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是如此“够黑”的法院,不但其不能叫“人民法院”,甚至连法院两个字都不配,它是一家暴利法院、暴力抢劫法院。

有一次,我因为写了一篇《严打,新的恐怖主义》的网络研究文章,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罚款5000元,理由是我的文章“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后来,我不服从公安局的处理,起诉到下城区人民法院。本来我是要告杭州市公安局的,因为下城区分局只是它是一个分局,但法院的人依据有关司法条文说,我的案子应该起诉下城区分局。因为对我的处罚是下城区分局做出的,虽然我要求听证和到杭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但杭州市公安局全部维持了下城区分局的决定,对这个决定没有作任何改变,所以杭州市公安局不能当被告。如果杭州市公安局做了全部或部分改变,那么杭州市公安局就会成为我的被告。现在,我到下城区法院,只得把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当作被告。

在中国,老百姓的冤屈比较多,行政诉讼也很正常。我到法院告的就是下城区公安分局的一把手,一姓应的局长。但当时还没有实行公安局一把手坐被告席应诉的规定,所以我一直没有见到下城区分局的一把手。

下城法院很快立案,又很快开庭,按正常规定收了我80元“民告官”诉讼费。这不是什么“够黑”行为。这个法院真正“够黑的”是收了我100元的本城本区邮局特快专递费。

这样的收费是暴利,本来,法院都是打电话让我去法院拿传票(开庭通知)的,为什么需要这么高的特快专递费呢?一个中等城市,本地邮寄一个开庭通知,或判决书,不过是六角钱,加上信封也不过1元钱。再说,我已经交了80元诉讼费,为什么还要变相收什么特快专递费呢?

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是飞机专递的,是按飞机票的价格收取的,每200克特快专递加包装也不过是21.50元。普通邮件是火车和汽车运输的,成本更低。可本城本区内发送邮件专递,是不需要飞机的,也不需要火车,邮递员用小汽车或用自行车运送都可以。可下城法院就这样收了我100元特快专递费,一审官司最后他们把判决书给“专递”了过来,一封本市本区的特快专递,高价强卖100元,我不买也不行。所以,我说下城区法院如此做法,是“够黑的做法”,而且是以“人民法院”名义,简直是抢劫告状户,与邮政联手做“强买强卖”的霸道生意。

我被公安处罚5000元,官司还没打赢——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我的有政治原因的“民告官”官司肯定打不赢。打不赢,为虎作伥的所谓人民法院还再捞我一把,强卖给我100元一封的特快专递。真是“够黑的法院”,霸道的法院,肯定不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院肯定没有这样做的。

后来,一审败诉,我又上诉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个法院稍微规范一点,没有收我任何特快专递费。不过,两审我都输了,我白花了两百来元的诉讼费。不过,我觉得值得,因为是维护我的诉讼权利,为自己维权,在用行动证明“公民不服从”。接下去,我继续申诉到北京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却至今没有下文。

民告官难啊。不过,北京全国最高院没收我什么钱,除了我花了一些申诉材料的邮寄费,别的也没有什么花费,所以我对最高院也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对于二审结束的申诉案子,他们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我这个案子,注定是一个错案,不过我也没有办法,当下的中国没有新闻自由,没有言论自由,没有司法独立,民告官输了也便输了。

现在,我出于公民不服从、公民维权的需要,在我的博客上公布我对杭州市下城区法院的声讨,指责浙江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是“够黑的法院”。如果该法院不服,或者继续用强权说话也可以,或者他们可以再动用公安继续以“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处罚我5000元,随后我将继续我的“民告法官”的事业,甚至告到北京最高法院,最高人大,都义无返顾。中国的法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公民自己争取来的。中国的司法独立也是公民争取来的,公民的权利也是同样。我相信,通过广大维权公民的努力、抗争、不服从,中国会早一天得到司法独立,实践以法治国。

200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