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22日早上判处被控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罪名的维权律师蒲志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换言之,浦志强可望暂免牢狱之苦而获得释放。
法院的裁判最先是透过中央电视台的微博所发表的,之后新华社报道指,浦志强服从判决,不会提出上诉。
天安门母亲张先玲闻判后认为,这是 中共的“些微进步”。张告诉香港的NOW电视台,这个政府是不会错的,但判浦志强本身就完全是个错误,既然抓了人就必须判他刑期,现在判他缓刑,是基于面子问题“给自己一个下台阶”。
与同较早时浦志强被审讯时一样,北京法院保安工作如临大敌,公安一早在法院外加强戒备,警戒线扩大至法院两旁的街道,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有外国传媒试图走近,均被便衣警员赶走。
现年50岁的浦志强去年5月在北京参与民间纪念六四研讨活动后,被羁押至今。法庭公开他在微博发表的文章,指他批评中央的新疆政策,及讥讽官员。
浦案受到大陆和国际关注,因为涉及中共对网络言论自由所容忍的底线。检方所列出浦志强的罪状,基本上是浦在之前在微博所发表的7条帖子,内容包括对中国政府在西部新疆地区对维吾尔族所采取的政策的批评,以及对立法机关和立法咨询机构的嘲讽。他还发过一些关于毛泽东的孙子、解放军少将毛新宇的批评。
他的律师莫少平说,浦志强坚决否认控罪,但如果有人认为他的帖文过激,他愿意向道歉。稍早前,浦的律师担心,如果罪名被判成立,浦可被判刑8年。
来源:法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