革命分子”(简称“批清”)。这三项运动时间接近,手法和精神一致,都是在“砸烂公检法”条件,以政权专政与群众专政结合的方式展开;延安肃反九条为其总纲, “六厂二校”为其样板,“叛徒”、“特务”和“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为最漫无边际、普遍随意的“反革命”形式,数千万计的人在运动中经历了痛苦和不幸。(如书中引用了魏昂德和苏扬的估计数字,农村地区大约3600万人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受到迫害。参《最后的革命》,第265页)仅1970年和1971年间的批清运动高潮中,就上千万人受到隔离审查,中央直属106所五·七干校无不以深挖“五一六”反革命分子为主要政治功课,“造反有理”时代的每一件事几乎都被重新评估和系统清算,昔日的英雄经历了持久的“逼供信”和“攻心战”。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威胁下,谎言、告密、诬陷、非正常死亡在全国蔓延,人际关系冷至整个文革期间的最低点。如果认真考虑这些生命经历,1969年-1971年间的肃杀孤寂就只是 “动乱”已经基本结束的假象,恰恰相反,“动乱”变得更为普遍、荒谬和深刻了。
那么,文革中什么时候才大体结束了全国性的 “动乱”呢?我认为是1971年的“九·一三”事件。一部权威的毛泽东传记未加说明地采用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认为作为一个“重要转折”,“九·一三”事件“在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第1605页;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34页;《最后的革命》,第341页。不过,这几部作品均未指明这一说法的来源)。其实, “九·一三”事件作为“重要转折”的真正意义是主观方面的——它对每个人都是一场试图从盲从盲信中解脱出来的启蒙,所有的人都被这个消息震惊,所有人都开始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上上下下开始了心理和行动上的调整,大批大批的中国人(而不是极少数思想先驱)开始学习用自己而不是别人的眼睛和头脑去分辨是非(诗人顾城对此有很好地概括:“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首诗题为《一代人》,最先发表于1980年第3期《星星》诗刊),不再象以往那样将自己全心全意托付给另外的人或组织,一声令下、亿万呼应的局面再也不看到了。这是实质意义上的断裂。
由于政治动员失去了强大的号召力,“九·一三”事件后党政机构组织的运动往往徒具形式,干部、群众与中央号令之间的紧密关系变得日益松弛,在以前运动中受过打击的人重新燃起了希望,正常的人际交往逐渐恢复。政府内部的反思声音也越来越强,甚至例行的文件也不容易写出来了(两位作者将1972-1976年间中央文件数量的明显减少主要归因于毛泽东的健康,我认为政府内部创制文件的能力下降才是根本原因)。这一切构成 “九·一三”至文革正式结束的主题。为了说明这一点,这里只举公安部这样一个重要部门的例子:
(在“批林整风”运动中)公安部从核心小组到广大职工中产生了“算旧帐”和反“算旧帐”两种意见,实际上是怎样看待文化大革命的意见分歧和争论。
……
关于“算旧帐”问题的争论,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了核心小组中矛盾的焦点,无论中央领导怎样批评,也无法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遵照周总理指示,应该统一思想,统一思想后写报告报国务院。李震起草的报告中有“‘算旧帐’有损于文化大革命,有损于毛主席”的话,于桑不同意,经核心小组多次讨论意见还是不统一。“报告”拖了很长时间定不了稿,直到李震死的前夕,在核心小组会上讨论时还争吵不休。报告最终流产。
1973年10月20日是星期六,晚上开的核心小组会上因讨论报告意见不一,于桑同曾威拍桌子争吵起来,会开不下去了。21日是星期日,我因发低烧和牙疼躺在家中,白天李震来看我。他心情很沉重,说:“你看昨晚又吵起来了。”我劝道:“意见不一吵几句没有关系,只要你不吵就行了。”坐了一会儿他就走了。领导班子思想不统一,无法向上交代,我非常同情他。(施义之《我在公安部的十年》,自印本,2002年,第43-45页)
从上述回忆,我们知道 “九·一三”事件后,公安部核心小组围绕有“最高指示”根据的几件事发生激烈争论,这一争论迅速扩展到整个部机关,形成旗鼓相当的两派;领导对两派争执一再提出批评,双方还是无法达成一致。而这在“九·一三”事件之前是无法想象的:仅凭“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或“破坏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一派就可以把另外一派中的重要人物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并实施群众专政或政权专政。这场争论甚至导致1973年10月22日公安部李震部长自杀(施义之,2002年,《我在公安部的十年》,自印本,第45-47页)。从这个有限的案例(这绝非孤例。如《难忘岁月:余贻骥回忆录》(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9年)指出,“林彪事件推动‘文革’拨乱反正的渐变”,指出实际上“九·一三事件”“成为‘文革’形势逐步有所转变的契机”。作者说,1971年9月,“我发现,这个文件(指传达林彪出逃事件的文件)传达之后,干校和社会气氛似乎都出现了微妙的变化,那些满口阶级斗争整人的人,似乎靠山崩塌,相对垂头噤声了,对我们这些在‘文革’开始不久即以莫须有罪名,作为专政对象,被非法监管斗争的所谓‘一小撮’,似乎也减少了公然的歧视。因为当时的主政者不能不考虑重新区分敌、我、友。”(第126-127页))不难看出,经“九一三”事件打击,文革事实上死了;它也意味着“九·一三”之后的历史并不象看上去那么“拖沓”、“乏味”。
