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两天我在广州的一个朋友将受法庭审讯,并会被判刑。他不是罪犯,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即将让他坐牢的原因,是他公开说了许多中国领导人公开说的话。那么为何这被视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他被迫害说明中国现在处于什么情势?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是一位法律工作者,曾熬过五年徒刑,其间受过酷刑。员警在2013年8月8日再度将他拘捕,按照广州检察院的起诉书,他的“罪名”是:2013年在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中发表公开演说,以及协助组织其他人上街举牌。起诉书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说明郭的行为怎么扰乱了社会秩序。
街头演说和举牌在中国并不少见。街头卖艺、街头举牌卖洗发水、街头跳大妈舞,都是家常便饭,从没见当局大刑伺候,何以当局独独针对像郭这样的维权人士?要害不在演说和举牌本身,而在其具体内容。
郭的演说和举牌就提出两条要求:“公布官员财产”和“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没有附加其他任何内容。这两个本来是公民社会最低限度的诉求,却被当局视为洪水猛兽。郭和许志永等狱中维权人士所要求的不是政治权力,而是人权和公民权利。这些权利既载诸国际人权文书,更为当局自己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明确规定。换句话说,他们的要求不是进攻性的,而都是防守性的。
司法机关过去还知点羞,不至于过度反应。但近年来我的朋友们因跟郭飞雄类似的行为坐牢的多了,看来司法机关的羞耻心已经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对异议零容忍。他们是在向社会发出明确信号:要求权利也是一种挑衅、一种进攻,必坚决镇压,不受任何制约,即使是法律。自此,压迫性的体制与人权和公民权利之间,就是公开的零和关系,难有一点弹性。
当局如此过度反应,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害怕所谓颜色革命。有报导称当局派人到俄罗斯和中亚一些国家学习如何预防颜色革命。还有报导称,对香港普选全面关闸,也是担心香港沦为颜色革命的基地。这一切曝光了一件事:当局已陷入惊恐。他们恐惧于中国公民社会的恢复性成长,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虽然相比于世上最强的统治力量,我们的社会其实仍很虚弱,国强民弱的格局并没有根本改变。颜色革命在中国不过话语泡沫而已,并没有相应的物质力量支撑。不存在任何一种特定的公民力量,足以采取有实质威胁的挑衅和进攻。这是一个客观的评估。
可笑的是,硬力量上的过度自信和软力量上的过度不自信,註定中国当局已经丧失了客观评估情势的能力。它陷入自我恐吓之中,把权利的点滴生长都当作致命的敌人。他们很可能没有发觉,恰恰是这样的极端政策,这样的四面树敌,最有可能刺激出强大的反对力量。不给民众空间,就很难指望民众给你空间。不给社会退路,就很难指望社会给你退路。把社会逼到墙角,社会会反过来把你逼到墙角。所谓“敌对势力”和“颜色革命”都不免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若不改弦更张,到头来肯定自作自受。
所以,过两天当法院宣读我朋友郭飞雄的判决书,请别把它当做对他的行为的准确判决。它所判决的,其实是整个体制的前途。
*作者为中国公共知识份子,前《南方周末》评论员
文章来源:风传媒201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