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祥:我偶然了解到你在医院做过护理的经历,在瑞典,你是迫于生计。这出乎意料,我原以为你出生在中国最繁荣的城市——上海,又到北京外国语学院读书,后来去瑞典留学、定居,一切都挺顺利。我也接触过医院护理,那是二十年前,我母亲在一家医院门诊部的内科楼层做服务工,我与母亲生活在那个白天人来人往晚上就上了锁的楼层里,平常在晚饭后就会到住院部去溜达,我有不少老乡常年从事病人护理。你的诗歌与摄影一直以正义、人性为底线审视世界,你做病人护理的经历对你产生了哪些影响?

李笠: 医院那段经历发生在1993年秋至1994年春,共半年时间。这是我个人的一次文化大革命,一次改造。那是我个人的选择。本来我可以留在学校读博士,但我发现自己的兴趣并不在研究某个作家。我觉得研究一个作家,还不如自己成为一个作家。于是,我按照一个瑞典同行的建议,选择了在医院做护理工作。这是次经历,与象牙塔的大学生活有着天壤之别,可谓惊心动魄。我头一次接触社会,准确地说,是接触到生活。我在一个老人护理院工作,每天两班倒,有时五点起床,在雪地里等车,就像现在国内的冒着风雨等车的普通工人。我目睹一个女人在病房中身体慢慢冷却,而在临终的一刻,周围没有一个亲友;我也目睹一个曾经的欧洲选美比赛的小姐,一个八十八岁的女人,裸着身子,在医院盥洗室等待我帮她冲洗,她的目光透溢出忧伤和绝望。他们吃着简单的饭菜,我很少看见他们的亲友来。我深感到了一种孤独,这个被爱和同情抛弃的世界,挫伤着我敏感的神经,但这是我看到的最真实的世界,人失去了价值,人陷入了无助。这是另一种底层,或地狱,灵肉在痛苦中拼命挣扎,似乎折射出举目无亲的我在黑暗中一个人摸索的流亡生涯。这一期间,我创作了长诗《逃亡岁月》,描写了一个护理的经历和感受。我发现了现实生活的后院:痛苦,孤独,绝望,无聊,无助。

我在欧洲和国内拍摄的不同流浪汉和乞丐的照片,集中体现了这一生活的深层部分。现实在提醒我一个古老的真理:生活就是折磨和忍受。而艺术家,只有直面残忍,其作品才能深刻,有感染力。

黄明祥:我注意到你对中国古典诗词有偏爱,多次当面听你说起中国古典诗词的妙处,对李白的《敬亭山记》等等赞不绝口。你长年行走在异国他乡后,现在甚至开始偏爱中国的山水,我理解也应含有你在全球视野下的美学意义上的理性认同与回归。很多人知道特朗斯特罗姆等在中国的古典诗词中吸取了意象的精准与语言的凝练。你说过,特朗斯特罗姆是“瑞典的王维”。于坚说过,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是“汉语的传统,西方的先锋”。令人遗憾的是,中国新诗发展一百年以来,很少有人具体论述中国古典诗词与现代诗的审美形态区别,后者应该向前者吸取哪些营养,与此同时,批评“翻译体”现代诗的人也只是停留在反对的态度上,可见,中国诗人、批评家在有些问题上思考并不多,而具体解答,又似乎是西方分析学的长处。

李笠:中国古典诗歌确实是世界一流的,有浩瀚无边的宇宙气象和悲天怜人的人文情怀。《古诗十九首》《唐诗》等都是这方面的范例。我发现这些优秀作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语言和意象的准确。李白的“抽到断水水更流”,“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孟浩然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杜甫的“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等等,都是诗之为诗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现代诗值得借鉴的。中国现代诗太缺少这种穷物明理,让人心服口服的东西。信口开河,滥抒情的弱智的诗太多。特朗斯特罗姆的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诗歌的严谨,具有中国古诗意象精准,语言凝练,读后让人回味无穷的特点。翻译体诗歌是现代汉语的一个产物,是汉语和外语生养的混血儿。它激活了京剧或秦腔或越剧或评弹式的单一和古板。它的丰富,让写诗者获得自己的面孔、呼吸和气韵。翻译体是现代汉诗的最出彩的款式,犹如中国服装里的旗袍。它,让口水诗和打油诗显得平庸低俗,让格律诗们显得陈腐无趣。