所以,如果要选文革史上一个时间点作为分水岭,我不会选中共九大,而会说“九·一三”事件。以此划界,前5年的历史相对独立完整——造反者响应革命号召起来造反,造反者被响应号召的革命政权和革命群众专政。接下来的5年,则是一个一边倒的全国性人民内部战争不断弱化的过程,也是希望不断成长的过程。这个分期方法在时间上更为平衡,10年文革史,前后各5年,或许可以称为“五五说”。
卜伟华曾经解释过,为什么将1966-1969年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段落(或者说是狭义的文革):一是党政体系经历了完整的从砸烂到重建的过程,二是前三年以群众运动为基本形态,此后回到了文革前一切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状态(卜伟华《“砸烂旧世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与浩劫》,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2008年,第794页)。
在我看来,党政体系和群众运动的相互依存关系才是前期文革史的关键,分开考虑这两样会高估了群众运动的自主性,进而影响对文革史分期的整体判断。
毛泽东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是赫鲁晓夫背离了列宁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个国际背景下,为了国内反修防修的需要发动和展开的。也就是说,毛泽东要继续沿着列宁、斯大林的道路前进。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的呢?列宁指出,“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由政党来领导的,而政党通常是由担任最重要职务而被称为领袖的人们组成的集团来主持的。”(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1920),载《列宁选集》第2版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97-198页)斯大林说,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由“指导力量”和各种“引带”、“杠杆”组成,是它们的总和。“指导力量”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即共产党;“引带”和“杠杆”首先是各级政府,还包括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斯大林《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1926),载《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11-434页)。
文革时期的政治体制正是列宁-斯大林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一种变体。在文革初期,毛泽东将首要的“引带”和“杠杆”从原来的党政科层机构转移到中央文革小组(后来的中央文革碰头会)、宣传机关和国务院,并允许和鼓励群众对原有党政科层机构进行造反、夺权和人员专政。在此过程中,群众的政权认同出现分歧,一部分群众(如联动)继续认同以往的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而不信任中央文革小组,而越来越多的群众追随中央文革小组和舆论宣传积极造反、夺权。在这个体系中,群众运动无论看起来怎样不同寻常,其实都没有超出列宁-斯大林无产阶级专政体系基本构造一个环节或“引带”、“杠杆”的范围,绝大多数群众组织也无意脱离这个体系去干“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事。
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军委办事组、国务院、革委会、军工宣队(尤其是军宣队)或军管会承担首要的“引带”和“杠杆”功能,群众依然是“引带”和“杠杆”,但他们要听从的首先是革命委员会或军代表号令,而不能对中央精神自行其是地理解和阐释了。至于前一阶段的群众组织认同分歧,被重新定义为资产阶级派性,属于资产阶级思想,是敌我矛盾。通过对派性的阶级分析(毛泽东对北京大学的一份对派性做阶级分析的报告中批语:“派性是阶级的一翼”,1968年5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乘胜前进——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社论,社论中用黑体字引用了毛泽东的这一批语。参毛泽东《派别是阶级的一翼》,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三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491页),早先的造反者、特别是大批造反派领导人,被新生的革命委员会或军代表、军宣队员动员重新定义的“革命群众”陆续整肃;至于说革委会或工军宣队领导下的“革命群众”,虽然不再是有形的群众组织,但同样是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的“引带”和“杠杆”。
