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6日,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严禁借清明节祭祖扫墓为名进行违法犯罪的通告》,其重点如下:

(一)清明期间的祭扫活动只能以家庭为单位依法文明进行,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引发矛盾纠纷。(二)严禁以各种形式成立以姓氏、宗族为名的各类宗族组织。凡已经成立的,均为非法组织。必须立即自动解散,如数清退所筹资金,停止一切非法活动,否则,依法予以取缔和法办。(三)严禁组织进群体性的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为名,煽动宗族矛盾和干群矛盾,挑起群众械斗和故意毁坏他人的房屋、土地、农作物、山林等合法财产。(四)社会运输车辆,不得为非法祭扫活动提供运输服务。违者,由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依法查处。(五)清明节期间,凡非法成立宗族组织和团体、煽动组织群体性祭扫活动、挑起宗族矛盾、引发群众械斗、攻击各级人民政府等违法犯罪活动,政法部门依法从严查处,从严打击,并依法予以严厉的制裁。

看了这个通告,我真的流出了眼泪。这些热烫烫的伤心泪水,并不是为我和老百姓流的,而是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共流的,为坚如磐石的中共政权流的。因为,这个文告的发布,表明中共已经陷入了严重的生存危机,而其政府也落入了风声鹤唳的田地,从而不得不把拥戴它的人民视为最大的凶恶敌人,动用强有力的国家机器去压制人民的反对和抗议,乃至限制其行动自由。这是中共莫大的悲哀和耻辱!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千百年来,清明节是老百姓祭奠先人的最隆重节日,就连最残暴的封建皇朝和独裁政权,也容忍人民这种血脉相依的亲情。从这首千古绝唱的诗中,人们不难看出这个传统和盛事:人们倾家而出,为自已的亲人去山中扫墓奠祭,没有哪一个衙门和侍卫会去干涉老百姓的行为。到了21世纪的今天,中共的“人民”政府却倒行逆施,干下这种违犯人伦道德和伤天害理的事情。这绝对不是偶然的,因为毛泽东在上世纪中叶就疯狂地嚎叫什么“破四旧、立四新”。

既然诗人有酒兴,那么,肯定与诗人同行祭祖的绝对不是自已的子孙和亲人,或许有自已的同僚和朋友们,或许他就是其宗族的首领,去杏花村酒家招待这些贵客们和族亲。要不然,自家人祭奠之后是不会任意花天酒地的。宗族是维系血亲的唯一办法,也是人伦之最美好的体现。其实,涟源市人民政府的通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它害怕的就是人民利用清明节来传递某些敏感的信息、交流某些有违党政威望的讯息。它对有组织的团体更加怀有无比的恐惧心理,因为,它建党初期,就是那时期社会上的违法犯罪份子所组成的。

就连残暴的封建皇朝和独裁政权也明白这么一个浅显的道理:“国以民为本、民以心为根”。为官者也都以孔圣人的名训“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做为座右铭。即使是伪君子,他们也要掩饰得严严实实。但是,今天的涟源市人民政府却公然揭下自已的伪装和假面具,在世界人权会议召开之际,公然践踏公民的神圣权利、伤害人民的感情。不过,这也实在是无奈之举:山雨欲来风满楼,涟源市三甲乡农民大起义的硝烟还没有散去,大庆市石油工人的轰轰烈烈的抗议游行刚刚爆发,长城内外、大江南北五千万下岗工人队伍虎视神州,九亿农民摇旗呐喊的呼声响彻云霄,中国真正到了“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的时候了。所以,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这个通告,此时不出,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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