另外,古诗里的意境或境界,在现代诗里——由于主观粗暴介入——变得大大匮乏,或几乎缺席。

黄明祥:对待诗歌翻译上,你与马悦然等所持的观念存有分歧,代表的正是诗歌翻译上两个重要的学术观念,即忠实于原作与再创作。在我看来,忠实于原作是所有翻译家的大原则,此一原则似乎并没有否定翻译家就不同语种之间的差异进行适应性创作,适应性的再创作更多是让读者相对快速进入作品的一种权法,于诗歌而言,指向空间始终忠实于原作。我记得你有一次聊到特朗斯特罗姆的诗句中写到一种花,是中国没有的,于是,你译成了一种中国人日常能见到的花,我觉得这大大有利于去阅读特朗斯特罗姆的这首诗。你今年又翻译了《索德格朗诗全集》,也有这样的“再创作”吗?

李笠:翻译有各种翻法。最主要的两种是学者式的和艺术性的译法。马悦然显然更趋向于前者,而作为诗人的我,更偏好后者。翻译一首诗,要比创作一首诗难。难,就难在把握原诗的气韵:节奏;语气;等。对于一个诗人,我认为,首先是把一首诗翻译成就像从原文直接写出来的一样,或至少百分之九十像。

我在翻译特朗斯特罗姆的时候,对有些个别的意象进行过偷换,比如在他的一首俳句里:越狱者被抓/他身上的口袋里/装满了糖果。原文不是糖果,而是鸡油菌。马悦然把鸡油菌翻译成“金菇”,虽然解决了格律问题——即,一行只能有五个字,但却没有解决接受美学——汉语读者的困惑。为什么金菇?于是一首三行的小诗会招来一串解释。比如,这是瑞典家喻户晓的价格昂贵的蘑菇等等。但这与中国读者何干。啊啊,金菇是什么?你会问。所以,作为知晓文化差异的诗人翻译家,为什么不直接用一个能够直捣心胸的意象?于是,我用了糖果,它正适合一个少年越狱的越狱动机和理由。

今年出的《索德格朗诗全集》,我尽力把诗人的气韵移植到汉语里,而且基本也做到了。但偶尔的个别意象,如索诗里两首诗的“巨人”,我翻译成了松树和森林。这个几乎所有北欧人都知道的森林童话形象,到了汉语里就显得如此怪异,甚至到了破坏整首诗的地步——就像一个美女的脸上长着一个脓包。

黄明祥:作为读者,应有独立思考的精神,可以不受制于译作。有些专业的读者的做法是去比较不同译本。我作为一个不懂外语的读者,曾写过一篇短文,尝试对译作提出疑问,谈你与北岛都翻译过的特朗斯特罗姆的《果戈里》的第一节中的第一个词,你译的是“夹克”,北岛译的是“西服”,而我从果戈里的生存环境上与可查找到的图像上分析,说“风衣”才更符合原作的意象展开,如果“夹克”、“西服”与“风衣”在瑞典语中是两个不同的词,我也建议译成“风衣”,并且,在特朗斯特罗姆在世的时候,有机会也可能冒犯地向他提议修改为“风衣”。这篇短文,在微信上听说受到诗人、翻译家对我的质疑,意思是说,既然不懂瑞典语,就没有资格对译作发表意见。我不知道,你怎么理解这事。

李笠:你的建议很有意思。这是一个汉语读者的愿望或想象,也是对原著的期盼。在汉语里,风衣比夹克好听,比西服更亲切,他会给读者带来美的想象和感受。当然,原文,瑞典问是kavaj, 相等于今天的“休闲上装”,如果把它翻译成“上装”“外衣”——哦,太难了,几乎无法翻译,如同谁能把重庆火锅精确地翻译成英文?