所以,1966-1968年社会运行的基本形态固然表现为群众运动,但中央的领导其实从未缺席,群众也是自觉响应中央号召、乐于充当党的“工具”、“引带”、“杠杆”的;全国山河一片红之后,虽然干什么都首先通过军政体系,但清队、开门整党、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无一不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过程,大部分群众同样积极响应号召投身“继续革命”。从九大到“九·一三”事件之间的肃杀社会氛围容易给人错觉,认为群众运动不复存在了。其实运动只是变化了地点(主要在单位内部)和形式(不允许“反革命串联”)罢了。在纠正极“左”、消除派性、反对无政府主义的合理诉求掩盖下,大批革命群众积极投身于另一场残酷荒谬的人民战争,而造反者和其他“现行反革命分子”被群众专政和政权专政(目前中国社会对造反派和红卫兵的主流观念其实是1968-1971年间确立的,很大程度反映了工军宣队、革命委员会的态度和判断)。 直到“九·一三事件”后,这种群众与中央领导之间的紧密关系日趋松散,人民内部战争的动力不断衰减,在此意义上,“九·一三”而不是九大才是一个关键分裂点。
即使不考虑群众运动与党政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分别考虑党政系统和革命群众,1969年的九大也难以构成分水岭。首先,从党政系统看,全国省级革命委员会普遍建立、山河一片红是1968年,而不是1969年的九大;整党建党1967年第四季度已经开始,九大对整党建党的意义仅限于一个新党章和一个新的中央委员会,作为全国性的整党建党运动,其实1970年才全面展开, 到1971年8月全国省级党委才建立起来。其次,从群众运动看,群众组织固然在1968年底退出了历史舞台,但群众组织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原先群众组织夺权行为在批清运动和一打三反中成为“极左”、“现行反革命罪行”,原来群众组织的很多领导人物被原来的同志揭发,革命者转而成为革命对象,在这个转折中九大缺乏深刻意义。
根据五五假说对三七假说提出批评后,《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一书在篇章结构上头重脚轻的问题就比较明显了。这里提出两个改进建议,或许有助于更好地呈现文革史轮廓。
一是建议将第13章“五·一六阴谋”一分为二。现在的13章改称为“王关(戚)事件”或“反革命小爬虫”,围绕王力、关锋和戚本禹的隔离审查,讲述“火烧英代办”、“揪军内一小撮”等事件;在书中第19章的位置,增辟专章介绍清查“五一六”运动。
现有的写法将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与1967年火烧英代办等事混在一章其实很不妥当。王力等人固然在1967年就被指为“五·一六”的“黑后台”,但他们当时被隔离审查的主要意义不在“五一六”,而在于这件事极大影响了各地红卫兵和造反派派系格局,成为文革方向发生重大变化的标志性事件。
至于清查“五·一六”运动, 虽然截止到1970年初抓起来的已经不少,比如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总人数2000出头)一个单位就已经 “抓了400多人”(这一数字根据本文作者收藏的一册文革时期“工作日记”本),但就全国范围说这还只算个引子。真正成为各部门、各地方开展的运动,其实是1970年-1971年10月。这段时间下发过两个纲领性的中央文件,一是1970年3月27日中央下发的《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通知》,一是1971年2月8日下发的《关于建立五·一六专案联合小组的决定》(简称“二八决定”,含附件)(二八决定的附件是1943年整风审干决定,参《顾准日记》(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第375、387页。对于这个附录,吴德在《十年风雨纪事》(吴德口述、朱元石整理,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年)中有所说明,“毛主席指定我们成立联合办公小组,周总理找我谈话时,我就提出过应该有个政策,周总理当时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延安肃反时的九条方针说,就按这个原则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原则办。”(第78页))。所以,关于清查“五一六”分子的章节位置应更为靠后。而且,清查“五一六”运动的很多关键内容,包括周恩来总理关于“重组织”与“重罪行”的著名区别,所谓“围攻中南海事件”等重点事件,需要补充进来。
二是建议增加对林彪事件影响的描述。仅仅在第20章蜻蜓点水地说一说此事对文革的影响是远远不够的(《最后的革命》,第342-243页)。充分重视“九·一三”事件对全国上下的意义,才能真正避免将1971-1976年的故事变成“一小撮政治精英的沉浮”,或是只为结束前三年的“拖沓”、“缓慢得如此让人绝望”的进程(《最后的革命》,第289页)。
(三)关于书中的一些细节
《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一书细节丰富,考订精细,但仍有一些地方不可靠。这里举一些例子来说明。
1、关于“五·一六通知”的解密问题。两位作者说“五·一六通知”在“一年后解密”(42页)。该文件一年后并未解密,只是经修改后公开了正文主要内容,而且公开的文本与文件文字上有不少差别。如正式文件仍称“彭真同志”,公开的文本已经变成“彭真”;正式文件里没有“这场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和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而公开文本里有。另外,正式文件有牵涉广泛的附件,公开文本根本没有附件(王力《王力反思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第995页)。
2、关于关锋和戚本禹。书中称关锋“在1957年的反右斗争中引起了毛的注意,他用尖刻的语言匿名批评了人类学家费孝通”(第30页)。费孝通是最著名的“右派”之一,当时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找根据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写文章批费孝通的人车载斗量,毛泽东何必因此重视关锋呢?
