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二○一六]五十四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财新网”新闻报道的大标题是:《行政机关不得以维稳名义干预行政诉讼》。我认真研读了这个文件,下边的文字似乎与我案有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的要求,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

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不得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名义,以开协调会、发文件或者口头要求等任何形式,明示或者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党总揽全局,倒行逆施

稍加琢磨,即可看出这个“意见”对被诉行政机关提出的应诉要求听起来悦耳,具体到个案,根本起不到它所说“保障行政诉讼法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作用。因为它虽然规定了行政机关不可对法院依法受理案件进行干涉,不可对法院依法裁决进行干涉,却只字未提不可对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进行干涉。这与人大通过的“新行政诉讼法”对案件延审次数不设上限同出一辙,给来自“上边”的干涉留出了大大的口子:法院可以用无穷延审的方式合法地保护被诉方,直至原告死亡自动销案,将行政机关的应诉之责化为乌有。

其实正是“意见”的开篇宗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暴露了它不过是又一张政府宣传画的本质。中共中央的这一“决定”是在它于二○一四年十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由习近平主持通过的,内中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党总揽全局”是习近平为首的十八大班子的执政纲领,国务院行政之“目”绝不可能“张”出党划的圈儿。这个纲领的实施效果如今已显现得十分清晰:国是正大踏步地向改革开放前的文革年代倒退,“一个声音、一个思想、一个人说了算”渐成气候,国人的言论空间被挤得越来越小,公权愈显蛮横。浦志强案、高瑜案、夏霖案、“七○九大抓捕案”……直到今年七月对新一代领导人父辈的朋友们使出狠手,公然把这些一心“救党”的老共产党员划入“敌对势力”,用鸠占鹊巢的流氓手段霸占了他们二十五年来为了国家和人民的福祉,为了自己年青时参加共产党的美好追求,筚路蓝缕、呕心沥血经营的言论阵地──《炎黄春秋》。面对如此的倒行逆施,一党专权的凶恶“还乡”,作为个人,确实是到了作出人生抉择的关口。

记住两个人的名字

贾磊磊,请记住这个名字!他自说自话出任社长,是抢占炎黄春秋社非法活动的领头人。我在百度网上搜到对他的介绍:“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电影电视系主任,南京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兼职教授。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委员,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进口音像制品审查委员会委员……”,林林总总、大大小小,总计二十个头衔。却还嫌不够,非再夺一个炎黄春秋社长职位才够过瘾!其权欲、其贪婪,令人咋舌。这种人会有时间、有心思,实实在在地把哪个职位的事情做好?最不能放心的是他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兼职教授二职。一是替他的学生担心,顶着如此多头衔的“导师”、“教授”一年能腾出多少工夫对他们在学问上进行指导?二是替社会担心,学生们可能学成他一样的德行!

郝庆军,这个名字会臭上若干年!他被贾磊磊选来担任抢来的《炎黄春秋》总编辑后竟然声称:如果在八月二十五日前不能收到由编委亲自签名的表示不担任编委的函件,将继续在下一期杂志版权页上使用原编委会成员的名字。夺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就以为自己真成了东西的主人,实在不能想像一个文学博士会有如此的思维方式!

最令人看不起的是贾、郝二位抢来社长、总编辑的职位,却猫在窝里不敢出来,把一些不知从哪儿僱来的不知事理的年青人推到前面在《炎黄春秋》把大门,替他们顶杠。看着那些孩子们在记者的镜头面前,在胡德华社长的斥责下惶惶不知所措的可怜窘态,我心中涌起的是对贾、郝二位的鄙夷和厌恶!贾磊磊博导、郝庆军博士显然已作出了人生的抉择:勇当扼杀言论自由的急先锋。没人会相信他们是为了什么理念,他们是钱理群教授早就指出的党国教育体制培养出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贾、郝利令智昏,燥热得很,顺杆爬得快,以为得计。江青的例子摆在那儿,她当年的位置显赫得只在一人之下,贾、郝二位差远了,日后成了替罪羊,让主子踹到一边,只怕哭都没人递手帕。

作出人生抉择的关口

在贾、郝二人的对面,截至七月三十一日已经有一千二百五十四人在“我们必须说的话──关于《炎黄春秋》事件的呼吁书”上签名,这其中我知道父辈是老共产党人的有:老鬼、郭于华、李欲晓、谢小玲、王冀豫、谢庆庆、李尔柔、李三达、黎安泰、黎一青、杨利川、王津津、任小彬……他们在《炎黄春秋》绝地反击的关口作出的抉择令人振奋!而在民间,“七○九大抓捕”一周年时,我在网上看到了被捕律师妻子们和家人手持“支持你、爱你”字幅的合影,他们选择不再恐惧,坚定地站在狱中亲人一边,令人感动!八月十六日,我在网上看到炎黄春秋杂志社副总编辑王彦君、秘书长杜明明、执行主编丁东、冯立三四人,就贾、郝为首的“伪”炎黄春秋杂志社侵犯自己的姓名权,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亲自递交诉状的现场照片,他们选择了绝不退让,令人敬佩!

