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跟一个年轻的朋友聊天,聊到中途,他突然冒出一句,你这么温文尔雅,谁能想到你打过架?我大吃一惊,是吗,我有吗?朋友贼嘻嘻地说,是啊,早听说了,你在中学教书时跟人打架的事了。我哑口无言,我似乎一下子记起了生命迸发期的活力,我不仅打过架,跟人吵过,而且不止一次两次了。我仍然记得,在一个编辑部,我作为一个副头跟正头吵架的事;我拍打他的桌子,把他吓坏了,我自己也气疯了的情景,历历在目。天哪,那是怎样的痛快!

今天的人们似乎以温柔敦厚为教了,君子动口不动手,正人君子都显得中正、平和。流风所及,甚至七八岁的孩子都老成得可以,那些青春少年都会在我面前显摆自己是平和的、优雅的、渐进改革的或是保守改良的。而拍桌子的我们,倒显得少不更事似的。我现在就已经持重得跟拍桌子的自己是两类人了。

但我知道拍桌子的可贵。为义、为理、为情,人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的苟且辩护。现在就要兑现一切。我们来到世上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权利,就是为了兑现你们许诺的生命至上、敬畏生命一类的说辞的。在这些自然正义和社会正义面前,没有任何借口可以忽视或无视每一个人的权利。

遗憾的是,今天大多数人不会拍桌子了。曾听一个环保组织的朋友讲,他们的头儿把该组织当作自己的自留地、“土围子”,七八十岁的人了仍然恋栈,不肯把机会传承给年轻人。任何关乎组织发展的项目都在“老人政治”的把持下做得磕磕绊绊,所有的员工都明白,但除了两三个员工跟老人拍过桌子,绝大多数人选择了苟且;在老人的操纵下,那几个员工不得不黯然离职。而这个组织绝大多数人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本应是最有血性、最能明辨是非、最少私心的人,却选择了忍气吞声。这个组织就这样发展了十几年,仍不死不活的,仅仅成了一个名利场,于社会并没有多大的益处。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朋友聊起来,感叹说今天能拍桌子的中国人几乎没有了。在新闻界,绝大多数人选择了驯服。在学术界,绝大多数学者在迎合学官。在官场,官大说了算,是一个常识。在公检法,公务员们的敬业之道就是做好上司的仆人、帮凶、替罪羊;在文教卫,从业者们的职业伦理号称是“多帮忙、少添乱”。……不消说,对这些领域的描述是互文的。这是我们当代的一大特色。

如果不能为义而战,那么,为利而战的时候,弱势的一方叫维权,强者一方叫什么呢?

“黑暗,以太阳的名义,在公开掠夺。”

据说,达摩东来,是要找一个不受人惑的人。自胡适之阐发了这个意思后,很多人喜欢这句话,以为自己将做了不受人惑的人。

其实,按英国大哲人在启蒙运动之初的预言,现代社会将会满足人的理性和欲望,唯独会在精神气魄、血脉性情方面压抑人。事实也如此,我们能找到一些不受人惑的人,但要找一两个血性的人,可就太难了。

200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