其实,叶永烈曾经采访关锋并问及他是怎样引起毛泽东注意的,关锋称,“那是连他自己都未曾想到的”,“那时,关锋常喜欢写点杂文、杂谈之类,发表在《光明日报》上。有一回,关锋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方向》一文,文末提及‘中国哲学史应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进行’。不料,每日翻阅各报的毛泽东,竟很仔细看了此文,毛泽东为关锋的文章写下一段批示。由此,关锋声誉鹊起。”(叶永烈《采访关锋始末》,载叶永烈《追寻历史真相——我的写作生涯》,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本处引文引自网络http://www.crt.com.cn/news2007/News/shmw/2008/15/081518100K1E0GE59A797GE41CB32_2.html)叶是作家而不是历史学家,但这里介绍的情况与1961年关锋出任《红旗》杂志社中国哲学史组组长是吻合的。
书中称1966年初,“关和戚进入了中央委员会的正式理论刊物《红旗》”(《最后的革命》,第30页)。关锋虽然以前并未参与《红旗》的具体编辑工作,但他早在1958年末就调到了《红旗》杂志社担任编委,后胡绳、邓力群还为他专门组建了一个由他任组长的中国哲学史组。戚本禹是1964年进入《红旗》的(王广宇、阎长贵,《我们所了解的王、关、戚的一些史实》,载《党史博览》2005年第12期)。
3、文革什么时候渗进中南海?作者说,“1967年1月1日,文革渗透进了中南海。”(《最后的革命》,第149页)其实书中引用过的邬吉才《红色警卫》一书已经提到更早的事情:
1966年9月23日回到中央警卫局,“得知警卫局机关陆续贴出的大字报揭出的各种问题。在外地,我对本系统的一些领导已经受到了冲击毫无所闻,所以当我听说有一张大字报提到北京警卫系统有个‘吃喝集团’,点了许多我们系统领导者的名,当时的感觉是这真是个‘爆炸性的消息’。
但很快我就知道了,局里的有几位领导,像副局长田畴、王生荣,还有张文健等处级干部,已经被弄进中央办公厅的‘学习班’去了,去那里的人一般都是‘有问题’的,但确切的问题究竟是什么,没有人正式介绍,我只是听了些有关的传闻。”(邬吉成、王凡《红色警卫——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邬吉成回忆录》,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第110页)
1966年9月中央警卫局的几位领导已经被“弄进中央办公厅的‘学习班’”,表明当时中南海已经受到严重冲击。这显然还不是开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事记1950-1995》一书提供了更早的信息:
1966年5月10日,“国管局开始揭发内部问题,有人贴出‘高登榜和习仲勋是什么关系’的大字报。14日,在局机关党委会和全体干部会议上,传达国务院机关党委书记在院党组会议上的讲话,说‘有人贴习仲勋的大字报,可以贴’,还提出‘要肃清习仲勋、余心清的影响’。接着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有人在国管局贴出‘高登榜与彭真、杨尚昆是什么关系’的大字报。高登榜被院党组认为和彭真、习仲勋两个所谓‘反党集团’有关系,因而被当成了运动的重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事记编撰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事记1950-1995》,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刷厂,1995年,第343页)
可见,国管局第一张大字报早在5月10日贴出,国务院机关党委书记在5月中旬已表态支持贴大字报揭发习仲勋、余心清。所以,中南海的文革开始时间其实领先于北京的很多单位。
这一点不难理解。中办、国办是公文流转的中枢机构,对政策变化得风气之先,工作人员最先响应也就在情理之中;何况习仲勋1962年就被指为“利用小说反党”,原中办主任、中直机关党委书记杨尚昆的罪名随文革开始而升级,按照当时揪“黑帮”、“黑线”的逻辑,同单位的人找出与习、杨有工作关系的同事上纲上线,可说是理有固然、势所必至。
4、关于杜向光和财政部夺权。书中引用了周恩来1967年2月17日批评副部长杜向光的讲话,说明周主张夺权是“政治行动”而不是“业务行动”。其实,事情并不是那样的。
