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火 葡尾撰写

继中国官方新华社发文证实广东七名基层工运活动人士被捕后,《人民日报》23日用一个整版起底其中一个维权机构——“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及其负责人曾飞洋。

与起底死磕派律师的路数一样,官方喉舌也是“根据群众举报”进而撕开了这个团伙的假面:一个以免费维权为幌子、长期接受境外组织资助、在境内插手劳资纠纷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践踏工人权益的非法组织。另一方的说法却截然相反:番禹中心只是帮工人争取合法权益,但当地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和雇主们不作为,无法解决工人诉求,所以工人求助非政府组织(NGO)是“没办法的办法”。

没有办法的办法。这句话用在另一位维权人士的身上未尝不可!继“上有佛祖一手遮天,下有小妖群魔乱舞”后,故事终于有了最新进展——北京时间12月22日,维权律师浦志强案一审宣判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浦志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意味着他将走出被关押了18个月的看守所。

旧话新说

即便防火墙严丝合缝,但焦急等待锤音落定的左右派还是借势开弓,其中以左派手速最快:“浦志强判三缓三我认为是很智慧的审判……如果直接判他入狱服刑,那正是浦志强在后台面前捞取政治资本的最好方式,西方反华势力正好封他个‘人权逗士’什么的。判他缓三也就是三年不吱声!等于拔掉了这杆旗子,西方反华势力只能干看着。干的漂亮!”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表达了对于同行单位的支持:“当前,法院对浦志强‘判三缓三’,罪刑相适应,值得称道。律师应该是正义的化身,社会岂容律师队伍的‘害群之马’破坏法治?浦案的宣判,也是依法治网、依法治国的胜利。”

沉浸许久的左派代表司马南贴出了浦志强的所谓“罕见”言论,并辅之以连续追问:言论自由是否有边界?法律是否保护此类言论自由?声援暴恐行动的言论自由对暴恐行动的受害者意味着什么?什么叫人权律师?所谓人权律师有否法律豁免权?有海外势力支持的律师违法,法院是否可从轻判处或判其无罪?虽然是追问,但字里行间却无处不在对浦志强的标签化认定。

相比之下,支持浦志强的右派旗手则抱持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立场。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贺卫方第一时间发表《我对浦志强案的看法》短文,虽然很快删除,但却在防火墙外流传开来。“我看到用于指控浦志强的所有证据,即他所发表的编号共十二条其实只有七则的微博。我相信,不需要法学专业素养,稍具常识的人都会看出来,假如这也可以成为定罪和判刑的依据,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何况,“根据我长期的观察,浦志强是那种最诚挚的爱国者,因为职业的缘故,他对于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建设有着最深切的关注,当然对于某些弊端也有着更痛切的感受。正是因为这种炽热的情感,他的言辞才会如此不假修饰,直来直去。在一些人看来,他的这种风格太不世故,会给自己招惹麻烦。但他义无反顾,百折不挠。”

贺卫方之外,同为北大教授且长期追踪此案的张千帆,在接受多维新闻记者采访时也是一声叹息,但他同时也强调,“浦志强身体状态不太好,这样悔罪认罪之后,至少可以出狱。这样的结果,也是所有关心浦志强及其案件的人所希望的。”

与学院派的贺张不同,以学长称呼浦志强的财新记者陈宝成则以《迎浦记》一文还原了浦志强出狱当天的场景:“我们知道,想在‘一看’门口见到老浦自由归来,是低估了某些人滥用公权力的能力;好在得道者天助之,我们还是想办法知道了他出来时乘坐的车辆特征。于是,在经过他们多次的试探之后,我们抓拍到了那辆绝尘而去的黑色索纳塔轿车,终于在第一时间感受到了他的存在!”

对于不具名的网友而言,让言论得以存活比言论本身更具意义,故而在发微博时着实很费心思,不少网友选择转发自己或别人以前发过的不相干内容,再配上判决结果的链接,有这样的:“历史会记住那些正义的面孔。”也有这样的:“弗朗西斯•培根说过,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腐败了。”

浦志强案判决结果出炉后,左右两方争相发声,舆论撕裂有加大的趋势

认罪罗生门

判决结果发布后,大陆媒体在转发新华社通稿,香港媒体则试图从中寻得蛛丝马迹。通稿中有这样的表述:“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浦志强同时表示,从自身的经历,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法律的完善及社会的进步”,“浦志强在庭审期间,表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对此,多家港媒在报道中对比了浦志强的代理律师莫少平的说法:“浦志强认为在目前中国的法治状况下,上诉改判可能性是微乎其微,加上已被关押十多个月,身心很疲惫,需要出来安静调养……浦志强有承认涉案的微博是由他所写,若措辞较尖刻粗鲁伤害到人,他愿真诚道歉,法院将这解读为认罪悔罪,但他本人认的是错,不是认罪。”

查询一些美国媒体在12月14日发表的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浦志强案的报道,可以找到与莫少平相呼应的说法:“浦志强的妻子称,浦志强精神状态很好,身体状态也不错……最后陈述不长,没有认罪。”

同样,作为高瑜辩护律师,并接连担任浦志强辩护律师的尚宝军在接受多维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对于“认罪”的不同意见:“高瑜案和浦志强案的区别在于,高瑜是真的认罪和悔罪,但浦志强从头至尾都认为自己无罪。至于最后为何选择了认罪悔罪,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浦志强表达了认错姿态,官方便赋予其认罪、悔罪的意义。”