黄明祥:托马斯·弗里德曼写的《世界是平的》曾畅销一时,说的是全世界的人们在“地球村”时代里空前地彼此接近后,所产生的部分相应变化。现在的情形是,所有人都可以将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行业的经验、观念摆到一张桌面上,做比较分析。但是即使有了这样的便利,诗歌、美术、音乐这三种纯艺术类别似乎也并没有被拿到同一个平面来做整合判断,依然是各行其事,所以并没有出现极大推动,而且十分可能一个门类正在走另一个门类走过的弯路,比如,诗歌语言的“蒙太奇”就是伪技法,中国的古典诗词里就有太多“蒙太奇”,建筑从文学里拎出“蒙太奇”,又被电影拎去,现在又拎回来说事。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来来回回中,貌似探索,实则迷茫。那么,世界潮流下,作为诗人,究竟向音乐、美术等艺术门类可以吸取哪些经验?诗歌是纯语言艺术,是艺术的最高形态,是否还有可能重新取得艺术之母的身份?

李笠:貌似探索,实则迷茫。这是当下诗人的都会面临的问题。还是老问题;怎么写?

电影几乎把诗歌常用的一些技法——超现实,蒙太奇或穿越时空都已经挥霍殆尽。照片则把印象乃至象征也消费得只剩了一只空囊。但,这并不意味者诗歌死了。诗歌依旧有自身的魅力和存在的理由。这就是,从一个细节和场景突破,在哪里挖掘,直到挖出一个暂新的“境界”,好的诗歌语言。

关于好诗,我在《桃花潭的李白》一诗中已通过李白的嘴简洁地表达了我本人的看法:

……好诗是钻出清水的芙蓉
好诗一定把握整体的氛围,用眼前的景物造境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我让日常的事物发光。我点石成金。我命名,改写,颠覆

当然,这并不容易,尤其在中国。作为诗人,我们还有一种必须克服自身的障碍,它直接影响着诗的格局,就像我在《诗的格局》一首写到:

他们(一流的诗人)克服了诗人首先应克服的难度:即

如何在一具残缺的尸体上看到阳光里所有闪耀的面孔
他们即有鼹鼠的敏感,又有苍鹰的目光

他们辽阔,透彻
就像一个阴郁的欧洲诗人所言:谁此刻在世上的某处哭,他在哭我!

黄明祥:据我了解,你在瑞典是以瑞典语写作,你近几年居住在国内,以中文写作,“出去再回来”,你的诗歌创作是不是存在重新适应的过程?你对国内诗歌写作的现状有哪些看法?

李笠:瑞典文写作是一种戴镣铐的写作,或者是走钢丝,我会很小心,对自己的每一步——每一个字句都会用心推敲,所以写的很慢,但很“紧”,或者说硬冷,简洁甚至枯瘦。这,相当于特朗斯特罗姆的“言简意骇”,倒符合北欧人的审美趣味。回国这几年,我的汉语明显有了恢复,我的汉语诗歌也越来越松弛自如,如水中泡了很久的茶叶,而且有一种得心应手的的感觉,我觉得很好。有时不免会参杂一些我亢奋中忽略的水分,但保持着犀利和精准,这是瑞典文给我的礼物,我会自觉保持下去。

由于进入了网络时代,国内的诗歌显得纷杂异常。有不少好诗,但经典作品还是太少,写的都太急——我也受到了影响——我基本写完就发表在自己的微博和微信上,也是一种狂欢。但,诗歌毕竟是慢的艺术,需要精心酿造,原则上时间越长越好。特朗斯特罗姆每四年出版一本不到二十首诗的作品,获得了诺贝尔奖,是少胜于多的典范,值得我们学习。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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