财政部夺权是分管财贸口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响应中央夺权号召,主动邀请造反派夺权的。1月19日他电话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八·八战斗队,说“敖本立,你们为什么还不到财政部夺权哪?!”于是,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八·八战斗队和财政部造反派次日共同在财政部夺权,并成立财政部革命造反司令部。夺权后,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吴波21日转达了李先念的“祝贺”和 “业务权可以夺,试一试”的指示(财贸系统革命造反联络委员会财贸口文化大革命调查小组《关于财政部文化大革命情况调查报告》,1967年4月,铅印本,第9页)。22日周总理通过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给革命造反司令部电话,要求下达1967年预算,司令部也马上落实。同日由毛泽东审定的《人民日报》社论要求,“一切被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被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顽固分子所窃取的党、政、财等各种大权,统统要夺回来!”所以,财政部1月20日的夺权(包括业务权)从过程上说是比较顺畅和有秩序的,既符合分管领导的要求,也符合中央的精神,还得到周总理交代的任务。其中,副部长杜向光是夺权后监督留用的干部之一,参加了1967年预算编制工作。
但是,周总理2月6日通过联络员董枫又传达三点指示:(1)财政业务权不能夺;(2)指定杜向光抓业务;(3)67年的预算指标三、五天内下达(同上,第15-6页)。对造反司令部来说,这是不是意味着原来的夺权行动夺错了呢?他们感到困惑,“感到突然”。杜作为革造司令部留用干部,让他去抓业务就意味着要从得到过上级肯定的革命造反司令部那里获得业务权,这显然很困难。所以,杜希望面见总理后再决定是否抓业务。但等到2月17日,杜才在大会上见到周,却被周说成“破坏我们无产阶级大革命啊!”、“给他的命令不服从!”、“他是来夺党中央的财政大权哪!”命令解放军当场逮捕。此后“夺党中央的财政大权”一直成为杜背负的罪名,特别是清查“五·一六”运动时,财政部夺权被列为大案要案,杜长期饱受折磨。
5、关于“揪军内一小撮”口号。《毛泽东最后的革命》对这个重要问题的论述,主要依赖《王力反思录》一书;而近年来至少有三位重要作者——林杰、阎长贵、何蜀——对王力的说法提出了补充和更正(林杰《“揪军内一小撮”的提出和斗争》,2008,见乌有之乡网站,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0808/47311.html;阎长贵《“揪军内一小撮”口号的实质和来龙去脉》,载《党史博览》2006年第6期;何蜀《“文革”中的“揪军内一小撮”问题辨析》,载《当代中国研究》2004年第1期),所以《毛泽东最后的革命》的相关论述显得落后甚至不可靠。比如,林杰指出毛泽东不会象王力说得那样,说“揪军内一小撮”的提法“不策略”(《王力反思录》,下册,第1014页;《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中文本,第234-235页),毛不会这样说话,而且“毛主席早己明确指出‘揪军内一小撮’就是乱军,就是‘毁我长城’。中央文件也早已指出‘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因此,根本不是不策略问题。说这个口号是策略错误,实际上是替‘揪军内一小撮’辩护。”(林杰,2008,《“揪军内一小撮”的提出和斗争》,见乌有之乡网站,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0808/47311.html)
另外,《吴法宪回忆录》中提到过,九大期间康生、张春桥曾对他说,“揪军内一小撮”的口号是周恩来批准的,《人民日报》的社论也是周恩来审阅过的(吴法宪《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下)》,香港北星出版社,2007年版,第752页)。
6、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分子的“重组织”与“重罪行”区分。《毛泽东最后的革命》对抓“五一六反革命分子”经历的几个阶段没有弄清楚,所以第13章有几个判断是不正确的。
