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两点十分左右,一人从浙江省政府大院某办公大楼窗户里一跃而出,跳楼身亡。这个人就是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前台州市委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久武,1954年出生,杭州人。

据率先证实史久武身亡消息的香港《文汇报》和《大公报》记者所披露的消息,13日上午史久武上午刚刚参加完浙江省纪委为贯彻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纪委工作会议而举行的省纪委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16日,他还将在浙江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报告。据说他还有可能出任浙江省副省长,不料他却以这种非同寻常的方式突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博讯boxun.com)

连日来,史久武非正常方式死亡成为一些机关和部门的敏感话题,浙江省和全国(大陆)的媒体未见有任何公开报道,甚至有人指责杭州一些媒体为“狗屎报纸”,因为这些媒体公然描述意外坠楼死亡的民工为“自由落体”,却掩盖刚刚发生在省政府里的事实,不敢承担必要的新闻责任,不能满足读者对时政要闻的需求。

史久武身亡后,广东的网易新闻刚刚转了一条新闻不一会就突然“消失”了,在百度网页上搜索居然是“未找到和您的查询‘史久武’相匹配的网页”,倒是百度新闻搜索有个别零星转载消息。此外,网络BBS纷纷传播,民间各种猜疑都有,难免让人联想到是不是因为腐败暴露而自取身亡。直到1月16日,南方都市报才发表和香港《文汇报》和《大公报》大致内容一致未有结论的一般报道。

史久武之死,非常蹊跷。本来他是一个仕途非常良好的高官,长期从事经济、招商等工作,曾经担任过重要部门的负责人,如曾任浙江省杭州市钱江外商台商投资区江北管委会副主任、杭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与投资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因为政绩突出,1997年开始,他任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萧山市委书记,一年之后成为杭州市委常委、萧山市委书记。在萧山短短2年,又升任台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5月,史久武调任浙江省发改委主任,主管浙江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规划的关键部门,其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示。据说他还能提拔为副省长,为什么要如此走极端呢?而且他是选择在省委省政府大院内以跳楼的方式结束生命,选择在全省人大开会之前以走极端的方式跳楼身亡,非常难以理解,莫非他是以死证明他是死给省委、省政府看的,作一个最后的了结?

史久武身亡前,浙江省官场并不平静,湖州市委书记、原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波大学党委书记徐福宁被“双规”,后又被正式逮捕(2004年11月任湖州市委书记,2005年11月被逮捕),涉嫌受贿;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前新昌县委书记范雪坎2006年1月2日被逮捕,也是涉嫌受贿。2005年5月,史久武被调离台州市委后,时任市委副书记的台州市长瞿素芬也被调离,出任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官场一系列问题突发,难道说明浙江这个经济发达地区,也是一个官场腐败问题最多的地区?史久武之死,与他出任杭州市开发区主任、副市长、萧山市委书记和台州市委书记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呢?其背后的真相又是什么呢?

一个高官坠楼而死,在未公开真相前势必受到多方揣测,如果因为腐败而畏罪自杀,势必背后还有更大的盖子没有揭开。1995年4月5日,王宝森在京郊开枪自杀(当时的称谓是“畏罪自杀”),1995年4月27日,新华社发表消息称“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慑于反腐败威力自毙身亡;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引咎辞职。”一个部下之死,最后却牵涉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引咎辞职,后来又因为被指控腐败犯罪得到法院确认,判刑十六年。现在,史久武死了,真相不明,只有调查出真相,才能下结论。一个人死了,无论他是一个有问题的人,还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有公开真相才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后人的一个交代。或者说,即使他是一个涉嫌经济犯罪的人,而以求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宽恕,但造成他“非死不可”的原因,以及所涉及的人和事,都应该调查清楚,公开结论。至于谁该承担责任,自然也不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在中国内地,当官或许真是高危职业,就连被媒体关注方面也不如普通人那么容易,或许他们当官的自己有冤情需要申诉,估计也会受制度制约而告状(上访)无门的,受地方权力控制的媒体则同样会置之不理。就别说“人民良心”刘宾雁去世,刘宾雁本人曾经工作过的《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都刊登不出来消息,像陈希同这样的犯罪分子自然也就没有说话和申诉的机会了,谁叫“政治”压死人呢?政治问题政治化,法律问题也政治化,偏偏不让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法律化,难道这就是中国的国情和特色吗?不但刘宾雁得不到公正客观的评价,那犯罪分子陈希同也不能指望得到公正对待。“好在真实的历史是后人写的”,“真相面前,人人平等”,但愿不是一句空话。

(2006年1月17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