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在接受多维新闻记者专访时也提到了这一点:“悔罪并不是法律用语,而只是认错的另一种表达。毕竟缓刑有一个大前提,便是认罪态度良好。”

面子

同时,张千帆再次对多维记者重申了自己的观点:“浦志强案已经完全变成一桩纯粹的言论案,而浦案判决则将向世人昭示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自由是否有实际意义。”“从高瑜案到浦志强案,北京显然是做了很多现实方面的考虑。在认知还不能达到这一步时,只好在量刑方面找个台阶下。”在他看来,现在的判决“是折中的结果”,也是“各方乐见的”,即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北京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一些美国媒体也感受到了“折中”的意味:“这样的判决让中共和浦志强都保住了面子。”

但更多的国际媒体选择“不给面子”。一家英国媒体在报道中称:“此案凸显出,中国政府决心打压各种形式的异见。”有些观察人士认为,“这反映了北京膨胀的自信心,可以对国际规范嗤之以鼻”。另有国际媒体引用一位美国学者的话,“这是不公平的,中国政府在控制中国的人权行动。现在,浦志强可能再也无法从事律师工作了,无法去国外旅行,也无法像过去那样自由表达观点。”

日本媒体则认为自己“很没面子”:日本NHK电视台在中国进行有关审判信息的播报时,画面突然黑屏,约两分钟后才恢复正常,但相关新闻已经播报完毕。此举被指是受到人为干扰所致。日本媒体认为,“习近平政府掌权后,针对中国国内的人权呼声,采取的是加强压制和管控政策,并对于海外媒体的相关报道非常敏感”。NHK电视台在中国的相关播报,“已经多次遭遇被干扰而信号中断、画面黑屏的状况”。

一片指责声中,大陆官媒《环球时报》又一次站了出来:“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同样如此,浦案为此设立了最新的界桩。我们希望,言论自由的边界能够通过近年的著名案例变得愈发清晰,这当中有个要素不可缺少,那就是舆论活跃人士、尤其是异见人士们同意存在这样的边界,并且有认真总结这条边界究竟在哪的集体意愿。”

显然,一些评论者并不认可浦志强案定下的“最新界桩”:“对浦志强的打击,是对浦志强此前曾经拥有的巨大影响力的一次清空动作,也是针对自由化话语的整体打击的一部分。”大陆的观察者也做出了类似的评论:“在对浦志强案的处理上,中共仍显得有些不自信和小题大做,依然没有把在高瑜案上已经迈开的脚步再跨得更大些。”“高瑜案、浦志强案的关键,并不仅仅是减少几年刑期或者予以较轻的判决的问题,而是中共没有认识到知识分子的作用,并且为之真正做一些事情。”

的确,像高瑜、浦志强等批评者,不管发出的声音有多么刺耳,其本意都是希望中国能够取得进步,当局若有容人之量,相信会比现在“更有面子”,因为“知识分子不是洪水猛兽,一意封堵言路、闭目塞听,只会让人寒心”。

第三条路

在左右两方的声音越来越对立,舆论裂痕趋向于变大的时候,《金融时报》的一篇文章试图发现问题,并给出一个和解的办法。

问题源于对死磕派的反思:“社会本可以一种更和谐的方式运动,而不是各种浮躁的、宣示性的却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死磕’。”文章以法国为例,梳理了“死磕派”从二战后到今天的变化:伴随着法国的政治改革,大多数具有“死磕”精神的领袖和组织,将行动的目的从“死磕”本身,调整为“真正解决问题”。作者将和解的办法以反问的形式诉诸读者:“是要继续建构一种类似于美式社会运动的方式去推动社会进步,还是再审慎些,看看有无第三条道路?”

这样的观点在目前二元对立的舆论环境中颇显珍贵,它提供的样板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过作者在文中也谈到,要想让“浦志强们”从死磕转向“解决问题”有一个前提:“当一个政府有足够诚意改革其作为机器的一面,变成更民主的协商治理型体制时,这些‘死磕派’大多数也开始以理性的态度投入务实治理。”

选择对抗体制,还是走向务实,新公民运动的许志永或许可以作为范本。许志永和他带领下的新公民运动,喊出的口号具有无可争议的正当性,教育平权和财产公示也是当局正在下大力气逐步推进的事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释放出了明确的讯号。但是,目的高大全且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并不等于有了一切政治上的正确性,做了烈士且承担了一切后果并不代表所有言行和作为就有了必然的、无争议的伟大性。更重要的是,许志永高举着“自由、公义、爱”的大旗,却是在某种程度上假借了普通老百姓的名义来陈述着自我的政治主张,进行着所谓的革命行动,导致一些人成为了所谓公民社会的殉道者。在此基础上的公义和爱,真的是那些走上街头的老百姓所需要的吗?

回到浦志强,是继续扮演死磕派的旗手,还是选择安静地做个听话的顺民,如同当庭认罪且悔罪一样,都是浦志强的个人选择。当然,所有的这一切,都要从浦志强回家开始。多维新闻12月22日晚间从浦志强的代理律师尚宝军处得知,浦志强在电话中向其透露了以下信息:目前尚处于指定监视居住状态,有夫人陪同,环境、照顾尚好;感谢大家的关注;目前需要休息、调整,其他的十天上诉期满再说。外界猜测,浦志强在判决宣布时口头表示不上诉,官方的举动是为了保险起见,避免他在十天上诉期内“变卦”而采取的措施。

但不管怎么说,浦志强距离结束“被控制”的状态,只剩下了个位数的日子。

来源:多维新闻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