正如周恩来1970年11月指出的,“‘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这个集团定性是伟大领袖毛主席说的”(周恩来《周恩来接见外事口核心组军宣队工宣队负责人时关于清查“五一六”的指示》(1970),载《记忆》第30期(2009年8月13日))。所以,1970年3月27日中央下发的《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通知》强调这是个组织严密的“阴谋集团”。落实到清查过程中,就格外强调组织关系、填表与否等等。但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本来就不成立,哪里会有表格呢?于是运动中出现大量“逼供信和诱供、指供”(1971年中央13号文件)。而由此得来的材料根本经不起内查外调,运动如何进行下去呢?于是,周恩来1970年11月后对 “反革命阴谋集团”概念做了发挥,称“搞阴谋活动就是‘五一六’”,“是不是参加组织,填表没有,不是主要的。要重本质,罪行就是本质,形式是第二位的。”(周恩来接见外事口核心组军宣队工宣队负责人时关于清查“五·一六”的指示传达记录。引自本文作者收集的北京某机械厂工作人员日记)这样一来,落实“最高指示”的思路就开阔多了。在“重罪行”、“大破神秘化”的新指导思想下,1971年2月8日下发的《中央关于建立五·一六专案联合小组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必须集中力量抓五·一六反革命集团的一系列罪行,将它一个一个落实”。ssss
作为“五·一六”案的一个样本,书中专节讨论 “王乃英案”,并引用了林杰的妻子王乃英三天里写出的三份交代稿。从摘引的内容判断,当时专案组已经学习了周恩来“要重本质,罪行就是本质”的新指示,可怜王乃英听不到传达、不知道新精神,所以前两份交代都是按照“五一六”组织来交代的。她先说“我不知道5.16这个反革命组织,也不知道它的反革命纲领、计划及其成员。我没有参加它。我没办法承认我是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骨干分子。”否认参加组织,而不牵涉反革命罪行,这当然不合政策精神。第二天说“因为确实有大量的揭发材料证明我是5.16反革命骨干分子,而且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仍证明这些材料是可靠的。5.16反革命核心成员 王乃英”。承认是组织的“核心成员”,但仍未谈及罪行,专案组还是无法交差。所以又有了第三份认罪书,“承认自己犯了罪,承认自己是干了5.16反革命活动的罪犯现行反革命分子。”(《最后的革命》,第237-238页)强调5.16罪行同时不谈5.16组织,这样才算符合了重罪行、不重组织的新精神,专案组据此才能“定案处理”或“落实政策”。《毛泽东最后的革命》说第一、二份认罪书之间的24小时内,“发生了什么,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最后的革命》,第237-238页),怀疑王乃英受到了威胁(其实她经受的该是持续了很久的“攻心战”,发生什么的关键不在这24小时);认为第二、三份认罪书的区别“可能是手续问题”(《最后的革命》,第238页)(两份认罪书的差别涉及当时能否为王乃英定案的关键问题),都是没弄明白清查“五·一六”运动中“重组织”与“重罪行”的区别而做出的不恰当评论。
7、关于清查“五·一六”分子的鸣金收兵时间。书中根据金春明等人的《“文革”时期怪事怪语》说“李震死后不久,清查‘五·一六’分子的行动就鸣金收兵了。”(同上书,第242页)
李震具体负责全国的清查“五·一六”分子运动,但他的去世却并未构成结束这个全国性运动的标志性事件。早在“九·一三”事件传达后,各单位的军宣队员和军代表陷入尴尬境地;不久毛泽东又批示,“‘五一六’是极少数,早抓起来了,是不是没有注意政策,请市委酌处”(吴德口述、朱元石记录整理《十年风雨记事》,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第77页)。所以,这场运动随“九·一三”事件发生就大为松懈下来。曾经负责这个案子的一位领导人回忆了1972年得到最高指示后的反应:
“我们商量说:抓‘五·一六’扩大化了,我们只好认这个账。现在就按毛主席的批示精神,落实政策,统统把‘五·一六’分子的帽子给他们去掉。北京市有关‘五·一六’的情况,张铁夫很清楚,毛主席的批示落实,以及摘帽子等工作都是他来负责的。为此,李震提出要向上写个报告,他写了一个。我提出‘五一六’抓也抓不到,怎么写呀?而且毛主席已批评了,就不要再写什么报告了。李震还想向下发个指示,说明政策界限等。我也不同意。我说毛主席指定我们成立联合办公小组,周总理找我谈话时,我就提出过应该有个政策,周总理当时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延安肃反时的九条方针说,就按这个原则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原则办。现在还想搞个政策界限,这没有必要,而且很难,没有查出‘五一六’有什么证据,你怎么能够提得出区别政策来呢?后来报告没有报,指示也没有发。”(吴德口述,朱元石记录整理,《十年风雨记事》,当代中国出版社)
