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指责中国严重违反《联合声明》

英国政府二月十二日发表《香港问题半年报告》,指铜锣湾书店李波事件,中方严重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及破坏“一国两制”原则。这是中英两国签约三十二年后,英国政府第一次指责“中方严重违反《中英联合声明》”。

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作了答非所问的例牌回应:英国政府对香港事务说三道四指手画脚,对中方无理指责,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洪磊还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隔的一部分,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涉。英国对香港的所谓道义责任并不存在,要求英方谨言慎行,停止干预香港事务。

所谓“例牌回应”,即中国政府对美国、英国、欧盟等政府批评香港事务,均一如既往“答非所问”予以回应: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敢正面回应为什么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中方有否违反《中英联合声明》,抑或破坏“一国两制”。

香港事务不纯属中国“内政”

国与国发表的“联合声明”,是指两国或数国政府通过会谈达成协议后共同发表的正式文件。生效后,有关国家必须切实执行“联合声明”的全部条款;任何国家不得选择性只取其所需,逃避或拒不履行“联合声明”中的承诺和义务,更不可以单方面毁约。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两国政府签订的《中英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包括主体文件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附件二:《关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附件三:《关于土地契约》。

中英两国政府并将上述全部外交文件呈达联合国备案。

《中英联合声明》第一条:中国政府声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第二条:英国政府声明:英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将香港交还中国。

毋庸置疑,香港九七年回归中国,是《联合声明》规定中国享有的重要权利;事实证明英国政府已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并获得中方认同。

然而,九七年香港回归中国,并非《联合声明》的唯一内容;中国政府在《联合声明》及附件一中,作出香港回归后的承诺和应该履行的义务,明确规定“五十年不变”。因此《中英联合声明》有效期应该是二○四七年七月一日零时零分止。这是中国政府对英国政府和世界的承诺,关乎国家的诚信问题。香港回归中国后,英国对香港自然不具有主权及治权,但是,作为签约一方,英国政府理所当然有权要求监督中方不折不扣切实全部履行《联合声明》,有权批评和指责中方违反《联合声明》的言论和行为。

《联合声明》第三条是中国政府声明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共十二款。其中主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现行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英国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等等。

在附件一,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又作了具体说明,规定香港居民人身自由及言论、出版等均受保障。并且在《香港基本法》的序言中重申:“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由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予以阐明”。

对于中、英两国政府上述各项声明,《联合声明》第七条: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同意,上述各项声明和本联合声明的附件均将付诸实施。

据此,在二○四七年七月一日前,中方落实《联合声明》中香港的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及附件一全部承诺,已不纯属中国的“内政”,而是理所当然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及“依法办事”!所谓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这是中国政府单方面违背国际条约承诺和《基本法》之遁词;所谓《联合声明》失效,更是对国际条约罔顾事实背信弃义的严重国际事件。

新外交政策露端倪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九日,中共中央七位政治局常委出席的中国外交工作会议上,将邓小平的“韬光养晦”方针政策束之高阁;代之而行的是由国家主席兼总书记习近平制定的具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外交工作新方针政策。

期间,中国处理第一件重大外交事务,即单方面毁约,所谓《中英联合声明》已经失效。此前江泽民、胡锦涛主政期间从未提及。

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代表团原计划于二○一四年十二月中旬访问香港,对中英签署《联合声明》三十年后的港英关系、有关《联合声明》执行情况、香港普选政改内容,以及英国在香港的利益等方面开展谘询调查。

首先中方不让英国议会代表团一位议员访问中国,致使全团不予成行;接着更是拒绝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代表团访问毋需入境签证的香港,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强词夺理言而无信

据英国议会外交委员会主席奥塔韦说,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公使倪坚对他讲话中给他的感觉,《中英联合声明》已经失效了。接着中国驻英大使刘晓明在英国媒体上着文说:香港已于一九九七年回归中国,成为中国的一部份,因此香港事务包括政改纯属内政,所谓“质询”和“调查”就是干涉中国内政。中方不是要羞辱英国议会外委会,而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称: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不存在所谓“道义责任”。香港政府代表谭志源同年十二月十七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质询时说:《中英联合声明》的规定,也都已经得到了落实,其宗旨和目的早已完全实现。

自此之后,凡英国、美国、欧盟等国政府,对中国政府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行径提出批评或质疑,中国政府就强词夺理言而无信,指是“干涉中国内政”。

由此可见,中国政府签署《中英联合声明》,是只想享有权利,即九七后香港回归中国;却不想承担在《中英联合声明》及附件一中,自行宣布的义务。

中国自称“负责任大国”,而对《中英联合声明》背信弃义单方面毁约,开创了极不负责任的先例。由于《联合声明》在联合国备案,美国、欧盟等国,理所当然有权对违约方“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如果中国真正是“负责任大国”,请先从全面落实《中英联合声明》做起,所谓“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的遁词,应该终止。

文章来源:《争鸣》2016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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