对《炎黄春秋》的争夺,已经把大陆保卫言论自由的抗争逼到了最后的关头。我的状告海关案起因于李锐一人的《李锐口述往事》被海关违法没收,《炎黄春秋》的案子事关一个庞大群体对历史的回顾,这其中除了大批民间的亲历者,还有仍然在世的中共原政治局常委胡启立、原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原共产党总书记和国家领导人的后代……。美国公共广播电台向全世界传播了莫少平律师的声音:“这个事件将是一块政治试金石。如果共产党的领导连《炎黄春秋》这样的杂志都不能容忍,他们所说的法制,所说的倾听不同意见,全是空话。”

分析数字背后的贾志刚

在此一时刻,我案合议庭长贾志刚会作出怎样的抉择?网上查不到他的个人信息,但是在“Open Law”网站上看到“法官/贾志刚”七百一十六个判例。我花了几天的工夫梳理这些裁判文书,希望从中多少获得一些对这位贾先生的瞭解。从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我的状告案立案之日的判例看起,直到网站上载的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的最后一个案例,总共五百一十四件,我将基本信息汇集在一起作出的表格太大,无法在文章中展示给读者,用上面的三张小表概括了以为重要的统计数据,请大家一起分析这些数字背后的贾志刚其人。

从这些案例的统计数字我看到:由贾志刚担任审判长,所有案例立案后均在一年内审结,没有拖延;民诉国家行政机关胜率小于百分之一,但不是零;在区级法院这一层,民告官有十八例胜诉,行政机关败诉后上诉三中院,贾志刚支持了区级法院判决;在诉司法部的四十三件判例中,有孙举昌、于庆源二人坚不撤诉,贾志刚判他们胜诉;起诉海关的六个案例均为民营公司原告,五例撤诉,一例败诉,在贾的手中胜率为零。五百一十四件判例,“驳回上诉”四个字,贾志刚用了四百九十九次,但另有五次使用了“撤销”或“予以支持”。

四百九十九例“驳回上诉”说明问题,背书区级法院十八例民赢官司说明问题,判五例民诉胜诉也说明问题。在所有的被告国家机关中有司法部、外交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安局区分局……,这样的“庞然大物”,贾志刚应该能够从这些案例中看到中国人公民意识的觉醒,老百姓维权的勇气和通过法律途径与国家行政机关解决争纠纷的理性。两年过去,收阅了二十六篇“跟进”,贾志刚同样也应该看到李南央这个中国公民的韧性和决心,她绝无被撤诉的可能。在被专权勒紧的索扣内,如何处理“李南央状告海关案”,应该是他人生的一次重大抉择。抉择不易,余生面对抉择的后果更不易!

与浩荡的《炎黄春秋》队伍同行

八月十一日王彦君发给我一句话:“咱们用不同的方式抗争到底!”八月十六日他走进法院,提起个人诉讼,至此我们都拿起了同样的武器──法律。当王彦君同杜明明、丁东、冯立三站在法院立案窗口前时,他们一定知道自己身后站立着李锐、何方、杜导正、鲍彤、江平……一批耄耋之年的共产党人;站立着袁鹰、郭道晖、邵燕祥、资中筠、钱理群、吴青、韩钢、蔡霞……一个不为威武所屈的知识分子群体;站立着李冰封、杜光、吴象、锺沛璋、杨继绳、卢跃刚、李大同……一群同舟共济的炎黄同仁;还有那二十余万之众的《炎黄春秋》读者!更何况无所畏惧的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为“炎黄案”挺身而出,帮助他们通过法律的程序与贾磊磊、郝庆军为代表的流氓势力对峙。

我第一次实实在在地感到不再孤独,与浩荡的《炎黄春秋》队伍同行,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

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向着太阳,

向着自由,

向着新中国,

发出万丈光芒!

文章来源:争鸣

作者 editor