可见,中共中央后来没有再正式发布关于“五·一六”的文件或指示(但有少数部门在文革结束后下发过为所谓“五·一六”分子平反的文件,如全国妇联),严格意义上说这个案子现在也还没有结束;而且,我见到三位文革重要当事人在1975年被定为“五一六分子”的正式材料(《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中文本第360页注35引用了《邓小平文选》第二卷里的几句话,说明1975年邓小平已经要求解决“五一六”问题,“必须使他们很快把包袱放下来”。(《当前钢铁工业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至于李震去世后的一段时间,运动其实仍然不冷不热地继续,并与批林批孔结合起来,基层还有新的“五·一六分子”被揪出来(我收藏的笔记本中有一个燃化工业部下属研究院1974年的案例,专案组组长称某某某是“中央定的”“五·一六分子”;我手边还有一份“王锡鹏专案组”1973年12月编印的《关于王锡鹏“五·一六”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附件)》(铅印))。
8、关于潘吴林的被捕。书中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3位最著名的‘左派’——潘梓年、林聿时、吴传启,在华中的农村躲避一段时间后,遭到逮捕并被打成‘五一六’分子。”(《最后的革命》,第236页。该书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准确的称谓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
王力、关锋被隔离审查后,周恩来总理指示戚本禹通过傅崇兰派人协助二炮保卫部追捕潘梓年和吴传启,很快潘、吴分别在江苏、河南被捕(孟祥才《我所知道的戚本禹》,载《历史学家茶座》第10辑。该文发表前曾征求戚本禹的意见),林聿时此前在山西被捕。
9、关于《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李志绥《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一书被两位作者征引25次以上,是全书最信赖的文献之一。
其实,李书的价值已经受到很多重量级作者的严重质疑。如《王力反思录》明确指出,该书“是貌似真实的谎言”、“这些谎言从政治到生活”(王力《王力反思录》下册,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第1074页)。《戚本禹谈毛泽东和文化大革命》认为,“李志绥在文革初期,他的工作任务只是给毛泽东、江青和一组的人看看病,他既不是文革小组的成员,也没有在文革小组办公室担任过任何职务,他离文革风暴中心比较远,不可能了解很多文革的机密,由他来向我们提供文革的第一手史料,这是很滑稽的,依我看,他写的文革回忆录除了他亲身参与过的支左活动外,其他大部分是根据现有报刊资料和别人写的东西拼凑起来的。”(陆源访问、钟志林整理,《戚本禹谈毛泽东和文化大革命》,见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0707/21696.html)林克、吴旭君、徐涛长期在毛泽东身边工作,他们在合著《历史的真实》一书时曾大量访问当事人,查阅了中央档案和全部病历,总体意见与王力、戚本禹相似,并在书中例举了数百处并不高明的错误(林克、吴旭君、徐涛《历史的真实》,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
《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一再援引李志绥的著作,而没有注意负面的批评,造成不少问题。如从1974年底至1976年6月李基本不参与毛泽东的医疗工作,因为毛泽东“说他只观望不行动,不动手,不解决实际问题,病好不了,不要他,让他回去!”(汪东兴语。参见林克、徐涛、吴旭君《历史的真实》,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39页)他也没有参加毛临终前的直接抢救(上书,第157页)。既然如此,《毛泽东最后的革命》据李书称毛泽东头去世时,医生“在午夜前不久小声地对华国锋说:‘我们已经用尽了各种办法’。”(第444页)也就是杜撰。书中称“在距离最初的诊断一年后,毛的右眼进行了手术”(第416-417页),到1976年2月毛“虽然左眼失明了,但是右眼还看得见”(第433页),而当年为毛做手术的专家唐由之指出“手术用了七分钟,做的是左眼。毛主席说:‘明年我再请你来,为我做右眼手术。’”(上书,第142页)如果在医疗问题上李的话都不可靠,怎能轻易相信所谓“周(恩来)死后,毛或者身边的女服务员、警卫、医生们都是波澜不惊”(第418页)、 “汪(东兴)还谨慎地向毛提供他晚年不断渴望的那类伙伴”(《最后的革命》,第15、21-22页)这样的话呢!
以上只是少数例子。其实此类细节还可以找到不少。我希望作者能够收集整理大陆学者提出的订正意见,并寻找合适的审稿人逐章审读,减少甚至消除此类不必要的细节问题,尽快推出更可靠的修订版本。
(四)关于文革史料的使用
傅斯年曾经说过一句名言,“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1928年),载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页)。不管他说的是否准确,发掘和扩充史料本身就是史学研究的内在组成部分。《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书后“关于征引材料的说明”(第480-482页)、2165个注释和长长的参考文献充分体现了作者在这方面的努力,是全书最精彩、最富教益的部分之一。
在“关于征引材料的说明”中,作者特别强调了不同时期“大事记”和“年谱”的史学价值:
我们大量使用中国出版的“大事记”和“年谱”,因我们发现此类材料的信息量往往比较大。文革期间编写的“大事记”内容就很丰富,文革后编写的也是如此,它为深入探究他处另有记载的“故事”提供了初步的立足点。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大事记”一般记载坚实可靠的基本信息(如某日、某人发表了重要讲话或做出了重要决定,某地发生了重要事件等等)。中共中央下属的中央文献研究室这样的机构近几年出版的编年史和某政府部门或群众组织文革中自己所编“大事记”,两者比较起来,相得益彰,前者策略性的遗漏点往往被后者大书特书,反之,亦然。(《最后的革命》,第481页)
作者早在近20年前就开始对重要文革当事人访问,其中包括“原来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的一些人、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政治局常委们的笔杆子和助手、左右派的红卫兵领袖”(同上,第480页)。本书采用了少数口述史料,但并未作为主要信息来源。
这些意见和做法我认为相当深刻,只有对各类文革史料有深入研究和运用经验的人才能说出来。
不过,书中“把对这些小报的依赖降低到了最低程度,取而代之的是引人瞩目的由大型群众组织内部油印、发放的所谓‘动态报’。同是非官方的材料,后者的价值要大得多。”(同上,第482页)我不太赞成这一点。
各种内部发放的“动态报”、“快报”、“简报”确实简明扼要,信息量大,是“历史学家了解文革真实情况的基本材料”,但因此而“把对小报的依赖降低到最低程”却不够合理。比如,公开的文革小报有大量的“简讯”、“大事记”,信息量同样很大;上面长篇大论的大批判反映了编者的取舍标准,对弄清造反派和红卫兵的派别立场有着重要价值;公开的小报容量大,对一些事件绘声绘色的描述,往往与回忆录文献相互印证。利用文革小报时持谨慎态度是必要的,但善用而不是“把对这些小报的依赖降低到了最低程度”,才是更为合理的研究路线。
书中引用的史料非常丰富,有的还是作者自己动手收集到的。比如王乃英交代手稿,《“老头造反队”操纵的“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罪行》、《28专案的发起过程》、《郝可伟交代材料》以及王年一手稿等等,都是非常珍贵的第一手文献;而《高教部文化大革命大字报选编》、《北京军区机关无产阶级革命派揭发批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罪行的材料》、《北京市接待来京串连的革命师生和红卫兵工作总结》、《康生言论选编》等文献也都流传稀少、文献价值很高。这些索引和注释,对开阔文革史研究者的视野很有帮助。
(五)出色的学术译本
上文直接将中文本内容看作两位作者的意见,忽略了译文可能导致读者与作者隔阂的情形。这样做之所以可行,是因为中文本是相当出色的学术译本,译者较好地传达了原作的意思。全书流畅连贯,自成风格,读起来引人入胜;翻译中偶尔会有小差错,但比较容易识别和更正;不管作者引用的是当年的文献还是后来的回忆,绝大多数都准确地回译为中文了;所有的注释和参考书目都保留下来,而并没有大刀阔斧地砍掉。
这一切都需要艰苦细致的工作才能实现。据 “译校后记”说,“我们的翻译是根据2006年发行的原著第一版进行的。在定稿之前,我请迈克审阅了译稿,他根据原著第二版,订正了原有的几个错误,并对我们的译稿作了若干修订。正如迈克在本书序言中说的,在本书撰写上他们是孜孜以求的‘完美主义者’,我个人认为,迈克对我们的译稿的一些修订已可看作是‘中文改写’或‘中文再创作’。”(唐少杰《〈毛泽东最后的革命〉译后记》,2010,参《最后的革命》第468页)那么,对于这样一部出色的译著,我们需要感谢译者关心、校者唐少杰和作者之一的沈迈克。因为沈迈克娴于中文,他其实不止是作者,也是校者之一。
不过,中译本遗漏了国外学术作品末尾通常都有的主题索引。如果想知道作者在书里对某个人或某个主题怎样论述的,可又不想通读全书,直接求助于这种索引非常方便。现在大部分中译本忽略主题索引已成习惯,但这毕竟是一种不大为读者考虑的安排。
另外,希望本书重印时将注释由尾注改为脚注。学术著作的注释与正文是内在联系、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尾注排印却将注释和正文人为分隔开了。读者要不停地前后翻查,才能找到正文内容对应的信息来源,用起来很不方便。
2010年6月26日定稿,9月2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